森林公安与林业行政处罚委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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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森林公安与林业行政处罚委托MINJINGLUNTAN纛林公安与林业行政处罚委托在实践中,森林公安机关承担了大量的非法律授权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查处工作,但对森林公安机关查处非法律授权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是否必须有其归属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委托,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林安发20011146号)的有关精神,应当认为国家林业局对森林公安机关按照谁先发现谁办理的原则以其归属的名义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进行了全面的行政处罚委托,不需要森林公安机关归属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委托;第二种意见认为,国家林业局虽F发了林安发f200
2、11146号文,但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国家林业局无权将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委托给森林公安机关,因此森林公安机关以其归属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非法律授权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经过林业行政处罚委托.笔者认为,这两种意见都是十分片面的,理南如下:一,行政机关内部委托与行政处罚委托我国法律规定由法律确权的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行政机关事实上是通过所属公务员去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理论上行政机关所属公务员均有代表该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权力,为避免引起混乱,就必须进行明确的内部分工,如上级和下级行政机关分工,内设职能机构分工,公务员岗位职责分吴鹤工等,这些
3、分工基本上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所确定.但这种内部分工对于十分繁杂的行政管理事物,仍无法完全明确细化,无法作为一个刚性原则来排除行政机关所属公务员代表该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权力.否则的话,这些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或下属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公务员无权从事其内部明确分工以外的职责,行政机关也无权对其进行调配,故在职能分工中往往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的规定.因此,为应对十分繁杂的行政管理事务,在没有违反法律前提下在行政机关及所属公务员在已基本明确职能分工基础上,根据_作需要出现了大量的临时性或调整性分工,即常见的行政机关临时安排下级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或所属公务员完成明确职责以外的工
4、作等.这些临时性或调整性分工绝大多数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往往是以文件形式或由行政机关负责人临时书面,口头决定,为以示区别称之为行政机关内部委托,其中行政许可委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委托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甚至是个人行使其某一特定行政管理职能或事务,是行政机关行政管理职能对外委托.行政管理职能是行政机关及所属公务员是专属职务,按照基本的法理要求,如没有明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将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或个人.但事实上,由于我国法制建设滞后,且行政管理事务过于繁杂,在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情况下,大量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是在行政机关默许下代行行政管理职能,行政机关也大量使用借用事业
5、编制,企业编制人员施行行政管理,而行政处罚委托却是少有的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行政对外委托.什么是行政处罚委托?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有明确规定,即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在其法定期限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二,森林公安机关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不能存在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委托关系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受委托的组织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但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门,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的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森林公安队伍
6、建设的意见对这一性质进行了重申,森林公安实行的是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双重管理体制,既是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部组成部分,又是公安机关的序列机构,党政工作归属林业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公安业务工作归属公安机关管理为辅,同时接受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管理和指导.虽然以前森林公安机关很多使用企业,事业编制,但森林公安机关在机构三定中大多是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或下属行政机关,这是由森林公安机关的特殊性质所决定.因此,森林公安机关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不能存在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委托.现在,森林公安机关已核定使用政法专项40森林公安2009年第5期fpsl10263.fiGtMINJINGLUNTANE编制,其
7、行政机关的性质更毋庸置疑.三,行政处罚委托必须在行政机关的法定权限之内,国家林业局无权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林业行政处罚权委托给森林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业行政处罚权限是如何区分的呢?森林法第十条规定:”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林业工作,乡级人民政府设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林业工作.”在第六章法律责任条款中,规定由林业主管部门施行处罚;
8、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条款中又细分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施行处罚;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996年9月27日由林业部发布)第八条明确规定为”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本辖区的林业行政处罚.地州级和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本辖区重大,复杂的林业行政处罚.林业部管辖全国重大,复杂的林业行政处罚”.因此,仅从委托权限看,国家林业局关于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就不能视为国家林业局对森林公安机关按照谁先发现谁办理的原则以其归属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名义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的全面林业行政处罚委托.四,森林公安机关查处非法律授权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权力必须来自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内部分工
9、或内部委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森林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具有以其归属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名义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权利,其中包括林业行政处罚,林安发:200146号文实质上是对此的进一步重申.否则,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森林公安机关无权参与已明确职责之外的具体林业行政管理,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也无权凋配森林公安机关进行林业行政管理.其次,森林公安机关虽有广泛参与林业行政管理(含林业行政处罚)的权利,但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才是法定的实施林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森林公安机关具体施行林业行政处罚,只缘由林业主管部门的内部分工或内部委托.第三,通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内部分工或内部委托,森林
10、公安机关只能获得查处非法律授权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权.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林业行政处罚权可以简单分为调查权,审核权,决定权.调查权包括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内设机构或下属行政机关的受理调查权,组织调查权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受理调查权,处罚调查权等.审核权是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制部门的处罚审核权,监督权,管理权等.决定权是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的立案决定权,处罚决定权,有关措施批准权等.在不少林业行政处罚委托中却没有对这些权限进行细化委托,应当视为全权委托,这样做很难进行监督管理,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慎重或予以重视.审核权,决定权是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制部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的专属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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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 公安 林业 行政处罚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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