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doc(5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吉林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一条 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保证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公平、公正、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吉林省各级卫生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所称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以下简称自由裁量权),是指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综合考虑违法情节、违法手段、违法后果等因素,合理适用处罚种类、处罚幅度的权限。第三条 适用行
2、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过罚相当原则。 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作出的行政处罚要与违法行为相当。 第四条 同一办案机关对于性质相同、情节相近、危害后果基本相当、违法主体同类的案件,在实施行政处罚行使自由裁量权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应当基本相同。第五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可以单处或可以并处的,可以选择适用。规定应当并处的,不得选择适用。 法律规范规定必须先予警告或者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应当先书面督促当事人及时改正;如不改正,再依法作出罚款或者其他处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没收物
3、品、没收违法(非法)所得,再作其他处罚的,在处罚时必须同时实施,不得只选择其中某项处罚形式。第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罚款处罚数额有一定幅度的,在幅度范围内分为从重处罚适用,一般处罚适用,从轻处罚适用。 从重处罚适用,可处以法定处罚幅度内三分之二以上数额的罚款;从轻处罚适用,可处以法定处罚幅度内三分之一以下数额的罚款;一般处罚适用,可处以法定处罚幅度内三分之一以上、三分之二以下数额的罚款。 第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4、四)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第八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二)主动减轻或者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三)受他人胁迫而实施违法行为的;(四)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从轻行政处罚,应当在法定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内,对当事人在几种可能的处罚种类内选择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在罚款幅度内从轻处罚适用。减轻行政处罚,应当在法定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最低限度以下,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第九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从重处罚:(一)拒不改正违法行为;(
5、二)被行政处罚后2年内又实施同类违法行为的;(三)阻扰、抗拒执法的;(四)伪造证据,隐匿、销毁违法证据的;(五)在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紧急状态下实施相关违法行为的;(六)主观恶意明显的;(七)指使、胁迫他人或诱骗、教唆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八)违法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九)法律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从重行政处罚,应当在法定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内,对当事人在几种可能的处罚种类内选择较重的处罚种类,或者在罚款幅度内从重处罚适用。第十条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没有减轻、从轻、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当对其予以一般行政处罚。 一般行政处罚,应当在法定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内,对当事人在几种可能的
6、处罚种类内选择适当的处罚种类,或者在罚款幅度内一般处罚适用。第十一条 办案机构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是否采纳,以及有关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都应当在处罚决定中予以说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要求听证的,卫生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组织听证。第十二条 卫生行政执法部门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在案件合议时,提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具体建议,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做出说明,合议人员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则,集体做出合议决定。案件审查机构或者审查人员应当对案件承办机构提出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建议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分管领导决定。重
7、大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依照有关规定集体研究决定。第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在规定的罚款幅度内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原则上应当适用随本规则同时下发的吉林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执行标准。第十四条 吉林省卫生厅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规范适时研究、修订和完善,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稽查。第十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应当经常对本部门、本单位做出的行政处罚进行检查,发现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的,应当主动纠正。 上级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经常对下级卫生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的,应当责令纠正或直接予以纠正。第十六条
8、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序号法律条款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情形处罚幅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1、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
9、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罚款,具体数额如下1.1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二千元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1.2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一万元以上二万五千元以下罚款1.3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处二万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1.4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七倍以下罚款1.5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处货值金额七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1.6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二十万元以上处货值金额十倍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
10、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
11、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八)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1、违反本法规定,有所述情形的
12、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罚款,标准如下1.1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二千元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1.2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一万元以上二万五千元以下罚款1.3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处二万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1.4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七倍以下罚款1.5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处货值金额七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1.6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二十万元以上处货值金额十倍罚款,并吊销许可证1.7造成人身、财产严重损害等严重情节按照上述标准处罚款
13、,并吊销许可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三)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食品生产经
14、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1、违反本法规定情形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罚款,具体标准如下1.1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在两千元以下的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1.2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在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一万元以上二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1.3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处二万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1.4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1.5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处货值金额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责令停产停业1.6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二十万元以上处货值金额五倍
15、的罚款,并吊销许可证2、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和财产严重损害按照以上标准处罚款,并吊销许可证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三)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四)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五)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六)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
16、预防、治疗功能;(七)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1、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经责令整改,拒不改正,逾期不超过十日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3、经责令整改,拒不改正,逾期超过十日不超过三十日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4、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逾期超过三十日的,或者影响较恶劣以及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责令停产停业5、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造成人身、财产严重损害等严重情节吊销许可证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
17、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1、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时间不足五日,未造成严重后果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超过五日,或毁灭有关证据,未造成损害后果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3、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毁灭有关证据,造成一般人身财产等损害后果,或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超过十日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万元十万元罚款4、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或毁灭有关证据,造成人身财产等严重损害后果吊销许可证6中华人民
18、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条违反本法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1、违反本法规定,未造成损害后果处以二千元以上不足二万元的罚款2、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一般人身、财产损害后果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3、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或财产严重损害,或者涉及范围广泛责令停业,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7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要求进行食品运输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
19、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1、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要求进行食品运输给予警告,责令改正2、责令改正,逾期十日以内拒不改正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3、责令改正,逾期超过十日拒不改正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4、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序号法律条款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情形处罚幅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
20、,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二)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三)未主动收集传染病疫情信息,或者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未及时进行分析、调查、核实的;(四)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本法规定的措施的;(五)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1、违反本法规定,有上述五项情形之一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
21、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2、违反本法规定,有前四项情形之一,并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或者有关责任人员经警告在责令改正期限后仍不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3、违反本法第五项规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或者有关责任人员经警告在责令改正期限后仍不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
22、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四)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五)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 安全法 行政处罚 自由 裁量 标准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0132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