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司法机关对行政复议行为实施监督范围的变化看行政诉讼法的修改.doc
《从司法机关对行政复议行为实施监督范围的变化看行政诉讼法的修改.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从司法机关对行政复议行为实施监督范围的变化看行政诉讼法的修改.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从司法机关对行政复议行为实施监督范围的变化看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本文探讨了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行政复议的司法救济渠道所做的新规定。笔者遇到过这样一个案子,当事人提出复议申请后,复议机关超期做出了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书。依据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只能以做出机关为被告。那么问题来了,针对复议机关超期做出复议决定的行为是否可以单独提起行政诉讼呢。行政复议制度是监督行政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对下级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进行层级监督的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行政行为,也是国家行政机关系统内部为依法行政而进行自我约束的重要机制。关于行
2、政复议的性质,并非是一个盖棺定论的具有明确的确定性的问题。不能简单地认为行政复议是行政行为还是司法行为抑或准司法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以及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复议机关当被告存在于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而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该复议决定不服的;二是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后,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复议机关的不作为不服的;三是法律、法规规定复议前置,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司法机关 行政复议 行为 实施 监督 范围 变化 行政诉讼法 修改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0132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