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0南宁市消防行政审批操作规范.doc
《590南宁市消防行政审批操作规范.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590南宁市消防行政审批操作规范.doc(2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南宁市消防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编目录内容页码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操作规范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审核操作规范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操作规范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以外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和竣工验收备案操作规范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它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操作规范一、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 名称: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它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2. 性质:行政许可二、 设定依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2、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三、 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它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由项目所在地的地级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四、 行政审批条件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它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应符合下列条件:1.新建、扩建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3.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公安部规
3、定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4.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5.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五、 实施对象和范围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
4、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7.设有第1至6条所列的人员密
5、集场所的建设工程;8.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9.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10.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11.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六、申请材料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新建、改建、扩建部分: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
6、盖本单位印章);3.场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用地红线图(复印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5.消防设计文件一套(包括总平面图、建施、水施、电施、暖通图等);6.全套图纸光盘一份。(二)建筑内部装修、改变用途部分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所在建筑物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3.室内装修设计图、动力、照明等电气线路布置图、有消防工程的,还应提交消防设计图纸(包括自动消防喷水灭火系统图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纸、防排烟图纸等,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出图专用章);4.建筑图纸光盘一份;5.装修材料的说明(建设
7、单位用A4纸打印说明);6.场所的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工商预先核准通知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印章);8.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正副本(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印章)。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1.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2.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3.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七、办结时
8、限1.法定办结时限: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是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2.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实地检查所需时间)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0771-3221269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它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操作规范一、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它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2.性质:行政许可二、 设定依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2
9、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三、 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它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由项目所在地的地级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四、 行政审批条件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应按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五、 实施对象和范围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竣工
10、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
11、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7.设有第1至6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8.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9.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10.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11.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
12、压站。六、申请材料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报告(建设单位用A4纸打印);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 4.消防产品国家行使认可证书、检测报告、供货证明(原件)、供货凭证即消防产品的发票、合同、发货清单; 5.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原件); 6.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报告(消防设施、电器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的原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13、及施工合同; 8.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测报告(原件)、内部装修材料抽样告知单;9.消防工程竣工图纸一套,盖竣工章(土建类含总平面图、建施、水施、电施、暖通图等;装修类含装修图纸);10.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11.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队伍资质证明;12.公安消防机构原审核意见和有关修改批复文件等。七、办结时限1.法定办结时限: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2.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0771-3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590 南宁市 消防 行政 审批 操作 规范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0131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