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管理员案件查办试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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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查办第一题:资料一:A县烟草专卖局在对张某涉嫌销售非法生产卷烟案件调查过程中,取得了以下证据:在甲的经营场所内查获非法生产卷烟15条,并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为确保甲配合案件调查,将甲的10条合法卷烟同时予以登记保存。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勘验笔录,因考虑到登记保存合法卷烟会激发与当事人的矛盾,没有让甲在勘验笔录上签字或盖章。执法人员对甲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甲供述共购进非法生产卷烟25条,已经销售10条,通过收集甲的销售记录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甲仅购进非法生产卷烟20条。执法人员对检查过程进行了录像,为增强录像的证明力,对甲的辩解及其他不利于执法人员的部分进行了删减。邻居乙证明甲不仅存
2、在销售非法生产卷烟行为,还销售过走私卷烟,但乙为精神病人,无法清晰的表达自身意志。 资料二:某县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县城A零售户出售非法生产卷烟,遂指派执法人员甲、乙(甲、乙均取得了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前往调查。两名执法人员出示了检查证件,表明了身份。后在A的经营场所内查获非法生产卷烟15条,取得非法生产卷烟销售账册一份,并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甲、乙现场制作了勘验笔录,对A进行了询问, A供述所查获卷烟为从县城B零售户处购进,共进15条,准备销售但尚未售出。询问笔录没有经A阅读和确认签字,甲、乙便将其带回。案件审理过程中,执法人员从A记录的销售账册发现,A共购进了20条,已经售出5条,
3、遂对A进行了教育,并就进货数量再次对其进行询问,A承认因害怕被处罚说了假话,的确购进了20条,已经售出了5条。办案人员认为,对A第二次询问制作的笔录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第一次的询问笔录予以舍弃,不作为定案的依据。1、请根据证据的特性法则,对资料一中取得的相关证据内容进行审查,指出存在的问题。(15分)标准答案:(一)物证本身与案件事实必须具有关联性,本案中登记保存甲的10条合法卷烟与案件没有关联性,不是本案证据,采取登记保存的措施是错误的。(3分)(二)勘验笔录必须有执法人员和被检查人在笔录上的签字或盖章,本案中勘验笔录没有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不能作为证据使用。(3分)(三)当事人陈述(本案中的
4、询问笔录)应当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吻合,本案中当事人的陈述与其他证据不相吻合,应当进一步查证。仅有当事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3分)(四)视听资料的内容应当真实,不能进行删节、剪接、篡改,本案中被删减的录像不能作为证据使用。(3分)(五)证人应当具备作证能力,本案中乙为精神病人,不能清晰的表达自己的意志,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32、资料二中执法人员分别取得了哪些证据?(4分)答:登记保存的卷烟;非法生产卷烟销售账册;勘验笔录;询问笔录(4分)3、请根据资料二,用证据的资格确认法对本案取得的证据进行审查。(7分)答:办案人员收集证据的来源是合法的;(1分)执法人员
5、两名以上并取得了烟草专卖执法资格,收集证据的主体是合法的;(2分)从收集证据的程序来看,执法人员登记保存的卷烟、账册和取得的勘验笔录是符合程序规定,是合法的;(2分)询问笔录没有经当事人核对和签字确认,不符合法定程序,不能作为证据使用。(2分)4、资料二中执法人员在对证据审查的过程中分别使用了何种证据审查方法?(6分)答:将零售户A的第一次询问笔录与账册向核对,发现其中的问题,使用了对照分析法;(2分)针对非法卷烟进货量对零售户A再次进行询问,辨明真伪,使用了询问释疑法;(2分)对零售户A两次询问笔录作为证据使用的取舍使用了比较取舍法。(2分)第二题:2008年10月3日,A市烟草专卖局接群众
6、举报,反映该市某副食批发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零售业务。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对举报地点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卷烟共计39条,其中:“全包大鸡”15条、“软哈德门”11条、“大前门”13条。涉案人刘某,男,35岁,该市市中办北街人,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过调查认定:该案所查获的卷烟系刘某于案发前两天从某市站北路一副食批发部购买,购买金额共计698.00元,全部为真品卷烟。同时查实刘某自2008年9月15日起从事副食兼卷烟零售业务,零售卷烟总额为1500元,去除成本净收入300元,违法经营总额共计2198元。事后,刘某主动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A市烟草专卖局将该案移交给当地工商行政部门
7、,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建议工商行政部门对刘某处违法销售总额30%的罚款计659.40元,没收违法所得计300元。1、A市烟草专卖局的作法是否合法?A市烟草专卖局对刘某是否有处罚权?依据是什么?(4分)答案:1、A市烟草专卖局的作法是合法的。A市烟草专卖局对刘某没有处罚权,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因此,此类案件行使处罚权主体应当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4分)2、A市烟草专卖局移送该案应当遵循哪些程序?(8分)答、A市烟草专卖局移送此案件
8、应遵循以下程序:(8分)(1)审查。A市烟草专卖局应根据调查取证的情况,及时审查违法行为的性质和管辖权限。(2)提出移送书面报告。A市烟草专卖局对案件进行审查时,认为所查获案件应移送其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应当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专卖执法人员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行政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3)负责人审核批准。A市烟草专卖局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批准移送的决定。需要研究决定的,可以召开专题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案;决定不移送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4)移送。决定批准移送的,应当及时制作案件移送函、涉案物品清单等文书,及时办理移送手续。3、
9、移送案件时需要移送哪些材料?(3分)答案:1、A市烟草专卖局的作法是合法的。A市烟草专卖局对刘某没有处罚权,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因此,此类案件行使处罚权主体应当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4分)3、移送案件时需要移送下列材料:案件移送材料目录、案件移送函、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案材料。(3分)第三题:2007年12月10日晚,根据群众举报,A县烟草专卖局在警方的配合下,在A县某路段截获一辆白色面包车,当场在该车内
10、查获某品牌卷烟500条。专卖执法人员当即要求沈某出示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或购进该批卷烟的合法证明,沈某无法出示。据此,A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以沈某涉嫌无准运证运输卷烟为由,当场制作了“勘验笔录”。同时,出于搜集和保存证据的需要,在报经局长批准后,于当日将该批卷烟先行登记保存。经查,该批卷烟是张某从B县李某处购进的真品国产卷烟,购进金额25000元。沈某是白色面包车的车主,张某与沈某是朋友,沈某答应张某帮忙把卷烟运往某市销售,在车辆行至A县某路段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沈某承认知道所运输的货物为卷烟,并且该批卷烟没有准运证,也无法提供购买卷烟的合法有效证明。以上事实有“勘验笔录”和询问沈某时所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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