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挑战“酒店12点退房”案7月8日宣判[法律案例].doc
《旅客挑战“酒店12点退房”案7月8日宣判[法律案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旅客挑战“酒店12点退房”案7月8日宣判[法律案例].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旅客挑战“酒店12点退房”案7月8日宣判 自王聪起诉北京铁建信达经贸有限公司广安门铁路宾馆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后,酒店12点结帐成为社会关注热点。日前,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将于7月8日10时公开宣判。 原告王聪起诉称,2008年3月17日16点,原告入住了被告宾馆的2403房间,房价每日148元人民币。至3月18日14点原告退房离店时,被告要求原告多支付半日房费。众所周知,一日是24小时。原告从入住的17日16点到18日14点一共22小时,不但不满一天半,而且连24小时都不到,收取原告一天半房费显然是不合理的。被告说这是惯例,原告无奈,只好多付了74元。原告认为,被告这样收费
2、没有法律依据,是霸王规定,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另外,第一天13点入住,乃至16点入住的客人,都规定到第二天中午12点前结账算一天的话,买到的服务数量不同,却要支付同样的服务费用,这又违反了等价交换的原理。为此,原告要求被告退还多收的半日房费74元、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向原告作书面赔礼道歉,并承担原告为诉讼而支付的交通费1500元、住宿费 1000元、饮食费500元、误工费1000元、咨询费1500元、材料费100元、通讯费400元,共计6000元。 被告北京铁建信达经贸有限公司广安门铁路宾馆辩称, 原告入住宾馆时,被告明确告知原告注意事项及相关的合同条款,特别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超过中午12点退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律案例 旅客 挑战 酒店 12 点退房 宣判 法律 案例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012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