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解析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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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解析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第一章)第一章 民法通则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2题)1.甲欲将自己的一块金表卖给乙,乙同意购买,双方达成买卖协议。甲因急需用钱,害怕乙返回,当即请公证处的公证员到现场作公证。甲乙双方韵买卖行为属于( )。A.双方法律行为B.要式法律行为C.实践法律行为D.不可撤销的法律行为【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法律行为的类别。其中,双方法律行为又称对待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为了追求不同的利益或目的而作出不同的意思表示,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成立的法律行为,其特点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相对性。因
2、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3题)2.乙未经甲授权,却以甲代理人的名义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甲知道乙的该行为,却不予否认。那么,乙以甲代理人的名义与丙签订的买卖合同( )。A.效力待定B.无效C.有效D.经过乙催告甲后生效【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无权代理的效力。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
3、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绘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本题中,甲知道乙的行为却不予否认,那么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4题)3.甲与乙签订了买卖电视机的合同,根据该合同,甲将电视机交付给了乙,乙也付了款,后乙发现该合同系受甲欺诈而订立,遂到法院请求撤销该买卖合同。那么,该买卖合同撤销后,甲当时将电视机所有权转移给乙的行为是( )。A.无因行为B.有因行为C.结果行为D.从法律行为【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法律行为的分类。本题中,有因行为是以原因为条件的民事
4、法律行为。即该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受原因行为的制约,原因行为如有欠缺、不合法、不可能或与该行为不一致的,则该行为不成立。也就是有因行为的效果,不仅要考虑行为的法律要件,还要考虑原因行为是否有效。无因行为则是指行为的结果不受原因是否有效的影响。本题中,法院撤销了合同,则明显结果受到了原因效力的影响,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l题)4.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法人的住所为( )。A.主要财产所在地B.法定代表人住所地C.经营场所所在地D.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民法通则中法人的住所问题。民法通则第39条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正确答案是D
5、.【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2题)5.甲原系乙公司的采购员,长期负责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货物采购业务。甲与乙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仍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了货物采购合同,丙公司对甲的工作变动毫不知情。后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供货,乙公司以甲无权代理为由拒收。下列关于甲订立合同的行为及其后果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系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B.甲的行为系表见代理,应由甲与乙公司共同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C.甲的行为系无权代理,应由甲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D.甲的行为系无权代理,应由甲与乙公司共同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代理制度中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表见代
6、理规定于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无权代理规定于合同法第48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本题中,丙公司并不知甲对乙公司的代理权已经终止,甲仍然以乙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该代理行为是有效的,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正确答案是A.【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4题)6.由多人共同承担的单方民事责任是共同责任,下列关于共同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共同责任以共同过错为主观条件B.共同责任
7、只能是侵权责任,而不能是违约责任C.共同责任可以是按份责任,也可以是连带责任D.共同责任是一种混合责任【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民法通则共同责任的性质与概念。混合责任和单方责任相对应的概念,是指由各方依法对其行为承担的民事责任。如侵权责任中,各方均有过错,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共同责任中行为人承担责任的方式,分为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本题正确答案是C.【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第l题)7.16周岁以上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限制民事行为熊力人C.受监护的民事行为能力人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
8、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根据民法通则第11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本题应该选择A.【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第3题)8.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 )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A.主管部门授予它经营管理B.集体经济组织授予它经营管理C.企业所有D.企业出资人所有【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集体企业的财产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第48条:“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企业所
9、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本题应该选择C.【真题解析】(2006年单项选择第4题)9.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是( )A.主体的行为能力B.意思表示C.行为的客体D.行为的形式【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主体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及行为的客体构成了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由于意思自治是民法的基本原则,而意思表示是指将其期望发生某种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因此意思表示成为民事法
10、律行为的核心要素。所以,本题应该选择B.D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第5题)10.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的一种,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由( )承担。A.表见代理人B.被代理人C.第三人与表见代理人D.第三人【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表见代理。根据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据此,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与一般代理的法律后果一样,应该由被代理人承担。因此,本题应该选择B.【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第4题)1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 )承
11、担民事责任。A.企业所有的财产B.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C.出资人的财产D.独立经费【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财产责任的范围。根据民法通则第48条:“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本题应该选择B.【粪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3题)13.以下民事法律行为中,不适用代理的是( )。A.演出行为B.民事诉讼C.申请专利D.商标注册【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代理的一般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
12、的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演出行为是与演出者的身份有关,需要由演出者亲自实施的行为,一般不可替代,也不适用代理。因此,本题应该选择A.【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5题)14.两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加害人应当承担( )。A.按份责任B.连带责任C.元过错责任D.严格责任【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共同侵权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30条,“两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本题应该选择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
13、个选项得0.5分)【真题试题】(2008年多项选择第41题)1.张某殴打李某,致其腿骨骨折住院。即将出院时,医院检查发现李某患有晚期癌症,不久李某便在医院死亡。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张某对李某的死亡不承担民事责任B.张某对李某的死亡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C.张某对李某的伤害应承担民事责任D.张某对李某的伤害不承担民事责任【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因果联系。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的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人必要的生活费用。”因李某的死亡原因是癌症而非张某的殴打行为,故张某对李
14、某的死亡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说正确答案是AC.【真题试题】(2008年多项选择第42题)2.下列侵权行为中,使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有( )。A.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B.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C.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D.道路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是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中无过错责任问题。民法通则第l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故A正确;民法通则第l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B正确;民法通则第l33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
15、担民事责任,故C正确;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置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D正确。所以说正确答案是ABCD.【真题试题】(2007年多项选择第41题)3.下列关于复代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A.复代理适用于委托代理B.委托代理的复代理需要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但紧急情况除外C.复代理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D.复代理人由代理人选定且是代理人的代理人【真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法中的复代理制度。复代理又称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选定他人为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将代理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
16、托给他人行使的行为。复代理适用于委托代理,接受转托的人称为复代理人。复代理的代理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根据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B项表述不全面,委托代理的复代理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且被代理人同意的,也构成有权复代理。正确答案是ACD.【真题试题】(2007年多项选择第42题)4.可以导
17、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A.权利人向义务人的代理人主张权利B.权利人提起诉讼后又撤诉C.义务人口头承诺履行义务D.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第139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l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l73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
18、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以上可知,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主要包括,(1)提起诉讼。但起诉后又撤诉的,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2)主张权利,包括向义务人的保证人、代理人、财产代管人等提出要求。(3)承诺履行,即义务人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所作出的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正确答案是AC.【真题试题】(2006年多项选择第41题)5.小张是年满9周岁的小学生。小张从事的以下行为中,他人不得主张无效的有(
19、)。A.签订买卖校服的合同B.接受学校的奖励C.接受赠与D.将自己的钢笔赠与他人【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第l2条:“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第六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因此,本题应该选择BC.【真题试题】(2006年多项选择第42题)6.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终止的原因有( )。A.依法被撤销B.存续式分立C.解散D.依法宣告破产【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法人终止的原因。根据民法通则第45条:“企业法人由于下
20、列原因之一终止:(一)依法被撤销;(二)解散;(三)依法宣告破产;(四)其他原因。”而存续式分立中,企业依然存在。因此,本题应该选择ACD.【真题试题】(2006年多项选择第43题)7.以下行为中,不适用代理的有( )。A.专利申请B.结婚C.明星演出D.签订买卖合同【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代理的适用情形。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演出行为是与演出者的身份有关,需要由演出者亲自实施的行为,一般不可替代,也一般不适用代理。而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因此,结婚也不适用
21、代理。综上所述,本题应该选择AD.【真题试题】(2006年多项选择第44题)8.下列情形中,物的占有人不享有使用权的是( )。A.保管B.运输C.质押D.租赁【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占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根据合同法第372条的规定,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A项为正确答案。根据合同法第288条的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承运人因此不享有使用运输合同的义务。质权为担保物权,其体现的是质物的流通价值而不是使用价值,因此,也不能使用,C项也是正确的。根据合同法第212条的
22、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据此,租赁人对占有的租赁物享有使用权,D项不符合题意。因此,本题应该选择ABC.【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企业法人的人身权。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第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l02条:“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而经营权属于财产权的范畴,因此,本题应该选择BCD.【真题试题】(2005年多项选择第41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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