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当代行为艺术法理探析.doc
《浅论当代行为艺术法理探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论当代行为艺术法理探析.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浅论当代行为艺术法理探析文章来源 毕业论文网 论文摘要 随着中国的开放和世界全球化,现代艺术也逐渐进入中国,其中行为艺术作为新兴的表现形式进入了公众视野,当代行为艺术在展现美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丑陋,挑战着人们的道德和法律底线。艺术追求自由不受约束的本性,与维持社会常态的法律秩序之间存在巨大的张力。宪法赋予行为艺术创作自由的同时,也划定了法律的底线。论文关键词 行为艺术 分类 法治价值 法律限度行为艺术(Performance Art)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于欧洲的现代艺术形态之一,于20世纪80年代传入我国,在当下这个多元文化的时代,行为艺术作为艺术的一种形式,理所当然地进入了我们的生活,
2、但当它们越来越频繁地呈现在我们面前时,却仍是那么出乎忽意料,甚至远远超越了我们对常态生活的理解,猛烈地撞击着我们的感官和精神的承受极限。他们用艺术的方式对我们的生活进行追问:我们是谁?我们在干什么?我们要往何处去?一、行为艺术概述所谓行为艺术,是采取很夸张的表现手法,用行为来表达人对世界的感觉与看法。这些行为有些是美的,有些是丑的,但不是人在正常状态下有的,对行为艺术的概念要有一个非常明确的界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即使在其发源地的西方,也因其流派、观点的不同而具有多样性,关于行为艺术的争议,至今也没有停止过。有人认为它是在以艺术家自己的身体为基本材料的行为表演过程中,通过艺术家的自身身体的
3、体验来达到一种人与物、与环境的交流,同时经由这种交流传达出一些非视觉审美性的内涵。当今国内行为艺术表现形式纷繁复杂,千奇百怪,褒贬不一,然而行为艺术在我国艺术领域和法律领域分别处于非主流化和半合法化状态,还无法像京剧、芭蕾舞或诗词、交响乐、国画、书法那样成为经典艺术形态,而法律对它的态度也处于比较模糊的状态,对此行为也只能从民法通则中的公序良俗原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限的规范来寻找法律适用的标准。对于行为艺术的规范问题艺术家与法学家态度不一,多数法学家认为当前行为艺术急需立法规范,而艺术家大多则认为行为艺术的灵魂在于自由,法律不该界入。毫无疑问,艺术追求自由不受约束的本性,与维持社会常态的法律
4、秩序之间存在巨大的张力。二、当代行为艺术的分类改革开放后中国全方位接轨世界后在经济政治包括文化艺术方面受到全面的启蒙后,行为艺术得到了迅速发展,当然由于国内行为艺术发展时间还较短,研究和规范也不成熟,艺术人士与社会大众在审美意识上还有较大区别,公权力与私权利还存在较大冲突等因素,籍于国内对此分类还未有比较深入的研究,根据行为艺术在审美观,主体和表达思想等方面的不同,笔者将行为艺术分为“美”的行为艺术与“丑”的行为艺术,艺术家的行为艺术与大众的行为艺术,个人行为艺术与公共行为艺术。“美”的行为艺术指通过创作者的灵感和创新能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当代 行为艺术 法理 探析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0098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