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最权威整合版)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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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最权威整合版)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专门用来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的一种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作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在我国已成为一种长期性的基本制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凡在城镇工作,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按月从其工资收入中扣缴一定比例的金额,职工所在的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金额,两部分统一存储,属于职工个人所得,专项用于职工购、建自住住房。这种强制缴存、统一存储、专项使用的储金,就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本特征有哪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本特征,一是强制缴存;二是统一存储;三是专项使用。(1)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存的。它不同于一般的居民
2、储蓄存款。不同之处在于:居民储蓄存款实行的是“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为储户保密”的原则,而住房公积金则是一种强制缴存的“储金”,只要符合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象,都必须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居民储蓄存款没有存款时间要求,随时随地可存款,而住房公积金则是按月缴存的。居民存款可以在存单约定的时间内随时提取,以体现取款自由的原则;而住房公积金提取有相当严格的政策规定,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缴存人才能提取自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居民储蓄存款根据期限实行不同的利率政策,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利率政策,即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照居民存储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2)
3、住房公积金是长期缴存的住房储金,是专门用来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它不同于职工的医疗基金、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其他社会保障基金。这是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同于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关键所在。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不能用于生、老、病、死所需的费用支出。因此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有严格的方向性。对参加这一制度的职工来说,说住房公积金是长期的住房储金,是指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至法定离退休之时止,都有义务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需要几代人的不懈努力,住房问题是永远存在的一个社会问题,因此,住房公积金制度将是我国一个长期的基本制度。(3)住房公积金是由
4、职工与其所在单位缴存两部分构成。不仅职工要按月缴存,职工所在单位也要按月缴存。职工缴存的部分在其工资中扣除,单位则在发放职工工资时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存。两部分之和构成完整意义上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4)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且只能将住房公积金统一存储在受委托银行为其设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为什么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住房公积金制度筹集了一大笔长期的、稳定的政策性住房资金,提高了职工的住房保障能力,促进了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的建立。(2)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改革住房分配制度,把住房实物分配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
5、住房公积金不但有筹资的功能,更重要的是它有着转换住房分配机制的作用。住房公积金由职工缴存和单位缴存两部分构成,其中单位缴存体现了货币工资分配的因素;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消费领域,逐步切断职工和单位之间的住房纽带关系,达到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的目的。这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践赋予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职能。(3)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强制缴存、定向使用的个人住房储金,通过个人缴存,单位资助,长期存储的方式,建立了职工自我保障机制,增强了职工解决自住住房的能力;同时也调整了职工消费结构,确保了职工住房消费支出,有利于扩大住房
6、消费,增加住房有效需求。住房公积金涉及到哪些法律关系?住房公积金制度涉及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三个环节,涉及到的主体包括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主体(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主体(职工)、住房公积金的金融业务承办主体(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主体(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领导、监督主体(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财政、审计等部门)。因此,住房公积金制度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包括三个环节中五个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下面的分析是根据住房公积金制度所涉及的环节来展开的,即住房公积金制度包括缴存过程中的法律关系、使用过程中的法律关系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关系。(1)缴存法律关
7、系。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这一过程中包括以下几个具体的法律关系:职工、单位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的法律关系。由于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性的住房储金,职工与单位都有义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管理中心管理,由管理中心负责按国家规定的利率标准计息到职工个人。因此,职工、单位与管理中心之间有两种法律关系,一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二是职工与管理中心之间的债权债务民事法律关系。职工与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的一部分,单位有义务按职工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要通过单位代扣的形式实现。因此,职工与单位之间涉及两个法律关系,
8、一是劳动法律关系;一是民事代理法律关系(法定代理)。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管理中心将归集的住房公积金集中统一开户,存入银行、银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又是储户与储蓄机构的关系,按民事法律关系来处理。职工、单位与银行的法律关系。尽管单位将住房公积金直接缴存到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但职工、单位与银行之间实际上并没有直接的权利义务对应关系。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往往需要管理中心出面处理。因此,在住房公积金缴存环节中,职工、单位与银行互为“第三人”。(2)使用法律关系。在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具体的法律关系包括: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涉及三方当事
9、人:管理中心为委托贷款机构,银行为受托贷款人,职工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职工与管理中心是一种类似于储蓄的法律关系。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有权要求管理中心支付储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本金和利息,管理中心负有返还本金和利息的义务。第2页(3)管理法律关系。管理法律关系主要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与管理中心之间是上下级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财政、审计等部门与管理中心之间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关系。职工、单位与管理中心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管理中心对违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有行政处罚权,职工、单位有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另一方面,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有监督
10、的权利。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哪些好处?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是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使单位不再建房、买房、分房,从而解脱了实物分配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而产生的矛盾和弊端,让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货币化渠道,到市场自主购买住房;二是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中或者费用中列支;企业在成本中列支。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缴交比例的,可在税前扣除,其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有6大好处:一是职工个人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均属职工个人所有;二
11、是单位和个人按政府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广州为例,某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当月工资总额4500元,单位、职工个人均按政府规定比例20%缴存,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为1600元,当月计税工资为2900元,如不缴存公积金应纳税所得额为1300元,而缴存公积金则可以按规定免税。这样,职工每月即可减轻税负205元;三是职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少一个百分点的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四是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租房自住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2、;五是职工当年存入专户的住房公积金按居民存储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利息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六是职工退休时能一次性、全部提出住房公积金,这相当于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储金。如这位职工在参加工作的40年中,缴存比例平均按10%,月平均工资收入按2000元算。平时未提取或贷款公积金,他就可以得到近2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缴存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和单位的基本义务。(2)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单位与职工在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同时,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利。职工的基本权利有五项:要求所在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13、如果职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未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就意味着职工应该享有的住房公积金权益受到了侵害,职工可能过行政救济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查询的权利。查询权是住房公积金个人所有权的延伸,赋予职工查询的权利,既能及时发现单位是否为自己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也能监督资金管理机构提高管理水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权利。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购买住房、离退休、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在职期间死亡(被宣告死亡)、在职期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申请贷款的权利,这也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核心所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参加制度的职工提供政策性的住房贷款,以提高职工购房能力。当然,
14、住房公积金只保障职工对住房的基本需求,并且申请贷款的职工要提供贷款担保,以确保资金的安全。监督的权利。赋予职工监督的权利,在于督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能依法行政,管理工作能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住房公积金归集年度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年度是指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到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金额是依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乘以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之和确定的。而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往往要到每年的二、三月份才能统计出来。哪些单位和职工属于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和对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已扩大到所有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单位及
15、其在职职工。即: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非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有没有条件限制?从现有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来看,非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职工参加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即应符合:(1)非农业户口;(2)在本市工作,与所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3)未参加户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或者虽参加但已终止缴存,并且住房公积金帐户被封存或注销的。需要指出的是,所谓形成劳动并系是指职工与单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签订了为期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住房
16、公积金缴存手续由单位办理。具体包括:(1)单位要到市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2)单位凭市管理中心审核的缴存登记表,到其所在地的银行办理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3)在办妥上述手续后,单位才能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核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金额缴存到市管理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4)对新设立的单位,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市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经市管理中心审核的登记表到单位所在地的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5)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形之日起30日内到市公积金
17、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或注销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经市管理中心审核的登记表到单位所在地的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6)新录用职工或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在录用职工之日起或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天内,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转移、封存手续。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应携带哪些文件?单位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缴存登记应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或者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户变更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户销户登记表。办理缴存登记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单位成立的批文;(2)
18、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委批文;(3)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缴存登记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单位变更或注销的批文;(2)变更后的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注册证、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单位按月代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具体说,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单位同时为职工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的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在为本单位职工首次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填写住房
19、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签发住房公积金转账支票。单位在以后各月汇缴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时,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和缴存金额没有发生变动,则按上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金额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并签发住房公积金转账支票。如有变动,则根据职工及住房公积金的变动情况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并据此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和签发住房公积金转账支票。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银行对单位送达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凭证进行审核,并及时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何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
20、工资乘以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主要指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以及从社会上录用的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非公有制企业中与企业订为用工合同一年的职工)。单位破产,住房公积金如何解决?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情形时,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解决?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管理中心的审批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单位在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情形之前,
21、有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根据我国法律及国办发199635号、国办发20032号文件的规定精神予以解决。在合并、分立的情形下,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合并或分立的单位根据合并或分立协议予以补缴;在发生撤销、解散、破产情形时,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工资列入优先清偿顺序清偿。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挪用的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售房时相应抵扣;企业已经售房的,对欠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地方政府可以从中央财政继续拔付的亏损补贴和留给地方的盈利企业所得税中解决。什么叫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是指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从一个单位转移到另一个单位的行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往往发生在单位调整或
22、职工个人工作变动时。在单位调整或职工个人工作变动情况下,需要将职工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转移到变更后的单位或职工调入的单位,以准确反映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流动情况,保证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目的准确、完整。在正常情况下,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一般由调入单位向调出单位提供调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号,由调出单位开出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调出单位的经办银行,由调出单位的经办银行转给调入单位的经办银行,调入单位的经办银行收到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后,打印转出通知书和转入通知书,分别书面通知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即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什么叫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是指职工
23、因各种原因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帐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条件时所处的一种状态。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单位变更或终止(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时,无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的。(2)职工合同期满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内被解聘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3)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除名,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4)职工被判刑、劳教的。(5)职工进再就业中心,原单位已关闭或停产的。(6)职工停薪留职或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的。(7)职工因其他情况中断工资收入,并经本人申请的。发生上述七种原因之一的,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
24、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由管理中心委托银行经办行审核,经审核后由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封存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需要填写哪些表格?当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符合封存条件时,单位应当填写封存申请表,交市管理中心或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审核。凡未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由单位填写未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申请表,凡属上一问答中所述第56项的,单位应提供有关封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证明材料;凡属上一问答中所述第7项的,在申请表中应有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工会、行政盖章,以确保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真实性。以上资料,经办银行审核后,将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予以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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