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航道的国际法律地位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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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 国 政 法 大 学 本 科 生 学 年 论 文 论文编号:中国政法大学极地的国际法问题:西北航道的国际法律地位分析中国政法大学 国际法学院 2011级学生:赵宇 1 西北航道的国际法律地位分析【摘要】 地处北极的西北航道因其日益突显的重要战略地位,使得以美国、加拿大为首的众多国家纷纷提出有利于自己的主张及要求。然而,西北航道的法律地位尚未定论,存在加拿大内水和国际海峡两种主张。并且,西北航道具有其法律特殊性,即在国际法上属于国际海峡,但其作为被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承认的北极例外情形可为加拿大进行必要控制。根据地理标准及功能标准,西北航道应当被认定为国际海峡。我国应当承认西北航道的国际海峡地位
2、,并更加积极地致力于促进国际社会参考的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模式缔结有关西北航道的条约。【关键词】 国际海峡 过境通行制 无害通过权 西北航道 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0The Analysis on International Legal Status of The Northwest PassageAbstractWith global warming and the Arctic ice cap melting, the Northwest Passage formed gradually. Because of its extremely crucial strategic signific
3、ance, Canada and the U.S, as 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other countries, began to raise the legal status of the Northwest Passage in favor of their own interests. This paper first outlines the dispute of legal status of the Northwest Passage , followed by a detailed analysis of legal particularity o
4、f the Northwest Passage resulting from Canadian national legislation with the provisions of international law. Then, it demonstrates the Northwest Passage is in line with the property of International Strait. Finally, it proposes that China should actively devoted itself to signing the treaty with t
5、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referring to Svalbard Treaty concerning the issue of the Northwest Passage in order to deal with the future disputes. Key words International Strait Transit Passage right of innocent passage the Northwest Passage Svalbard Treaty1【目 录】一 引论:西北航道的概况1二 关于西北航道国际法律地位的纷争2 (一) 西北航
6、道为加拿大内水之主张3 (二) 西北航道为国际海峡之主张4三 西北航道的法律特殊性5 (一) 加拿大国内法所造成的法律特殊性5 (二) UNCLOS中的“北极例外”8四 西北航道的国际法律地位的确定10 (一) 国际海峡的定义与通行10 (二) 西北航道属于国际海峡11五 西北航道通行模式的构建13六 结论15参考文献17后记201一 引论:西北航道的概况随着全球变暖、北极冰盖开始逐渐融化,占有全球海洋面积百分之二点六的北冰洋开始弥漫着火药味儿。不但是这冰天雪地之下埋藏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北冰洋浮冰的融化呈现出一条连接北大西洋与太平洋的水上通路。自十五世纪奥斯曼土耳其人切断了陆路前往亚洲的
7、道路后,欧洲各国的航海者们就不断探索穿越北美大陆的北面与西面找寻用于欧洲与亚洲海上贸易的通路。 Donate Pharand. Canadas Arctic Waters.International LawJ. 1988(187): 244; Donate Pharand. The Northwest Passage, Arctic Straits of the WorldJ. 1984(1): 20.近年来北极冰封水域逐渐成融化之势,位于加拿大北方北极群岛至阿拉斯加北岸的一条沟通北大西洋格陵兰岛水域与太平洋的航道渐渐形成。这是目前从欧洲前往东亚之间最短的通路,即所谓的西北航道。 李尧:北约与
8、北极兼论相关国家对北约介入北极的立场,载于太平洋学报2014年第3期。该航道东起加拿大巴芬(Baffin)岛以北,由东向西,经加拿大北极群岛间一系列深海峡,至美国阿拉斯加半岛北面的波弗特(Beaufort)海,全长约一千四百五十公里,在北极圈以北八百公里,距北极不到一千九百三十公里。 参见百度百科:首先,航行距离将缩短大约七千公里。船只可以直接从北太平洋跨越至大西洋,沟通欧亚双方无需再像传统路线那般经历地中海、苏伊士运河或者好望角。同时,这将使得一次航行只需要传统路线百分之六十的能源。 Roy A.Perrin III, Comment, Crashing through the Ice: L
9、egal Control of the Northwest Passage or Who Shall be “Emperor of the North”. 13 Tul. Mar. L. J. 139, 1988: 161.如若西北航道成为国际通行的水道并开始为诸国所利用,航道将在很大程度地节约商贸成本,改变全球商贸航运体系。此外,由于西北航道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该航道将成为军事强国相当看重的战略性通道。西北航道仿佛一个扁担,一头是西欧另一头是东亚而支撑扁担又是北美,显然,西北航道的军事、经济战略价值不言而喻。 图1:西北航道示意图二 关于西北航道国际法律地位的纷争 随着西北航道重要性的与日俱
10、增,航道的法律问题争议不仅是领土主权争端的焦点,更是国际政治博弈的筹码,北极也被视为“极地的地中海”。 B.J.Theutenberg.The Arctic Law of the SeaA. NIJL. 1983: 3-39.自一八四五年英国的富兰克林爵士探险队在极地失踪,而后麦克卢儿对富兰克林爵士的探险队进行救援并终于在一八五四年首度完成西北航道的通行起, 刘慧荣、刘秀:西北航道的法律地位的研究,载于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各国就对西北航道之主权问题产生争执。而至目前为止,尽管西北航道已经完全形成,但鉴于北极地区的特殊地理因素,其全面通航仍需时日。 刘惠荣、韩洋:北
11、极法律问题:使用海洋法基本原则的基础性思考,载于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但是若不提前对于北极西北航道的国际法律问题进行规制,势必造成日后西北航道的秩序混乱。加拿大主张,西北航道不应是美欧中日等国所声称的“国际海峡”,也并非纯粹是沟通大西洋与太平洋的狭长水道。 Geroge V. Galdorisi &Kevin R. Vienna. Beyond the Law of the Sea: New Directions for U.S. Oceans PolicyM.1997.尽管在地理意义上而言航道确实是群岛与大陆构成的,但是在法律维度上则应当以直线基线划定领海基线的理论
12、对航道所涉主权问题予以确认。 Center for Oceans Law and Policy. International Energy PolicyJ. The Arctic and The Law of The Sea.2005(287):88.(一) 西北航道为加拿大内水之主张 一八六七年,加拿大独立。十三年后加政府从大不列颠手中接过了北极水域及群岛的管辖权,自那时起,加拿大政府就开始提出对北极领土行使主权的主张,西北航道亦位于其中。这一过程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一八八零年英国向加拿大当局移交北极主权至一九七零年前后,加拿大则以“扇形原则”而声称对北极区域之主权要求;第二阶段
13、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往后的十五年时间里,加拿大以延伸至十二海里的领海主权并以历史性权利为由,实际掌握控制西北航道的权利;第三阶段是一九八五年以后,加拿大颁布领海与坐标法,利用直线基线将西北航道划入本国的内水。 郭培清等:北极航道的国际问题研究,海洋出版社2009年版,第108-110页。由此可以看出,对于北极地区主权的主张是加拿大主张西北航道之管辖权的法理基础。而对于加拿大政府于一九零七年提出的扇形原则,其已明确表明不在海域内主张。是以,加拿大当局在划定直线基线之前以“历史性权利”声称其海岸以外的水域为内水。 Donate Pharand. Canadas Arctic Waters.Inte
14、rnational LawM. University of Ottaw Press, 1985. P185.一九八五年八月,美国海岸警卫队一艘破冰船自西向东穿越西北航道,加拿大政府主张北极群岛水域毫无争议地属于加拿大,这是基于历史权利。而西北航道之于加拿大就如同密西西比河之于美国。 刘慧荣、刘秀:西北航道的法律地位的研究,载于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一九八五年后,加拿大正式确定其北方北极群岛水域适用直线基线法以划定其领海基线。以此为基础加政府颁布了相关法案,顺理成章地将西北航道划入其内水范围。二零零三年,加拿大成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条约缔约国,并声明了保留条款,将公约第
15、十五条、七十四条和第八十三条之下涉及海洋的边界划定和有关历史性权利的界定及纠纷裁定事项进行了保留。 Declarations and Statements: Canada htttp:www.un.org Depts los convention_ agreements convention- declarations. htm#Canada.25 February 2011.(二) 西北航道为国际海峡之主张 在一九八五年加拿大政府宣布其北极海域执行直线基线以后,欧洲各国及美国声称加政府以直线基线直接包含西北航道的做法“令人无法接受”,同时,由于西北航道是冷战时期美国的太平洋舰队军舰前往北约的
16、重要通道,因而当时美国国务院明确指出“美国认为西北航道是适用过境通行的国际海峡”。 刘慧荣、刘秀:西北航道的法律地位的研究,载于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并于此后不断重申该立场,美国驻加拿大大使戴威维尔金森就此宣布西北航道的性质是“中立性以及民用运输性的”。 Donald R. Rothwell, The Canadian-U.S. Northwest Passage Dispute: A Reassessment. 26 Cornell Intl. J. 331, 1993:348.美国明确表示,加拿大只有在满足如下条件时方能宣称其内水主权:“首先,加拿大应有证据表明
17、其宣称主权的区域在其实际控制范围内即对该水域实际行使着主权;其次,加拿大应为不间断地持续有效行使主权并有效地控制这一水域,且基于和平非强暴的基础;最后,外国的承认成为加拿大宣称主权的必要条件” 傅崐成:海洋法专题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6页。美国坚决主张西北航道属于用于国际通行的航道,是符合国际法中对于国际航道的规定的要件的。并且,美国明确反对并批评加拿大逐步加大其北极地区的军事部署力度, Mike Perry, Rights of Passage:Canadian Sovereighty and International Law in the Arctic.74U. Det
18、. Mercy L. Rev. 657, 1997: 669-670.坚定地要求保证西北航道的国际海峡属性,所有国家的船舶均具有航道的通行权。三 西北航道的法律特殊性如前所述,关于西北航道的国际法律地位仍未确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规定的国际海峡国际通行制度将适用于任何被确定为国际海峡的航道。根据一九八二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三十八条以及第十八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际海峡过境通行制与领海无害通过制是有一定区别的,主要表现为海峡沿岸的国家有义务承认国际海峡过境通行制。 无害通过制是习惯国际法,这一点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1958年领海与毗连区公约中均有规定。而“过境通行制”则是自领海宽度规
19、定不超过12海里从而使更多的用于国际通行的海峡纳入了沿海国的领海范围以来,在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上主张航行飞越自由的海洋大国与主张坚持适用领海无害通过制的海洋沿岸国在激烈讨论后达成的介于无害通过制与自由航行之间的妥协性的制度。“无害通过”与“过境通行”相比有诸多明显不同,简而言之,前者比后者对于航空器及船舶潜水器要求严格许多且前者允许沿海国进行全面管辖甚至基于安全等原因停止通过,而后者则在公约中明确指出沿海国不应予以禁止。两者比较还有诸多不同,不是本文重点,具体可参见白桂梅:国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77页。此意明显,加拿大政府需要完全允许他国船舶之航行,实现西北航道的国际化。然而,
20、现实中尽管其他国家认为西北航道属于国际海峡,加拿大亦未单方面在西北航道上强硬实施其主权权利,但加拿大通过其国内立法建立了特殊的航道通行管理制度,其他国家在西北航道并不享有一般意义的过境通行权。 James Kraska. The Law of the Sea Convention and the Northwest Passage. 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arine and Coastal Law. Vol. 22. No. 2. 2007. P.271.257.从法律实证主义的角度出发,现行法的有效性要求我们在认定关于西北航道的地位时必须考查其特殊的航行
21、制度。(一) 加拿大国内法所造成的法律特殊性 西北航道独特的法律地位首先缘于其被加拿大实际管辖,即加拿大国内法是造成西北航道特殊地位的一大原因。一九六八年,特卢多开始就任加拿大总理,他自上任伊始就执行了强硬的外交与安全事务政策。这与上任皮尔孙政府完全不同。 D. M iddlemiss and ,J. Sokolsky, Caraadiara Def erase: Deci.sioras arad Determiraarat.s, Toronto: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1989, pp. 1, 259.在一九六九年四月十五日,特卢多发表了关于北极地区的主旨声
22、明。声明措辞异常强硬并明确指出,北极属于加拿大的主权范围,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加拿大自古以来就享有对北极的主权,尽管有一些国家对此质疑,但这是不容置喙的。 J.Beesley“Canadian Practice in International Law During 1969 as Reflected in Public Correspondence and Statements of the Department of External Affairs,”Canadian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Law,N o. 8, 1970, pp. 337, 343.然而,
23、一九七零年,美国突然宣布“曼哈顿号”油轮即将穿越西北航道。美国政府的如意算盘是,一旦美国曼哈顿号畅行无阻地通过西北航道,将意味着西北航道的国际商业航行先例被开启。而加拿大政府显然意识到,这极有可能会使其他国家起而效仿。这意味着加拿大宣布北极航道主权的做法将成为毫无意义的事情。而鉴于当时冷战背景下的国际局势,加拿大政府意识到直接采取提出对西北航道主权是不现实的,因而以单边立法的形式控制北极地区的群岛航运、进而控制西北航道,而立法的理由则是为了防治北极区域的环境污染。次年二月,加政府外交部长哈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西北航道随时向曼哈顿号敞开大门。当必要时,加拿大政府的破冰船将提供援助。但他同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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