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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析公民文化与社会监督文章来源 毕业论文网 论文关键词:公民;监督;文明论文摘要:目前,造成我国社会监督缺乏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在于我国还未生成成熟的公民文化。公民文化是社会监督优化的精神支柱,社会监督是公民文化发育的现实阶梯,二者是一个互动过程。培育公民文化和优化社会监督必须完善体制,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大力加强公民和努力培育公民社会。社会监督是政治的本质要求,是最能体现民主意蕴的制度安排。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监督获得了长足发展,不仅构建了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监督制度体系,而且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公众参与监督的格局。然而,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其社会监督总体效果
2、却差强人意,社会监督制度日益健全与社会监督效果欠佳的反差其原因何在?学术界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然而,考察学术界的研究成果,有一个至关重大的问题未受到应有关注,即忽略了对社会监督主体内在支撑的文化研究。任何一种制度安排和制度运行都需要相应的文化心理、价值观念和思想意识作为内在支撑。因为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赋予制度以真实生命力的广泛的社会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己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性结局将在所难免。对于社会监督而言,需要一种与之耦合的公民文化。本文试图从公民文化的视角阐释转型期我国社会监督乏力的原因。从理论上
3、深入探讨公民文化与社会监督的互动关系并提出培育公民文化和优化社会监督的具体路径。一、原因分析公民文化是指与民主制度相耦合的公民的政治态度、情感、信仰和价值取向,主要表现为社会成员普遍具有以权利义务为准则的主体意识、法治意识、意识和合作意识等融为一体而形成的公民意识。社会监督是国家为实现公民监督权而作出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民众参与政治并对政府的权力活动进行监察和督促的政治行为。转型期我国社会监督乏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还未生成成熟的公民文化,即广大民众缺乏一种作为现代人内在支撑的公民意识。主要表现为:主体意识缺乏。首先,许多公民缺乏对民主主体地位的自觉认识。不少社会成员
4、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政府权力足人民赋予的;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思想观念上缺乏对公民主体地位的肯定和尊重,“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思想根深蒂固。其次,缺乏自主意识。在多数情况下,公民若是有了政治要求或利益受损。他不大会求助而是更倾向于“找关系”或向“清官”和其他掌权者倾诉。这反映出民众对权力的迷信,在权力面前,个人失去了自主。最后,缺乏平等意识。公民参与政治中的种种表现还反映出不少人仍停留在传统的官管民的理念中,没有意识到每一个人作为公民都有不可剥夺的自由平等权利。公民主体地位认知的缺乏和以自主、平等为特征的主体性的缺乏,说明在转型期我国仍有相当一部分人缺乏公民主体意识,从而使社会
5、监督失去了内源性动力。法治意识淡薄。法治是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和有机组成部分。纵观我国社会监督现状,公民对法律的认同已大大超过从前。但从总体上看,法治观念仍然较弱。首先表现为缺乏对法律的高度认同,法制观念淡薄。其次表现为缺乏对法律的遵从。在现实中往往一项举措、一件要案循正常法律途径长期得不到解决,但只要上到“内参”或者是通过传媒曝光后即可迅速解决。这深刻反映了“权本位”观念仍存在于政府官员和普通百姓之中。再次,权利观念淡漠。我国的和一系列法律的出台为公民权利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在实践中,法律规定并没有变成人们的普遍自觉行为。我国民众对权利认知整体水平不高,不少人在权利认识上还存在误区。这不仅表明权
6、力本位和特权思想的巨大惰性和权力主体对法外权力运作的宽容,而且也表明了权利主体对自身自由和权利的某种程度的疏怠。道德意识不强。在现代社会,民主政治生活的很大一部分都要靠道德特别是政德支撑。如果在民主政治生活中出现不道德者,则会影响权力正常运行;相反,公民道德水平高,民主的原则、民主的精神就能顺利地贯彻到每个公民的实际行动中去。道德意识是以权利与义务为核心。任何合乎道德要求的具体行为必然表现为主体与客体双方的互动,只讲权利而不尽义务就是对个人道德权利的超越。只讲义务而不讲权利就是对他人道德权利的侵犯。两者都有悖于公正原则。转型期我国社会监督主体中仍然有不少人道德意识薄弱。在一次关于“能否坚决抵制
7、行贿行为”的问卷中,只有15的人作了肯定回答,这从一定程度上表明不少人对道德义务认识模糊;而另一方面,、不少公民对于“事不关己”的不合理权力行为表现出极大的宽容,也反映了公众对自身道德权利的漠视。合作意识缺失。从转型期我国社会监督的现状来看,公民参与方面存在两个问题:积极性不高,“政治参与者”群体不大,“顺从者”不少,甚至还有相当部分“政治冷漠者”和“政治疏离者”;探度不够,与“群体式”参与(如“集体上访”)相比较,建立在合作基础上的“团体式”参与效能更佳。我国法律对此也作了制度安排,但实践中,人们更倾向于前者,致使政治参与广度有余而深度不够,有序化水平不高。公民政治参与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
8、固然与制度建设有关,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广大民众合作意识不强。合作意识影响着公民参政监政的积极性、政治参与的扩大和深化以及政治参与的有序化水平。从我国社会监督现状看。正是因为公民的合作意识的缺乏影响了公民参与的效能。总之,转型期我国社会监督乏力的主要原因在于广大民众公民意识淡薄,我国还未发育起一种成熟的公民文化。二、理论思考优化社会监督和培育公民文化都是中国政治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其中,民主制度(社会监督)是实现政治民主的硬件,公民文化是实现政治民主的软件。如果建立了民主制度但缺乏软件的配套,政治民主不可能长久;反之,民主政治的发展就会成为一个自然过程。考察转型期中国社会监督问题,必须
9、从理论上深刻把握公民文化与民主(监督)制度建设的互动关系。(一)公民文化:社会监督的精神支撑。公民文化是社会监督制度产生、发展和完善的理念支撑。一方面,公民意识的产生是社会监督制度建立的先决条件。任何民主制度的构建都是以一定的民主意识为指引的自觉活动。没有公民意识的觉醒,不可能建立包括社会监督在内的民主制度。在世界民主史上,公民意识都是首先在部分精英中出现,然后才建立起民主制度或推动民主化运动。我国民主制度的构建也遵循着同样的规律:正是由于作为时代精英集合体的中国共产党率先培育起公民意识并致力于唤醒人们的主体意识和对民主自由的追求,才有了浩浩荡荡的民主运动,建立起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另一方面,公民意识制约着社会监督制度的发展和完善。社会监督制度作为一种规范化力量具有相对稳定性,而公民意识作为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反映具有活跃性特点,是推进社会监督制度发展的思想动力和衡量民主价值的重要标尺。在民主化进程中,民众公民意识强弱决定着政治参与的广泛程度和效果,从而影响着制度合民主性程度;政府官员公民意识的强弱则直接关系着其制度供给的积极性、制度安排的质量及制度创新的力度,因而影响着制度发展和完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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