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中公民平等权的保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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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宪法中公民平等权的保障我国宪法中公民平等权的保障宪法中公民的平等权是指公民在经济、政治以及社会等所有的领域内均依法享有的与其他公民同等的权利,是一种不能因为任何差别而予以区别对待的权利。平等权允许存在合理差别,实质是反对歧视。平等是相对的,是实质平等与形式平等的统一,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禁止不合理差别待遇。平等权既是一项宪法原则,又是基本权利的一项具体内容。作为自然人社会生活的前提和条件,平等权有别于其他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既是基本权利体系的内容之一,又可以作为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文化权利以及社会权利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它能够为实现这些权利创造条件。 法律必须同等对待同等的人
2、 法律必须是理性的,它必须对相同的情况予以相同的处理 是宪法中公民平等权的基本要求。看似内涵与要求较为完善的平等权在现实社会中的保障是严重不足的,追究其深层次的原因,探寻平等权有益的保障路径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平等权的具体内涵 (一)平等权的性质 平等的具体内涵指同种的人之间应当是同等地、毫无差别地享有一切可被赋予的有利条件,人们之间不存在等级的隶属关系。依据法兰西大革命时代迭次人权宣言的宣示,则法律平等的意义,即国家对于一切人民,其保护或其惩罚,均应平等之谓。法律上平等的意义,即系否认特殊人民享有任何特权,则其第一结果,便须否认贵族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第2款明确规定: 中华人
3、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学术界关于这一款内容的概括主要是确定了 平等权 。将平等权看作是一种宪法的基本原则,这是因为公民在各项基本权利的享有和行使上都应当是平等的,如果将平等权视为一种权利,与其他的公民基本权利在逻辑上难以并列,并且在事实上,公民只有先享有权利,才会有平等的问题。其实,强调平等权的宪法原则性,并不否定平等权的权利属性,只是不同意存在与其他基本权利并列平行的独立的平等权,而强调平等权存在于各项权利之中,依托基本权利而存在,平等权是各项基本权利之下的一项具体的权利内容,例如公民享有人身自由的平等权、受教育的平等权、享受社会保障的平等权以及选举的平等权等等。有多少项内容的基
4、本权利即有多少项基本权利下的平等权内容。 (二)平等权的内容 纵观历史,近代以来,平等权包括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的内容。前者是指不论个人在事实上存在的差异,在法律上均予以同等对待,人人享有平等的机会,也叫机会平等;后者是指社会经济关系中事实上的均等或者对于社会意义、经济意义上的弱者,应给与更优厚的保护,来保障他们与其他公民同等的自由和生存。这二者之间并没有孰优孰劣之分,机会平等过于片面强调平等,而实质平等往往容易在过分强调实质公平及过分积极保护弱势群体的情况下走向 逆向歧视 的不平等境地。所以坚持以形式平等为主、实质平等为辅的保障模式是现代各国的倾向选择。较之二者的区别,形式平等强烈反对不合理的
5、差别对待,实质平等却要求合理的差别对待。显而易见,平等权的平等内容也是相对而言的,是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的统一。 适用法律上的平等是平等权的重要内容。平等权鲜明的特点是它作为一项请求权的主体是公民。一方面全体公民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每个公民在社会上都平等地享有得到政府同等关怀和尊重的权利,这当然也包括所有的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以及法律赋予的权利;与此同时,履行法定义务也是平等的,没有人能够凌驾在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之上。另外,平等权的请求主体是公民,它的对象则是国家。在某些情况下,作为平等的个人而受到平等对待的权利将意味着一个平等对待的权利,但绝不是在一切情况下都如此。另一方面,平等原则同时约束国家司
6、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公权力的行使。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以及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包括作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等)时都要考虑到平等的原则。 立法上的平等是平等权的应有之义。法律平等权当然包括立法和法律实施上的平等,如果没有立法上的平等,法律实施的平等就无从谈起。如果立法上不平等,立法内容本身不平等,即使法律实施再好,也只是在维持不平等的立法状况,实属社会公正的徒劳。从宪法学原理可知,宪法首要制约的对象是立法机关,因此作为宪法平等原则的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理应包括立法上的平等。如果立法之时即通过了不平等的条款,法律适用也将随之烙上不平等的烙印,其他的方面更无平等可言,这时,平等原则最终将
7、成为一句美好的空话。 (三)平等权不排斥合理差别 任何权利的行使都是在相对意义上进行的,平等权亦是如此,它不是绝对化的权利。以上述之,平等不等同于平均主义也不是片面追求绝对的平等结果。合理的差别对待是平等权可以接纳的例外,对此平等权亦不是排斥的。实质上合理差别是相对的平等。在合理的程度内采取具有合理依据的差别,也就是说公民能够得到与其能力、优点、需要、贡献等相称的待遇。国家可以根据社会的实际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对不同的公民进行区别对待。平等与歧视相对,合理差别是平等,不合理差别即为歧视。如何区别不违反平等原则的 合理差别 及违反平等原则的 不合理差别 是关键所在。一般而言,合理差别可以综合考虑年
8、龄、生理、民族、经济能力、职业状况等内容而作出相应的改动。 1.人之自然差异早于平等 自然差异早在 平等 出现之前,已然存在着。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演变,体现自然差异的差别待遇在政治方面明显的减轻,但是在经济、社会等方面则仍显著存在。即使某些差异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消除,但完全消灭的可能性不大。同时公民作为每个独立的个体在具备实现自身权利的条件上也有所不同,无论是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差异的存在的确是不可避免的。宪法以及相关法律中规定倾向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差别待遇正是对人之自然差异存在的认可。 2.实质平等对形式平等的矫正和平衡 国家的义务不是使每个公民都能够获得相同的机会或者利益,而是需要能够提
9、供使每个人都能平等地获得利用其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条件。这种条件是形式平等的体现,也是促使实质平等实现的前提。这二者之间的冲突是时刻存在的,承认合理差别的存在,根据个体之间属性的不同有所区别地对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矫正和平衡追求形式平等造成的实质不平等。平等的问题 始终是个建立一种使不平等之间相互补偿的有效系统的问题,也即是一种力量抵消系统,其中的每一项不平等都有助于补偿另一项不平等 二、宪法中公民平等权在我国的历史演变其实,有关平等权的研究在我国开始是很早的,同时对平等权的认识也经历了漫长的过程。1954年宪法的第85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这即是对平等权的肯定,但是很
10、不幸的是在当时 左 倾思想盛行, 人民 与 敌人 被严格地区分开来,他们在法律上已然不能被平等地对待,所以平等的原则便慢慢地淡化了。受这种思潮的进一步影响,1975年制定的宪法和1978年制定的宪法直接将平等权的规定予以删除。直至文革结束之后,在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1982年制宪时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一章的开头,即第33条第2款中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的内容加以明确规定。并且在第4款规定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可以得出,宪法文本中的 平等 不应仅仅理解为宪法所确认的一项基本原则,同时它也是公民的一项具体的权利内容。
11、 阶级斗争为纲 思想影响残余的存在,使得1982年制定的宪法关于平等权的规定与1954年制定的宪法是不同的,这造成了许多人的误解,他们并没有真正认识到宪法不仅仅应当规定适用法律平等的原则,更应当规定立法上的实质平等。立法思想的转变直接导致宪法文本规定从 法律上一律平等 到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的变化。 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仅能够体现公民在法律的实施以及法律的适用上是平等,而且还包含了在具体的法律内容上的平等,也就是说在立法上也应当是平等的。但是,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则只能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没有将立法上的平等涵盖在内,实属遗憾。现行宪法依旧沿用1982年宪法关于平等权规定的模式并没有加以
12、修正,是现行宪法的败笔所在。如上所述,显而易见,关于公民平等权的规定仅仅停留在这样的逻辑层面上是远远不够的,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才能真正使得对宪法中公民平等权的保障落到实处。 三、我国宪法中公民平等权保障的不足与缺陷 宪法中的平等权作为一项基本的人权内容与宪法性原则,是公民基本权利得以充分保障的基础,离开了平等权,其他权利便失去了存在的根基。理论上关于平等权内涵的深刻探讨是平等权得以有效保障的前提;纵使理论完美,但是也不能掩盖实践落实的不足和缺陷。纵观我国实践中关于平等权保障的规定及具体的操作实在难以让人满意,平等权遭受漠视、冷遇的情况比比皆是。平等权的保障遭受这样的境遇是来自多方面的,不仅仅
13、有国家,而且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公民自身。 (一)缺乏实现平等权的宪法规定 权利之所谓为权利是因为权利可以得到救济,无救济则无权利可言。平等权作为一项宪法上的基本权利理应得到救济。但是,一方面由于宪法文本的规定较之原则,没有为平等权的实现留有太多的笔墨,宪法平等权虚置的情况不容乐观,过于原则的文本规定使得宪法在实践中保障平等权的作用大打折扣;同时,宪法不能够被司法予以适用的现实条件制约着平等权在宪法诉讼中得以实现的可能。另一方面,宪法并没有真正落实到自身制约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作用,将本应属于其自身规定的平等权内容下放到法律中,这种授权法律作出相应规定的美好设想被法律没有完善规定所打破,根本
14、没有实现平等权通过法律规定的途径而得以有效保障的目的。同时,宪法也没有能够真正很好地做到对相关立法权力的制约,没有划定立法权的界限,缺乏禁止立法规定侵犯平等权的内容,使得立法机关在作出立法内容时肆意侵犯公民平等权而毫无感触。只有在宪法文本、甚至是宪法诉讼或者是宪法实现路径中将平等权的内容完美地贯彻落实下去,才能够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地体会到获得平等对待的权利,这样才真正实现了平等权得以保障的实际意义。 (二)平等原则在立法中鲜有体现 平等权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体现宪法的平等原则。立法上的平等是平等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我国现行宪法关于这一方面的规定却难负重望,上文已有论述。实践中,一些地方性的法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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