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实施查封、扣押、拍卖的试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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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税务行政措施审批表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案件编号税务行政措施拟使用文书申请理由申 请 人 : 年 月 日部门意见负 责 人: 年 月 日主管局长意见主管局长: 年 月 日 局长意见局 长: 年 月 日实施税务行政措施审批表填写说明: 1、本审批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置;2、适用范围:在实施纳税担保、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等税务行政措施时,使用本审批表; 3、填写要求: (1)税务检查案件中的税务行政措施应填写“案件编号”;(2)“税务行政措施”:是指拟采取的税务行政措施,如纳税担保、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等;(3)“申请理由
2、”:是指拟采取税务行政措施的原因及依据;(4)在税务检查中的税务行政措施的“部门意见”由检查科签署,其他的税务行政措施的“部门意见”由征管科签署,并报相应的主管局长签署意见。4、本审批表为A4竖式,一式一份。查封(扣押)决定书(保全类) 地税保全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条规定,决定派 等人对你(单位)的有关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予以查封(扣押)。限你(单位)在 年 月 日前缴纳税款 元、滞纳金 元,逾期不缴,将依法对查封(扣押)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予以拍卖或者变卖,抵缴应纳税款及滞纳金。 附: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或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专用收据 税务机关
3、(章) 年 月 日告知事项:对查封(扣押)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地方税务局申请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起诉。查封(扣押)决定书(保全类)填写说明: 1、本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五条规定设置;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依法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使用;3、填写要求:(1)本决定书中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使用;(2)税务机关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时,参照同类商品的市场价、出厂价或者评估价估算查封、扣押财产的价值;(3)税务机关按上述方法确定应查封、扣
4、押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价值时,还应当包括在扣押、查封、保管、拍卖、变卖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4)“ ”:填写本级税务机关代字,如:“东城”填写“东”,“西站”填写“西站”,“第一稽查局”填写“一稽”;(5)“ ”:填写年度公元全称;(6)“号”字前:填写该通知书当年的顺序号;(7)告知事项“ ”处:分别填写“上一级地方税务机关”名称和“人民法院”名称;(8)本决定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4、本决定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执行人,一份税务机关留存。冻结存款决定书 地税保全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条规定,请从 年 月 日起冻结 在你处的存款帐户 的存款 (¥
5、)元。税务机关(章)年 月 日存款帐户余额:签收人: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冻结存款决定书 地税保全 号 :根据第 条规定,决定从 年 月 日起冻结你(单位)在 银行(分行) 帐户的存款 (¥ )元。 税务机关(章)年 月 日告知事项: 对冻结存款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地方税务局申请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起诉。冻结存款决定书填写说明:1、本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五条规定设置;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冻结被执行人存款账户时使用;3、填写要求:(1)本决定书应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使用;(2)“
6、”:填写本级税务机关代字,如:“东城”填写“东”,“西站”填写“西站”,“第一稽查局”填写“一稽”;(3)“ ”:填写年度公元全称;(4)“号”字前:填写该通知书当年的顺序号;(5)本决定书为两联式:第一联台头“ ”:填写金融机构名称;第一联存款账户余额指税务人员查询时的存款余额及币种;第二联台头“ ”:填写被执行人名称;第二联告知事项“ ”处:分别填写“上一级地方税务机关”名称和“人民法院”名称;(6)本决定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4、本决定书为A4竖式、两联式,第一联一式二份,一份送金融机构,一份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执行人,一份税务机关留存。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
7、产专用收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条的规定以及查封(扣押)决定书(文号 ),扣押你(单位)如下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序 号商品、货物、其他财产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合 计合计金额(大写)声明:我(单位)对以上物品拥有所有权或者依法可以处分。 被执行人(签章): 年 月 日税务机关(章) 执行人: 执行日期: 年 月 日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专用收据填写说明:1、本收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设置;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在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使用;3、填写要求:(1)台头“ ”:填写被执行人名称;(2) 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价
8、值,参照同类商品的市场价、出厂价或者评估价估算;(3)在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4)备注栏应当说明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单价、金额的来源;(5)本收据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4、本收据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执行人,一份税务机关留存。北京市 区(县)地方税务局封条北京市 区(县)地方税务局 年 月 日 封该封条为宣纸纸材,长825cm,宽145cm,封条内文字为“北京市 区(县)地方税务局封”(扁宋体)外套双线框,长77cm,宽11cm,两线间距为05cm。封条天地各留27cm封条文字及内线框均为深黑色,外线框较内线框粗一倍。封条文字长89c
9、m,高45cm,年、月、日字长35cm,高3cm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条的规定以及查封(扣押)决定书(文号 ),查封下列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序 号商品、货物、其他财产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合 计合计金额(大写)声明:我(单位)对以上物品拥有所有权或者依法可以处分。被执行人(签章): 年 月 日税务机关(章) 执行人: 执行日期: 年 月 日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填写说明:1、本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设置;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在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使用;3、填写要求:(1)台头“ ”:填写被执行人
10、名称;(2) 税务机关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价值,参照同类商品的市场价、出厂价或者评估价估算;(3)本清单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4、本清单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执行人,一份税务机关留存。提请停止办理财产过户手续通知书 地税保全 号 : 我局已依法决定对 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请贵单位停止办理上述财产的过户手续。产权证件名称及编号: 特此通知。 税务机关(公章)年 月 日提请停止办理财产过户手续通知书填写说明:1、 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设置;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实施扣
11、押、查封后,通知有关机关不再办理扣押、查封动产或者不动产的过户手续时使用;3、填写要求:(1)“ ”:填写本级税务机关代字,如:“东城”填写“东”,“西站”填写“西站”,“第一稽查局”填写“一稽”;(2)“ ”:填写年度公元全称;(3)“号”字前:填写该通知书当年的顺序号;(4) 台头“ ”:填写应通知的相关部门,如:房地产管理、证券管理、车辆管理等负责产权过户的部门;(5)“对 ”:填写被查封、扣押财产的单位(个人)名称(姓名);(6)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4、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负责产权过户的部门,一份税务机关留存。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 地税保全 号 : 鉴
12、于你(单位)已缴纳了应纳税款、滞纳金或罚款,现决定解除查封(扣押)你(单位)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请于 年 月 日前持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或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专用收据,前来我局办理解除查封(扣押)手续。 税务机关(章) 年 月 日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填写说明: 1、本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设置;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缴纳了应纳税款、滞纳金或罚款;3、填写要求:(1)本决定书应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使用;(2)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
13、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查封(扣押);(3)“ ”:填写本级税务机关代字,如:“东城”填写“东”,“西站”填写“西站”,“第一稽查局”填写“一稽”;(4)“ ”:填写年度公元全称;(5)“号”字前:填写该通知书当年的顺序号;(6)解除查封(扣押)后,税务机关应将被执行人保存的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或者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收据收回注销;(7)本决定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4、本决定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执行人,一份税务机关留存。提请解除停止办理财产过户手续通知书 地税保全 号 : 已按规定缴纳了应纳税款、滞纳金或罚款,我局
14、决定解除提请停止办理财产过户手续通知书( 地税保全 号)关于对其 提请停止办理过户手续的决定。权属证件名称及编号:特此通知。 税务机关(公章) 年 月 日提请解除停止办理财产过户手续通知书填写说明: 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被执行人缴纳了应纳税款、滞纳金或罚款,需要通知有关机关解除停止办理财产过户手续;3、填写要求:(1)“ ”:填写本级税务机关代字,如:“东城”填写“东”,“西站”填写“西站”,“第一稽查局”填写“一稽”;(2)“ ”:填写年度公元全称;(3)“号”字前:填写该通知书当年的顺序号;(4)台头“ ”:填写应通知的相
15、关部门,如:房地产管理、证券管理、车辆管理等负责产权过户的部门;(5)“ 已按”:填写被查封、扣押财产的单位(个人)名称(姓名);(6)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4、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负责产权过户的部门;一份税务机关留存。解除冻结存款决定书 地税保全 号 : 的税款、滞纳金已在限期内缴纳,我局现决定解除 年 月 日冻结存款决定书( 地税保全 号)对其存款帐户 存款的冻结。 税务机关(章) 年 月 日解除冻结存款决定书 地税保全 号 : 鉴于你(单位)在规定的限期内已缴纳应纳税款、滞纳金,我局现决定解除 年 月 日冻结存款决定书( 地税保全 号)对你(单位)在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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