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风险案件调查方法.doc
《车险风险案件调查方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车险风险案件调查方法.doc(2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车险风险案件调查方法篇一:重大车险案件处理基本流程 重大车险案件处理基本流程 随着机构业务发展,车险案件逐渐增加,案件时效及质量为当前理赔管控重点,尤其对超万元案件(含异地出险)跟踪落实(包括人伤案件)是各机构重案岗人员(人伤岗)核心工作。就目前重大车险案件在风险调查、时效处理等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为规范、高效把控重大车、物损案件风险,切实提升车险案件管控质量,现重申相关环节处理要求,具体事项如下: 一、规范查勘、调查内容。 1、完善事故调查内容,明确调查过程。 2、完善事故现场照片或收集相关事发时间段影像资料。 3、分析案情,落实调查进展,形成调查报告。 4、跟踪分析事故责任,主动落实减责工作
2、。 5、规范相机型号,确保日期显示。 6、杜绝非理赔人员受理。 二、规范重大车险案件上报及内容 1、专人负责、专人汇总,三日内上报总公司车意险理赔部重案岗(超5万元案件) 2、案情清晰、内容完善、处理方案明确。 3、统一重案上报格式、规范填写上报内容。 4、在上报案件审核时需逐项反馈重案处理意见。 5、规范案件上报主体【主送:总公司车意险理赔部重案岗人员抄送:机构负责人、机构分管负责人、机构承保负责人、机构理赔负责人、机构重案岗人员、总公司车意险理赔部负责人、总公司车意险理赔部核赔人、总公司车险部承保负责人】 三、规范核价、核损操作环节、提升初核能力 1、专人处理、逐案报价审核制。 2、主动采
3、集配件价格,杜绝依赖维修单位报价。(市场价:结合杭州区域、广州区域等综合报价。专营店价:结合北京精友系统等综合报价。) 3、实行逐案报价函制度及提供外部维修单位报价清单或维修清单 4、凡对案情不明、调查材料不全、(含重大案件)影像资料反映不够、损失项目混乱、更换件明显超标等案件,在核价、核损环节一律回退。 四、规范制定车损、物损评估方案 1、核定重大车损损失前必须核算清楚该车损维修成本、实际价值、市场价值、残值价值,杜绝盲目定损。 2、对维修成本超过或接近实际价的案件原则上采取腾信残值处理方式,主动与车主做好总价协谈工作,残值归我司处理。(可请腾信参与协谈) 3、重大物损评估原则以专业评估机构
4、(或非车理赔)核定损失为准,杜绝非专业人员盲目确认超万元物损损失。(高速公路设施暂除外) 4、把控损失,准确估损,及时调整。五、实行复勘制度 1、完善车损部分更换配件复勘,主要以车身结构件、悬挂件、高价值电器配件、更换存有争议的配件等。 2、复勘更换配件原则上作新、旧对比。 3、完善复勘车型、VIN号、旧件受损痕迹等要素一致性。 。4、复勘照片必须直观、清楚并显示复勘时间。 六、责任追究制度 1、各机构理赔负责人为重大案件管理责任人,负责监督重案人员的案件处理时效、案件处理质量。案件跟踪进展。 2、各机构重案人员是案件处理直接责任人,对超标定损、案情异议且无调查等直接产生不良影响及存在滥赔现象
5、的,一律追究相关重案人员责任并上报总公司车意险理赔部备案。篇二:车辆保险风险 机动车辆保险风险防范探析 机动车辆保险作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重要支柱险种, 2006年以来,车险保费收入占产险保费收入比例一直维持在70%左右,且车险赔付率直线上升,且仍有继续上升的趋势,经营效益却持续下滑,其经营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非寿险业做大做强目标的实现。全面提升经营机动车辆保险的核心竞争力,始终是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重心。如何防范和控制车险经营风险,提升车险盈利能力是目前各财产保险公司的重要任务。本文将从承保风险、理赔风险、财务风险、新保险法对车险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机动车辆保险经营中的风险防范。 一、车险承
6、保风险的防范 承保管理是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总关口,承保质量如何,关系到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经营效益的好坏,同时也是反映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致。目前市场上的绝大部分保险公司都以追求规模、追求保费为目标,在保源有限增长、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各公司迫于业务压力,展开非理性价格竞争,导致车险“高返还、高手续费、低费率”现象愈演愈烈。为了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一味地追求业务规模和发展速度,向保户开出诸多优惠条件,甚至不惜牺牲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对承保质量的高低漠然视之,不仅增大了承保标的风险系数,降低了车均保费,同时也为以后的理赔工作带来诸多隐患,致使承保效益进一步降低。主要存在以下几个
7、个问题: 一是业务基层只要数量不问质量。长期的思维定势,致使业务基层单位思想仍然停留非理性价格竞争上,承保管理环节相对薄弱。面对业务发展和市场竞争压力,“拾到篮子里就是菜”的思想普遍存在于各经营单位特别是基层一线。不符合承保条件的车辆仍可按正常标准承保,部分车辆“套用条款”现象屡禁不止,保户为了“节省”保险费,往往采取“套用条款”投保的行为,变相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从而改变车辆条款适用类别。如:人为将营业用车作为非营业用车性质承保、家庭用车作为非营业用车承保,由此虽然实现了保费收入的增长,但业务质量参差不齐。 二是承保政策执行力不够。目前核保工作基本上局限于要素核保,不验车承保。基层展业单位对验
8、车承保重视不够,对投保车辆根本不进行检查验车,片面轻信投保人的表述,而核保人员又无力顾及,造成诸多风险漏洞。 因此,车险迫切需要在经营上实现由大到强、由量到质的转变。要求我们必须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合规经营,防范风险,实行有效益的承保政策,提升风险选择能力,提高保费充足性,推动业务质量的持续改善。一是合规经营,严控违规风险。开展合规经营教育,树立效益第一的意识。随着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多,保险竞争日趋激烈,竞争手段单一、经营数据不真实、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等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影响了保险业的科学发展,为止,保监会以保监发200870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要求合规经营,规范
9、市场秩序。江苏保监局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推出五项监管新举措,重拳规范车险市场秩序,实施了“四高”(业务非正常增速高、展业成本高、综合赔付率高和市场不良反映呼声高)指标为核心的产险分支机构分类监管办法,建立了保险公司月度监测指标制度。根据月度监测获取的数据将各产险分公司分为低成本扩张型公司、低成本收缩型公司、高成本扩张型公司、高成本收缩型四类,并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通过检查式调研、约见谈话等方式,进一步分析其成本偏高的根本原因,对存在违法违规和恶性竞争行为的公司,坚持从严从速查处,有效防范了系统性风险。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也从6月20日起降低手续费用,商业车险10%-12%。保险公司
10、要自觉遵守行业自律,特别是在市场中起主导作用的公司要引领市场,降低违规经营成本,规范市场秩序。 二是提升承保定价能力,是要通过业务风险识别能力的加强,提升定价体系的精确度,不断优化业务结构,主动甄别风险,进行选择性承保。解决业务结构问题,首先要进行动态盈利性分析,通过分析,甄别客户的盈利水平,配合承保政策、销售费用和服务资源,形成对风险的主动选择能力,推动业务结构改善。首先是制定科学的承保政策,目前人保财险公司按业务盈利能力高低,将业务分为A、B、C、D、E、F六个风险分类,结合对各客户群具体险别业务的盈利分析,明确各客户群的效益险种,根据客户类别有针对性地加大效益险种的营销力度,限保亏损险种
11、,提升业务整单盈利能力。全力巩固A类业务,积极发展B类业务,有效提升C类业务,控制D类业务,重点管控E、F类业务,提高优质业务续保率。通过精细化分析对险别进行细分制定差异化的承保策略。江苏省目前商业车险理赔赔信息共享平台已建立,各公司承保转入业务(F类)时通过平台逐单查询商业险上年出险次数,并严格根据费率规章使用系数。出险一至二次不得使用无赔款优惠系数,出险三次上浮10%,四次上浮20%,五次及五次以上上浮30%。二是要严格执行统一核保制度,加强核保力量,树立核保工作的权威性,防止病从口入。三是确保原始数据录入真实可靠,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加强考核,落实责任制,为业务数据的积累和业务分析奠定基础
12、。四是做好数据分析,对公司的车险经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做好业务风险的预测,以提高承保政策制定的前瞻性,并通过费用差异化配臵,有效进行风险选择,在竞争中赢得主动。二、车险理赔风险及防范 车险赔款支出作为保险公司最大的经营成本,赔付率过高,车险经营效益压力很大。赔款未能及时兑现保险公司规定时间内结案赔付的承诺,造成理赔难的局面,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声誉。车险理赔工作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近几年汽车走进了普通家庭成了代步工具,随着车辆的巨增和新驾驶人的不断涌现,交通事故也随之而增,当前有效报案数增速和已决赔案数量增速已达历史最高水平。2008年人保财险公司处理已决案件呈高速增长态势,每月平均处理赔
13、案超过100万件,出险率不断增高。 二是三责险赔付率持续上扬,其中人伤案件赔款占比逐年增大,案均赔款居高不下。涉及人伤案件的诉讼也呈上升趋势。 三是理赔关键环节管控不严,现场查勘过程的粗放管理,加上部分理赔人员素质不高、原则性不强,把关不紧,增加了理赔水分。 四是保险欺诈行为不断扩散,道德风险有蔓延的趋势。 上述问题的出现有悖于现代保险公司注重经济与社会效益的最终目标。加强理赔管控,提升理赔工作水平,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强化理赔关键环节管控,挤压理赔水分,提升车险盈利能力,使业务发展及服务和谐社会的要求相匹配。篇三:车险骗赔分析及对策 车险骗赔分析及对策 日期:11-08-31 随着社会经济
14、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数量已占到汽车销售量的大半以上,私家车已经成为车险市场的主导力量。但是由于存在道德风险,加之不正当利益的驱使,保险骗赔现象层出不穷,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要想防范骗赔案件的发生,保险公司必须强化承保理赔机制,并且在防止“病从口入”的同时,完善各项理赔管理环节,把被动“亡羊补牢”转变为主动“未雨绸缪”。提高理赔员工的个人素质,加大理赔案件的甄别力度,有效调动起职能部门、保险公司和广大社会群众反欺诈的积极性,从而达到打击假骗赔案的目的。 一、车险“假骗赔”案件的主要特点 手法之一:外地出险、本地报案 事故车辆在外地发生了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由于对外地情
15、况陌生、对修理厂不信任等因素,导致保户出险后并不及时报案。将车辆开回本地后制造假现场进行理赔,或者发生双方事故后已经向对方索要了修车费用,再次报案谋取不正当利益。在伪造现场的过程中极易造成车辆损失扩大,从而损害保险公司利益。 手法之二:小事故扩大损失,修车偷梁换柱、以次充好 车主与修理厂相互勾结,制造车险事故,致使车辆损失加大,在保险公司对车辆查勘定损后,用较低档的材料为客户修理,以高档材料的价格向保险公司索赔。维修费用与修车费用的“差价”,被车主与修理厂联合“吃掉”。更为严重的后果是,虽然修好了车辆,但却给今后的行车留下了安全隐患。 手法之三:无中生有、旧件装车制造事故 修理厂将同类型的车辆
16、损坏旧件装到保险标的上,在易于造假的地段,制造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要高额赔偿金。 手法之四:一次事故,多次理赔 发生一次保险事故后,寻找不同的地点,反复向保险公司索赔。同一辆保险标的,不同的驾驶员、不同的出险地点,但是损坏位置相同。例如,汽车玻璃损坏,汽车玻璃经常在行驶过程中被前方车辆带起的石子打坏,但是受损面积不大,以前并未采取相关措施的情况下,只是简单地进行拍照定损,造成车主下次将玻璃彻底打坏再次报案。 手法之五:编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 事故性质本来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骗赔者谎报案情欺骗保险人。如车辆出险时存在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问题,但车主当时不报案,次日再索赔
17、或者偷换驾驶员,使保险人无法掌握出险时的真实情况。手法之六:提供虚假证明向保险人索赔 车主或其代理人(修理厂)以技术手段伪造交警事故处理证明,或疏通有关部门伪造证明。在已查处的假骗赔案中,一些责任认定书、赔偿调解书、简易程序处理书、消防火灾证明、公安派出所证明存在问题,这些主管部门出具的伪证使得保险公司的查处难度加大。与机动车辆相关的保险欺诈骗赔手法可谓五花八门。面对这些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疑案,保险公司虽然有时掌握一些外围线索和情况,但由于走访调查不及时、采痕取证不到位、反欺诈体制不健全及相关法律不完善等,在假象面前往往力不从心、束手无策,难以收集到确实充分的欺诈骗赔证据,致使一些理应拒赔的除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车险 风险 案件 调查 方法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9972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