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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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业务经办指南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业务经办流程,增强鉴定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操作性,提高鉴定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湘劳1994223号)和湖南省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湘劳社发200123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厅鉴定中心)直接办理的职业技能鉴定业务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并从印发之日起实行。一、鉴定申报(一)申报受理从2005年元月31日起,鉴定机构向省厅鉴定中心申办鉴定业务,由省厅鉴定中心鉴定业务拓展岗位统一受理。(二)申报资格1、鉴定机构资格鉴定机构申报鉴定
2、,须具备鉴定资格,所申报的职业和等级应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鉴定许可范围内。2、鉴定申报者资格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对鉴定申报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省厅鉴定中心鉴定业务拓展岗位进行复审。鉴定申报者(不包括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能力测评项目和国际合作证书项目测试的申报者)除符合相关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资格条件外,另须具备以下条件:(1)初中毕业且年满16周岁;(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鉴定四级职业资格,须经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并由所在职业学校教务处开具有效证明;(3)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鉴定三级职业资格,须经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并由所在职业学校教务处开具有效证明;(三)申报材料1、实行全国
3、或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鉴定机构须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材料目录(见附1)的1、2、4、5项和湖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湘劳社培处函20041号)的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并附全国统一鉴定信息管理系统报名录入器自动生成的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见附1鉴定申报材料4)及其电子文档。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二级鉴定的还需按照有关统一鉴定的要求(另行规定)提交论文或方案设计等材料。2、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鉴定机构须按照湖南省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考务管理规程(试行)(湘劳社鉴函200412号)的规定提交申报材料。3、能力测评项目和国际合作证书项目测试的申报材料另行规定。4、其它职业的鉴定,鉴定机
4、构须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材料目录(见附1),提交相关材料,并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见附1鉴定申报材料4)及其电子文档。申报技师、高级技师鉴定的鉴定机构,并需提交培训计划、鉴定方案和关于开展技师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补充通知(湘劳社发200299号)附件规定的材料,即:技师考评审批表(见附1鉴定申报材料2-2)或高级技师考评审批表(见附1鉴定申报材料2-3)、本人技术业务工作总结、单位对申报人的综合推荐材料、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技术论文。5、鉴定机构所提交的材料务必完整、真实、规范。(四)申报审定1、省厅鉴定中心鉴定业务拓展岗位受理申报材料后,及时按照有关
5、规定审查鉴定申报材料,并将审查意见回复鉴定机构。2、省厅鉴定中心鉴定业务拓展岗位根据收费标准和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数,对鉴定机构开具缴费通知单。3、鉴定机构凭缴费通知单到综合环节缴费后,由鉴定业务拓展岗位签发鉴定通知书。(五)申报时间1、全国或全省统一鉴定(含能力测评项目和国际合作证书项目),鉴定机构须提前22个工作日申报。2、其它职业的鉴定(含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鉴定机构须提前10个工作日申报。(六)培训要求为提高申报者的从业能力和技能水平,培训与鉴定机构应按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组织好鉴定前培训,保证培训标准学时数,并使用配套的培训与鉴定教材。二、组织鉴定(一)鉴定前准备1、根据鉴定机构申报
6、的鉴定职业、等级,省厅鉴定中心鉴定命题与质量管理岗位负责安排考试样卷。2、省厅鉴定中心鉴定考务管理岗位根据鉴定机构申请报告,提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场安排要求,并于考前5个工作日向鉴定机构下达操作技能考核准备通知单。3、鉴定机构应按照操作技能考核准备通知单要求,认真履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职责,做好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考场准备、材料准备和考务人员安排等。4、省厅鉴定中心鉴定考务管理岗位印制好理论知识考试试卷和操作技能考核试卷、评分表等,按鉴定要求统一委派监考和考评人员。5、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场和人员由省厅鉴定中心鉴定考务管理岗位统一安排。(二)鉴定实施1、鉴定机构按照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工
7、作规程(试行)(湘劳1994223号)规定和鉴定方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组织申报鉴定者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应当在同一批次同时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可视鉴定机构条件分批次进行,但考评要求不得降低。2、理论知识考试监考时,必须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监考人员(每一标准考场配备2人)。3、操作技能考核如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只委派监考员,监考要求同上;如采用现场考评方式进行时,考评员数按国家职业标准配备。评审和答辩另行规定。4、鉴定结束后,考评员、监考员分别填写“考评情况报告表”(见附2证书核发审批材料2-1)和“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监考记录” (见附2证书核发审批材料2-2),并连同当次鉴
8、定试卷(含理论知识试卷和操作技能考评结果)送交省厅鉴定中心鉴定考务管理岗位。(三)阅卷评分1、省厅鉴定中心鉴定考务管理岗位统一组织或指定考评员或专家进行阅卷评分和统分工作,并核定鉴定成绩。2、省厅鉴定中心鉴定考务管理岗位于阅卷评分结束后5个工作日将鉴定成绩反馈给鉴定机构。(四)质量监督省厅鉴定中心鉴定命题与质量管理岗位委派督导人员到鉴定现场进行监督。督导人员重点检查考评员履行职责和鉴定机构鉴定现场组织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填写“现场督导报告”(见附2证书核发审批材料3),并送交省厅鉴定中心命题与质量管理岗位。三、证书核发(一)鉴定结果审核省厅鉴定中心鉴定业务拓展岗位在阅卷评分后5
9、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生成湖南省(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名册(见附2证书核发审批材料5-1)或湖南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名册(见附2证书核发审批材料5-2),并签署湖南省(初、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核准表(见附2证书核发审批材料6-1)或湖南省(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核准表(见附2证书核发审批材料6-2)、湖南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证书发放核准表(见附2证书核发审批材料6-3),报省厅鉴定中心领导审核。(二)证书核发审批省厅鉴定中心综合岗位将核准表连同证书核发审批材料目录(见附2)的全部材料,呈送省厅培训处审批。
10、(三)发放证书省厅鉴定中心综合岗位根据省厅培训处审批结果,通知鉴定机构凭本批次鉴定通知单和发票,于次周三前来省厅鉴定中心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盖章、验印手续,拷贝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生成的证书核发数据,并签收相应的证书核发审批的全部材料,以供存档。附:1、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材料目录2、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审批材料目录附1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材料目录1、湖南省职业技能申请报告(鉴定申报材料1)2、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核准表(鉴定申报材料2-1) 职业资格鉴定核准表(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鉴定申报材料2-2)职业资格鉴定核准表(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鉴定申报材料2-3)3、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安排备案表
11、(鉴定申报材料3)4、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鉴定申报材料4)(本表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OSAM自动生成,全国统一鉴定则由全国统一鉴定信息管理系统报名录入器自动生成)5、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等能证明符合鉴定申报资格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由鉴定机构提供签署“原件已审”意见并盖章的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由考生所在单位或社区或乡镇提供有效证明)。鉴定申报材料1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报告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 等 名同志的申请,我所准备组织 年第 批职业技能鉴定(具体见下表)。请予批复,并提供考试鉴定试卷和委派考评员。 鉴定机构鉴定批次(由省厅鉴定中心填写
12、)鉴定地点电子信箱联 系 人联系电话鉴定职业鉴定等级鉴定人数理论鉴定开始时间操作鉴定开始时间鉴定方式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省厅鉴定中心 Email: Hnjdzx; 联系电话:0731-4530380 Hnjdzx; 传 真:0731-4530384注:每次申报鉴定时,请按此格式一式三份提前10个工作日上报。鉴定方式填写“传统”或“智能化”,使用智能化平台进行鉴定时,填写“智能化”。此表上报。 年 月 日鉴定申报材料2-1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核准表姓 名性别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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