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现状 毕业论文.doc
《浅谈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现状 毕业论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谈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现状 毕业论文.doc(3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浅谈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现状摘 要 农民工是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业人口流向非农产业是城市化的必然结果 ,他们在我国城市经济改革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我国原有的工伤保险仅仅覆盖城镇的企事业单位的公民 ,作为城镇居民之外的边缘人群的农民工却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是中国城市化建设乃至中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都不可忽视的问题。农民工,尤其是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在遭受大量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之后却没有相应的工伤保险体系为他们提供援助和保护,这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社会公正,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目前农民工工伤保险知晓率低、参保率低、覆盖率低、发生率高,主要是由于
2、政府执行和监管不力,企业负担重,无力交纳保费,农民工自身素质不高等造成的。农民工对城市和农村的发展都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作为城镇居民之外的边缘人群的农民工却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且工伤事故层出不穷, 导致劳资纠纷增多,在很大程度上伤害到他们的利益。 近年来,全国各地的工伤事故频繁发生,而工伤保险制度能够帮助农民工及时支付医疗费用,并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稳定,因此建设和健全工伤保险制度势在必行。文章具体分析了现行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运行中存在诸多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旨在保障农民工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关键词:农民工 工伤保险 参保率 制度 问题对策目
3、 录引言41我国关于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的立法演进62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现状72.1知晓率低,关于工伤补偿的信息在农民工和企业之间不对称82.2参保率低,企业逃费漏费现象严重82.3覆盖面小,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率低82.4农民工工伤事故发生率高92.5工伤事故频发但赔付率较低103建立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必要性:103.1农民工工伤保险是农民工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103.2农民工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113.3农民工工伤保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114我国目前农民工工伤保险中存在的问题114.1农民工职业危害严重,工伤保险实际覆盖率低下114.2制度设计和立法的责任缺损124.3工伤风险抑制
4、缺乏财政支持124.4受雇于非法用工单位的农民工的工伤认定在现行法律中存在着空白134.5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缺乏预防治疗、康复失能等级鉴定补偿”有效机制144.5.1“重赔偿,轻康复”,工伤康复机制不完善144.5.2工伤保险制度工伤预防功能发挥不够14工伤认定争议较多144.6工伤保险制度在适用上有困难154.7政府对工伤保险制度执行监督不力154.8工会维权组织“缺位”严重。164.9农民工缺乏自身利益代言者164.10工伤保险费费率分类较粗糙,不够精细165国外工伤保险研究现状175.1德国、美国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较广。175.2德国、美国工伤保险设立单独的管理机构。185.3德国、美国工
5、伤保险待遇加强工伤事故预防与康复。185.4德国、美国工伤保险注重医疗康复。186国际经验借鉴196.1构建预防、康复、补偿一体化的新型工伤保险体系196.2建立健全工伤保险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196.3鼓励第三方机构参与工伤预防与康复197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的原因207.1体制原因207.1.1管理部门缺失207.1.2管理机构落后207.1.3管理机制不健全207.2法律原因217.3政府原因227.3.1安全卫生应作为一个整体工作来开展监察与管理,而不是独立行使。227.3.2政出多门、职能交叉。227.3.3安全生产监察职能不到位、监管力量严重不足。237.4企业原因237.5
6、农民工自身原因248针对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的解决对策248.1通过多种手段努力提高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248.1.1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工工伤保险在整个社会中的认识248.1.2要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的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机制。258.2设置农民工工伤保险政府管理监督机构,建立农民工工伤保险自由账户258.3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对制度作相应调整268.4提升工伤保险立法层次268.5政府提供财政支持278.5.1财政支持农民工职业安全环境的改善。278.5.2公共财政支持农民工安全培训机制建设。278.5.3政府对企业实行奖励。288.5.4提供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的社会福利。288.5
7、.5加强工伤风险保障基金支持力度。288.6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构建“预防治疗、康复失能等级鉴定补偿”有效机制298.6.1健全农民工工伤预警机制298.6.2健全农民工工伤援助、康复机制308.6.3完善失能等级鉴定制度308.6.4农民工工伤事故的补偿318.6.5改变现行农民工工伤保险争议处理体制328.6.6提高统筹层次,建立农民工工伤保险账户自由转移制度。338.6.7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的法制建设338.7强化政府在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层面上的行政职能建设338.7.1监督和规范用工单位。33 8.7.2大力宣传农民工工伤保险法律知识。348.7.3帮助农民工建立维权组织。348.
8、7.4简化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程序。348.7.5建立农民工工伤风险政府监管系统。348.8发挥工会在农民工工伤维权中的作用359结论35引言农民工是指仍具有农村户口身份,有承包土地,而已经完全脱离或已经基本脱离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城镇中从事非农业生产和经营,或依靠在城镇打工生存的劳动者。农民工之所以成为农民工,是有他们的特殊的身份地位和社会地位决定的。其特殊性表现在:一是户籍身份。农民工虽然进程务工,但身份归属依旧是农民;二是职业身份。农民工主要从事的是一些非正式的职业或边缘职业,如建筑业、采矿业、服务业以及个体经营或自谋等脏、累、险的职业,从事的是城里人不愿干的职业;三是社会保障身份。当农
9、民工在城镇就业、生活遭遇与风险与困难时,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他们提供援助和保护,农民工只有依靠自己的力量,所以他们也属于弱势群体中的弱势。上述决定了农民工在生产工作的时候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因遭受意外伤害和患职业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组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由于农民工的特殊性,他们仍然被排斥在这一制度以外。我国原有的工伤保险的覆盖仅仅包括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和一些国有企业的职工,农民工作为城市边缘群体游历与工伤保险之外。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低,企业逃保漏保现象严重。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大多是险、脏、
10、难的,工作条件恶劣。一些企业片面的追求效益指标,忽视安全管理,产生大量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加之农民工自身的安全保护意识薄弱,导致工伤事故屡屡发生。近年来,城镇职工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基本上徘徊在4300 万左右,参保率未达到城镇职工的50%,而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更是少的可怜。据统计,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只有31. 8%。农民工往往从事较为危险、有害的作业,随时面临断指断臂、伤筋伤骨、烧伤烧死、等事故的危险。工作条件非常恶劣,即使从事有毒有害的工作,也没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致使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一旦发生事故,他们可能会得到些微补偿或者治疗,或者根本无人问津;发生死亡事故的,或
11、者根据非法的“生死合同”,给家属一点补偿,或者“私了”,没有正常的法律程序。由于职业病往往具有迟发性,农民工发生职业病伤害的,可能会在疾病“积累”过程中或患病后已经被除名遣送回家,而辛苦打工所得可能根本支付不起昂贵的治疗费用,甚至导致倾家荡产。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是中国城市化建设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工伤和职业病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伴随着我国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 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他们被称为农民工。如今, 农民工已成为城市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频发的农民工伤事件令人震惊和愤怒。因此,妥善解决农民工急需的工伤保险问题,不仅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需要
12、,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1 我国关于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的立法演进我国的社会保险立法起步较晚,工伤保险立法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195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建国初期的一项重要劳动法规。1996年8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也颁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施行,但由于立法缺陷,导致还有部分职工、雇工在发生事故时不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形成“工伤保险歧视”。工伤保险条例出台后,工伤保险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相继出台了工伤认定办法、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
13、性赔偿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了工伤保险各项工作。 为切实推进农民工的参保工作,2004年6月,劳动保障部发出了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1优先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各地经办机构应予办理。2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在生产经营地为农民工参保。3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
14、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5对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工伤后的长期待遇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实现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便捷化,进一步方便农民工领取和享受工伤待遇。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2006年5月,按照国务院5号文件要求,劳动保障部制定并组织实施了以推进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平安计划”,提出了三年内实现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目标。2006年11月底,全国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10030万人,成为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后又一个参保人数过亿人的社会保险险种。从工伤保险
15、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国的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数连续三年超过1500万人,从2003年底的4575万人,三年增加了5455万人,翻了一番多。2006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规模也突破100亿元、享受待遇人数超过了70万人。目前,中国的工伤保险制度正朝着更高的目标迈进。2 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现状 目前我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已达到了1.2亿人之多,其中每3个产业工人就有2个来自农村。从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上看,吸收他们最多的是建筑业,已经达到了从业人员的90%,煤矿采掘业达到80%,制造业达到60%。总体上看这些行业又都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而且职业风险较高。调查显示,有91.6%受到工伤伤害的职工都是农民工。由
16、此看见,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是中国城市化建设乃至中国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虽然针对此问题国家也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明确地规定了工伤保险为强制保险,但事实却不尽如人意,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0年我国工矿企业共发生职工伤亡事故10770起,死亡11681人;2001年上半年,全国工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4545起,死亡5471人。这个数字是不完全的,因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只对伤亡3人以上的事故进行统计,而各地各企业瞒报、漏报伤亡事故者比比皆是,因此各类企业中因工致伤、致残的零星事故很难得到确切的统计有统计表明,仅深圳一地,一年内所发生的各类
17、工伤事故总计就超过2万起一些专家估计,我国每年因工死亡的人数一直就在2万人以上,而造成残疾的每年超过10万人工伤事故频发,但工伤保险却寥寥无几而尤为让人们惊诧的是,工伤保险竟然是中国最早建立的社会保障的内容之一,这和目前的工伤保险现状形成了尴尬的反差。工伤保险的现状总结为如下几点:2.1 知晓率低,关于工伤补偿的信息在农民工和企业之间不对称 许多农民工对工伤保险缺乏必要的了解,90%的农民工不知道有关伤亡补偿的标准,85%的农民工不清楚单位是否建立有工伤和职业病补偿制度。这就直接导致工伤事故发生之后农民工必须依赖专门的工伤鉴定机构,通过专业的法律机构,加之以企业的积极配合才有可能取得与工伤事故
18、相匹配的工伤赔偿金。如果任何一方不到位,必然导致赔偿金的无法取得,这同时也进一步加重了工伤事故对农民工的伤害。2.2 参保率低,企业逃费漏费现象严重 通过调查发现,在我国城市中无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几乎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有用人单位的农民工中参加工伤保险或有些许工伤医疗补助的仅20.2%,有76%的农民工没有工伤保险。特别是在工伤风险较高的采掘、制造、建筑业中,大部分农民工都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远未达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全部参保要求。另外还有3.8%的农民工还根本不知何谓工伤保险,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参保率如此之低,着实令人堪忧。在我国,有一部分地区的企业中,不给农民工上工伤保险,更有甚者,对以口头协
19、议雇用的临时农民工发生工伤保险时,否认其为工伤。企业逃费漏费现象严重,缴纳问题堪忧。尤其是在工伤事故频发的建筑业,工伤事故后农民工得不到应有的工伤赔偿的现象相当普遍。2.3 覆盖面小,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率低 据调查,只有26.3%的单位或企业建立有工伤和职业病补偿制度,而且补偿标准也大部分不确定。受过工伤或患职业病后,农民工往往得不到及时治疗。70%的人由自己进行治疗,18%由用人单位、老板负责治疗,12%由自己负担一部分,用人单位、老板负担一部分。 根据调查, 2009年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外出农民工中,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仅占42. 8%,而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高达74
20、%。据照国家统计局的调查,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为7.6%、21.8%、12.2%、3.9% 和2.3% ,也就是说,绝大部分农民工以近乎“ 裸奔” 的方式在充满不确定性的社会中工作生活 总而言之也就是农民工参保率低,包括农民工工伤保险。 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 开始实施的已经把农民工纳入其中、该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里所提到的职工当然也包括规模庞大的农民工群体。 工伤保险条例属国务院行政法规,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依据。
21、 此后,国务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又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规定 然后就条例联系实际,得出了结论:条例实施的效果却不尽人意,很多用人单位不愿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参加 2009工伤保险的比率偏低 据国家统计局的报告显示,2009 年年底,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总量达到2.3 亿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仅为 5580万人,覆盖率不到四分之一,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缺失,意味着若发生职业伤害或职业病,后果往往由农民工个人及家庭来承担,这对一个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来说无异于一场灾难。2.4 农民工工伤事故发生率高通过调查发现,农民工工伤事故发生人数约占到了工伤事故总人数的75%左右。在有过工伤
22、经历的人中,建筑业从业人员所占比例最高,达30.2%,其次是制造业占26.8%,餐饮娱乐业占20.1%。不难算出,在各个行业中,工伤发生率最高的也是建筑业,达7.7%,其次是制造业7%,餐饮娱乐业4.9%。从发生比看,工伤发生率最高的建筑业工伤发生比为45/543,工伤发生率最低的批发零售业工伤发生比是7/415,两者的工伤发生比率为4.88,也就是说,最高工伤发生比是最低工伤发生比的近5倍(如表1)。由此看见,加强和完善高危行业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的必要性。表1:行业与发生工伤的关系制造业建筑业批零商业餐饮娱乐社会服务其他合计没有工伤52818.754319.241514.757720.
23、443115.233311.82827100.0发生工伤4026.84530.274.73020.1149.4138.7149100.0合计56819.158819.842214.260720.444515.034611.62976100.0注:表中数字为频数和行百分比。2.5 工伤事故频发但赔付率较低 由于工伤保险投保率低,很多农民工发生工伤之后,用人单位百般推诿,更有甚者,有些单位根本没有能力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因工伤获得赔偿的可能性极小加之农民工对自己工伤待遇知之甚少,他们根本不知道如何获得赔偿,事故发生后,只要单位能给些钱就很知足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浅谈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现状 毕业论文 浅谈 我国 农民工 工伤保险 实施 现状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9963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