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调查工作中的谈话谋略和技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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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调查工作中的谈话谋略和技巧一、谈话概念和谈话的原则(一)谈话的概念谈话是纪检监察机关为查明违纪涉案人员的违纪事实和其他有关问题,收集证据,而对被调查人进行面对面的调查取证的基本方法,是依照案件检查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进行的一种纪律检查活动。谈话是调查人员与谈话对象面对面的直接“交锋”。尤其是贿赂等案件而言,谈话更具有特殊而重要的作用。因为,在“以人查案”调查模式中,谈话对象口供起着承上启下的用。没有口供,所获的证据就无法验证;没有口供,调查工作就不能继续扩大战果。而获取谈话对象口供的主要途径和方法,就是通过对调查对象的谈话所取得。以下和同志们探讨的谋略和技巧主要是对被调查人的谈话工作,对
2、案件检查中所涉及的其他相关人员的谈话工作不在我们今天的探讨之列。以下我们称调查人员为“谈话人员”,被调查人员称为“谈话对象”。(二)谈话的原则1、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调查工作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谈话工作为调查工作的基础之一,必须首先遵循这一原则。因为,口供具有以下特点:如果谈话对象如实供述,可以全面、详细地反映出其作案的动机、目的、手段、过程,因而经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的直接证据;如果谈话对象辩解,也可以提供证实其无问题或问题较轻的证据和证据线索。二是口供虚假的可能性大。三是口供容易反复,随时可能翻供,甚至时供时翻。所以,谈话人员对口供的正确态度应该
3、是:一要重视,二不能轻信。2、权利告知原则。为了保障谈话对象的合法权利,谈话人员询问谈话对象之前,应当告知其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对调查人员有要求回避等权利。同时,有如实回答提问的义务。3、禁止非法谈话原则。刑讯逼供是指从事调查工作的人员,对谈话对象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刑讯逼供是制造冤假错案的祸根,它主要产生在人的谈话过程的调查阶段。在谈话过程中应坚持禁止刑讯逼供的原则。还有,谈话工作应有两人以上的工作人员参加,谈话对象如果是女性,应有女同志参加等。4、尊重谈话对象的人格原则。一方面,要依法保障谈话对象的合法权利,尊重谈话对象的人格,在谈话期间,应该关心其生活。另一方面,在办理
4、违纪案件中,还要注意办案的方式、方法,避免谈话对象及其家属陷于难堪的境地。在每次谈话过程中,谈话人员都要主动问及谈话对象的生活状况:需要什么物品和药品、家里人在生活上有什么困难等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其生活需要。二、围绕任务和目的,如何对谈话对象的心理状态进行分析判断。我们谈话的目的和任务是为了查明违纪人涉案人员的违纪事实和其它问题,收集证据,获取口供。谈话工作是一场攻心斗智的较量,是一场复杂的心理战。我们面对是具有丰富政治经验和社会经验、高智商的党员领导干部,为逃避调查,我们的谈话对象往往是有备而来。因此,我们的谈话工作的成败,在某种意义上取决于我们能否在智力和心理上战胜谈话对象。
5、也就是说我们如何攻克谈话对象的各种心理障碍,使谈话对象产生供述动机,从而交代违纪事实,这就是我们的谈话最终任务和目的。为了把握和攻克谈话对象的心理障碍,以便达到我们的谈话目的,我们有必要对谈话对象的各种心理障碍进行分析和研究,在实践中我们总结出谈话对象五种影响供述的心理障碍,如果能很好的把握和克服这些心理障碍,我们就能达到理想的谈话效果。(一)畏罪心理。这是一般谈话对象都普遍存在的心理状态,在谈话对象的身上表现得比较突出。无论是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百姓,对将要受到的惩罚,害怕和恐惧心理困扰着自己,在谈话时表现为1拒绝回答。2反复无常。3情绪消沉。4对谈话人员进行反调查
6、。5,“趋利避害”。首先,要让谈话对象明白其违纪事实和证据并不因拒供抵赖而不复存在,其手段不管怎样狡猾隐蔽,都会留下蛛丝马迹而被纪检监察机关所掌握。其次,要通过出示证据等方式让谈话对象认识到其违纪行为的证据确已被掌握,拒供抵赖等做法并不能逃避追究,相反只能得到从重处理。再次,通过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教育和有关案例教育,使其明白争取从宽处理的唯一出路是面对现实,如实交待其违纪事实。此外,对于十分眷恋父母、配偶、子女或怕配偶提出离婚,怕被家庭抛弃的谈话对象要做好其家属工作,动员他们通过书信、录音等形式,对谈话对象进行规劝,解除其思想顾虑,促使其交待问题,争取宽大处理。 对于畏罪心理严重,产生轻
7、生念头的谈话对象,要正确阐明政策法律,适当缓解思想压力,使其认识到只有坦白交待才是对自己、对家庭的最佳选择。(二)优势心理。有的谈话对象因工作的关系,建立起很多的关系网。有的关系人还得到了他的很多“好处”,这些人的社会地位足以成为谈话对象的保护伞;有的关系人在某种程度上还与此案有着一定关联,造成了谈话对象对这些关系网的心理依赖, 这是谈话对象优势心理产生的根源。这类谈话对象在接受谈话时,情绪比较稳定,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想得比较多,对自己的“退路”抱着很大的希望。在整个谈话中,表现得漫不经心,把注意力集中在其他事物上,不愿去思考自己的违纪问题,其定势心理集中在依靠关系脱案上。认为自己关系多、路子广
8、、有后台,只要自己坚决不供认,就会有人给自己开脱脫罪责。这类谈话对象的心理状态比较稳定、顽固。谈话时不能急于求成:一方面采取迂回的谈话方法,扩大话题的范围,依靠逻辑关系找出矛盾点,利用矛盾对其心理加压,同时暗示其任何一个关系人都不会以身试法为其开脱罪责,目的是促使谈话对象较为坚定的抗拒心理向矛盾心理转化。矛盾心理是谈话对象的基本心理状态,从实施违纪到接受谈话的不同环节都有表现,也是谈话对象普遍存在的心理状态。在谈话阶段表现为供还是不供的矛盾,这种矛盾心理对谈话人员来说是一个关键时刻,矛盾就如同一根杠杆中的支点,如果谈话人员的方法不当,就会向相反方向倾斜,如果采取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方法,杠杆就会
9、向着有利于谈话对象交代的方向倾斜。(三)侥幸心理。侥幸心理是谈话对象为能逃脱惩罚的主观存在的自信心理,是谈话对象对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的一种认识的心理状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1认为自己作案的手段高明、隐藏得较深,调查机关拿不到证据,只要自己不说就无法定案。2轻视调查机关的调查能力,认为谈话只不过是问问话而已,只要没有证据摆在面前,我不说你就没办法。3认为自己多年来在社会上影响广,利用“钱”、“权”交易编织不少的“关系网”和找到不少的“靠山”,这些都会对自己起到很大的帮助,调查机关不敢对我怎么样。4,认为自己订立的攻守同盟牢不可破,不会出卖自己。5有的谈话对象对调查机关“内部情况”有所了解,更是
10、不怕谈话。片面认为所有的调查、谈话只不过是怀疑自己,并没有真凭实据,这种心理状态是妨碍谈话对象交代问题的主要心理障碍。对于自认为手段高明、行为诡秘,不供认就“无奈我何”的谈话对象,最有效的办法是使其认识到违纪行为的证据已被掌握。为此,谈话人员要加强心理攻势,使其懂得“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客观真理和没有相当的证据就不可能对其展开调查的常识,并适时出示或暗示部分证据,动摇其侥幸心理,敦促其权衡利弊,尽早供述,争取从宽处理。对于自认为关系网多、后台硬的谈话对象,一方面,要教育其明白其违纪问题谁也救不了的道理,并表明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把案件查办到底的决心,敦促其尽早丢掉幻想。另一方面,要用实际行动
11、劝冲破关系网,顶住压力,敢于碰硬,对干扰阻挠办案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追究责任,使谈话对象看到其所寄予希望的关系网和后台根本不起作用,从而放弃侥幸心理,如实供述违纪事实。对于迷信攻守同盟的犯罪嫌疑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使其认识到其他人并没有信守同盟,其攻守同盟已被打破。(四)戒备心理。戒备心理是谈话对象的一种防御性的心理,也是一种自卫的本能反应。这类谈话对象对谈话保持高度的戒备,在这种戒备心理的支配下,谈话对象对谈话人员的教育、开导持怀疑态度,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看成是引他们上钩的“诱饵”,他们不相信谈话人员是真诚地挽救他们,不相信谈话人员会公正地处理问题,始终把谈话人员放在敌对的位置上。
12、产生这种戒备心理的原因是:在客观上,由于谈话对象与谈话人员在调查中的地位不同,处境不同,相互的关系不同,决定了谈话对象在接受谈话的过程中,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和防备;从主观上讲,谈话对象普遍存在“畏罪心理”,怕受到惩罚表现出自卫的本能而产生“戒备心理”。其表现是:谈话对象在戒备心理的支配下,认为祸从口出,往往不主动开口说话。即使开口,也是经过周密的考虑,尽可能避免出现矛盾和漏洞,不使谈话人员找到缺口,以此来保护自己的防御体系。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对谈话人员的问话会全神贯注,用心琢磨,回答问题小心谨慎,犹豫不决,神态上十分注意自己所处的环境,留心观察谈话人员的言行举止。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关心,多方猜
13、测谈话人员的意图,疑神疑鬼,对谈话人员的提问,往往不愿立即回答,甚至以反诘的口吻向谈话人员试探摸底,然后再搪塞推诿或嫁祸他人,有时供述之后还怀疑谈话人员是否相信。由于戒备心理的存在,阻碍了谈话顺利进行,因此必须消除对象的戒备程度,这种戒备程度又常常以我们谈话人员的言谈举止、谈话方法、政策水平、职业道德而定的。因而在谈话的过程中应当以客观、公正、诚恳的态度取得谈话对象的信任。谈话之初,先不要急于追问案件的实质问题,可以采用自由交谈的方法,先问一些与案情关系不大的问题,逐渐松弛谈话对象的戒备心理,使其在不知不觉中露出马脚,谈出关键问题,一举成功。(五)对抗心理。对抗心理是谈话对象对调查机关和调查谈
14、话人员不信任和敌视心理活动的状态。这种心理状态产生的主要因主两点:第一,是案件的来源。调查机关的案件来源,有的是通过举报,有的是通过上下级移交或有关部门交办。认为调查机关整人,甚至有的谈话对象还将自己与他人的对立矛盾的个人关系与调查机关调查自己混为一谈,认为调查机关在帮助对立面整自己。第二,有时还因我们办案的谈话人员不注意询问的方法,强化了谈话对象的对抗心理,这是产生对抗心理的客观根源。主观上,由于自己的行为受到惩罚,本能地对办案机关、办案人员产生一种对立、敌视和不信任心理。对抗心理经常表为冲动,行为缺乏理智,情绪反复无常,进而拒供、乱供、欺诈、搪塞和顶撞;时而公开对抗、出言不逊、反诘顶撞;时
15、而对关键环节矢口否认、极力狡辩;时而鸣冤叫屈、发泄不满;时而表现出不管疼痒,对谈话人员的问话反应冷淡、漫不经心,甚至不予理睬,使谈话陷入僵局。消除谈话对象的对抗心理,首先要仔细地去观察,从平心静气的交谈人手,不要急于追问具体的情节和关键性的内容,避免造成直接的对抗。建立相应的交流基础,再寻找其原因,对症下药。在出现对抗的状态时,要迅速地避开,从对方感兴趣的话题切入,让其思维无法再回到原来的对抗定势心理的思维轨道上去,逐步地转化其对抗心理。对谈话对象心理状态分析和把握,这是一次成功谈话的基础。可以说谈话对象的这五种心理状态,会贯穿在整个谈话过程之中。所以,从谈话前的准备一直到谈话对象供述交代问题
16、的各个阶段都应该很好的把握,有些心理状态在不同的谈话对象、不同的谈话阶段所反映的程度和方式有所不同,还有,有的心理状态,一直会存在于各个谈话阶段,如畏罪心理和侥幸心理这两种心理状态就会在各个阶段都有体现。由于在谈话中研究和把握谈话对象的五种心理状态在谈话工作的重要性,所以我们特别在这里作为一个专题探讨一下。关于这些心理状态在具体阶段的如何把握,后面会专题研究和探讨,这里不再过多赘述。三、谈话前的准备工作如何做好谈话前的准备工作,直接影响谈话的实际效果。谈话前的准备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一)吃透谈话前调查工作已查清的案情,做好谈话的心理准备。吃透案情主要是对案件中反映的所有违纪嫌疑线索行整
17、理,分析案件的概貌。特别是贪污贿赂案件具有主体特殊国家工作人员,行为特定性利用职务之便,并且手法具有隐蔽性、谈话对象具有反调查能力,这就更要求谈话人员要吃透案情,打有把握有准备之仗。在这里我要强调谈话前的调查工作,这是谈话前一项基础工作,是取得证据、获取案件突破口的重要环节。因此,前期的调查工作进行得成功与否,是谈话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我们尽可能要做的扎实一些。吃透案情要不惜费工费时,仔细的、全面的阅读案件的所有材料,将重要的材料摘录,一条条列出,找出主次,排好次序;对人证、物证分类整理,以便在征谈话时适时、适度地当作攻击对方的“炮弹”。总之,对案件要做到心中有数,这个“数”越大,谈话成功的概
18、率就越高;反之越小。谈话人员在接受谈话任务时应当有什么样的心理准备,是取得谈话成功的又一基础。首先,要求我们的谈话人员必须具备和确立坚忍不拔的必胜信心。实际上我们的谈话工作是一场攻心斗智的较量,是一场复杂的心理战。我们面对是具有丰富政治经验和社会经验、高智商的党员领导干部,为逃避调查,我们的谈话对象往往是有备而来,具有一定的反调查能力。因此,我们必须做好充分的思想和心理准备。其次,我们要研究和熟悉谈话对象的个人情况,个人简历、家庭情况、政治和社会背景、个人履历等尽可能充分的调查了解,对他(她)可能涉嫌违纪问题的职务背景做到心中有数。只有熟悉了案情,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才能奠定驾驭控制全案的基础。
19、(二)初步分析谈话对象的心理状态,做好证据材料准备工作。在前一个专题,我们已经探讨过谈话对象的五种心理特征,包括其心理特征、外部表现,相应的策略。在谈话前的准备阶段,我们就应该对谈话对象的心理状况进行初步的分析,我们分析谈话对象心理状态的目的是有利于下一步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谈话谋略。我特别强调的是我们要把握好案发后,立案前的心理状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尽可能多的了解和把握,以便我们在谈话中针对谈话对象的心理状态的把握,做好无缝连接,以便我们准备相应攻心谋略。我们知道,事先准备对策的目的,是以不变应万变,随机应变。因此,选择并制定谈话对策,要依法对案件的事实、证据进行正确、全面、客观、真
20、实的判断后,围绕全案的焦点在哪里?哪些属于有利证据?哪些属于不利证据?调查对象可能拒绝交代的理由有哪些?谈话从什么角度切人?谈话方式可以从哪些方面去展开等问题,进行运筹策划。在谈话对策制定之后,要围绕对策,准备认定谈话对象有无问题和问题大小的证据材料。因为,证据是制服谈话对象的坚实物质基础,谈话的落脚点就是依法举证,说明调查对象有无问题、问题大小。要求谈话人员依据可靠而又充分证据以理服人,而服人之理不是空洞无物,要有书证、物证支撑。只要是与案件有关的证据,都要尽可能详细搜集整理,以备谈话时随时应用。可将已经掌握的证据材料分为三类:一是事实材料,二是反驳材料。三是防御材料。(三)熟悉与本案有关的
21、法律、政策和社会信息。欲善其工,先利其器。调查人员在了解“敌方”的底细后,还要熟悉掌握案件涉及的法律、政策,要擦亮手中的“武器”。例如,将有关“自首”、“立功”等条文熟记在心。这样,在谈话中,当谈话对象情绪波动、思想松动时,信手拈来,适时告之,给谈话对象指明出路,体现“坦白从宽”的精神,鼓励谈话对象悔过自新、及时交代问题。与此时,谈话人员还要全面了解、掌握涉及案件的各种方针、政策,言之有理,驳之有据,进而让谈话对象心服口服。(四)周密制定谈话计划和问话提纲。制定好谈话计划,是不打无准备之仗的具体体现。有了谈话计划,谈话人员便可减少谈话的随意性、盲目性,而提高谈话的科学性和谈话质量。谈话计划是将
22、谈话所要达到的目的,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的方式,谈话的参加人员及分工,谈话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应变对策形成书面文字。谈话计划要求要详细、周密、考虑全面,必要时要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多方面的意见,集思广益,尽量使计划制定的周全、严谨。谈话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谈话的目的要求,谈话的重点,谈话的步骤、方法和突破口。谈话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以及应急办法等。另外,在制定谈话计划的同时,还要准备问话提纲。其中,问话提纲的主要内容有:准备向谈话对象提出的问题以及先后顺序;提问的方式方法;谈话对象可能提出的辩解以及对策;在谈话中需要使用、出示证据的时机、方式。谈话中的注意事项等。此外,需要说明的是,
23、谈话计划和问话提纲都要紧密围绕谈话要随机应变,随时调整;而不能一成不变。(五)精心组织谈话力力量。谈话是斗智斗勇的心力较量。因此,选择好谈话人员至关重要。谈话至少应由两名以上的调查人员担任。一般来说,应选择沉着老练、口齿伶俐,举止庄重、气质威严、有敏锐洞察力的调查人员担任谈话工作。其搭档应平时工作与之配合默契的调查人员。一般可选择两个性格不同的谈话人员,一个性格直些,硬、狠,装白脸;一个性格柔些,软、柔,装红脸,一白一红,一刚一柔搭配进行,相辅相成,互相补益。总的来说,所选择的谈话员的综合素质,一定要强于被谈话的谈话对象。否则,就会使谈话工作陷于被动。(六)准备谈话所需的技术设备和材料。为收集
24、、固定谈话对象口供,必要时,应对谈话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这样有利于防止谈话对象翻供,甚至诬陷谈话人员刑讯逼供等。因此谈话前要准备好技术设备。四、谈话的时机和谈话的环境(一)谈话的时机在办案实践中,对被调查人的谈话什么时机来谈是很有讲究的。根据时机的时间和契机属性,一般都要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契机是否具备;二是谈话的时间是否最佳。其中,通过前期的调查工作,所需的证据到位、充足。是把握和衡量时机是否具备的首选。为了保证谈话的顺利进行,通常还辅助以“双规”措施。至于什么时间进行谈话,则要综合分析,精心部署:是选择白天还是夜里,还是选择上班或休息时间;是选择谈话对象精神振作之时,情绪低迷之际,都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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