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doc
《我国当前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我国当前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doc(1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书本人郑重承诺:本人的毕业论文(设计),是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本人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毕业论文(设计)中凡引用他人已经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数据、观点等,均要明确注明出处。 论文(设计)作者签名: 日 期: 目 录中文摘要与关键词外文摘要与关键词主要内容11.现行劳动争议及处理模式简述11.1劳动争议的概念11.2劳动争议的产生11.3劳动争议处理模式的概述22.我国现行“一裁两审”模式的特点和弊端 42.1现行“一裁两审”模式的特点 42.2现行“一裁两审”模式的弊端及其成因 43.关于现行劳动争议处理模式改革的思考73.1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模式的选择
2、73.2如何改革我国当前劳动争议处理模式84.结束语10参考文献 11原创声明 12致谢 13我国当前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摘要随着改革的日趋深入,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问题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而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模式难以满足合法、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企业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探讨新型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已成为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热点问题,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本文将通过分析现行劳动争议处理模式的现状、弊端及其成因,探讨如何实行劳动争议处理模式的改革,设计可行的实施方案。关
3、键词:劳动争议处理模式,一裁两审,模式改革,单一机构模式 The problem of the mode existence of the controversy processing and reforms in our countryAbstractAlong with deeply reforms day by day , the labor market in our country for openning degree enhances unceasingly, there are so many disputes between the worker and the employ
4、er.But our country present labor dispute processing pattern cant satisfy legitimate, fair, and meet the prompt processing labor dispute requests, its not useful for establishing the new labor relationship in enterprises and protecting the workers legitimate rights .Therefore, discussing new labor di
5、spute processing pattern has become a hot topic to consummate the working relations coordination mechanism, its also an important working content of constructing harmonious society.This essay will analyze the present labor dispute processing pattern , the malpractice and the reasons, and discuss how
6、 implement the reforms for the labor dispute processing pattern and design the feasible implementation plan.Key words:Labor dispute processing pattern,One ruling two trials,Pattern reforms,Sole organizational pattern1现行劳动争议及处理模式简述1.1劳动争议的概念劳动争议亦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与劳动有关的权利,义务问题引起的纠纷。广义上的劳动争议泛指以劳动关系为中心
7、发生的一切争执,包括劳资争议,职工个人与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等发生的争议,农村村民与乡、村行政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等。我们通常所说的是狭义的劳动争议,专指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团体和劳动者,在劳动立法的范围内,因适用法规和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直接相联系的问题而引起的纠纷。劳动争议,从权利上来看可分为既存权利的劳动争议和要求新的权利的劳动争议;从争议的人数上来看,可以分为集体劳动争议和个别劳动争议。1.2劳动争议的产生劳动争议不是在任何经济社会形态下都存在的,它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奴隶主与奴隶、地主与农民在生产活动中最根本的关系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
8、奴隶或农民只有无偿提供劳务的义务,而无自己的权利可言,所以,在原始的氏族社会和农业社会是不存在劳动争议问题的。随着封建社会解体、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出现了一种被物与物的关系所掩盖的单纯的劳动关系,即雇用关系。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以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世界范围逐步确立并发展起来。资本家为了加强对雇用劳动者的剥削,提出了许多苛刻的劳动条件,强迫工人接受。18世纪中叶产业革命以后,资产阶级的势力也大大加强,而劳动者在饥饿和失业的威胁下,被迫接受了资本家所规定的降低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等各种苛刻残酷的劳动条件。由于超道德和生理权限的工作日长度,损害了工人的身体健康,伤亡事故、职业病普遍发生,
9、劳动者死亡率不断上升,无产阶级为了自身的生存权利,同资产阶级展开了坚决的斗争,由于资产阶级慑于工人阶段斗争的压力,取消了一些惩罚性的法律条文。同时,由于工人阶段的不断斗争,资本主义国家制定了一些关于工人享受劳动权益的法律规定,表面上也确立了权利和义务,但是就整个资本主义社会而言,劳动争议仍然是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斗争在劳动关系上的重要表现。当今许多资本主义国家仍然出现工人反对失业,要求提高工资而举行的罢工斗争,用罢工的形式来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因此,劳动争议不仅是随着资本主义劳动关系的产生而产生,而且也是资本主义社会最多,最常见的一种社会矛盾。可见,劳动争议是工业社会的产物。在作为社会主义社会
10、的我国,劳动争议同样也会产生。随着1986年10月劳动制度改革以来,法律法规赋予了企业辞退权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权,同时也赋予了职工的辞职权,这样,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履行辞退、解除、终止和辞职时势必要产生劳动争议。1995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后,1996年全国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这是劳动用工制度的重大突破,劳动争议的内容及范围更加广泛,即为企业的全部职工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经济组织(统称为用人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1.3劳动争议处理模式的概述 模式,就是指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方法论
11、。把解决某类问题的方法总结归纳到理论高度,就是模式。劳动争议处理模式也就是指处理劳动争议这一类问题的方法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解释,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上述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构成了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框架。其基本要义是:劳动争议处理遵循“一调一裁两审终审”的基本模式。也即,劳动争
12、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方也可不经调解直接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劳动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自1987年中国正式恢复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以来,在执行国务院发布的暂行规定中,中国现有国有企业已逐步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各省、市、县建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已明确由民事审判庭负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之后国务院于1993年7月又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使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十五”期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
13、委员会立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达到113万件,平均每年增长18.4%,共涉及劳动者338万人。2006年,全国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7.8万件,比上年增长20.5%,涉及劳动者84.4万人。今年一季度,全国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4万件,比去年同期增长6.4%。在16.4万个案件中,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处理2.3万余件,其余为非立案调解等方式处理的。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约580余件。这些数字表明,随着改革的日趋深入,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问题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比率也有上升的趋势。番禺某建筑公司
14、(下称公司)将部分建筑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张某(无资质)承包,张某带民工邹某进现场地施工,邹某在上班的第一天即2002年10月30日便从高处坠落致残疾。2002年11月7日,邹某向番禺区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番禺区劳动局作出穗番劳社工处字(2002)第48号工伤处理决定,公司不服,向番禺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于2003年十二月撤销劳动局的工伤认定。邹某不服,向番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邹某败诉。邹某不服,上诉至广州市中院,广州市中院再审判决区政府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区政府作出了维持了区劳动局关于邹某属于工伤的重新复议决定。但是公司不服,又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区法院判决公司败诉,公司不服,
15、再向市中院上诉,市中院以(2004)穗中法行终字第388号民事判决书,维持原判决。这样,历时近三年的工伤认定案终于尘埃落定。但是,这仅仅是当事人求偿路途中的一个小转折而已,后面还有一裁两审一执这样漫长的路还在等着当事人继续去走。英国有句法律名言讲得好,“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对于劳动者来讲,几年时间过去了,用人单位都已经破产或者转移了财产,就算劳动者胜诉也得不到任何赔偿。可见现行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并不是适时有效的,需要我们深入分析并找出我国当前劳动争议处理模式没能及时解决好劳动争议案件的根源。2我国现行“一裁两审”模式的特点和
16、弊端2.1现行“一裁两审”模式的特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争议双方未能和解,并且当事人不愿申请企业调解或调解不成的,须先经劳动仲裁机构仲裁,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无须当事人事先达成仲裁协议,一方申请即可启动仲裁程序,另一方则被动强制参加仲裁。这种仲裁兼有民间仲裁和行政仲裁双重属性,又不同于民间仲裁和行政仲裁,且属于强制仲裁。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以下特点:1.以仲裁机构的半官方性代替仲裁机构本来的纯民间性,以参与仲裁的强制性代替参与仲裁的自愿性。劳动行政部门熟悉劳动关系和劳动管理的专门业务,处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中立地位,由其主导劳动仲裁,便于劳动争议的
17、公正处理。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存在强弱差别,申请仲裁的多为劳动者,强制用人单位参与仲裁程序,可防止用人单位拒绝仲裁,有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这在工会力量不强的情况下更是如此。2.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三方原则”。劳动仲裁机构中的政府代表,是在劳动仲裁中通过适度干预而坚持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保证;工会和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共同参与劳动争议的处理,则可以在劳动仲裁中说服争议双方相互妥协,缓和冲突,避免矛盾激化,从而有利于劳动争议的顺利解决。3.把仲裁作为诉讼前的必经阶段。这可以把部分劳动争议案件从司法管辖中分流出去,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法院的诉讼负荷。2.2现行“一裁两审”模式的弊端及其成因应当指出的是,尽管现
18、行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在改革开放初期建立劳动争议基本制度方面具有积极的开创意义,但随着近些年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劳动力要素市场的进一步深化,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呈现多样化、复杂化和海量化的基本特征,并衍生出劳动力市场对劳动争议处理模式简易化、快捷化和专业化的内在要求。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在程序上需要调解、仲裁和诉讼三个环节,并且后两环节为法定连续救济渠道,劳动争议处理的周期冗长、效率低下,同时也违反了制度设计人性化和正义性的基本要求。在实践中已显露其诸多弊端:1.现行劳动争议处理模式中“仲裁前置”的规定不符合审判终局原则和程序正义等法治原则,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从根本上还是一种民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我国 当前 劳动 争议 处理 模式 存在 问题 及其 改革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9957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