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管理制度【精华汇编版】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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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工伤保险管理制度1工伤保险管理制度2工伤管理规定3工伤管理制度6工伤管理制度(一)8工伤事故管理制度13工伤事故与安全管理制度19工伤管理制度26运输队工伤管理制度32工伤保险管理制度一、 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工伤或被诊断为职业病时,配合工伤管理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15天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首次工伤入院报告单、事故报告及证人证言、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由工伤管理部门负责报送集团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处。工伤职工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并给予所在部门罚款500-1000元。二
2、、 工伤医疗1. 职工发生工伤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3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工伤管理部门。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先由单位或个人垫付,待工伤认定书下达后符合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费用全额报销。2. 认定书下达后仍需住院治疗或旧伤复发的工伤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工伤证到工伤管理部门备案后,到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挂账治疗。3.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出差时发生意外,情况危急时可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救治,3天内通知工伤管理部门,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入工伤定点医疗机构。4. 职工发生工伤转往其它医疗机构,需办理转院申请手续后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治疗。违反以上工伤就医管理程序发生的费用由职工所在部门或个人承担
3、。三、 工伤鉴定工伤职工住院治疗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需提供工伤认定书、工伤鉴定申请表、诊断证明、病历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四、 相关规定1. 工伤职工鉴定后存在残疾需配置辅助器具的,应到省工伤保险中心指定的配置机构进行辅助器具配置。2. 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的,应到省工伤保险管理中心指定的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治疗。3.工伤职工违反工伤管理规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管理制度三、 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工伤或被诊断为职业病时,配合工伤管理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15天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首次工伤入院报告单、事故报告及证人证言、照片及
4、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由矿工伤管理部门负责报送集团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处。工伤职工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并给予所在科队罚款500-1000元。四、 工伤医疗5. 职工发生工伤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3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矿工伤管理部门。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先由单位或个人垫付,待工伤认定书下达后符合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费用全额报销。6. 认定书下达后仍需住院治疗或旧伤复发的工伤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工伤证到工伤管理部门备案后,到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挂账治疗。7.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出差时发生意外,情况危急时可到就近的
5、医疗机构救治,3天内通知矿工伤管理部门,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入工伤定点医疗机构。8. 职工发生工伤专往集团公司以外的医疗机构,需办理转院申请手续后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治疗。违反以上工伤就医管理程序发生的费用由职工所在部门或个人承担。五、 工伤鉴定工伤职工住院治疗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需提供工伤认定书、工伤鉴定申请表、诊断证明、病历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六、 相关规定3. 工伤职工鉴定后存在残疾需配置辅助器具的,应到省工伤保险中心指定的配置机构进行辅助器具配置。4. 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的,应到省工伤保险管理中心指定的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治疗。5. 工伤职工违反工伤管理规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6、。6. 2011年1月5日前发生工伤原渠道原途经解决。盛华煤矿2011年1月5日工伤管理规定1 目的为规范工伤事故处理流程,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3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工伤:3.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的;3.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伤害的;3.4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3.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3.6患职业病的;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
7、他情形。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4.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4.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4.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5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5.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5.2醉酒导致伤亡的;5.3自残或者自杀的。6工伤申报6.1任何部门发生工伤事故,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必须当天向综合管理部和总经理报告。有人员重伤或死亡的,事故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一小时内电话报告综合管理部和总经理,并在二十四小时以
8、书面形式报告事故经过。6.2发生工伤但当日没有上报到综合管理部备案且后续申请工伤待遇的,按照公司承担治疗费用总额的2%对事故发生部门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索赔。6.3对于参加有工伤保险的,综合管理部填写工伤事故认定表,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待遇申报;未参加工伤保险但参加有商业意外保险的,应按要求申报意外险待遇。6.4对于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保险的员工,发生工伤需要就医治疗的,需事故发生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在员工就医治疗前向综合管理部和总经理报告备案,否则按照公司承担费用总额的2%对事故发生部门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索赔。7工伤待遇7.1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组织救治,事故发
9、生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或向公司借款)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7.2对于参加工伤险的员工,治疗工伤应当在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7.3对于参加工伤险的员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于超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7.4员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根据医院的建议,享有一定时间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 7.5在员工停工留薪期内,公司按月支付工资(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8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年十二
10、月十五日工伤管理制度 一、目的: 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对象:适用于为公司工作的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员工。三、工伤范围1、工伤范围认定:在抢救公司财产和维护公司利益时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事故受伤的;在公司委派的厂外公务执行过程中非本人责任而意外受伤的;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责任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2、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工伤条例第八条规定: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或死亡,不
11、列入工伤范围,不得享受工伤待遇: 因工负伤后,本人故意加重伤情或无理拒绝接受医院检查治疗; 由于本人违法行为或故意行为(如自杀、自残、斗殴、酗酒、酒后开车、蓄意违章等) 国家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的犯罪行为。3、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四、工伤事故上报及处理程序:1、若发生工伤事故,应马上报告部门主管,部门主管立即通知人事管理部,管理部根据伤者情况处理: 情况轻微者,在公司内急救包扎;严重者,迅速安排车辆将受伤的员工送往镇级以上(含镇级)医院急救。2、工伤事故发生后,生产有关部门写份详细的工伤事故报告表(见附表1)上交到厂长处,厂长提出
12、预防措施和整改意见,然后再上交到总经理处审批存档。3、若发生重大事故,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或工伤管理负责人,调查事故经过,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4、行政管理部根据公司员工购买社保或商保情况24小时内报承保公司并确认是否属于工伤,属工伤的,按相关规定处理。5、员工如需住院,期间行动不方便的安排必要的护理人员,在院护理期间按照工伤条例标准补贴护理费用45元/天,伙食补贴15元/天。6、治疗费用:先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向财务部借款垫付,待工伤理赔结案后再向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五、工伤人员医疗费报销和工伤假待遇的规定: 1、员工因抢救公司财产和维护公司利益
13、受伤的,可报销全部医疗费。经医生证明需休息或住院期间,可享受有薪工伤假,假期工资按原工资标准计算。同事根据贡献的大小,给予奖励。 2、员工工作过程中非人为因素(机械故障、电路故障或其他突发原因)发生工伤的;员工在公司委派的外出公务执行过程中非本人责任意外受伤的,可报销全部医疗费,经医生证明需休息或住院期间,可享受有薪工伤假,假期工资按原工资标准计算。 3、如因员工本人工作中因马虎大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等原因而发生工伤事故造成他人或本人受伤的,全部医疗费由肇事者承担,同时根据当事人行为造成的对公司利益的损害程度,对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4、工伤争议:当因判断是否为工伤事
14、故而出现争议,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协调后无效时,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可向劳动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仍不服从劳动争议仲裁判定的,可向法院提请诉讼。工伤管理制度(一)1、目的:规范工伤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本公司内部使用3、职责:3 . 1 控制工伤的发生率。3 . 2 及时办理索赔手续。 3 . 3 及时办理费用报销手续.4、工伤的定义: 41法规界定之工伤范围,称之为工伤. 42工伤事故发生后由本人或事故责任部门填写工伤事故处理报告,将事故的发生经过如实详细地填写清楚,见证人签名,行政部审核,呈(副)总经理核准后,行政部跟进处理。5、有关工伤事故审核定性的规定: 51 凡发生工
15、伤部门,要及时向行政部报备,或联络厂务领导, 工伤报备不能超过3小时,否则其后果自负. 52 若出了工伤事故, 该车间的班组长、领班、主管一定要亲临现场并设法保护现场,即通知行政部部派有关负责人前往核实,否则一切擅自破坏事故现场的行为和做法,该责任部门组长、领班、主管要负故意破坏现场刑事责任; 53 凡有工伤事故之部门、车间,在事故发生之后,次日要召开全车间工伤事故检讨会,该部门均要上交检讨书一份,会上要讨论“如何杜绝工伤事故”等事宜,并请行政部负责人和(副)总经理到现场参加会议; 54 如车间小工伤事故月度发生一例,部门全面做检讨;月度发生二例,将对部门主管、领班各记警告一次罚款30元、20
16、元;工伤本人则要写检讨一份。6、凡鉴定确认有伤残级别的工伤案例,部门主管罚款1 5 0元,领班罚款1 0 0元,工伤本人罚款5 0元。并且记大过一次,主管记小过两次,存入其档案备查。7、凡车间连续发生工伤,且没有进行安全培训的,领班记大过一次,主管记小过两次。8、有关工伤的医疗费和补助费的规定:8. 1 凡属工伤,由医院正式开出的医疗费用由工厂负责;且在医疗期间,工厂按照其受伤前东莞市人均最低收入标准基本工资发放;8. 2 工伤者在医院治疗期间,工厂补助其伙食费按实际消费给予报销(每天15元)。8. 3 在工作时间内,因不按工作规范及安全作业指导书要求而造成的工伤事故,应追究责任,除规定处罚外
17、可视违规情况加重处罚;8. 4 出院之后,由医院出具的证明鉴定其还需要继续疗养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工厂补助其伙食费为每天为12元;若在工厂食宿者,则没有伙食费补助,但工厂照发其受伤前东莞市人均最低收入标准基本工资发放 8. 5 有关工伤者亲属护理费、补助费的规定: 8.5.1 凡工伤事故严重者,在住院期间需要由工厂确认后的亲属前来照顾护理者,工厂发放其护理工资每天15元,伙食费每餐5元,住宿费凭医院陪护租床铺费发票报销,以及来回车费的补助(但规定其乘坐的车票为普通的票价),且护理人员只能一人; 8.5.2 由本厂派员工护理,每餐5元。发给正常基本工资及来回车票(普通车票); 8.5.3 若
18、工伤事故严重者,涉及到事故后经济赔偿的情况,公司按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给予赔偿。9、工伤费用管理规定:9. 1 财务部应随时备工伤处理备用金3000元人民币。 9. 2 如有员工发生工伤应及时通知行政部,并协助行政部把伤者迅速送到医院治疗。 9. 3 若发生工伤比较严重时,财务部备用金3000元不够支付药费时或费用超过预支费用的(如住院等),行政部可以向总(副)经理提出申请,在财务部借支。. 9. 4所有值班保安人员,要协助行政将受伤之员工及时送到医院医治,不得参与任何费用问题(如医药费、车费等)支付,所有一切费用由行政部支付,但行政部必须及时如实报销工伤相关支付费用。10、工伤费用报销规定:1
19、01 经医院诊断医疗后,将所有费用(包括医药发票、车费、餐费)交到行政部,(副)经总经理签名确认后方可到财务报销。 10. 2 会计将已经报销的医疗发票复印作为已报销的依据,将正本交于行政部办理保险相关事宜。11、行政根据伤者提供的工伤事故处理报告填写社保局的工伤认定申请表。11. 1 参保的员工发生工伤后,要在规定之日内出具正式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其他的保险也要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办理。11. 2 社保局的工伤认定申请表经相关人员签名确认后到镇政府安全办备案,经社保局审核无误后15日内取回工伤保险文件回执后交办理退保人处。11. 3工伤认定申请表行政必须在自发生工伤之日起15日内填写。其他的保险
20、行政部须在员工完全康复之后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办理。11. 4根据各保险公司的规定不同,行政要在报案前将我们的大概费用告诉保险公司,以便有此项要求的保险公司来查看。12、伤者医疗期满后,负责办理退保人带工伤者及其他一些相关的资料去办理结案及索赔手续,无误后领取退保金及赔偿金。工伤管理制度(第二参考)为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签订雇佣协议员工不适用本制度; 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申报 1、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申报责任,事
21、故发生后,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厂长及分管领导报告; 2、厂长或经理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接到伤害事故报告时,必须立即进行登记和组织施救,同时向公司人事行政部门申报; 3、公司人事行政部人力主管为第一受理责任人,必须按照国家工伤管理条例及时向劳动部门申报。 4、因推诿、瞒报、缓报而导致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有公司特批的,按批示执行。 三、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调查分析 (一)工作中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含工作中急性中毒事故) 1、厂长或经理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召集副厂长/副经理及相关车间主任、管理员、班组长、1-2名在场员工代表、公司人力主管组成事故调查组,迅速组织调查,对事故进行分析; 2、人力主
22、管根据调查分析的结果,拟写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小组成员确认后报公司审批,如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但反对意见需在表中记录; 4、分析报告经公司审核后发工厂予以公布 5、分析报告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事故当事人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经过 (3)对人员造成的伤害情况、对公司财产造成的损失情况 (4)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 (5)整改和预防措施 6、工伤事故责任认定的对象 (1)违反操作规程,擅离职守,擅作主张:班组长、操作人员 (2)无安全操作规程:厂长、车间主任、管理员 (3)未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厂长、车间主任、管理员、班组长 (4)设备维修缺陷:厂长、车间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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