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网上认定操作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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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网上认定操作说明1 学生申请端功能介绍1.1 登录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学生专区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申请。1.2 网上申请操作步骤1. 点击申请,弹出申请对话框;2. 点击选择,选择需要申请的创新学分项目;3. 根据认定要求,填写项目描述;4. 填写获得项目时间,须与取得项目成果时间一致;5. 填写描述,对项目取得情况进行简要描述;6. 点击保存,完成申请。1.2.1 创新创业活动项目列表功能介绍l 组织方式:1.学生申请非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学生需个人网上提交;2.统一组织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组织部门或学院统一导入,无需学生个人网上提交。l 认定要求:须按
2、项目认定要求提交申请。l 初审部门:项目组织部门或学院,初审部门为空指学生所在学院。1.3 学院现场提交佐证材料网上申请成功后,创新、创业、素质学分学生将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所在学院审核;技能学分学生将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组织部门或学院审核。1.4 网上查询关注项目流程记录,当学院、职能部门审核认定通过后,学生即可在网上查询到项目所获学分。2 学院审核端功能介绍122.1 登录学院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培养方案模块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审核。2.2 功能介绍学院审核端可以实现如下功能:06.认定项目总库、08.学分审核、10.学分成绩综合查询、11.创新学分统计查询等功能,具体功能列表如
3、下:2.2.1 06认定项目总库功能介绍:l 组织方式:1.学生申请非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学生需个人网上提交; 2.统一组织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组织部门或学院统一导入,无需学生个人网上提交。l 认定要求:描述项目认定要求,根据认定要求,申请、审核、认定。l 初审部门:项目组织部门或学院,初审部门为空系统默认。l 认定部门:按学分类型分配学分认定部门。创新学分(项目编号为1开头)由教务处和团委负责认定,创业学分(项目编号为2开头)由学生处负责认定,素质学分(项目编号为3开头)由团委负责认定,技能学分(项目编号为4开头)由继续教育与培训处负责认定。2.2.2 08.学分审核上课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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