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十大著名事件评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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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十大著名事件评析时间过得真快,劳动合同法颁布至今已经两年了,这里收集的是新法颁布前后,我在报刊上发表的十大著名事件的评析。其中央视“清退行动”引出的劳权话题一文,由于批评了CCTV,发表时被改得面目全非,这次也恢复原样。由于最近杂事较多,这次只是按发表的时间顺序匆匆收录与此,未及审阅订正,错误在所难免,希望大家批评指正。1.麦当劳肯德基没有“非全日制用工”? 近日,麦当劳、肯德基因涉嫌在广东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而备受关注。随后,广州、上海等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麦当劳、肯德基快餐企业的用工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但是上海尚未发现麦当劳、肯德基存在不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广州麦当劳、肯德
2、基的违法用工也主要集中在超时加班、不签劳动合同等问题上。这些洋快餐更是强调自己一贯遵守中国法律,其实这真的不是随便说说的,显然是经过周密设计的。如尽管上海政府规定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6.5元,而麦当劳、肯德基的“小时工”工资最低仅为为5.8元或6.3元,但麦当劳、肯德基的这些“小时工”并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其工资水平自然不适用非全日制工最低工资标准。据上海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17家麦当劳、20家肯德基共37家门店的初步调查,涉及从业人员2450人,其中管理人员203人,合同制员工508人,下岗、协保、退休和劳务公司输出等特殊劳动关系人员244人,兼职人员293人,在校学生1184人,青年
3、职业见习学员18人。也就是说,除管理人员外,麦当劳、肯德基所属各餐厅主要使用4类人员:一是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二是特殊劳动关系的人员;三是兼职人员;四是在校学生。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者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确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约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时间,应当分别在法定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下。而上海麦当劳、肯德基使用的前两种人实际上是全日制从业人员,约定的所谓小时工资,仅仅是企业工资计算
4、及内部管理方式,实际上执行的是全日制月最低工资标准,即不低于上海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750元,折算到每小时就是4.48元。这样算起来,5.8元或6.3元的工资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而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兼职劳动的兼职人员,其所从事的兼职劳动是在其用工关系所属单位日常八小时工作之外实施的,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并未将兼职劳动纳入其调整范围,也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至于在校学生,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校学生勤工助学也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由此看来,与其说麦当劳、肯德基没有违反国家的非
5、全日制用工规定,不如说它们根本就没有或很少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与其说麦当劳、肯德基没有违法用工,不如说其使用的大部分人员都不在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内。麦当劳、肯德基用工事件暴露出现行法律特别是有关非全日制用工规定的软肘,实际上这种情况比企业违法用工更加令人担忧。目前广东和广州的律师协会已经向全国人大提交紧急建议:在即将三审的劳动合同法中界定兼职为非全日制用工。上海的劳动法专家也建议,劳动部门和教育部门应该尽快制定与“勤工俭学”配套的规范,在约束、规范打工时间的前提下,对勤工俭学族应该获得的报酬、享有的权益也进行相应的规定,以此来同时约束“勤工俭学者”和“用人单位”的行为。 其实
6、在国际上,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明确规定:“应保证不采取纯劳务性质的合约安排或虚假的学徒工制度以规避有关法律所规定的对员工应尽的义务。”据了解,麦当劳在其母公司所在国,学生工、暑期工都是按当地规定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怎么到了我们这儿就不一样了呢?看来我国法律是该堵上这个漏洞了。 2.黑砖窑案凸现劳动立法软肋 6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时,强烈抨击山西“黑砖窑”事件,并提出要尽快通过劳动合同法,通过这部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的实施,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强调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最高立法机关在现阶段发出的一个强烈信号。”全国
7、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表示,“最近发生的山西黑砖窑事件让大家深深地感到,最高立法机关发出这样的信号是非常必要的。”其实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类似的案例就有公开报道,2003年以后山西也曾开展过类似的专项整治,但是黑砖窑并没有被根治,而且愈演愈烈,终于闹出骇人听闻的血案。事实上该案确实暴露出现行劳动立法中的软肋。首先,非法用工受害者的正当权益难以得到维护。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实际上劳动部门对于非法用工主体并无处罚权,只能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缔”
8、非法经营主体是完全应该的(它本来就无资格存在),但对于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又该如何赔偿呢?“黑砖窑”案被揭露后,洪洞县政府按照每月最低工资标准470元的3倍补发工资,当然这与他们的实际付出相距甚远,山西目前检查的3347户砖窑中,有2346户没有登记,非法使用农民工53036名。他们的工资到底应当由谁支付呢?实际上并不明确。所以劳动合同法(草案)规定“无营业执照经营的单位被依法处理,该单位的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由被处理的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这是完全必要的。其次,对于有关部门违法行使职权和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责任缺失。黑砖窑案是一起涉嫌黑势力拐卖人口、强迫劳动、使用童工、限
9、制人身自由等犯罪行为的刑事案件,而制造和参与黑砖窑的人员不能及时得到严惩,表明有关部门的严重失职和渎职。广胜寺镇上大大小小的“专项检查”并不少见。就在5.27案件曝光前的5月中旬,国土资源所还曾到王兵兵的砖厂检查,最多时当地县、镇有十一二个部门管砖厂,包括镇政府、地质矿产、水利、工商、劳动、税务等部门。据知情人称:“黑砖场的公婆很多,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能罚款就去,不能罚款的很少去。罚款了就等于检查完了,至于其他情况,并不是他们检查的重点。”法律上的责任分为“违法作为”与“不作为”,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有法律赋予的诸多的权力,但是不要忘记,与权力相对应的是责任。当行政执法部门怠于履行职责时,理应
10、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目前法院受理的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诉讼案件寥寥无几,不仅使一些公民、法人的合法权利不能实现,同时也会助长行政执法腐败。劳动合同法(草案)原规定“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三审稿中又新增了“不履行法定职责”即“不作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但希望在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具体程序、期限以及履行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标准,使之更具操作性。另外,劳动合同法(草案)中规
11、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还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条款对于规范用工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丛斌所说:“黑砖窑事件是社会主义国家不应发生的悲剧。劳动合同法通过后,应在全国大力宣传、认真贯彻执行,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黑砖窑这样的事件。”3.央视“清退行动”引出的劳权话题中央电视台在短短的三周中清退了1800多名临时工作人员。据反映,近来央视一些新闻内容在不同节目中反复播放的频率超过了以往正常水平,某档新闻节目的
12、导演和编辑都亲自上阵,扛起了摄像机,因为大多数摄像师都被清退了。应当说,导致央视这次清退行动的导火线是“纸馅包子虚假新闻”事件发生后,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严格整顿新闻队伍,但更主要的原因还是迫于劳动合同法的压力。8月10日下午,中央电视台人事办公室主任杨晓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中央电视台在广电媒体里面第一个做到了规范用工,没有台管理层的决策和决心是无法办到的。我们完成了这项工作之后,很多兄弟电视台来我台取经。他们认为:按现行的法律,如果不及时处理好用工问题,以后风险会越来越大。”为什么央视说以后风险会越来越大?在用人单位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同时,广大劳动者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央视
13、这次清退行动,的确可以引发不少劳权话题。 话题之一:央视为何强调“先清后进”?据杨晓民介绍,随着这几年栏目的扩版、频道的增加,有些栏目私自招了一些未签合同的人员。目前央视组织了全台八百多个科组长、制片人进行劳动合同法培训,还组织5个工作组深入基层调查,并会同部门制定规范用工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一千八百余名未签约人员的摸底、梳理和清理工作。当然,这并不是由于央视的用人需求有所减少,他们一方面对未签定合同的人员进行清理,采取“有进有出,先清后进”的办法,即在清退之后再从这些人员里面选拔招聘优秀的人才。应当说,形成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是劳动法明文规定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
14、位不愿订立劳动合同,因为原来的法律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调整模式对于违法者还缺乏威慑力。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并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实际还是可以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只不过最多需要一年的时间。在上海甚至连这一年的时间也不需要,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如此简单,怪不得不少用人单位不愿意订立
15、劳动合同。但是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调整模式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个惩罚不可谓不大。不仅如此,第十四条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在民法中可以被理解为“等同”。更重要的是,劳动合同法从头到尾没有规定用人单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条款,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就很容易被“等同”于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正是用用人单位最害怕的
16、手段制裁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怪不得央视不惜代价,采取“有进有出,先清后进”的用人策略。杨晓民也再三强调:今后更不允许有一个不规范用工存在,凡是公开招用的人员,都要有明确的劳动合同,要有完备的社会保险。为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从台领导、中心主任、部门主任到制片人,层层签订规范用工责任书,像立军令状一样。 话题之二:“企聘”人员可以随意使用吗?据杨晓民介绍,1990年代初央视只有3个频道,有两千多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在已经有16个频道,马上要分成18个频道,人员编制却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其实从1990年代开始,他们就进行了编制外用工的尝试,2003年在全台范围内推进编外人员管理改革,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解
17、决编外人员的身份问题。除了台里有编制的职工,其他的职工全部跟中视汇才公司签约,然后派遣到电视台工作,成为“企聘”人员。可以说,中央电视台现在是全国最大的实行劳务派遣制度的事业单位。现在全台的八九千人里,已有五六千人签了“企聘”合同,占了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这次清退行动之后,也有五百多人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再招进来。 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法律对于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权益保护也大大加强了,央视的劳务派遣用工也不可能再像过去那样随意使用,“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因为劳务派遣的基本结构在于“形
18、成劳动关系”与“实际劳动关系”的组合以及二者利益的互相制衡。这种结构不但满足了劳动者扩大就业,用人单位雇佣劳动力的需求,更主要的是通过建立在利益区分基础上的二者责任的划分,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如果这种结构被破坏,转变成为对基本劳动关系的分割,那么这无疑是减轻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从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精神。有资料表明,北京中视汇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隶属于中央电视台的专业人才服务公司,专门为CCTV提供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等业务。如果如此的话,根据新法规定,中视汇才不能再向中央电视台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
19、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基础的,而在劳务派遣合同中,法律却以强制的形式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结合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只有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样无疑会促使劳务派遣单位认真考虑对被派遣劳动者身心利益的保护,作为劳动
20、关系的责任主体,劳务派遣单位必然要出面与中央电视台协商,以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 第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根据同工同酬的原则,中央电视台在工资支付过程中不得对在同一工作单位从事相同工作、提供同等价值劳动的劳动者因其性别歧视、民族歧视、年龄、地域等方面的不同而支付不等量的报酬。当然,它不排斥中央电视台可以对虽从事同种工作,但技能和劳动贡献不同的劳动者支付不等量的报酬。 话题之三:被清退人员如何维权?记者问杨晓民:2003、2004年那次改
21、革,你说遇到不少困难,包括有些被辞退的人来你办公室静坐、哭诉,这次有没有遇到类似情况?”他回答:“这是正常的,所以我们这次提出刚性原则,有情操作。”记者又问:“清退之前有没有想过这么迅速的做法也许会引起一些诉讼呢?”他说得很干脆:“出现诉讼也是正常的,但是我们不能被动地拖到后面。”央视规范用工完全应该,但是劳动者的权益也应当受到保护,“有情操作”更应建立在“合法操作”的基础上。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规定,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并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另外,假设2007年
22、8月1日劳动者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劳动合同应当订到2008年7月31日。但是如果在此期间劳动者在央视连续工作满十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央视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说对于清退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央视现在如果“一刀切”的话,也将承担法律风险。当然,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但劳动者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即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或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关系应当
23、顺延至该情形消失。而如果当该情形消失时,届时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用人单位未必再能单方强制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另外,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也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三)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用人单位依据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关系,应按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间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劳动者符合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这里需要提醒劳动者的是,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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