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总结报告.doc
《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总结报告.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总结报告.doc(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 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总结报告2009年6月,白云区法院被确定为全省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的5家基层法院之一。试点工作开始以来,白云区法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试点以来,适用量刑指导意见办结试点案件780件,判处被告人1014人,有53件被告人提出上诉,上诉率为6.79%,试点案件没有一件案件被检察机关抗诉,也没有一件因量刑问题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最高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刑三庭副庭长戴长林还分别特地来白云区法院进行了调研指导。一、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一)党委领导,工作形成合力。白云区法院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不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
2、沟通协调,6月4日,白云区法院及时向政法委提交了关于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的报告。6月11日,区委政法委组织区政法部门召开了量刑规范化改革座谈会,强调各政法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共同完成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9月2日,区委政法委在白云区法院主持召开白云区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与会各政法单位的领导现场观摩白云区法院量刑规范化示范庭并且进行了座谈交流。试点工作开展后,区检察院加强了对刑事侦查工作的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关于加强量刑情节取证工作的意见,公诉人积极参与法庭的量刑审理程序,公诉机关积极提出量刑建议。区公安分局加强学习培训,着力提高量刑证据取证的意识和水平。区司法
3、局及时向律师传达量刑规范化改革动态,派出法律援助律师支持和配合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二)领导重视,统一思想认识。接到试点工作任务后,白云法院领导高度重视,院党组立即进行了专题研究,迅速成立了以何国雄院长任组长,刑庭、少年庭、审监庭、调研科、法警大队负责人组成的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何院长还亲自参加了省、市法院召开的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会议,院党组要求各部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司法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加强学习、精心组织、通力合作、狠抓落实,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三)建章立制,规范试点工作。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内容众多,千头万绪,不可能一蹴而就。白云区法院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制定了各种规范
4、化文件,确保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一是制定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的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确保有的放矢,将试点工作分为学习动员、全面实施、深化提高、总结验收四个阶段,确保有序推进。二是在省、市法院的大力指导下,三易其稿,修改和完善了白云区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和量刑程序指导意见两个实施细则,细化了最高法院的两个文本,增强了指导意见的可操作性。8月27日市法院的两个指导意见最后定稿后,我们又按照上级法院的文件有条不紊地开展试点工作。三是制定庭审指引(包括简易、简化审、不认罪三种庭审程序指引)、量刑审理程序告知书(诉讼参与人)、量刑评议表等程序性的配套文件,确保试点工作有计划、
5、有步骤地推进。同时建立试点工作的案例数据库,做好试点案件的统计分析,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分析研究,不断提高试点工作的水平。(四)加强学习,提高办案水平。量刑规范化改革是对量刑方法的重大变革,给广大刑事审判人员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白云区法院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刑事审判工作人员对最高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和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进行学习和研究,并组织部分审判人员到第一批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学习交流,全体审判人员还分批参加了最高法院组织的量刑规范化培训。试点期间,白云区法院还组织合议庭分别进行15次庭内的试点公开庭,两次区内各政法单位办案人员参加旁听的示范庭,各个合议庭通过互相旁听庭审,交流心得体会
6、,统一了做法,改进了工作。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和实践,全体审判人员逐渐适应了量刑规范化的庭审程序,均能正确领会和熟练掌握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的量刑方法和步骤。二、试点工作的主要特点试点工作开始后,白云区法院按照最高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的规定,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确定2009年6月试点工作开始后新受理的所有刑事案件全部适用量刑审理程序和规范化的量刑方法,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抢劫、盗窃和毒品等5类犯罪则全部按量刑指导意见来确定宣告刑,既求真务实,又开拓性地开展各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白云区法院适用量刑审理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共780件,占同期刑事结案的58.60%,其中只有53件案的
7、被告人提出上诉,上诉率为6.79%,与去年同期的11.57%相比下降了4.78个百分点。试点案件中,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的共663件,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率为99%。白云区法院试点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一)量刑审理程序分类进行。将量刑审理程序分为简易程序、简化审程序和不认罪程序三种类型,并制作了相应的庭审指引,规范不同类型案件的量刑审理程序。简易程序案件在量刑辩论中,先由审判员宣读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书以及被害人关于刑罚问题的书面意见,归纳案件具有的量刑事实和量刑情节,再听取被告人发表的量刑意见;对于简化审案件,在量刑辩论中,先由控辩双方阐述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并对被告人的刑罚适用问题发表意见,提出
8、量刑建议,然后由审判长归纳控辩双方没有争议的量刑情节和争议的焦点,引导控辩双方在第二轮量刑辩论中针对争议问题进一步阐述理由;对于不认罪案件,在量刑辩论阶段,审判长先告知被告人有权提出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意见和理由,被告人及辩护人对量刑事实和刑罚适用的辩护意见不影响法庭对案件犯罪事实是否成立的评判,再征询被告人是否就量刑问题发表意见。(二)量刑活动保持相对独立。一方面,我们将量刑审理贯穿于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在审判的各个阶段均体现了量刑审理活动。我们在立案后即将量刑审理程序的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告知诉讼参与人,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分为犯罪事实调查与量刑事实调查,定罪辩论与量刑辩论,合议
9、庭评议时设有专门的量刑评议,并填写量刑评议表,对确定基准刑的量化依据,量刑起点,基准刑,量刑情节,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比例,确定的宣告刑等分别填写,量刑过程一目了然。在裁判文书上归纳控辩双方的量刑意见和建议,查明量刑事实和情节,评判控辩双方的量刑意见,说明法院的量刑理由。另一方面是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参与量刑审理活动的权利。在法庭辩论阶段,法庭引导控辩双方以及被害人就量刑事实、情节和刑罚适用充分发表意见,并分别提出量刑建议,被害人不到庭,还可以当庭宣读被害人的书面意见,大大增强了量刑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三)常见量刑情节规范接受了检验。试点工作中,常见量刑情节的刑罚量调整幅度的规定得到了全面
10、的适用,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13种常见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在实践中进行了检验,广州市法院规定的其他一些量刑情节,也在试点案件中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在试点案件中,大部分量刑情节的规范是合适的,也具有可操作性,但试点案件中也发现有部分罪名的量刑起点规定不尽合理,有些量刑情节的刑罚量调整幅度过大或过小,有些情节的刑罚量调整幅度应采用递进比率。这些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和体会,我们都以各种形式上报上级法院,为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和今年在全国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四)积极探索量刑规范化试点的疑难问题。面对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白云区法院不回避不等待,不断总结,积极探索
11、,较好地解决了试点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创设了可以自动运算的量刑评议表。为了节省刑罚量调整的计算时间,我们在总结第一批试点法院的量刑评议表的基础上,审判人员通过不断的总结和改进,利用Microsoft Excel软件中的预定义公式,通过它们能使用参数的特定数值按特定的顺序或结构进行计算的功能,模仿量刑过程精心设计出我们自己的量刑评议表。这种量刑评议表能够达到专用数据库软件相同的效果,经办法官只需在表格里填写基准刑、调节比例的参数就能自动得出量刑结果即宣告刑,量刑评议可以在电脑表格中进行修改和完成,大大节省了调整刑罚量的时间。二是量刑建议灵活
12、提出。试点期间,我们和公诉机关对公诉机关何时提出量刑建议存在不同意见,经过多次进行沟通和协调,我们暂时达成了共识:对于检察机关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随案以书面形式提出量刑建议;对于以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公诉人在法庭辩论阶段当庭提出量刑建议;公诉人还可以根据案件量刑事实的变化,当庭修改和完善控方的量刑建议。在公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白云区法院的试点案件都能出具量刑建议,其他暂时没有纳入试点范围的案件,公诉机关只要有把握,通常也会出具量刑建议,量刑建议原则上具有一定的幅度。三是试点扩大到未成年刑事案件。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白云区法院对未成年刑事案件也开展了量刑规范化改革的
13、试点,并且将量刑改革试点工作与少年审判的特色制度如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判前考察等工作结合起来,同时将白云区法院近年来开展的心理干预、羁押表现等工作也纳入量刑改革中,以准确考察未成年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最终达到感化、教育和挽救的目的。试点期间共办结未成年刑事案件81件,占同期少年刑事案件的61.83%。三、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一)社会评价良好,司法公信力明显增强。量刑规范化改革让诉讼参与人在庭审上就量刑问题充分阐述意见和理由,提出量刑建议,量刑活动公开、透明,有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法院量刑结果的认同感。9月27日,白云区法院公开宣判的备受关注的张氏兄弟绑架救母案,虽然绑架案不属于十五个罪名当中的
14、试点案件,但白云区法院在审理程序和量刑方法上适用了量刑规范化的程序和方法。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组织诉讼参与人开展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的调查;在量刑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被告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作案的动机、目的、认罪态度等量刑情节进行了深入的辩论,公诉人认为两被告人绑架属情节较轻,对两被告人分别提出了五到十年和五年以下的量刑建议,辩护人认同了公诉方的量刑建议。在量刑评议时,我们根据案件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即实施绑架的动机、地点、对象、持续时间、持刀手段、危害后果,确定了张氏兄弟的基准刑为六年七个月,再综合考虑张方均的从犯情节,两被告人初犯、偶犯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酌定情节,最后确定张方述的宣告刑
15、为五年六个月,张方均为二年,并且依法对张方均适用了缓刑。案件经媒体广泛报道后,法庭在审理过程中相对独立的量刑活动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但社会反响总体良好,较好地树立了法院审判公开的良好形象,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二)和解率上升上诉率下降,服判息诉效果明显。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让诉讼参与人在庭审上就量刑问题充分阐述意见和理由,提出量刑建议,体现了对诉讼各方主体诉讼权利的维护,有助于消除诉讼各方因未能参与量刑活动而对法院量刑的公正性产生合理怀疑,同时,在裁判文书中充分阐述案件的量刑情节及对案件的影响,评判控辩双方的量刑意见,说明法院的量刑理由,在宣判后还对量刑过程进行释明,量刑公开、透明,诉讼参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量刑 规范化 试点工作 总结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993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