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一百零九条的修改.doc
《浅析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一百零九条的修改.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析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一百零九条的修改.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浅析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一百零九条的修改文章来源 毕业论文网 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则,国度机关工作人员在实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潜逃境外或者在境外潜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度平安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危害国度平安的行为是成立潜逃罪的关键。假如国度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期间擅离岗位,潜逃境外或者在境外潜逃,但未施行危害国度平安的行为,不构成潜逃罪,并不能依刑法定罪量刑,而只能给予党纪处分。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删除“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度平安”的规则,只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度机关工作人员施行了潜逃行为
2、,无论客观上能否施行了危害国度平安的行为一概构成潜逃罪,应当承当法律义务。刑法修正案八的修正具有其积极意义,但在理论中亦存在局限性。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刑法修正案八就潜逃罪的修正停止阐释。一、 刑法修正案八对潜逃罪修正的社会背景及立法目的1997年初次将潜逃罪写入刑法,依据1997年刑法对潜逃罪的规则,行为人只要在客观上施行了危害国度平安的行为才成立潜逃罪。潜逃罪的客体是国度平安。国度平安,是一个内涵简单但外延普遍的概念,是维持主权国度存在和保证其基本利益的各种要素的总和。在21世纪的今天,官员非法转移资产出境并外逃不归现象引人瞩目。特别是“裸官”跨境转移资产,曾经成为反腐斗争新的主战场。因
3、经济立功而潜逃的国度机关工作人员成为现代刑法打击的重点对象。商务部新闻办有关担任人虽表示商务部未正式做过相关调查,但是,在搜狐等各大网站我们能够看到有关媒体报道,2010年有统计显现,中国外逃赃官员人均卷走近几千亿元。近30年中国外逃赃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圆,人均卷走近1亿元钱。由此可见,我国近年来携资潜逃官员人数之多,国度财富流失数额之大。针对以上存在的社会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希望经过修正潜逃罪,降低潜逃罪的入罪门槛,将基于各种目的携资潜逃境外的国度机关工作人员归入到潜逃罪的范围,加大对外逃赃官的打击力度。二、 刑法修正案八对潜逃罪的修正具有积极意义(一)刑法修正案八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浅析 刑法 修正案 一百 零九条 修改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993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