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刑法中的被害人承诺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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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论文-刑法中的被害人承诺研究 毕业论文中文摘要刑法中的被害人承诺研究摘要随着社会管理事务的不断增多行政委托制度在实践中也越来越多的得到应用行政委托制度在实践运用过程中由于立法体系不完善委托职权界定不清委托对象界定标准不明以及监管缺失等原因引起许多问题影响了行政委托制度高效性和便捷性的发挥为了缓解行政委托制度目前面临的混乱状态促进行政委托的规范化实施需要以完备的立法体系作指导对委托权限和受委托者标准做出明确的界定建立健全全面长效的行政委托联合监管制度由此推动行政法治化进程促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关键词 被害人承诺 阻却违法性 承诺构成 推定承诺毕业论文外文摘要Title The Standar
2、dization of Administrative Entrustment AbstractWith the increasing of social management affairs in practice Administrative entrust system is more and more been applied This paper is based the theory of administrative entrust system and abroad are been introduced Then Link theory with practice the le
3、gislation system of administrative entrust in practice is not perfected delegate authority an ill-defined category entrust object definition standard unknown and lack of regulatory problems caused by reading and analysis On this basis to further explore promote the effective way of the administrativ
4、e entrust standardization this is the key point Finally the paper summarize the administrative entrust system that convenient and efficiency fully need to complete legislation system the key is to make the instruction to entrust authority and the standard of the entrusted organization should be clea
5、rly defined at the same time we also need to establish and perfect the comprehensive and effective administrative entrust joint supervision system To sum up all those measures will promote the process of administrative constitutionality and realize the target of governing the country by law Keywords
6、 Administrative entrustment The entrusted organizationThe limits of entrustment目 次引言 1被害人承诺的历史渊源及现状 121 被害人承诺的渊源122 被害人承诺的现状23被害人承诺阻却违法性的理论根据 231 法律保护权益放弃说332 利益放弃说333 法律行为说34被害人承诺的构成 441 主体要件承诺人的承诺能力442 主观要件承诺人意思表示真实543 客体要件承诺权益的可处分性644 客观要件影响被害人承诺法律效力的因素95推定承诺问题 106 被害人承诺的刑法效果 1161 被害人承诺是刑罚轻处的理由 1
7、162 被害人承诺是构成犯罪要素之一 1263 被害人承诺是构成要件阻却事由 1264 被害人承诺是违法性阻却事由 12结论 13参考文献 14致谢 151 引言 被害人的承诺是指法益主体对他人以特定方式侵害自己可以支配的法益的行为所表示的允许1这种允许意味着对自己某种合法权益的放弃这种放弃对于刑事责任的承担人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降低刑事责任承担人的可责性甚至可以免于刑罚在现代各国刑法理论中 经被害人承诺的行为通常是作为犯罪阻却事由 特别是阻却违法性的正当化事由之一来处理有的国家和地区在立法上明确规定了被害人的承诺 将其作为法定的正当化事由如意大利韩国中国澳门但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刑法典中 并未有
8、明确的被害人承诺的法律规定在我国现行刑法中 对于被害人承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行为没有明确规定理论上将其作为除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以外的其他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之一予以论述在量刑上有所明显的区别例如我国法律对于嫖宿幼女罪法定刑配置上基本是合理的一方同意重婚的仍构成重婚罪组织卖淫罪因有被害人的承诺 不应与没有被害人承诺的强迫卖淫罪配置同样的法定刑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因为存在被害人承诺的因素现行法定刑配置过重因此只有对被害人承诺的问题进行更深一步的认识和了解才能推动立法的完善在实践中得到更好的运用2 被害人承诺理论的渊源及现状21 被害人承诺理论的渊源被害人承诺的行为理论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刑法史中经历
9、了一个漫长的发展历程早在古罗马时期著名法学家乌尔比安在学说汇纂第47卷中写下了一句话以被害人的意志所发生的东西不是不法的2后来这句话成为一句法律格言经承诺的行为不违法如果该行为及其产生的结果正是被害人所意欲的行为与结果那么对被害人就不产生侵害问题换言之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得到了被害人的承诺那么该行为就不违法在近现代被害人承诺是排除犯罪性的正当化事由之一已为国外大多数国家在刑法理论上或立法上得到公认关于被害人承诺的理论也逐渐从国外引进到中国学者们开始在理论上对其进行阐述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我国刑罚观念的差异行为人在得到被害人承诺的情况下并不能免除或从轻处罚在古代中国刑法就存在这样的传统唐律疏议 中自
10、伤残犯罪规定其受雇请为人伤残者与同罪以故致死者减斗杀罪一等疏议曰 谓有受雇或被请为人伤残者与自伤残者同罪各合徒一年半3 也就是说即使存在被害人同意的情况行为人也不能免除刑罚此外明清律中都有规定的和奸罪也证明被害人承诺在中国古代不具有阻却违法性的效力和奸罪这样规定和奸者 仍然虽和同强论律绞监候即虽是女方同意也以强奸论罪并且古代允许司法官员对被害人进行刑讯逼供设立私和罪禁止被害人与犯罪人私下和解的行为22 被害人承诺理论的现状通过我们对被害人承诺渊源的了解可以清楚中西方对被害人承诺所采取的态度截然不同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我们可以从中外刑法理论背景得出一些缘故西方刑法理论建立在西方个人本位价值观念基
11、础上个人本位价值观要求通过法律保障公民个人自由和权利限制政府权力相对于西方个人本位价值观我国刑法理论的基础是国家本位价值观中国刑法学的背景是对国家权力呈总体依赖感国家权力处于恣情随意与畅通无阻的状态在此背景下我国刑法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统治秩序 而较少注重被害人的意志国家本位价值观使法律不注重保护公民个人自由而在于保护国家权力其所直接侵害的是公民个人自由权利特别是被害人处分自己利益的意志自由当被害人在行为人侵犯其所有的利益时被害人实质在行使自己的处分权 法律应该尊重被害人的处分权如果为了维护国家权力而否认被害人的处分权那么法律就不是为了大多数人利益建立的法律而仅仅是统治者的法律因此笔者认为要建立
12、完善的被害人承诺理论消除我国的国家本位价值观影响是十分必要的3 被害人承诺阻却违法性的理论根据所谓被害人承诺阻却违法性是指在侵害行为发生过程中加害人实施的行为经过被害人的同意从而具有了阻却违法性的性质例如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而与之发生性行为的犯罪若性行为的接受者妇女同意该行为对自己发生影响和作用妇女的自愿性表明权利人对自己私权利的自愿处分不存在权利被侵害其已不是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自然也就没有所谓的加害人两者之间的性行为不构成犯罪4被害人承诺阻却违法性的理论根据各个国家的规定不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31 法律保护权益放弃说该说认为被害人承诺这一行为的发生是因为被害人放弃自己的利益而导致丧失法律
13、的保护对于国家而言运用刑法保护法益是一个保护可能性和必要性的问题如果被害人放弃了法益的保护那么刑法也就没有必要对其进行保护法律保护权益放弃说在德国刑法学界得到普遍赞同该说以社会契约论为基础在强调个人自由处分私权益的同时却又可能妨害国家追究犯罪的公权力不利于国家法益和社会法益的保护32 利益放弃说该说认为把保护利益的权利授予法益的持有者承诺表明持有者放弃了自己的利益利益放弃说又存在利益侵害说和法益侵害说前者认为刑法法规之目的在于保护人类之利益既然欠缺被害人利益则否定其违法性后者认为违法性的本质在于法益侵害承诺视为法益持有人放弃其法益主观上认为其已经不具有保护的原则5笔者认为利益放弃说在论证一般情
14、况下被害人承诺的行为阻却违法性方面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但在论证被害人无权处分的人身专属权益方面不够充分33 法律行为说该说认为 被害人承诺从根本上说是给行为人实施一定侵害行为的权利在这个意义上说 它是一种法律行为被害人承诺问题属于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的一种其保护法益的方式和手段均不同于民法6因此法律行为说的构成要件根据民法学原理来确定的混淆了刑法与民法的界限 现已没有学者赞成该学说综上所述被害人承诺行为阻却违法性的理论根据主要在于被害人对于自己有权支配和处分的利益在不侵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放弃了刑法的保护 也就是说 如果被害人放弃刑法所保护的个人有权支配和处分的法益 则加害人根据被害人承诺而实施的法益
15、侵害行为在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不构成实质违法刑法的目的在于保护法益 被害人的承诺表明作为法益主体的被害人一方面放弃了自己的利益 另一方面也放弃了法律的保护 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仍然以刑罚进行干涉 就有悖刑法的目的4 被害人承诺的构成基于被害人承诺的行为是在被害人同意的前提下实施的损害其可以支配的权益的行为 但是并非所有被害人承诺的行为都可以阻却违法 得到承诺的行为不违法 的法谚应当受到严格的限制因此被害人承诺的构成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具体论述如下41 主体要件承诺人的承诺能力被害人承诺的主体要件即被害人承诺的能力是指理解承诺的内容和意义并作出承诺的能力7因此可以看出不能正确理解承诺内容的意义
16、的儿童及其他精神障碍者的承诺是无效的至于承诺人须达到多大年龄 具有何种程度的辨控能力才能承诺有效 则有一定分歧我国学者认为关于年龄的确定 刑法有规定的 应以刑法的规定为准 我国刑法236条规定了行为人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时即使不满十四岁的幼女表示同意行为人仍然构成强奸罪这一规定表明这些犯罪中幼女儿童的年龄为14 周岁以下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儿童同意他人与自己性交或对自己实施猥亵行为的承诺无效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应当以民法通则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规定为标准对于精神病人则无论是无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还是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都没有做出承诺的能力大陆法系学者认为 承诺者不一定必须具备民法的行为能力 但对
17、所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必须有理解能力 原则上同意大陆法系学者的观点在刑法对承诺的能力有明确规定时 应以刑法规定为准 如前述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奸淫幼女的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等 当刑法对承诺的年龄没有明确规定时 则应参照民法通则中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规定自然人要有民事行为能力就必须有正确识别事物判断事物的能力即有意思能力意思能力是自然人具有行为能力的基础自然人具有意思能力一方面要达到一定的年龄具备一定的社会活动经验另一方面还要有正常的精神状态能够理智的进行民事活动8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8 周岁以上的公民以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 周岁以上不满18 周岁的公民
18、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 不满10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对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应认为其具有承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认为完全没有承诺能力这里需要探讨的是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具有承诺能力如果以民法通则的规定相类推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具备有限的承诺能力但仔细考察却并非如此事实是被害人所承诺的事项正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不能单独实施的民事行为因为民法设立无行为能力与限制行为能力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限制未成年人对其财产的管理处分权限 避
19、免因其意思能力不足或缺乏社会经验而遭受不利益 以求其财产的维持与保全只有实施对其财产无不利益的行为法律才无干涉必要允许其单独实施而被害人所承诺的事项正是使其遭受到不利甚至使其利益严重受损的事项 这样的事项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无权承诺的所以在刑法对承诺能力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 具有承诺能力的人应是民法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被害人的承诺能力进行严格限定的目的在于 要保证承诺人对承诺事项的内容范围意义后果等具备理解能力 避免因其理解能力的差距而引起认识上的错误和瑕疵这样 一方面保障被害人人格上自主自决权利的行使 另一方面则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因其自身心智上的缺陷而受到他人损害此外这里所称的被害人是狭
20、义的不包括单位和社会组织对于单位和社会组织所作出的承诺是否阻却违法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究42 主观要件承诺人意思表示真实 承诺必须是行为人内心真实意志的客观反映在受胁迫欺诈或戏言等情形下做出的承诺行为不阻却违法性9承诺人的意思表示是指承诺人将希望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包括两个构成要素一是内在意思承诺人内心希望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愿二是表示行为承诺人将这种内在意思通过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的活动其表示方式有明示和默示两种 明示的承诺是指承诺人用口头语言书面文字或录音录像等方式明确表示同意他人对自己可以支配的权益进行处置 默示的承诺则是承诺人在特定情况下不以明示方法而用作为或不作为
21、的事实行为的方式来表明自己的同意承诺人表示行为和内在意思是一致时 即通过表示行为表达出来的意思是承诺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这就是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应涵括意思自由与表示一致两层含义所谓意思自由是指承诺人内在意思的形成与表示之决定是自由的 未受他人不当干涉与妨碍所谓表示一致是指行为人通过行为表达出来的意思与其内心意思是一致的意思自由受干涉妨碍与表示错误都会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可见意思表示不真实缘于意思表示不一致或意思表示不自由意思表示不一致主要指承诺人陷于错误中做出的外部表示 如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而致使被害人陷入或继续维持错误并基于错误认识而同意给付财产这种基于错误而作出的同意
22、是无效的意思表示不自由体现于承诺人受强制胁迫和其他不正当的影响作出的意思表示行为如强迫交易罪强迫卖血罪强迫职工劳动罪中被害人的同意都是被强制的这种同意是无效的因此凡是因承诺人意思表示不一致或不自由做出的承诺都是无效的 因为这都违背了承诺人的真实意思和自由决定43 客体要件承诺权益的可处分性所谓承诺权益的可处分性是指承诺人所承诺的权益应是其依法有权自由支配和处分的权益 这主要集中于承诺人所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权和人身权431 对财产权的承诺财产权是所有权人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财产权基本上属于可承诺的权利承诺人可以自由处分其私人财产或委托他人代为处理但处理财产的方式不得违反基本法秩序 如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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