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认定——以夏海侵占案为视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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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履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认定以夏海侵占案为视角 中图分类号: 密 级:UDC :本校编号: 10652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法律 硕士 专业 学位论文论文题目: 合同履行过 程中以非 法占有目 的侵占他人财物的 行为认定 ? 以夏海侵 占案为视 角研究生姓名:冯圆圆 学号: tj201003010060校内指导 教师姓名 :陈世伟 职称: 副 教 授校外指导 教师姓名 :职务职称 :申请学位 等级: 硕 士专业: 法 律 硕 士 研究方 向 : 刑 法论文提交 日期: 论文答辩日 期: 独创性 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和取得
2、的研究成果, 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处外, 论文中不包含 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获得 西 南 政 法大 学 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学位论 文版权 使用授 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 西 南 政法 大 学 有关保留、 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 特授权 西 南 政 法 大 学 可 以 将 学 位 论 文 的 全 部 或 部 分 内 容 编 入 有 关 数 据 库 进 行 检 索 , 并 采 用 影印、 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 保存、 汇编
3、以供查阅和借阅。 同意学校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文档。 (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说明)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导师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合同履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认定 ? 以夏海侵占案为视角In the course of the contract for the purpose of illegal possession conversion behavior cognizance?Xia Hai embezzlement case as the angle of view作
4、 者 姓 名:冯圆圆指 导 教 师:陈世伟西 南 政 法 大 学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合同履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认定 ?以夏海侵占案为视角 内容摘 要 在司法实践中, 合同诈骗罪和侵占罪在特定行为方式之下十分容易产生混淆, 例如在双方签订了运输合同后行为人侵占运输货物的行为认定, 使得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存在合同诈骗罪和侵占罪的两种不同意见。 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 “非法占有目的” 的产生时间能否产生于合同履行过程中, 以及基于合同产生的合法持有之后再产生的非法占有行为是否符合侵占罪的变合法持
5、有为非法占有的特征。 由于现实中相关情况错综复杂, 致使此类案件变得非常棘手。 本文围绕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夏海侵占案, 用侵占罪和合同诈骗罪的相关理论做指引, 主要从侵占罪的犯 罪对象、 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等方面对当事人的行为做理论的分析, 旨在对其行为作出更合理的判断。 本论文共约一万六千字,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案由,即夏海侵占案。 第二部分是案情简介, 夏海与刘某的委托人吴某签订运输合同, 将刘某的棉纱运往重庆, 在运输过程中却将所承运的货物卖掉用于还债, 并在事后逃往深圳, 最终在深圳被抓获归案。 第三部分主要是分析案件争议的焦点。 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三个: 基于运输合同产
6、生的代为保管他人财物是否符合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合同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故意产生时间与行为时间的关系;以及如何 判定行为人行为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故意。 第四部分对本案争议焦点进行分析。 此部分是论文的核心内容。 这一部分对侵占罪的 犯罪对象做了全面细致的研究, 还分析了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及其与行为人的非法占有行为的关系。 并对合同诈骗罪和侵占罪进行了一系列比较,通过对两罪名的对比发现其中易混淆之处。 第五部分是结论。 将刑法理论与具体案件相结合得出夏海的行为构成侵占罪的结论 。关键词:运输合同;非法占有目的;代为保管;合同诈骗罪;侵占罪 1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 论文 Abstra
7、ct In judicial practice, contract fraud and embezzlement under the specific behavior is very easy to confuse, for example, the two sides signed a perpetrator appropriated the behavior of the transport of goods after the contract of carriage found, making the judicial staff in the process of handling
8、 cases of contract fraud crime and embezzlement of the different views. The controversy focused mainly on the purpose of illegal possession can produce in the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as well as the illegal possession of behavior-based contract is lawfully in possession then meet the Embezzlemen
9、t changed legally held for illegal possession characteristics. Because reality is complex, resulting in such cases has become very difficult.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more representative the Xiahai encroachment case, theories of embezzlement and contract fraud guidelines, the main purpose of illega
10、l possession of Embezzlement Crime object, generation time and other aspects of the conduct of the parties to do a theoretical analysis aimed make a reasonable judgment in their actions This thesis is about 16000 Words is divided into five parts:The first part is the cause of action, and Xiahai occu
11、pation of the caseThe second part is the merits of profile, Xiahai and Lius principal Wu signed the contract of carriage, Liu cotton yarn shipped to Chongqing, during transport to shift the carriage of goods sold for debt, and afterwards fled to Shenzhen and eventually was arrested in Shenzhen The t
12、hird part is the focus of the analysis of cases of dispute. Whether the focus of the case are three: based on the contract of carriage to take custody of other peoples property is in line with the object of Embezzlement Crime; contract fraud in the illegal possession of deliberately produce the rela
13、tionship between time and the behavior of time; and how to determine the behavior of the perpetrator illegal possession deliberately The fourth part of the case focuses of controversy. This section is the core content of the paper. Embezzlement object, this part of a comprehensive and detailed study
14、, also analyzed the relationship of the illegal possession of the purpose of illegal possession of contract fraud and the perpetrators behavior. And the crime of contract fraud and embezzlement are a series of comparison, through to the two count contrasts found in one2 合同履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认定 ?以夏
15、海侵占案为视角 easy confusionThe fifth part is a conclusion. Through theoretical analysis and case combination illustrates XiaHais act constitutes a crime of embezzlementKey Words: transportation contract; illegal possession purpose; custody; the crime of contract fraud; crime of Embezzlement 3合同履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
16、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认定 ?以夏海侵占案为视角目录 引 言1 一、案由. 2 二 、 案 情 简介2 三 、 案 件 争议 焦 点 2 四 、 夏 海 案的 法 理 分 析. 3 (一)侵占罪的犯罪对象3 (二)合同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6 (三)合同诈骗罪与侵占罪的界限17 五、结论18 参考文献20 致 谢 221合同履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认定 ?以夏海侵占案为视角引言 近年来,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 提高, 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智能型犯罪逐渐增多,犯罪人的犯罪手段也 呈现日益多样化。 其中, 合 同诈骗罪与侵占罪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就 成 为 一 个 颇 受
17、争 议 的 焦点 , 如 何 结 合 实 际 案 情 对 该 类 案 件 作 出 合 理 而 有 说 服 力 的 判罚, 关键还在于如何把握好侵占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其中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 2005年的夏海侵占案, 在对该案进行审查起诉时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 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是很常见的, 法官基于对案情关键因素的不同 理解, 对同一案件可以做出完全不一样的判决 。 而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争论, 推动着我国法律理论研究以及司法实务体系的不断完 善,在具体案件处理过程中正确的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真正做到公平正义 。 本文通过对夏海侵占案的分析, 探索在本案例的审理过程中需要予以重视的关键
18、问题。 论文首先分析夏海案中基于运输合同合法取得的货物是否 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再从时间上来进行分析, 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产生于签订合同时, 还是产生于履行合同时, 对案件的定性有着很大的影响。 我国学者虽然对合同诈骗罪和侵占罪研究已久, 但是对两者之间区别和联系的研究还不够深入, 不能很好的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 在此, 笔者结合具体的案件分析, 阐述自己对两种犯罪的基本认识, 以期能够对处理该类案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1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 论文 一、案 由 夏海侵占案 二、案 情简介 夏海, 男,1973 年4 月1 日生, 小学文化, 个体运输业者。2005 年9 月23
19、日, 夏海在乌鲁木齐市经贾峰中介货运信息部介绍, 与货主刘的委托人吴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 合同约定, 由夏海将货主刘的棉纱规格32 支,800 件,20 吨, 价值38万元从新疆乌鲁木齐市运至重庆陈家坪。按合同规定,夏海于 9 月 23 日中午驾驶渝 A大货车在新疆乌鲁木齐市 “芳婷” 公 司上货, 同时预收托运人吴运费 8000元。 承运货物途中, 夏海自称因个人债务压力, 产生了将所承运的货物卖掉用于还债的想法。 于是夏海中断与托运方的 联系, 将货物运住四川遂宁一租赁屋内藏匿后将空车开往重庆停放。 夏海随后返回遂宁, 在 10 月8 日将该批货物以1.6 万元/吨的价格销售。夏海实际得款
20、 30 万元, 并将赃款全部用于自己偿还债务及个人花费, 并逃往深圳。2005年 12 月14 日,夏海在深圳被重庆公安人员捉获归案。 此案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 后由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夏海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三、案 件争议 焦点本案的定性在审查起诉阶段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意见认为, 此案 应定侵占罪。 因为被告 人夏海是在 合法取得货物的保管权后产生非法占有故意并实施了非法占有的行为, 所以本案符合侵占罪的变合法持有为非法占有的特征。 其次 由于行为人是基于承运合同取得对财物的占有, 该财物符 合侵占罪的行为对象。 第二种
21、意见认为, 此案 应定合同诈骗罪。 主要 是因为行为人 既可以产生在签订合同之时产生非法占有目的 , 也可以 在 履行合同之时产生非法占有目的 , 本案被告 人夏2 合同履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认定 ?以夏海侵占案为视角海 的 非 法 占 有 故 意 是 产 生 于 履 行 合 同 时 且 行 为 人 的 行 为 符 合 刑 法 第 二 百 二 十 四 条 第(四) 项的规定, 其次被告人夏海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 故其行为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本 案 争 议 的 焦 点 是 :1 、 基 于 运 输 合 同 产 生 的 代 为 保 管 他 人 财 物 是 否 符
22、合 侵 占 罪的犯罪对象?2、 合同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故意产生时间与行为时间的关系;3、 如何判定行为人行为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故意? 四、夏 海案的 法理分 析 (一)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根据我国 刑法 第 270 条之 规定, 侵占罪总共有两类犯罪对象:一类是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另一类 是他人的遗忘物、 埋藏物。 在这里我们只讨论 “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问题。 1 .关 于 “ 代为保管 ”的 各种 学说 我国刑法理论界对 “代为保管” 一词有各种不同的理解, 因此形成了各种纷繁复杂的 学 说 。 例 如 有 学 者 认 为 , “ 代 为 保 管 是 指 接 受 他 人 委 托 或
23、 者 根 据 事 实 上 的 管 理 而 成 立1的对他人财物的持有、 管理, 因而行为人合法取得该财物的暂时占有权而非所有权。 ” 又有 学 者 认 为 , “ 应 将 代 为 保 管 理 解 为 占 有 , 即 对 财 物 具 有 事 实 上 或 者 法 律 上 的 支 配 力 的2状态,或者 说,包括事 实上的支配 与法律上的 支配。 ” 虽然学说众多 ,但 总结起 来 主 要可以分为两类, 也即 “ 广义说” 和 “狭义说” 。 狭义说对 “代为保管” 作了严格的解释,认为“代为保管”是以“委托”作为前提,是一种暂时的“看护”或者“看管”行为。广义说则作出了相对宽泛的解释, 认为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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