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大刑法学精篇复习资料 整理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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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空题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刑法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二是强制性最为严厉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不论该罪的法定最高刑是否为三年有期徒刑,均适用我国刑法。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是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衷原则。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的原则是从旧兼从轻原则我国刑法解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即空间效力的原则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中的合理因素。我国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我国刑法条文中的 但书 表示的情况有三种, 即: 对前段的补充、
2、是前段的例外或者是对前段的限制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为已满16 周岁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三个基本特征。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是指严重危害我国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属于犯罪的间接故意。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 应当减轻处罚。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 应当根据其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
3、额。对犯罪分子减刑以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 不能少于十年对于构成累犯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缓刑和假释。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本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他罪)的犯罪形态。无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限应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假释的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解释的效力不同,刑法解释可以分为立法
4、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根据解释的方法划分,刑法解释可以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根据属地原则, 所谓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是指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根据属人原则,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不论该罪的法定最高刑是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均适用我国刑法。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犯罪构成, 就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 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作为和不作为犯罪主体就是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
5、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犯罪的过失有两种类型,即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的故意有两种类型,即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刑罚 ,是指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限制或者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 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个方面。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法上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
6、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属于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按照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范围不同, 犯罪客体可以分为三种, 即: 一般客体、同类客体 直接客体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是指在实行正当防卫过程中,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而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拘役的期限, 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
7、负刑事责任。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法定最高刑为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 经过15年后不再追诉。在实行正当防卫过程中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而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不得少于一年追诉期限通常应当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数罪并罚时,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犯罪客体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是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选择题罪客观方面的诸多事实特征中,只有(A危害行为 )才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下列情况中,我国刑
8、法有溯及力的是(A. 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 D.当时的法律和刑法均认为是犯罪但当时的法律处刑比刑法重下列人员中,实施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而不负刑事责任的有(D. 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的已满14周岁不满 16周岁的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C.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某甲在行车中不小心将某乙撞伤,为了尽快逃脱,便将流血昏迷的某乙拖人路边树林。某乙失血过多死亡。对于某乙的死亡,某甲的行为属于(B.间接故意 )的犯罪。某甲被判处无期徒刑, 依法假释时, 其考验期限为(B十年某甲在与某乙争吵中捕了某乙一刀后扬长而去, 某乙因失血过多死亡。对于某乙的死亡,某甲的行为属于(D
9、. 间接故意犯罪 )。某甲已满15 周岁不满16 周岁, 当其扭(C.放火罪 D.抢劫罪)时,应当负刑事责任。某甲在行车中不小心将某乙撞伤, 为了尽快逃脱, 便将流血昏迷的某乙拖入路边树林。某乙失血过多死亡。对于某乙的死亡,某甲的行为属于(D. 间接故意 )的犯罪。某甲抢劫杀人的行为触犯了两个刑法条文、两个罪名,实际上只构成抢劫罪一个罪。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A.想象竞合犯某乙没有实行某甲教唆的犯罪,对某甲可以(A从轻或再减轻处罚某甲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同时应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为(C 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某甲故意用言语和行动挑逗某乙,诱使其对自己进行不法侵害,然后对某
10、乙实行“防卫”而造成某乙损害的行为,刑法理论上称为(D.防卫挑拨吴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和有期徒刑3年、罚金1万元,决定执行的刑罚时,应当采取(C. 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犯罪,经过20年后仍须追诉的,应当(A. 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我国刑法分则中侵犯财产罪 一章规定有12 种具体犯罪, 这些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属于(B.同类客体 )。我国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有(A.罪刑法定原则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我国刑法规定, 对于预备犯, 可以比照既遂犯(B且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目的只存在于(B.直接故意 )犯罪中。犯罪既遂的类型有
11、(A.行为犯 B.危险犯 C.结果犯 D.举动犯犯罪既遂是指(D. 犯罪行为已经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在于它是(D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 追诉期限从(D. 犯罪行为终了 )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c. 作为与不作为管制的执行机关是(C 公安机关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减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B.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D. 没有故意犯罪 )。死刑不适用于(A. 犯罪时不满18 周岁的人B. 审判时不满18 周岁的人D.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不适用死刑,对于(A. 犯罪时不满1
12、8 周岁的人B. 审判时不满18 周岁的人D.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也不适用死刑。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所谓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是指(A.犯罪的行为和结果均发生在中国领域内C.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生理醉酒后犯罪的人属于(A.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为(C 一年)刑法第93 条规定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 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这种情况属于(B立法解释刑法条文中的但书表示的是A. 对前段的补充 B.对前段的限制 D.是曾前段的例外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的特征是A. 时空性 B. 自动性 D. 彻底性数罪并罚时, 管制最高不能超过(c. 三年对于被判处
13、(A. 无期徒刑 B. 死刑) 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 A. 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实际执行B. 十年以后,可以假释。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A. 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按照(B犯罪行为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单复)划分,犯罪客体分为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按照C 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划分,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盲人犯罪后可以(B.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C. 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名词解释犯罪:是指严重危害我国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主
14、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的过失: 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15、的整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主犯: 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 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属于资格刑。数罪并罚: 是指人民法院对一行为人在法定时间界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 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应执行的刑罚的制度。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 行为人具备的
16、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年龄:简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紧急避险: 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连续犯: 是指行为人基于数
17、个同一的犯罪故意, 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累犯: 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 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于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刑罚:是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限制和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刑罚执行:简称行刑,是指法定的司法机关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所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载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
18、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犯罪分子又犯新罪而使前罪所经过的日寸效期问归十无效的制度。解答题什么是犯罪的不作为?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所谓犯罪的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构成犯罪的不作为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而未履行。(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是如何划分刑事负任年龄阶段的?刑事责任年龄简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
19、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典把刑事责任年龄则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三个年龄阶段:(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不满14周岁。(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 周岁.(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已满16 周岁.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1 )时空性。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必须是在犯罪处于运动过程中而尚未形成任何停止状态的情况下放弃犯罪。(2 )自 动 性。即行为人必须是自动放弃犯罪。(3 )彻底性。指行为人彻底放弃了原来的犯罪。4) 有 效 性。指行为人必须
20、有效地防止他已实施的犯罪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使犯罪未达既遂状态而停止下来成立正当防卫应当具备的条件。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条件:(1)起因条件:不法侵害已经产生与存在。(2) 时间条件: 不法侵害正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进行状态。(3) 对象条件: 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而不能对没有实施侵害的第三者实行。(4) 主观条件: 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防卫意图。(5) 限度条件: 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我国刑法规定的计算追诉期限的方法。(1)在通常情况下,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2)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 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
21、之日起计算。(3) 在时效中断的情况下, 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4)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 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迫诉期限的限制。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及其基本适用规则。数罪并罚, 是对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的制度。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是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衷原则。根据我国刑法典的规定,数罪并罚时应遵守如下基本适用规则:(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最重刑为死刑的,采用吸收原则,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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