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专业论文文献 浅论合同诈骗犯罪的定性与侦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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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论合同诈骗犯罪的定性与侦查浅论合同诈骗犯罪的定性与侦查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现在的合同诈骗犯罪明显增多,而司法机关普遍认为对合同诈骗犯罪的侦破工作比较吃力。这主要是因为合同诈骗本身定性比较复杂,同时随着科技的进步,合同诈骗作为一种高智能犯罪,所采取的手段就越来越先进、隐蔽,这对侦破机关更是一种巨大的挑战。因此针对合同诈骗犯罪必须在法律上予以准确定性,在侦查中采取全新的侦查方式,在防控中采用具有针对性的预防策略。 一、合同诈骗罪的定性及其特点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合同诈骗犯罪的定性
2、1、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更主要的是侵犯了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扰乱了市场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务,数额较大的行为。因此,构成合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素:(1) 行为必须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2) 行为人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具体表现为以下五种情况:第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第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第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取得和履行合同的行为。第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
3、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的财物后逃匿的。第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3) 行为人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并具备辨认和控制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二)、合同诈骗罪的特点 1、合同
4、诈骗罪的定性特点 合同诈骗犯罪与合同纠纷难以区分。合同诈骗犯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一是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二是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但一些具有欺诈行为的合同纠纷也有上述客观表现,却并不构成合同诈骗犯罪;而一些表面上看有借据和欠条的案件,只要查清有虚构事实和隐瞒事实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也构成合同诈骗罪。这使得经侦人员在认定合同诈骗犯罪时难以把握。根据笔者本人的实践经验,正确的作法是公安经侦人员在参照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并结合近年来司法实践经验,推定判断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目的的时候,应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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