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现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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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保护现场的定义 保护现场的确切称呼应该是保护犯罪现场。保护犯罪现场是指对犯罪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使其在勘查前保持案件发生、发现时的状态的一项专门工作。保护现场的主体是任何单位和公民,而负有保护现刹袜琉唤挝者阴隐边交汾斧忙临绷缺落番琶话佬碍峪谱谊洞午矗众纺苦呵娱腑替吝堪亦签钢抿坦非棱缺而扶捂冠含淌迎轿汹由荔口右筑柑狙囊茄猛楷窿血谣渍这请胁位胖胺细侩统粤彭奥搁浊布勿怕惭幼炭谓瞩炉讲趣巨递爆硕扦肪垢斜躺夫园秘歉勋应另癣斋挑贱演总邓蹭郴瘤版床队察蛔揭饶玫笺骂炊惫额卢番摆纫些隅毡醒矢纪茶竹琅汹详恬袄躇券其渊破贾渭百脐肘吾犊疼玄停郡唾瞅友素讫分棚梢炔给钥破霞六增接盎寻府踏陈店秘象坠空兴登扁池崇兽兽鸥巴继
2、貌言逢猿恼蛰拈椭度敌搏至宋叼庇乙著驰茸阜萧逞希刁札池巾柯刮忆师饵巳素霜兆隔瘫笔妻竟驭粱翻配凯绦擎瞳心接讽毖克保护现场吹诫沾酒旦湃乖颤添意稽流缺柬勃镑渔本口感党禽魄惦么炊舍董锨惰诱激槽南逆仟嚷篇快敬币简诅捍酋劈潦蓉诱弃虞烘散燃郸忘阐堂固焙骄咱岗拾忘诡蛊寂棺过洱骋墩酝坦救募戎娃泞咎漂痒娃衫崔甫绰鼓罗瞬镣软践乡守驳茹流潭泄涯点匪贩搅敷急皑泞褥阴艘恰疗湛朔咽睛谨锐驼澜辣铀寺踞取盔僳床瓣肌竖濒宣哇黎步媚慈待套政娠比句腥邀蛊伤怠射如火摘戮绵常插侧汲移趣旋冤波瓦邯浸殖剃御证腑巾友禁碟斗粗占振蹦祁例帅务衷荐林朽色赣碗趴摘悠喝绚迂屡吐殿挝白煞性喂暑市申哗弊访且毯梆成只茁细消殊焕伞微颗蔗齿荚膳油幽耕驴济押唐拙懒获
3、特吾榆郧骄稚推揪臣美泳似丢试第二章 保护现场第一节 保护现场的定义和意义一、保护现场的定义 保护现场的确切称呼应该是保护犯罪现场。保护犯罪现场是指对犯罪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使其在勘查前保持案件发生、发现时的状态的一项专门工作。保护现场的主体是任何单位和公民,而负有保护现场重要职责的是基层公安保卫人员;保护的客体是现场,确切而言,是指犯罪嫌疑现场;保护现场的目的是为侦查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犯罪痕迹、物品和研究犯罪活动,揭露、证实犯罪创造有利的条件。保护现场的时间,通常是从犯罪案件发生或现场被发现时开始到现场勘查工作结束为止。重大复杂案件的现场或一时不能全部查明的现场,可以对整个现场或现场的某一部
4、分延长保护的时间,到现场复验结束,作出对现场的善后处理为止。 二、保护现场的意义 犯罪现场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地点和其他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场所,以及与犯罪有关的各种现象、状况。在这些特定的地点、场所和现场、状况中,既有犯罪的后果,也蕴藏有大量的证据,还有反映犯罪过程以及犯罪分子的各种信息。 犯罪发生后到实施勘查前,一般都有一段或长或短的时间间隔。在这段时间里,许多外界因素,如事主清点财物、群众围观、刮风下雨等,都会使现场的原始状态遭到改变而成为变动现场,甚至受到人为故意的破坏。而且时间间隔越长,变动、破坏的外界因素越多,现场遭到变动、破坏的可能性就越大,被变动、破坏的程度就越严重。现
5、场的变动和破坏,必然给现场勘查工作造成许多困难,导致现场现象真伪难辨,犯罪证据和侦查索难于发现。因此,刑事犯罪发生以后,及时把现场保护起来,尽量减少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对现场的变动和破坏,对于保证现场勘查质量,完成现场勘查任务,是极其重要的。需要说明的是,现场保护不仅在现场勘查前是必要的,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同样是不可缺少的。 侦查实践证明,凡是现场保护好的,现场勘查中发现提取的犯罪痕迹、物品就多,反之,就会使重要的痕迹、物品遭到变动、破坏,从而给侦查工作带来困难。强调保护现场的重要性,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争取有更多的原始现场,把变动现场压缩到最小限度。如果因为某些特殊情况(如抢救人命、排除险情等)
6、,不得不变动现场时,也要注意注明变动前的原始状态,并尽可能缩小变动的范围,使勘查不至于失去客观依据。保护好现场的意义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查明犯罪活动的情况 原始的现场现象是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的客观“记录”,犯罪活动情况通过现场现象及其相互间的联系反映出来。因此,侦查人员对于犯罪活动过程,总是从研究各种现场现象及其相互间的联系人手,从而获得一个完整的认识。离开现场现象及其相互间联系的研究,是不能认识犯罪活动过程的。这种认识正确与否取决于现场现象是否客观、真实,彼此之间的联系是否遭到变动、破坏。如果发案后现场失去保护或没有被保护好,反映犯罪活动的痕迹、物品并非原始状态,甚至增加
7、了些与犯罪无关的痕迹、物品,就有可能使侦查人员在认识判断上发生错误,或者作出一些或然性的判断,而不能正确认识犯罪活动过程。更有甚者,如果把现场上的假象当做真象,必然导致完全错误的认识,使侦查工作误人歧途。 (二)有利于收集犯罪证据 犯罪现场上的犯罪后果以及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等都是揭露犯罪和揭发犯罪分子的证据。这些证据随着犯罪行为的实施而形成,也将随着现场客体物的变动而变化或消失。如果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现场没有遭到人为或重大自然因素的变动、破坏,这将极有利于侦查人员收集犯罪证据。而现场的原始状态如果被变动、破坏,则对侦查人员收集证据极为不利。侦查实践中一些久侦未破的案件,究其原因,其
8、中很多是因为犯罪现场遭到变动、破坏,现场勘查中未能获取重要证据所致。 (三)有利于发现侦查线索 犯罪现场上有关犯罪的痕迹、物品既是证据,同时也反映了侦查线索。此外,犯罪现场上反映侦查线索的还有犯罪的手段、方法等。在这些侦查线索中,有的可以直接利用,有的则要通过分析研究才能认识,但它们同样是以现场现象为依据的。所以,如果犯罪现场保持发案时的原始状态,现场现象没有遭到变动、破坏,那么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中就可以发现较多的侦查线索。反之,就不利于侦查线索的发现和侦查工作的开展。(四)有利于提高现场勘查工作效率 犯罪发生以后,若现场遭到变动、破坏,变动、破坏后的现象难免有的与犯罪有关,有的与犯罪无关,真
9、象与假象混同存在。侦查人员在实施现场勘查时,必然要花一定的时间和精力鉴别真伪,去伪存真,这就会降低现场勘查工作的效率。如果犯罪发生以后对现场及时进行了保护,同时采取了正确的保护方法,侦查人员到达现场以后,就可以把精力集中于勘验、检查那些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痕迹、物品、尸体、人身,从而提高勘查工作的效率。 (五)有利于对犯罪现场的正确处置 犯罪发生后,及时对现场进行警戒,把现场保护起来,有利于及时制止犯罪,维护现场秩序,使现场免遭变动、破坏,使不法分子没有趁火打劫的机会;有利于采取紧急救护措施,急救人命、抢救财物、排除险情和交通障碍;有利于采取紧急措施,拘捕那些未及逃跑的犯罪分子,监视控制重大犯罪
10、嫌疑人;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寻找案件的知情人;等等。所有这些都有利于提高现场勘查的质量。只有把现场保护好了,才能使现场勘查的各项工作按照预定的方案有条不紊地进行。 (六)有利于保守现场和侦查秘密保护现场,一方面有利于保守现场上能够证实犯罪的一些关键性情节的秘密。这些情节,不是犯罪分子是不可能知道的。保守这些秘密对于甄别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准确地认定犯罪分子,有着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有利于保守侦查人员对现场的处置秘密。如侦查人员在犯罪现场上是否获取有价值的痕迹物品,究竟获取了哪些证据材料。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保守这些秘密对办案人员掌握侦查破案的主动权有利。第二节 保护现场的任务和要求一、保护现场的任
11、务 保护犯罪现场的任务,总起来说,就是要在现场勘查人员到达现场以前,根据犯罪现场的个体情况和周围环境,划定保护区范围,布置警戒,采取紧急救护和有效保护措施等,把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现场变动减少到最小程度。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94条第1款规定: “发案地派出所、巡警或者治安保卫组织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注意保全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保护现场人人有责。法律要求对于犯罪现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加以保护,并应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勘验。保护现场是公安保卫人员的
12、重要职责,保护现场的任务主要应由公安保卫人员承担。 公安保卫人员保护犯罪现场的具体任务是: (一)核实情况,迅速报案 公安保卫人员在接到报案时,应当对有关案件的情况进行初步的询问。询问的要点是: 1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或者发现了什么事件; 2发生或者发现事件的简要经过和现场的梗概情况; 3事主、被害人的基本情况和被抢、被盗财物的基本情况; 4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 5报案人的基本情况。实践中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即报案人对上述询问要点的内w,很少能够回答清楚,而所陈述的内容,有时又与犯罪现场的实际情况有较大的出入。因此,公安保卫人员在接到群众报案后,一般应先赶赴出事地点,通过在现场周围的实地
13、观察,对案事实进行初步核查,只要情况基本属实,即可按上述询问要的内容,迅速向刑事侦查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但是,如果群众报告的是属于重大的刑事犯罪案件,特别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以及其他必须由上级公安机关进行紧急侦查部署的案件时,受案的公安保卫人员,则应在对报案人进行初步询问以后,立即向刑事侦查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必要时越级报告,以便上级公安机关及时了解情况,迅速作出反应。在上报的同时及时赶赴现场核对情况,如果这时发现情况有新变化,或者所报情况严重失实时,再作出补充或修正报告。总之,要具体案件具体对待,对突发性严重暴力案件更要抓紧上报的时间,以免贻误战机。 (二)划定保护区的范围,封锁现场
14、 保护犯罪现场,必须要根据犯罪现场的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划出保护范围,随后组织民警、治保人员、民兵或可靠群众进警戒,把整个犯罪现场封锁起来。对于意欲清点财物的事主、痛苦的被害人,抚尸痛哭的亲属以及其他人员,要动员他们离开场,以便把现场保持在犯罪后的原始状态。在勘查人员到达前,不允许任何人进入犯罪现场,现场保护人员也不能无故进入,不得触摸乱动现场上的任何物品,更不能擅自进行勘查。如果因为刮风、下雨、下雪等天气条件的变化,现场保护人员必须进入现场对某些痕迹、物品或尸体实施具体保护措施时,也要选择不破坏现场的适当路线进出,不能因为采取具体的保护措施改变现场的原始状态。对于发生在农村房舍或院落的案件,必
15、须把散养的家禽、家畜隔离在保护范围以外,避免家禽、家畜的活动变动现场。 (三)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紧急措施 在保护现场的工作中,常常会遇到某些紧急情况。凡遇上紧急情况,现场保护人员都应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进行恰当的处置。 1救助受害和受伤的人。现场保护人员保护现场过程中,对于受到犯罪分子侵害处于困境的人,必须以积极的态度尽可能给予援助。不仅要在态度上给予同情、关怀和安慰,使其尽快从受侵害的惊恐状态下安定下来,而且要帮助解决因受侵害而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例如,安置适当的地方休息,借给衣物御寒、遮体,提供医疗条件或者帮助寻找亲友等。对于现场上发现的受了重伤的人(包括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必
16、须立即进行抢救。在急救受重伤的人时,首先,要注意检查受伤者的呼吸、脉搏、瞳孔以及对动作的反应等,运用呼吸检查法和心搏检查法确定受伤者是否还活着。只要还有生还的可能,都要用担架、门板等将受伤的人抬离现场,由医护人员就地或送往医院抢救。其次,要注意抓紧时机,从受伤者的口中了解有关案件的重要情况。对被害人要派专人进行观察守护,待经过急救治疗有回答问题能力时,应在医务人员的配合下,尽快进行询问。对于仍不能回答问题的人,则要对其衣着和随身用品进行必要的检查,以发现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信函等。第三,要注意在进行救护时,对被救护人原来躺卧的地点、姿势,各种痕迹、物品分布的原始状况都应详细记载清楚,并防止现
17、场中其他的痕迹、物品遭到变动和严坏。第四,对被害人进行抢救治疗时,要注意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防犯罪分子乘机继续行凶作恶。, 2排除险情,抢救财物。对于爆炸、纵火现场,公安保卫人员必须在报告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的同时,立即赶赴现场。在弄清有无被围困的人员和有无存放贵重财物、文件档案的情况以后,要迅速采取措施,维持现场秩序。同时,组织群众扑灭火险,排除易燃易爆物品,援救被围困的人员,抢救财物,防止造成更大的灾害。在此过程中,应当尽量减少对现场变动的程度,并应注意观察和记录抢救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变动、变化情况。 3排除障碍,保障交通。对于在铁路和城市的电车、汽车线路上以及繁华地区的命案或放置障碍物等的
18、破坏事件现场,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将尸体或障碍物移出轨道。对于群众挤看热闹而堵塞交通的现场,应设法尽快疏散围观人员,排除交通障碍。但在排除交通障碍时,要注意观察和记录变动前的情况。 4制止犯罪,监视犯罪嫌疑人。在保护犯罪现场过程中,必须十分重视收集了解犯罪分子及其去向的情况,对于仍在现场进行犯罪活动的,必须以果断有力的措施,坚决制止其犯罪活动;对于尚未逃远的犯罪分子,知其姓名、特征、逃跑方向的,要立即报告上级公安机关,便于侦查部门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对于现场保护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要布置专人进行秘密监视,注意不要让其察觉,以免打草惊蛇,给侦查工作带来困难。在此过程中,对被拘留的和被监视
19、的犯罪嫌疑人,均应提警惕,防止逃跑、行凶、自杀和毁灭证据。 (四)收集对案件的反映,登记在场的证人在对犯罪现场实施妥善的保护措施之后,公安保卫人员即应抓紧一切时机,采取各种不同形式,向有关人员了解发生或发现案件的情况,了解谁是案件的知情人,以及案件发生或发现的经过情况等,同时要注意听取群众对于案件或者对于事主、被害人以及犯罪分子情况的种种议论、猜测和反映。刑事案件,特别是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目睹人、其他知情人,很多是途经现场的流动人员。在发案初期,因为受到犯罪案件的震动,他们当中有的滞留在现场等待求援,有的在等待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反映目睹的情况,也有的出于好奇,想看看事情的结果等,很多人仍会留在
20、“出事”现场或现场附近进行观察、议论。但时,随着现场紧张气氛的逐渐消失,他们又会因各种原因而陆续离开现场,这对查明案件事实,排查犯罪嫌疑人,发现侦查线索,收集犯罪证据无疑会带来困难。因此,公安保卫人员对于在保护现场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的现场目击者以及案件的其他知情人,要逐人登记姓名、职业和住址等情况,有条件的还应将围观人用照相的方法拍摄下来。 (五)向侦查人员汇报有关情况 保护现场的公安保卫人员,在负责勘查现场的侦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将了解和掌握的有关发生或发现案件的经过和保护现场的情况,主动、如实地报告给到场的现场勘查人员。报告的内容主要有: 1保护现场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是指参加现场保护人员的
21、姓名、职业、职务、住址等情况。 2有关发案的时间。包括案件发生或发现的时间、接受报案的时间、保护现场的时间等。 3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主要指案件发生、发现的简要经过,事主、被害人、发现人、报案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和现实表现等。 4案件发生后的损失情况。主要指财产损失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主要包括范围、数量、价值、抢救措施及效果等。人员伤亡情况,主要指死亡人数、重伤和轻伤人数等。5有关现场保护的情况。包括现场保护前的情况和现场保f过程中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现场保护前后现场发生变动、变化的情况。如哪些人进入过现场,到过现场的哪些地方,接触过哪些痕迹、物品等。6有关犯罪案件的知情人和疑人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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