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书最新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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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审申请书最新5篇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再审申请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与借鉴。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再审申请书1#申请再审人:ZZ,男,汉族,1965年4月生,住:郑州市。被申请人:NN,男,汉族,1966年3月生,住:漯河市。原审法院及案号:一审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漯民一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二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豫法民二终字第119号民事判决书。申请再审人ZZ、河南同泽置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NN因借款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8日作出的
2、(2019)豫法民二终字第119号已生效民事判决书,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事项1、撤销原判决第2项,依法查清真实欠款。2、撤销原判决第3项,依法改判驳回。3、被申请人的诉求属于恶意诉讼诈骗,应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其诈骗的刑事责任。4、依法改判被申请人承担相应诉讼费。申请法定事由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2、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3、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4、原判决超出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一、ZZ个人借款部分理由(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第2项948万元借款。2019年3月20日ZZ还钱给NN钱的汇款单两张,共计21万,这21万应从948万中扣除。一、二审理期
3、间申请人ZZ陈述到此两笔还款事项项时,被申请人NN拒不承认。申请人ZZ申请法院调取,法院也均未调取,现在申请人ZZ已从银行调出还款账单,以证明曾还款21万的事实。(二)原判决认定1216.5万借款缺乏证据证明。1、被申请人NN二审提交的2019年8月25日ZZ打的保证书证明借款仅有1196.5万元,这一事实与NN一审提交的2019年9月16日ZZ写的保证书借款1216.5万相互矛盾,这足以说明原判决认定1216.5万借款真实有效是错误的。2、原判决“ZZ承诺给NN的工程合同没有履行,所附条件没有实际意义,将ZZ收取的承建服务区的390万保证金予退还”,违反2019年8月18日NN与淄博市黄河工
4、程局签订高速公路服务区标段施工协议书第五条第2项约定退款时间规定。且录像证据显示NN根本就没给ZZ这390万保证金。2019年8月18日NN与淄博市黄河工程局签订高速公路服务区标段施工协议书,协议约定NN要交600万施工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间为淄博市黄河工程局交纳给业主的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执行,现在还不是退还390万的时间。NN在和淄博市黄河工程局签订合同后,由于没钱交纳,就让ZZ对淄博市黄河工程局出具了由他代淄博市黄河工程局收390万的保证金的条,这部分钱将来从ZZ在淄博市黄河工程局的提成中直接扣除返还给NN。所以,原判决认定由于ZZ承诺给NN的工程合同没有履行,所附条件没有实际意义是错误的,
5、因为ZZ已让NN和淄博市黄河工程局在2019年8月18日签订了服务区施工合同,所以让ZZ在未和淄博市黄河工程局结算提成的条件下退还这390万,明显违反退款的约定条件,所以依合同约定390万现在不应退还。通过申请人提交法庭的录像中ZZ和NN对话,说明了这390万保证金NN根本就没给ZZ。“ZZ:保证金你就没给我啊。NN:你说没给你就没给你呀?ZZ:以事实为依据,你能冤枉我吗?NN:我到时候没法,我就得冤枉你冤枉你了,你知道吧?这就是办法啊。”3、申请人提交的录音、录像能证明了:NN包括借给ZZ的、购买机器设备的总共化了有460万。这就充分说明了NN和ZZ之间的借款不会超过460万元。综上,原审判
6、法院对录音、录像证据不予采信,也不依法审查出借资金*,不审查资金交付痕迹证据,不审查真实欠款数额,仅依被申请人的1216.5万元的借条就认定借款真实有效明显证据不足。(三)原判决让申请人承担借款不真实的举证责任显属适用法律错误。合同法第210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规定的民间借贷是实践性合同、要物合同的法律规定。该条规定明确了借款以实际交付为合同生效要件,该实际交付的证明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主张借款的人承担。结合本案,实际借钱交给ZZ的举证责任应由被申请人NN承担,但原执法犯法的将此举证责任转嫁到申请人身上,让申请人承担没有借钱的举证责任,并以举证不能判决
7、认定“事实上不存在的1216.5万元巨大、高额债务”是严重违反举证责任规则的规定的。二、同泽置业公司担保部分理由(一)原判决认定2019年9月16日保证书上借款1216.5万的合同有效,缺乏有效证据证明。1、通过被申请人NN二审提交的2019年8月25日ZZ打的保证书证明借款仅有1196.5万元,这一事实与NN一审提交的2019年9月16日ZZ写的保证书上1216.5万借款相互矛盾,说明主债务1216.5万元不真实。2、通过原审查明应当扣除的220万和已还过的48.5万元,还有948万借款来看,被申请人NN明知ZZ没欠那么多,并已还了几十万的情况下,非旦不予扣除,还变本加历的让ZZ写下1216
8、.5万借款,这就充分说明了他欺诈的故意,实施了诈骗的行为,其行为明显违反了公序良俗,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综上,NN采用欺诈的方式,把原没有1216.5万的债务让ZZ写了下来,并让同泽置业公司担保,明显具有非法占有同泽置业公司财产的目的,其行为依合同法第52条第4款之规定违反了社会主义的公共道德,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因此2019年9月16日保证书上1216.5万的借款合同显属无效合同。因此,对本案应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判决主合同无效。(二)原判决“NN在同泽置业为其债权提供担保时,未审查该公司章程,未审查该担保是否经该公司股东会
9、或股东大会决议,主观上亦存在过错,从而判处承担二分之一的过错”显属太轻。从NN让ZZ写保证书的录像可知,承诺书是NN一个人口述让ZZ照写,是NN主动提出让同泽置业提供担保,存在恶意欺骗公司担保的行为,并不像一、二审说的仅是没有审查相关章程或股东决议,本案的担保书均是在NN一人策划下制作的,所以公司担保是被欺骗的情况下产生的,判决公司承担二分之一的责任太重。(三)原判决超出被申请人NN的诉讼请求。被申请人NN起诉申请人同泽置业的是借款,原判决申请人同泽置业承担二分之一的担保责任,明显超越了借款关系的诉讼请求范围。综上,请求河南省高院立即启动再审程序,裁定中止执行,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以维护申
10、请人的合法权益。此致_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申请书2#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_,女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_,男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_,男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_,男申请再审人_与被申请人_等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于_年5月25日作出的(_)历商初字第402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和_年11月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_)济民四商终字第323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再审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_)历商初字第
11、402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以及第二项;2、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做的(_)济民四商终字第323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3、请求贵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支持申请再审人王德敏无需承担偿还债务的主张;4、请求贵院判决一审、二审、再审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二、申请事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第二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特申请再审。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三、具体事实和理由1
12、、申请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具体理由如下:申请再审人_对被申请人_所借的个人债务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申请再审人_与被申请人_年起开始分居,对其债务不知晓,借款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也未用于上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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