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风险应对与策略—建筑业专题..ppt
《“营改增”风险应对与策略—建筑业专题..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营改增”风险应对与策略—建筑业专题..ppt(9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营改增”风险应对与策略 建筑业专题,前言,狼来了!营改增!你准备好了吗?,营改增了,1、税率变高了!,2、能抵扣进项的发票有哪些?,3、主要的风险点以及我们如何应对?,4、对建筑业营改增政策的预计与展望。,课程目录,5、营改增后需要关注的税务风险和事项,营改增的改革历程,2012年,2014年,今年改革行业,已改革行业,营改增历程,根据总理部署“营改增”五部走的要求,2015年将实现营改增全覆盖,并在不久的将来实行增值税立法。因此2015年建筑施工业”营改增“,已势在必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仅仅只涉及到企业财务人员,还会涉及到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项目负责人
2、、相关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库房人员等合同管理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8,中纪委首晒百名外逃人员红色通缉令 杨立虎 原职:安徽瑞泰药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涉及罪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3)牛丽英 原职:太原迎宪焦化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涉及罪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4)张丽萍 原职:上海倍福来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涉及罪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999)赵汝恒 原职:惠民县鲁洁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涉及罪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2),建筑安装企业“营改增”风险点与财务应对措施,减少销项税,增加进项税。,宗旨:,营改增后,流转税的税负不再是一个恒定的相对比率,而是
3、一个变动成本,其高低既取决于销项,同时更多的取决于进项。,“营改增”即是挑战也是机遇,管理层级复杂,粗放式及外延式的发展模式,资质共享和挂靠,人力资源不稳定,混业经营,行业特征与管理难点,营改增后,“业务、资金、发票流转方向”三流不一致“的税务风险,增值税管理成本上升,进项税额欠缺或不能顺利抵扣的问题,企业风险上升企业利润下降,将导致,倒逼建筑行业向管理精细化、规范化转变,二、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1、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即电话费用可以抵扣除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2、采购建筑材料、设备、油费、水电费、办公用品(清单)、劳保用品、车辆维修费用、车辆购置费用、动产租赁
4、费、施工机械设备17%3、运输费用 11%4、中介费:检测费用、会议费、顾问费、咨询费、广告费用、鉴证费、监理费、设计费、勘察费用6%。5、税务局代开发票 3%,三、税率设计和税负分析,(一)可以取得的进项及税率,进项税,实行增值税后,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的成本费用及资产价值将下降。,三、税率设计和税负分析,(二)销项税率1、提供建筑安装业,11%2、销售材料17%3、销售营改增时点后的固定资产,17%建筑安装企业销售营改增时点前购进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三、税率设计和税负分析,销项税,营改增后,
5、如果不能通过提价等方式实现税负转移,则现有收入约10%的部分转变为销项税,直接导致收入指标下降。,三、税率设计和税负分析,(三)“营改增”后建安业税收负担分析人工成本占总产值比重越来越高,人工支出不属于增值税进项支出纯劳务分包单位是否缴纳增值税地材及部分二三类材料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三、税率设计和税负分析,(三)“营改增”后建安业税收负担分析水、电、气等能源消耗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很多建筑安装企业新增设备少,没有大宗设备进项税额抵扣等,三、税率设计和税负分析,18,2、营改增后建安业特殊业务处理,一、“营改增”后纳税业务地点、
6、时点,财税2013106号的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3、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一、纳税业务地点,基于财税2013106号,总分模式下的增值税纳税地点为:,1、
7、实行总分公司制度的建筑企业,其增值税纳税地点为建筑企业总分公司的公司注册地税务机关。2、实行母子公司制度的企业,其增值税纳税地点为建筑企业母子公司的公司注册地税务机关。3、实行总公司直接管辖的项目公司制度的企业,其增值税纳税地点为总公司的公司注册地税务机关。,一、纳税业务地点,一、“营改增”后纳税业务地点、时点,(一)营改增政策中关于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
8、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第七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一、纳税业务地点,一、“营改增”后纳税业务地点、时点,(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印发的通知(财税201374号)的规定如下: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按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应预缴的增值税应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率预征率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
9、定,并适时予以调整。分支机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缴纳增值税。,一、纳税业务地点,一、“营改增”后纳税业务地点、时点,一、“营改增”后纳税业务地点、时点,(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印发的通知(财税201374号)的规定如下:每年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对上一年度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情况进行清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按照各自销售收入占比和总机构汇总的上一年度应交增值税税额计算。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超过其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的,通过暂停以后纳税申报期预缴增值税的方式予以解决。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小于其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的,差额部分在
10、以后纳税申报期由分支机构在预缴增值税时一并就地补缴入库。“,一、纳税业务地点,一、纳税业务地点,年终,年初,总公司,各个分支机构,总公司加各个分支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额,在减去各个分支机构预缴税额后,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按预征率销售额预缴税款,清算,一、“营改增”后纳税业务地点、时点,某建筑公司”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分支机构的增值税预征率为1%,总分支机构2015年8月-12月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相关账户核算结果分别为:总机构自身发生不含税收入5000万元,实现销项税额450万元,支付进项税额400万元,实现应纳税额50万元;所属分公司发生不含税收入3000万元,实现销项税额250万元,支
11、付进项税额150万元,实现应纳税额100万元,但按1%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30万元;总机构连同分支机构汇总后在8月-12月实际缴纳增值税120万元。,一、纳税业务地点,案例,一、“营改增”后纳税业务地点、时点,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清算方法,年终清算时确定总机构应缴纳增值税为5000(50+100)(5000+3000)=93.75(万元),比平时按汇总缴纳办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少120-93.75=26.25(万元);确定所属分支机构应缴纳增值税为3000(50+100)(5000+3000)=56.25(万元),比平时按预缴办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多56.25-30=
12、26.25(万元)。,分支机构需要补交26.25万元。,一、纳税业务地点,案例,一、“营改增”后纳税业务地点、时点,事实上,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要求,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除了需要将应税服务与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及应纳税额、已纳或预交(预征)税额进行分别核算外,还应当将应税服务按适用的不同税率(17%、11%、6%和3%征收率)分别核算其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及应纳税额、已纳或预交(预征)税额,然后,再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税服务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这是增值税实施条例及细则对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产品或项目作出的特别规定,否则将按最高税
13、率征税。,一、纳税业务地点,注意,一、“营改增”后纳税业务地点、时点,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劳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一、纳税业务地点,注意,一、“营改增”后纳税业务地点、时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
14、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二、纳税业务时点,一、“营改增”后纳税业务地点、时点,甲建筑公司2015年8月15日与乙公司签订建筑合同,金额100万。8月25日开始施工,于12月8日完工,期间于8月28日收到工程款40万元,12月8日收到工程款60万元。8月份增值税的销售额为多少?,二、纳税业务时点,案例,一、“营改增”后纳税业务地点、时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2)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5、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二、纳税业务时点,一、“营改增”后纳税业务地点、时点,某建筑公司2015年8月1日出租一辆小轿车,租金5000元/月,预收对方一年租金60000元,何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二、纳税业务时点,案例,一、“营改增”后纳税业务地点、时点,1、甲供材模式,二、营改增后对建安业具体业务的影响,房地产公司甲方,建筑公司乙方,材料供应商,建安劳务费,材料费(采购合同),材料+发票,建安材料合计发票 甲供材合同,营改增后的主要风险:1、乙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金额、甲实际支付乙金额、甲供材合同不
16、匹配2、材料费流向与资金流向、发票流向不匹配,分析,1、甲供材模式,二、营改增后对建安业具体业务的影响,2、生产施工现场,二、营改增后对建安业具体业务的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的规定,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该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但对其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1、营改增后,增值税税负将转移到建筑安装业的下游企业。2、对于现场施工,营改增前,工厂、车间购进的原材料因用于非增值税项目而不得抵扣或做进项转出。建筑行
17、业营改增后,购进的原材料将可以取得进项发票进行抵扣,3、铝合金钢结构(留底挂账),二、营改增后对建安业具体业务的影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第(三)项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止到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3、铝合金钢结构(留底挂账),二、营改增后对建安业具体业务的影响,3、铝合金钢结构(留底挂账),二、营改增后对建安业具体业务的影响,某建筑企业在营改增之前有销售材料收入,并且属于一般纳税
18、人,假如2015年10月建筑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后,该企业仍有留抵税额10万,当月销售材料收入60万,提供建筑劳务收入90万(假定增值税税率为11%),材料购进40万,请计算10月原抵扣税额抵扣额?,案例,总之,留底的材料进项,不能抵减劳务部分的销项,3、铝合金钢结构(留底挂账)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10万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万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75万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6.75万,二、营改增后对建安业具体业务的影响,4、清包工核算
19、的影响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从该规定可以看出,营业税相关法规下的装饰劳务概念本身就是一个清包工的概念,即客户提供工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纳税人仅实施修饰工程作业,向客户收取人工费、管理费及辅助材料费等费用,计税营业额不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二、营改增后对建安业具体业务的影响,4、清包工核算的影响,二、营改增后对建安业具体业务的影响,材料,装饰企业,甲方,装饰劳务,缴纳营业税,材料,装饰企业,甲方,装饰劳务,缴纳增值税,
20、营改增前,营改增后,由甲方抵扣,价内变价外,5、过渡性业务安排(1)存量资产,二、营改增后对建安业具体业务的影响,5、过渡性业务安排(1)存量资产7月A向B单位(交营业税企业)购进一批货物,但未取得发票,10月,B单位被营改增,所开发票为增值税发票了,A应该问B单位开增值税专票吗?,二、营改增后对建安业具体业务的影响,案例,5、过渡性业务安排(1)存量资产如果已经钱货两清,这属于逾期开票,税局不允许如果只是签订合同,给货物,但合同约定10月付款,那么可以开专票建议:无论对方、还是自己要营改增了,要购进的货物或者资产,尽量筹划在营改增后购买,可以开专票抵扣;如急着使用,可以先租借,或者付定金,然
21、后在营改增后退定金交付货款,二、营改增后对建安业具体业务的影响,案例,5、过渡性业务安排(2)在建工程,二、营改增后对建安业具体业务的影响,在建工程周期,立项,完工,营改增时点,从营改增时点到完工,作为营改增的过渡期,如果仍延用营业税的规定,此时,建筑劳务仍缴纳营业税,同时购进材料等不得抵扣,5、过渡性业务安排(3)新老合同(工程)分别纳税问题竣工已经结算竣工未结算没有竣工、也没有结算,二、营改增后对建安业具体业务的影响,5、过渡性业务安排 管理措施:在建筑业“营改增”前对在建项目(包括已完工尚未竣工决算或尚未结清尾款的项目)的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梳理,包括是否签订合同及合同签订的时间等。对于尚未
22、签订合同的在建项目,应与业主协商尽快补签工程承包合同,确保合同的签订时间在“营改增”之前,作为存量项目进行管理,避免由于合同签订延迟至“营改增”之后被认定为新项目而可能带来的重复纳税风险和税负增加问题。,二、营改增后对建安业具体业务的影响,应对方案,5、过渡性业务安排 管理措施:及时验工计价、竣工决算(1)对于未完工存量项目中已完成但尚未验工计价的工程量,积极与业主协商,在试点开始实施之前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验工计价确认。(2)对于已完工存量项目已完工尚未竣工决算的工程量,积极与业主协商,在试点开始实施之前完成竣工决算,并结清工程尾款。,二、营改增后对建安业具体业务的影响,应对方案,5、过渡性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营改增 风险 应对 策略 建筑业 专题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9743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