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中的常见法律问题及案例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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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材期货,期货交易基本制度,及相律问题研究(下),目 录,期货市场主体及各方法律关系,第一部分,期货立法现状及展望,期货交易主要法律法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07年4月15日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2002年1月23日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2002年1月23日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02年5月17日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2002年5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7月1日,地方各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 2009年3月27日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2009年3月27日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钢材厂
2、库交割办法 2009年3月27日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 2009年3月27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 2009年3月27日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2008年12月25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 2008年12月25日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仓库管理办法2008年12月25日,地方各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 郑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 郑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 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 郑州商品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郑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郑州商品交易所制定商品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各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
3、则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及修正案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及修正案,期货立法展望,第一、确定适当的立法体例。第二、准确把握期货立法目的。第三、继续坚持和维护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第四、确定适度的调整范围,为市场创新预留充足的空间。第五、稳步扩大市场参与主体。,期货立法展望,第二部分 期货市场主体及法律关系,一、期货市场的参与主体,期货交易所:为期货交易提供场所、设备,制定交易规则,设计期货合同等;期货结算所:负责对期货市场上交易的期货合同提供担保、进行结算并调整结算会员的保证金账户;期货经纪机
4、构:接受投资者委托、为其提供交易服务;期货交易客户:通过会员进行期货合同买卖的投资者。,(一)期货交易所,1、设立条件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条: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期货交易所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一)期货交易所2、组织形式,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由全体会员共同出资组建,以会员缴纳的会员费作为注册资本,交易所为会员制法人,以全额注册资本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会员制期货交易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会员身份的取得是
5、进场交易或代理客户交易的前提;,会员制交易所,(一)期货交易所,公司制期货交易所有若干股东出资共同组建,以营利为目的,股份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转让,盈利来自从交易所中收取的给中费用;公司制交易所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运作,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公司制期货交易所进场交易不以取得股东身份为前提。,公司制交易所,(一)期货交易所,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与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区别设立目的适用法律资金来源组织结构开放程度我国四大期货交易所,除中国金融期交所外,都是会员制,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条,期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一)期货交易所,3、主要职能:期货交
6、易管理条例: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保证合约的履行;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一)期货交易所,制定并实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发布市场信息;监管会员及其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监管会员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期货业务;查处违规行为。,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二)期货公司,(一)注册资本(二)人员资质(三)公司章程;(四)场所设施;(五)规章制度;(六)其他。,1、设立条件,特别规定 注册资本 人员构成,(二)期货公司,2、组织机构,接触客户 接受委托,风
7、险控制部门,结算部门、会计部门 现货交割部门,合规审查部门,交易下单传送信息,3、期货公司职能与作用,(三)期货交易中的客户,一般来说,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依法成立的公司和企业只要履行完毕一定的手续都可以从事期货交易,除非法律法规作出特别例外的规定:,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期货公司不得接 受委托进行期货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 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三)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四)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 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三)期货交易
8、中的客户,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三)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中国期货业 协会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四)期货交易结算机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8条: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期货交易所可以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结算会员的结算业务资格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结算业务资格申请之日起3
9、个月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四)期货交易结算机构,(四)期货结算机构,在我国目前的四家期货交易所中: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分级结算)结算会员 非结算会员 郑州大连上海期货交易交易会员(结算会员)与分级结算相对应,结算会员采取联保制度,即会员通过缴纳结算担保金实行风险共担,一旦出现重大市场风险,所有会员都有义务共同承担市场风险。,(五)期货交易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授权委托书,聘用合同/居间合同,委托交易协议书,居间合同,保证,(六)期货经纪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六)、期货经纪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关于行纪合同的一个疑问(与大家共商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
10、定49条:期货交易所未代期货公司履行期货合约,期货公司应当根据客户请求向期货交易所主张权利。期货公司拒绝代客户向期货交易所主张权利的,客户可直接起诉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客 户,行纪,?,(七)期货公司与期货经纪人之间的关系,一、期货经纪人种类 1、出市代表或交易员;2、居间人角色。二、期货公司与期货经纪人的合同关系与法律责任认定 1、雇员责任说 2、代理人责任说 3、共同责任说,(八)、客户与期货经纪人之间的关系,1、期货经纪人是否有独立法律人格?2、授权委托书的性质?3、期货经纪人的法律责任?,问题与思考,(九)、期货公司与期货交易所之间关系,提
11、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发布市场信息;,1、居间关系促成交易并收取佣金,2、期货交易保证人 保证合约的履行;,(八)、期货公司与期货交易所之间关系,制定并实施交易规则;组织并监督交易进行;监管期货市场主体;,3、期货市场监管人,(十)、期货交易 中的居间人,1、期货交易居间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 条:公民、法人受期货公司或者客户的委托,作为居间人为其提供订约的机会或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的,期货公司或者客户应当按照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居间人应当独立承担基于居间经纪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2、期货居间人与期货经纪人的区别?,第三部
12、分 期货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一、期货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一)期货经纪合同的性质和效力认定 1、期货经纪合同性质行纪合同:适用合同法中有关行纪合同的规定。格式合同:适用合同法以及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制定依据中国证监会期货经纪合同指引(证监期货字【1999】21号),由中国期货业协会对文本进行登记和备案。,(一)期货经纪合同的性质和效力认定,【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法 39条中提请注意义务和说明义务;合同法 第40条中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6条中关于“合理方式的解释”及举证责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格式合同的风险提示义务及免责情形。,(一)期
13、货经纪合同的性质和效力认定,2、期货经纪合同的效力(1)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 A合同法第52 条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2)关于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一)期货经纪合同的性质和效力认定,(3)关于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的情形 合同法第54 条,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4)关于合同条款可变更、可撤销的的情形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9条,违反提示和说明义务。,(二)期货交易指令执行中的法律问题,(1)、期货交易指令内容包括:期货交易品种、交易方向、数量、月份、价格、日期、时间、期货交易所名称、投资者姓名、交易编
14、码和帐户等,期货交易指令原则上应具体明确,并具备以上项目。但为了在保证期货交易安全的同时促进市场流通性和稳定性,最高院司法解释从以下几方面做出一些创新:,1、期货公司指令执行内容相关法律责任,(二)期货交易指令执行中的法律问题,对比合同法中欠确合同必备条款处理方式?,拒绝,未拒绝,对客户损失赔偿,客户追认除外,期货公司,无需赔偿,没有成交价格,视为按市价交易,视为按开仓交易,客户下达的交易指令,品种、数量交易方向,客户下达的交易指令数量、买卖方向明确,没有开平仓方向,无,思考,(二)期货交易指令执行中的法律问题,2、期货公司错误执行客户交易指令(1)处理方式 期货公司发现错单,应在第一时间告知
15、投资者,如果投资者坚持自己的交易指令,期货公司将交易指令列入错单帐户,并予以赔偿;如投资者愿意接受该笔错单,则请投资者确认,相当于投资者修改了自己的交易指令,由投资者自己承担投资风险。,(1)处理方式,(二)期货交易指令执行中的法律问题,(2)损失赔偿方法 A、交易数量发生错误的,多于指令数量的部分由期货公司承担,少于指令数量的部分,由期货公司补足或者赔偿直接损失;B、交易价格超出客户指令价位范围的,交易差价损失或者交易结果由期货公司承担。期货公司在处理错单过程中哪个环节风险最大?,思考,(二)期货交易指令执行中的法律问题,3、期货公司接受非投资者委托的指令下达人进行交易 根据合同法原理,非投
16、资者委托的指令下达人从事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期货交易所接受其交易指令,属于从事无权代理行为,若无客户的事后追认,期货交易所应承担赔偿责任,非受托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期货交易指令执行中的法律问题,4、期货公司延误执行交易指令(1)期货公司指令传递程序,接单员,审核无误打印时间填写指令单,提交书面指令,投资者,报单员,传递指令,交易员,传递指令,撮合成交,交易所,回报交易结果,回报结果,打印时间,(二)期货交易指令执行中的法律问题,(2)延期执行的责任 期货交易按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可能会因市场交易量大小有所不同。但期货公司应及时将交易指令传递到期货交易所内,由于迟延传递交易指
17、令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二)期货交易指令执行中的法律问题,4、期货公司延误执行交易指令 市场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期货交易指令未能全部或部分成交的,期货公司有权免责。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异常情况包括:A 人为方面原因的紧急状况;B 自然原因的紧急状况;C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免责事由,(二)期货交易指令执行中的法律问题,5、期货公司超出投资者指令价位价差利益归属(1)期货交易中,一般只允许期货公司按规定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作为利益回报。如果期货公司在交易时高于指令价位卖出或低于指令价位买入的,所得收益如何处理?,问题与思考,(二)期货交易指令执行中的法律问题,合同法4
18、18条: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原则上继承了合同法的精神,对于差价利益,期货经纪合同中作出约定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未作出约定的,则差价利益由客户享有,期货公司占为己有的,客户有权要求期货公司予以返还。,(2)合同法中关于行纪合同的相关规定,(三)期货公司实物交割环节的法律问题,到期未平仓期货合约的交易双方,根据期货交易的规则和程序,通过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将该到期未平
19、仓合约进行了结的行为。期货交割制度是促使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趋向一致的制度保证。,1、期货交割的概念,(三)期货公司实物交割环节的法律问题,2、期货交割制度(1)交割必须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2)期货交易所不得限制实物交割总量(原则)(3)交割仓库由期货交易所指定 关于交割仓库的规定: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39条期货交易的交割,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交割仓库由期货交易所指定,期货交易所应当与交割仓库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交割仓库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出具虚假仓单;(二)违反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制交割商品的入库、出库;(三)泄露与期货交易有关的商业秘密;(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参与期货
20、交易;(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三)期货公司实物交割环节的法律问题,、实物交割方式与交割价格 交割方式集中交割和滚动交割,前者指所有到期合约在最后交易日过后交割的交割方式;后者指合约除了可在上述日期交割外,在交割月第一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之间的规定时间都可以交割的方式。交割价格为交割配对日的结算价或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各交易所可以做出不同规定;交割商品计价以交割结算价为基础,一次性集中再加上不同等级商品质量升贴水及异地交割仓库与基准交割仓库的升贴水。,(三)期货公司实物交割环节的法律问题,在实物交割的具体操作中,买卖双方不是直接进行实物商品的交割,而是交收代表商品所有
21、权的标准仓单。标准仓单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的实物提货凭证。标准仓单经期货交易所注册后生效。,期货交割过程中仓单的特点,(三)期货公司实物交割环节的法律问题,(1)、标准仓单的生成流程,接收商品,期货交易所注册生成标准仓单,发货前向期交所办理交割预报,由后者指定交割仓库,发货前向期交所办理交割预报,由后者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仓库凭交割预报表安排货位,接收商品,交割仓库检验,合格以后填写 储存商品检验证明期交所核查后开具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表,与仓库结清费用,凭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表到期交所领取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三)期货公司实物交割环节的
22、法律问题,(2)、标准仓单的流通环节(3)、期货交易所与交割仓库的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居间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卖方投资者,买方经济会员,买方投资者,卖方经纪会员,背书,背书,期货交易所,盖章确认,背书,交单提货,指定交割仓库,办理过户签发新凭证,交货,盖章交货,付款,付款,付款,付款,思考:,取得仓单,(三)期货公司实物交割环节的法律问题,5、期货交割中的法律责任(1)货物入库时,仓库未履行货物验收职责或保管不善的。仓库赔偿(2)未代客户履行申请交割义务的 期货公司赔偿.,期货清算阶段,实物交收阶段,在期货合约交割期内,买方或者卖方客户违约的,期货交易所应当代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应当代客户向
23、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期交所为第一责任人),交割仓库不能在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标准仓单持有人交付符合期货合约要求的货物,造成标准仓单持有人损失的,交割仓库应当承担责任,期货交易所承担连带责任。(期交所承担补充连带责任),(三)期货公司实物交割环节的法律问题,6、案例分析 1996年厦门国贸等19家公司与海南中商期货交易所(简称中商所)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并开户,从事1997年8月天然橡胶合同R708合约的期货交易。1997年8月8日该合约的最后交易日,19家企业合计持仓8996手,8月18日闭市后,以上企业均直接或通过经纪公司向中商所提出了实物交割申请,中商所收取了实物交割手续费,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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