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管理(唐广庆老师)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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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符合FIDIC和国际惯例,作者唐广庆电话01063204335(O)01066115134(H)E-mail:,适应WTO的基本规则,所有世贸成员实施统一的规则,即按通行的国际规则和惯例进行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执行时不能有很大的随意性,因此应强化“规则意识”。适应WTO的规则有:1、公平竞争规则。是指给予所有参与竞争的投标人平等的机会,也既是不歧视原则;还应按事先公布的资格审查标准、评标和授标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2、国民待遇规则。是指外国承包商享有本国人相同的国民待遇。3、透明度规则。经济的法律法规应透明,并具有稳定性和可预见性。按招标投标法和配套文件的规定进行招标投标
2、,其招标投标活动 应具有高的透明度,公开招标信息和程序、公开招标的一切条件和要求、公开开标和中标结果。4、权利和义务平衡规则。在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合同的当事人都应以诚实、守信的态度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以维持双方的利益平衡。,项目合同管理现状,1、招标人没有选用有权威的、通用的合同条件,使权利和义务不平衡,风险和责任分配不合理。2、把项目的招标和合同管理人为的割裂开来,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与合同管理脱节。3、业主只授予工程师进行质量控制的权力,这不是合同管理。4业主和工程师或承包商往往不能严格按合同准则处理合同问题,以及约束自己行为。,项目管理的基本概念,美国项目管理专家 Harold
3、 Kerzher 将项目管理定义为:项目管理是为限期实现一次性特定目标,对有限资源进行计划、组织、指导、控制的系统管理方法。,项目管理特征,1、有明确项目管理的目标;2、强调项目经理个人负责制;3、具有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的基本职能。,项目合同管理的概念,项目承包合同管理是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以建设项目为对象,以实现合同目标为目的,对项目合同(包括投入的资源)进行高效率的计划、组织、指导、控制的系统管理方法。研究FIDIC合同条件的目的;1、国际上通用的、权威性的,是被业主、承包商都能接受的、在国际工程招投标、承包、合同执行、监理和咨询等行业,最为广泛使用的文件。2、是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
4、府贷款等采用的文件。3、稍加修改适用于我国国内采购和招标的项目。4、由于FIDIC施工合同条件集发达国家建筑业百年经验,并把工程技术、法律、经济、和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能够合理平衡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要求和利益,尤其能公平地分配合同当事人的风险和责任。5、在国内招投标、合同执行、承包、监理和咨询等工作中,出现无法解决的问题和争议时,都可以从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找出处理办法,借助其思路和程序解决其遇到的实际问题。因此,系统认真学习FIDIC施工合同条件将会使工程项目管理的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大大提高一步,并能与国际规则和惯例接轨。,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业主)责任制:是指由投资方选定的代表(
5、项目法人),从建设项目的筹划、筹资、设计、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归还贷款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等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即是筹划项目、筹集资金、组织建设、生产经营、还贷付息的五位一体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项目承包合同管理的模式,业主通过招标择优选择项目监理(咨询)单位、项目设计单位和合同承包单位;业主通过工程师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以合同为准则,协调合同当事人的关系,并对项目设计人员的设计,以及承包商的工作、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工程管理各方关系图,主管部门,贷款单位,业 主,承包商,工程师,设计单位,供货商,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咨询合同,咨询合同,供货合同,贷款协议,隶属关系,监理,监理,分包
6、商,工程分包合同,争端裁决委员会,评审,评审,业主的权利(一),1、有制定月、季、年计划的权利;2、有权同意或拒绝工程转让和分包,以及批准履约担保和工程保险;3、批准合同规定以外征占施工用地;4、批准合同以外承包人提出新的施工条件的权利;5、批准修改工程各控制性工期和总工期;6、批准重大的合同变更和工程设计变更;7、批准备用金的使用;8、办理每期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预付款、材料(工程设备)预付款、索赔、调整合同价格与物价波动、合同最终决算等;,业主的权利(二),9、如果承包商违反合同规定和违约,有向承包商索赔的权利;10、决定罚没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权利;11、如果承包商违约时,有解除对承包商全部
7、或部分合同的权利。由此给业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用罚没履约担保金或保留金予以补偿,还应弥补不足的部分。12、发生争议时业主有要求争端裁决委员会协调(DAB)或要求仲裁的权利。13、业主有对工程师授权或扩大授权或限制授权。有撤换各级监理人员的权利,也有撤换各级承包人员的权利。,业主的义务,1、提供施工用地;2、提供部分施工条件和施工准备工程;3、移交测量基准点以及有关资料;4、提供必须的水文和地质勘测原始资料;5、提供施工图纸;6、协调外部关系,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业主的工作方法和行为准则,1、应给予工程师充分授权,至少应把管理合同的全部权力授予工程师;2、在合同范围内,业主和承包商的全部联系
8、应通过工程师进行;3、对于按合同要求工程师在颁发指示、确定、确定价格、同意工期延误等之前和业主协商的一切事宜,要正确理解,并应立即做出反应;4、业主对工程师的能力、行为和职业道德进行监督。但不能直接去干预工程师的具体工作;5、业主的义务应认真履行,为工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创造良好的合同管理的外部条件;6、业主的行为准则是:恪守合同规定,通过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在按期获得合格工程的前提下,允许承包商得到合理的报酬。,承包商的权利(一),1、有要求业主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用地、施工条件和施工通道的权利;2、有要求业主或工程师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水文、地质和测量网点等勘测资料以及施
9、工图纸的权利;3、承包商选择分包商应取得业主或工程师的事先同意。如有合理的理由,有权拒绝业主指定分包商;4、在合同总工期和控制性工期的控制下,承包商有制定和修改工程施工进度的权利。5、承包商有选择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权利;6、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有要求业主调整合同价格的权利;,承包商的权利(二),7、业主或工程师不按合同规定强行干预承包商的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或苛刻检验,或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给承包商造成工期拖延或经济损失时有向业主索赔的权利;8、当发生争议时,承包商有要求争端裁决委员会(DAB)或仲裁的权利;9、当业主未及时或未支付工程价款以及发生其它违约行为时,承包商向业主和工程师事先发出通
10、知的条件下,有降低施工速度、或暂时停工、或终止合同的权利;10、当发生业主风险时,已给承包商造成损失,则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对此进行赔偿。,承包商的义务,1、承包商在收到工程师开工通知之后,按规定的时间进场准备,并及时开工。2、按归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和保险单;3、按合同规定应向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以供参考,但事先未通知工程师,对上述安排和方法不得做重要改变。由承包商负责设计的施工图纸必须经工程师的批准。4、承包商必须给予在同一现场进行作业的其它承包商合理协作。创造必要条件的义务。,承包商的工作方法和行为准则,1、承包商应主动接受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恪守合同准则,用合同规定
11、的费用、质量和工期约束自己的施工行为。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要与业主和工程师建立相互信赖的关系。3、对业主和工程师发出的指令与施工建议,作为一个合格的成熟的承包商,应及时的作出反映。4、有经验的承包商要主动配合工程设计和合同变更,正确对待和处理索赔。5、当索赔或争议得不到及时解决时,也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行使自己的权利。6、承包商的行为准则是:恪守合同规定,主动接受工程师对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按期移交令业主满意的合格工程,从而获得应得的报酬。,工程师与业主的关系,FIDIC编制的1987年第4版施工合同条件中,工程师不是合同的一方,但要求工程师在处理合同问题时,应行为公正,以及没有偏见的使
12、用合同。因此强调工程师处于相对独立的第三方。由于工程师受雇于业主,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很难做到上述要求。这是第4版施工合同条件没有解决的问题。FIDIC编制的1999年第1版施工合同条件中,不再强调工程师处于相对独立的第三方,而是指明工程师是业主人员,但其前提是由合同当事人共同推荐组成争端裁决委员会(DAB)。当工程师的确定有一方不同意时,提交到DAB处理。因此这是一个重大变化,也是一个进步。而对工程师的选聘、作用、地位、工作方式和方法、权力和义务等与第4版无实质性差别。,工程师的主要任务,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协助业主作好招标准备工作,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以及参与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评标
13、、定标和签订合同,并以合同为准则对工程进度、投资和质量控制等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建设监理的定义,工程建设期间业主为工程承包合同的目的,组建或选择监理单位(国际上称咨询工程师或工程师),协调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以及对承包商的工作和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工程师的作用,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以合同为准则合理地平衡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地分配合同双方的责任和风险。,工程师的地位,业主是通过工程师对项目设计和项目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所以在合同管理上是处于主导地位。也就是说合同双方的全部联系是通过工程师进行的。也就是说工程师是联系业主和承包商的唯一渠道,工程师的行为准则
14、,1、在建设工程项目的过程中应仔细遵循业主的要求;2、然而,应当注意,凡合同要求工程师需应用自己的判断表明任何批准、校核、证明、同意、检查、检验、指示、通知、建议、要求、试验或类似行动(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时,其行为准则是实事求是和行为公正,没有偏见的使用合同。既要尊重项业主的权益,也要维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3、要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严谨慎重、乐于合作。这样才能得到业主和承包商的尊重和信赖。,工程师的主要义务,1、按合同规定为承包商提供进场条件和施工条件;2、合同规定为承包商提供水文和地质等原始资料,提供测量三角网点资料,提供施工图纸,以及指定有关规范和标准;3、发布各种管理信息和合
15、同管理的有关指示;4、承包商的工作和生产需要工程师表明同意、决定、批准或签发证书等时,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反映,以使工程能顺利实施;5、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承包商签发工程价款的支付凭证。,工程师的主要权力(一),一般情况下发包人授予工程师如下权力:1、决定工程开工、停工和复工权;2、工程、材料和永久设备的质量验收和质量检查否决权;3、工程进度计划和修改审批权;4、有对施工方法和现场作业的建议权或同意权;5、开具每期进度支付凭证权;6、决定合同变更(包括工程设计变更)权、决定工期和经济索赔权、决定新的价格和费率权;7、决定工程分包权和核准承包商选定分包商权;,工程师的主要权力(二),8、对合同
16、规定的解释权;9、部分工程由工程师验收和签发永久工程任何部分的接收证书;10、工程和分项工程由工程师验收和签发工程接受证书,并审核竣工财务报表;11、工程缺陷通知期限(1987年第四版FIDIC合同条款称缺陷责任期)期满后,由工程师签发履约证书,并审核最终财务报表;12、承包商任命承包商代表应取得工程师的同意,如未获同意应另行任命,也应取得同意。如果业主对上述工程师的权力减少、限制或改变,都应在合同条件中或在合同执行的通知中明确。,工程师应注意的问题,1、要用正确的指导思想管理合同;2、工程师要编好合同文件、熟知合同规定与恪守合同;3、工程师必须在现场设置长期和稳定的管理机构;4、工程师在解决
17、合同问题时必须要及时协调和快速决策;5、建立岗位责任制。,合同的类型,以支付方式划分合同类型有:1、总价合同。合同价格基本不变,按项目完成的形象进度支付项目价款。2、单价合同。按合同规定的计量方法核定的承包商实际完成量,乘以该项目的单价,作为支付的项目价款。项目单价基本不变。3、费用加酬金合同。按实际投入,加上间接费(临时设施、管理费、税金、保险、财务费、利润等)和奖金,支付项目价款。FIDIC编制的施工合同条件都是以单价合同为基准。工程建设项目一般都应选择以单价为主,总价为辅的合同类型。,总价合同的概念,总价合同:是指业主以一个合同总价将项目发包给承包商,按形象进度或时间以完成工程量比例支付
18、工程价款。采用条件:具有详细设计、准确工程量,能准确评估各种风险。适用于工程规模小、技术简单、工期短、设计深度深的项目。缺点:是有经验的投标人要把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均摊入投标报价中,所以业主投入资金是比较大的。总价合同的类型:1、固定总价合同:其合同价格是以明确的设计图纸和准确的工程量为基础,合同价格不变,所有风险由承包商承担。2、可调总价合同:其合同价格是以明确的设计图纸和准确的工程量,以及投标时物价的水平为计算基础。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设计有重大变化、物价波动和某种意外事件等,使工程总造价增加时,合同价格可相应地调整。3、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其合同价格是以明确的设计和准确的工程量为计算基础
19、。除设计变更和增加项目外,均不作合同价格调整。而设计变更和增加项目等,也只按承包商投标时所报单价和所增工程量调整合同价格。,使用标准合同条件的优点,1、简化招标程序、简化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编制;2、标准合同条件经过广泛和反复的使用,不断修改和完善,已使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和责任达到了总体平衡。3、使用标准合同条件,便于工程师编制工程师概算,进行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4、便于承包商事先对合同条件进行反复分析与运用,评估其风险,可能获得的利益。从而在投标时报出合理标价,可使业主降低其造价的可能性。5、可吸引有实力和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竞争投标。这意味着业主可能获得一个令人满意的节约投资的有经验
20、的高效率的承包商。6、使用标准合同可约束合同双方和工程师的行为,为顺利实施工程建设奠定基础。7、合同条件,可逐步向国际惯例接轨。8、标准合同条件的广泛使用,为培训负责合同管理人员提供一个稳定的依据,并避免使他们不得不按照不断变化的合同条件去工作。,通用条款的内容(一),1、一般规定:定义、解释、文件优先次序、合同协议书、延误的图纸或指示等。2、业主。3、工程师。4、承包商。5、指定分包商。6、员工。7、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8、开工、延误和暂停。9、竣工验收。10、业主的接收。,通用条款的内容(二),11、缺陷责任。12、测量和估价。13、变更和调整。14、合同价格和付款。15、由业主终止。1
21、6、有承包商暂停和终止。17、风险和责任。18、保险。19、不可抗力。20、索赔、争端和仲裁。全文纳入招标文件活合同文件,一字都不能修改。,专用合同条款的基本概念,结合工程所在国、工程所在地和工程本身的情况,对通用条款的说明、修正、增补和删减,即为专用条款。所以通用和专用条款组成为一个适合某一特定国家和特定工程的完整合同条件。所以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的条号是一致的,但条号是间断的,并用专用条款解释通用条款。,技术规范(一),1、总则:(1)本合同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项目,以及由其他承包商完成的项目;(2)工程工期和奖惩规定;(3)施工条件、工程价款支队依据;(4)名词定义和术语含义;(5)工程图纸和
22、文件的提交和保管。,技术规范(二),2、各工程项目:(1)工程的工作内容、工序、具体项目和部位;(2)适用的技术规范标准;(3)工程材料的技术质量标准和具体指标;(4)工程实施的技术质量标准和具体指标;(5)工程实施对承包商设备的技术要求;(6)工程质量管理。包括质量检验的数量和部位;(7)计量和支付。,图纸,一般情况下所附图纸达到工程处步设计深度既可满足招标工作的要求,为投标人提供和了解:1、工程规模;、建设条件;、编制施工说明;、可核定工程量;、具有完整和准确的投标报价条件,参考资料,地形和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勘探原始资料、水文和气象的原始资料、当地建材勘探原始资料等。应注意的是,参考资料
23、也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依据,应准确。否则也是承包商索赔的依据。另外提供原始资料的数量要够,具备投标人正确判断的条件,不提供业主的专业人员判断和推论的资料。,编制招标文件应注意的问题,1、严密、明确、周到和细致;2、工程设计深度要达到初步设计以上的深度;3、列明提供的施工条件;4、要合理分摊招标人和投标人的风险,其原则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不可预见的和无合理手段防范的风险,由业主承担;5、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应尽量分细,消除不均衡报价的条件;6、招标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反映在有清楚的准确的投标报价条件和合同支付条件。,招标的程序,1、招标公告(即资格预审公告);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3、资格审查,确定
24、合格的投标人,并发出合格通知;4、发售招标文件;5、作投标准备、标前会和现场查勘;6、回答投标人质疑与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遗;7、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8、评标和确定中标候选人;9、招标人决定中标人,向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发出中标通知书;10、谈判和签订合同协议书;11、发出开工通知。,招标准备工作,1、编制招标要点报告;2、编制施工规划;3、编制合同概算(即工程师概算);4、编制资格预审文件;5、编制招标文件;6、编制标底。,开标,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招标人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有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主持开标会议,招标人、监理工程师、主管部门、贷款单位派
25、代表参加。1、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宣布投标人名单、投标报价、投标折扣、替代方案的报价。,开标应注意的问题,1、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投标文件不得启封,应重新招标;2、重新招标仍不足三个,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不再进行招标,或者对剩余的投标人进行开标和评标,从中选定中标人;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投标也是有效的;4、开标前投标文件可以撤回和修改,开标后则不准,否则将作为无效标处理;5、如果开标后投标人放弃投标则招标人可以扣留其投标保证金。6、投标文件应存在招标人处,不是上级主管部门。,工程师概算(标底)的基本概念,工程师概算:是指以合同为单位按现行的物价水平,以及依据施工规划所确定的施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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