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上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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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信2012533 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保荐机构声明: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一、项目运作流程,(一)项目内部审核流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本保荐机构”)制订了切实可行的业务管理规范,项目的内部审核主要通过项目组所在业务部门审核、投资银行事业部审核、内
2、核小组审核和投资银行委员会审核等,其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3-2-3-1,项目前期调查,保荐代表人、项目人员,保荐代表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发表意见项目立项投资银行事业部审核立项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业务人员等组成项目组,项目现场工作业务部门审核,业务部门负责人协调及项目管理投资银行事业部跟踪、督导保荐代表人对项目推荐发表明确意见行业分析员对项目出具分析评估报告,业务部门负责人对项目推荐发表明确意见投资银行事业部审核风险监管总部审核并组织实地考察申报材料内核内核小组审核、表决投资银行委员会审核、表决(二)立项审核根据国信证券业务管理规范的要求,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煌上煌”或“发
3、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立项申请在取得保荐代表人李震书面同意意见、由项目组所在的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内部讨论初步确认项目可行、并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于 2007 年 9 月 4 日报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事业部申请立项。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由综合管理部对该项目立项申请进行审定,并经保荐业务负责人和内核负责人确认后,于 2007 年 9 月 25 日确认同意本项目立项。3-2-3-2,李,震,戴,锋,蒋,猛,周,浩,(三)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1、项目组成员构成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对本项目进行了合理的人员配置,组建了精干有效的项目组。项目组成员在财务、法律、
4、行业研究、投行业务经验上各有所长,包括:,姓,名,职,务,项目角色,进场时间,具体工作情况,项目负责人,组织尽职调查、上市,投行业务部执行总经理投行业务部执行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辅导人员保荐代表人辅导人员,2007 年 7 月2011 年 1 月,辅导、申请材料制作、审定工作底稿等参与尽职调查和辅导工作,审定申请材料和工作底稿等,徐学文周可君祁红威,投行业务部高级经理投行业务部执行总经理投行业务部业务总监投行业务部业务总监,项目协办人辅导人员项目组成员辅导人员项目组成员辅导人员项目组成员辅导人员,2009 年 1 月2007 年 7 月2007 年 7 月2008 年 5 月,参与尽职调查和辅
5、导工作、申请材料和工作底稿制作等参与尽职调查、上市辅导等参与辅导工作参与尽职调查和辅导工作、申请材料和工作底稿制作等,参与尽职调查、申请,投行业务部高级经理,项目组成员,2009 年 5 月,材料和工作底稿制作,等,孙,哲,投行业务部经理,项目组成员,2010 年 9 月,参与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制作等,朱锦峰,投行业务部经理,项目组成员,2009 年 8 月,参与尽职调查,2、尽职调查主要过程项目组在保荐代表人李震、戴锋的组织下对发行人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工作。其他项目组成员周可君、徐学文、将猛、周浩、孙哲、朱锦峰在保荐代表人的组织下分别开展历史沿革、业务与技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财务会计
6、信息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收集和申请材料制作3-2-3-3,等工作。本项目尽职调查包括股份制改造阶段、现场尽职调查阶段(包括上市辅导、申请文件的制作)两个阶段,其具体过程如下:,(1)股份制改造阶段,2008年1月,项目组人员向发行人提交尽职调查清单,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发行人的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分析。同时,充分与发行人高管等进行沟通,在本保荐机构内部进行充分讨论,制定出符合上市要求的改制方案,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2008年9月,发行人完成股份制改造。(2)现场全面尽职调查,2009年12月,项目组人员正式进场工作后,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
7、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主要内容包括:通过查阅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关联企业)历年工商资料、发行人章程、高管履历、三会资料及相关内控制度,与发行人高管及相关业务、财务人员访谈,对发行人历史沿革、法人治理、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等进行全面调查;通过查阅行业政策、行业研究报告等文件,结合发行人经营模式、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对发行人业务与技术情况、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等进行深入调查;根据审计报告等财务资料,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等,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进行审慎的评估。,项目组自 2010 年 8 月起开始制作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2011 年 3 月
8、上旬完成本次发行的全套申请文件制作工作。在此阶段,项目组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为:结合申请文件制作,对文件涉及的事项及结论进行再次核查确认,并取得足够证明核查事项的书面材料。,2009年12月,本保荐机构组成了专门的煌上煌辅导工作小组,辅导人,3-2-3-4,员为李震、周可君、祁红威、蒋猛和徐学文等人。2009年12月,本保荐机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西证监局”)进行了辅导备案。2011年1月,本保荐机构向江西证监局申请,增加了辅导人员戴锋。,2011年3月,本保荐机构向江西证监局提出辅导工作评估验收申请,同时报送了辅导工作总结报告。2011年3月,发行人接受辅导的人员通
9、过了江西证监局组织的书面考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经江西证监局现场验收合格并出具了辅导验收报告。,3、保荐代表人参与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保荐代表人李震自项目立项起全程负责并参与尽职调查工作,保荐代表人戴锋自 2011 年 1 月开始参与尽职调查工作。其中保荐代表人李震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现场工作推进、组织重大问题探讨、组织项目申报材料的制作并审定核对、工作底稿的审查核对;保荐代表人戴锋负责项目申报材料和工作底稿的审定核对等。,在本次尽职调查中,保荐代表人参与调查的时间及主要过程如下:(1)2008年1月,保荐代表人李震作为企业改制财务顾问项目人员即进场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工作;2009年12月,保
10、荐代表人李震作为辅导人员进入辅导工作小组,2011年1月,保荐代表人戴锋作为辅导人员进入辅导工作小组,组织辅导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和辅导工作。(2)2009年12月到2011年3月辅导期间,保荐代表人李震组织项目组进行尽职调查,对发行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进行核查,并制作工作底稿;保荐代表人戴锋负责工作底稿的审定核对。,(3)2008年8月到2011年3月,保荐代表人李震主持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就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充分讨论。会议讨论的主要问,3-2-3-5,题包括:改制工作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论证、关联交易规范、营销网络整合、门店管理体系完善、项目整体进度安排等。,(4)2
11、011年1月到3月,保荐代表人李震、戴锋组织项目组对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的增资,直营店、加盟店管理,加盟商是否关联方或发行人员工进行了专项核查。就此问题,项目组收集查阅了自然人股东增资协议和收款凭证,发行人直营店、加盟店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加盟店主填写的书面确认材料等资料,并采用了与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业务人员和加盟店主等进行访谈,对发行人直营店、加盟店进行现场走访调研等方式,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5)2010年3月,保荐代表人李震、戴锋组织对本保荐机构内部核查部门和内核小组意见进行回复,并对相关意见及要求予以调查、落实。(6)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保荐代表人李震、
12、戴锋对本次公开发行全套申请文件进行了反复审阅和修订,以确保申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四)项目内部核查过程,煌上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申请文件由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推荐意见后报项目组所在业务部门进行内部核查,业务部门负责人组织对项目进行评议,并提出修改意见。2010年3月初,项目组修改完善申请文件完毕、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进行审核。为加强投资银行业务内部风险控制能力,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设立内核办公室,负责项目申报材料审核、风险评估、质量把关工作;同时,为了保障对投资银行业务的独立、外部风险控制能力,国信证券在投资银行事业部外设立风险监管总部,负责项目上报材料
13、复核、风险评估工作。上述两部门有精干合理的人员配置,目前共有审核人员 18 名,其中保荐代表人 4 名,各审核人员具有投资银行、财务或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经验。,3-2-3-6,在项目申报材料内核环节,投资银行事业部审核人员、风险监管总部审核人员分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并提出内部核查意见;行业分析员对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后出具独立分析意见。项目组对投资银行事业部、风险监管总部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答复、解释、修改,项目组的反馈经认可后,内核办公室将煌上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申请文件、内核会议材料等提交内核小组审核。,(五)内核小组审核过程,国信证券证券发行内核小组由 21 人组成,
14、包括投资银行事业部正副总裁及下属部门负责人、风险监管总部负责人等,各成员的专业领域涉及财务、法律和项目评估等方面。,证券发行内核小组以内核小组会议形式工作,每次会议由 7 名内核小组成员参加,投资银行事业部内核办公室负责通知召集。与会内核小组成员就本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了审核,查阅了有关问题的说明及证明资料,听取项目组的解释,并形成初步意见。,内核小组会议形成的初步意见,经内核办公室整理后交项目组进行答复、解释及修订。申请文件修订完毕并由风险监管总部复核后,随内核小组结论意见提请国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进行评审。,2010 年 3 月 15 日,国信证券召开内核小组会议审议了煌上煌首次公
15、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在听取项目组的解释后,内核小组要求项目组进一步完善以下问题:,1、进一步核查报告期内食品质量事故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2、补充核查已注销子公司合法合规运作情况;3、分析存货减值准备是否计提充分;,3-2-3-7,4、落实款项的归还情况,并督导发行人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内核小组经表决,同意在项目组落实内核小组意见后提交投资银行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二、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一)立项评估意见及审议情况,经综合分析与评价,投资银行事业部认为发行人属于国家政策鼓励的农,产品深加工行业,未来发展前景较好,风险可控,同意立项。,(
16、二)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情况1、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问题(1)基本情况,广东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煌上煌”)、上海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煌上煌”)、江西煌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煌大食品”)原为实际控制人徐桂芬家族控制的企业。其中广东煌上煌、上海煌上煌主营业务为酱卤肉制品生产、销售,与发行人从事相同业务;煌大食品主要从事禽类屠宰业务,处于发行人的产业链上游,在 2009 年 11月建成投产后,成为发行人的原材料供应商之一,与发行人存在经常性的关联交易。,(2)研究、分析情况,发行人整体变更成立股份公司之前,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律师、会计师对上述问
17、题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广东煌上煌、上海煌上煌从事业务与发行人相同,存在同业竞争情况,因此建议实际控制人将上述股权以公允价转让给发行人。,为了完善发行人的产业链,减少关联交易,应由发行人收购煌大食品,的股权。,3-2-3-8,(3)问题解决情况,2008 年 3 月 18 日,发行人与褚浚、褚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受让其持有的上海煌上煌各 50%股权。2008 年 4 月 18 日,发行人与褚浚、褚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受让其持有的广东煌上煌各 50%股权。2010 年 9 月 16 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褚建庚、褚浚、褚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受
18、让其持有的 40%、20%、20%和 20%煌大食品股权。,通过上述交易,发行人避免了同业竞争,减少了关联交易,完善了产,业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运作的要求。,2、整合营销网络的问题(1)基本情况,为有效开发福建、辽宁市场,同时降低新区域开发风险,发行人于 2008年 4 月分别与福州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煌上煌”)、沈阳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煌上煌”)签署了分特许经营协议,期限至 2011 年 5 月,以分特许经营模式进行上述市场的开拓。授权分特许经营商在分特许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区域内有偿使用发行人的商标、商号、技术等经营特许经营店,以拓展业务和扩大在上述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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