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维权法律观.ppt
《就业维权法律观.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就业维权法律观.ppt(12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就业维权法律观,温总理说:把大学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大学生就业现状高校毕业生人数走势,2001年全国毕业生人数115万,2010年毕业生人数达到了630万,十年时间数字增加了5倍之多。,2010年9月2日,焦点访谈报道湖北孝感学院就业率造假。一时间,“被就业”成为流行语,就业权益的保护必要性,地方政府人为利用其手中权力、用人单位人为利用其优势地位对大学生就业设置就业门槛;,讨论:小费能否成为工资的一部分?,试用期滥用,如试用期过长、违约金过高、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以应聘者不合格为由拒绝续约;就业协议性质和责任承担不明,如用人单位随意更改就业协议内容、随意解约或不兑现用人协议的条款;用
2、人单位设置就业陷阱,如收取各种名目的培训费,甚至招聘大学生搞传销或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等。延长工作时间、克扣工资报酬等。就业歧视。,富士康科技集团创立于1974年,是专业从事电脑、通讯、消费电子、数位内容、汽车零组件、通路等6C产业的高新科技企业。自2010年1月23日富士康员工第一跳起至2010年11月5日,富士康已发生14起跳楼事,引起社会各界乃至全球的关注。,劳动就业概述就业权益求职陷阱与防范对策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就业概述,概念:从劳动法学的角度看,劳动就业是指在法定就业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公民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的合法社会职业的状态。,特征:就业的主体
3、:必须在法定的劳动年龄范围内(始于最低就业年龄;止于退休年龄),并且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就业对象:从事合法的有益社会的劳动。就业结果:必须是获得了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劳动就业的法律原则概念:是指劳动就业法律制度所应贯彻、体现和蕴涵的基本精神,是整个劳动就业工作的法律指导。内容:国家促进就业原则。平等就业原则。相互选择就业原则。劳动者竞争就业原则。照顾特殊群体人员就业原则。禁止未成年人就业原则。,国家促进就业原则。促进就业是指国家采取的帮助公民实现劳动就业的一系列措施的总称。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是国家不可推卸的义务。宪法第42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劳动法第5条规定
4、:“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第10条规定:“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第11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平等就业原则。是指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和就业机会。劳动法第12条、第13条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平等就业坚
5、决反对歧视,如民族、种族、宗教、政治面 貌、户口、区域、生理(性别、身高、体形、相貌、血型)、姓氏、乙肝等。,平等机会委员会(简称平机会;英语:Equal Opportunities Commission,EOC)是香港政府辖下的法定机构,专责香港的反歧视工作,于1996年(即国际妇女年活动完结后)成立。,身高歧视,血型歧视,户口歧视,生肖歧视,复旦等名校20多名女大学生“拼团整容”求前程,2009年6月21日,20多名女大学生集体来到上海一家整形外科医院“拼团整容”,希望能因此获得美好前程。她们分别来自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对外贸易
6、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等沪上知名高校。参加这次“拼团整容”的大学生说,她们通过网络自发组织了这次活动,以减轻个人的经济负担。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就业难,“整形”成为部分大学生的杀手锏。有调查显示,在50名受访女大学生中,有87.5%已经做过或者正准备接受整容。上述整形外科医院称,其实在要求动手术的学生中,绝大多数并无缺陷,只是希望能更“完美”。学生做的最常见的整容手术有割双眼皮、隆鼻、局部抽脂等中小型手术,所需费用相对不大。,相互选择就业原则。是指劳动者自由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自主择优录用劳动者。选择就业原则。劳动者竞争就业原则。是指劳动者通过劳动者竞争就业用人单位考试或考核竞争取胜而获得就业
7、岗位。,照顾特殊群体人员就业原则。针对谋求职业有困难或处境不利的特殊群体给予照顾。特殊群体是指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役复员军人。禁止未成年人就业原则。禁止招用未满 16周岁的童工。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就业权益的内涵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推进,大学毕业生现已成为社会中的普通劳动者。大学毕业生既然是劳动者的一员,就应享有作为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我国劳动法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武器,它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种基本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有劳动知情权、就业平等权、自主择业权、获取报酬权、休息休假权、
8、劳动保护权、获得培训权、社会保障权、参与管理权和劳动救济权等。,就业权益,对于大学毕业生而言比较重要的是:劳动知情权 劳动知情权是指劳动者有权知道或者了解实现自己劳动权利的相关的信息或情况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对于毕业生而言,他们还应享有就业知情权,这主要包括招聘信息公开和政策方针知晓两方面。所有招聘信息对任何毕业生而言都应公开、透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隐瞒和截留招聘信息
9、;学校还应将有关就业的政策、方针和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具体告知每位毕业生。,案例:小王是上海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在就业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他刚进入大四就为找工作而做着准备。从制作简历到参加招聘会,投了数十份简历,面试了几家。有些单位在面试时,当小王问及单位的一些情况,用人单位总是以“等你到了我们公司你就会知道”或者“属于企业的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回答;有些单位在面试完之后总是没有下文,打电话给单位的人事部门,回答总是“您非常优秀,但是我们的公司不能给您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希望您能找到更好的工作。”当问及单位落聘的原因之时,对方总是以避而言其次。他为此非常郁闷,对工作也越来越没信心。,就业平等权
10、平等是我国公民最重要的基本权利之一。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种平等也体现在了劳动就业方面。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就业促进法更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所谓平等就业权具有三重含义: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就业的权利和资格,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年龄、文化、宗教信仰、经济能力等而受到限制;在应聘某一职位时,任何公民都需平等地参与竞争,任何人不得享有特权,也不得对任何人予以歧视;平等不等于同等,平等是指对于符合要求、符合特殊职位条件的人,应给予他们平等的机会,而不是不论条件如何都同等对待。现实中对毕业生性别、
11、户籍、外形及健康等方面的歧视现象屡却有发生。,案例:小赵现就职于某知名企业,她因工作出色而深受重用。但在回想起自己在求职中所受的种种歧视,她还是感慨万千甚至有点义愤填膺。她说自己曾经去过一个有几百家单位参加的现场招聘会,但竟然一份简历也没有投出去。因为很多单位在招聘海报上明确说明只要男生,而其余的单位即使不明示也对女生予以含蓄地拒绝。“我们单位经常会出差,你一个女生禁不起出差的折腾,还是另谋高就吧。”“我们单位经常加班,而且以往招的人大都是男生,你如果进我们单位工作会不适应的。”虽然也有少数单位有意招收女生却往往开出极为苛刻的条件。例如要求被录用的女性在三年内不准结婚,即使结婚也不能怀孕、生育
12、等等。,自主择业权“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是当前我国大学生就业体制的主要特征。这意味着大学毕业生可以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就业单位和就业岗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背毕业生就业意愿,干涉他们的自主择业权(在招生时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等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但毕业生的这种自主择业权并非不受任何限制,事实上它仍受到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约束。当然,毕业生也可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下,放弃原有就业选择而重新进行就业选择。某些高校禁止已签约毕业生违约的做法是没有法理依据的。,案例:小张是内地某师范大学英语专业的毕业生。当初就读师范类专业就并非自己所愿,因此她毕业后就根本没想去从教,而是只想去
13、沿海地区的外资企业工作。但她听别人说内地院校毕业生去沿海地区就业要交跨地区就业费,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去学校教书要交跨行业就业费。这使原本家境就贫寒的她非常苦恼。,隐私保护权 隐私权在严格意义上说并非劳动权利而是民事权利。隐私权在本质上是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个人秘密和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人格权,其内容主要包括生活安宁权、信息保密权(包括个人信息和通讯方式)等。为使用人单位更充分地了解自己,大学毕业生必然要将某些个人信息提供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也有权要求他们提供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但这些信息的内容应仅限于与招聘有关的范围内,必须是出于毕业生本人的自愿并为之保密。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发布和泄露这
14、些信息,更无权在招聘过程中侵犯毕业生隐私。,案例:毕业生小叶幼时曾患小儿麻痹症,后虽经治疗和矫正左腿仍有些微跛但不影响学习、工作和生活。在看到某博物馆招聘工作人员的启示后,她随即投递了简历应聘该馆的网站编辑职位。在通过笔试与面试后她被该馆录用,双方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她在面试前因摔伤而行走有些不便,招聘方在面试时也曾问及这方面,她实事求是地说明是摔伤,但并未主动说明其病史。她来到该馆报到上班后走路微跛的情形引起该馆的注意,在了解她的病史后该馆告以小叶在面试时未如实说明身体残疾情况为由,而解除了与其签订的就业协议。,就业签约权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
15、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依据。大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双方还会签订带有民事协议性质的就业协议。就业协议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具有双重约束作用,同时还是毕业生据以办理报到证、迁移户口的重要凭证。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因而劳动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但签订就业协议并非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必经阶段,劳动双方可以不签订就业协议而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所谓求职陷阱主要是指某些用人单位或不法分子有意设计圈套,侵害大学毕业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大学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之所以经常遭遇陷阱,与学校教育内容的相对理想化、学生接触范围与对象的狭窄与单一以及他们职业
16、与收入要求的非理性等因素有关。求职陷阱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毕业生就业,但要消除这种现象却并非易事,大学毕业生必须了解几种常见的求职陷阱,不断提高个人的防范意识,以做到防患于未然。,求职陷阱与防范对策,(一)常见的求职陷阱类型虚假招聘高薪诱惑协议欺诈合同陷阱和合同违法此外,还有试用陷阱、招聘只为获取创意或方案等。,虚假招聘 虚假招聘就是指某些用人单位实际并无招聘意向,而是为达到其它的目的而进行的招聘。它们之所以虚假招聘有的是借招聘为名做免费宣传,有的是为骗取毕业生的钱财或智力成果,有的是为骗取毕业生个人信息从事不法活动,有的甚至是直接诱骗毕业生从事非法活动。它们的共同特征是大多没有经过工商部门登记注
17、册,所提供“职位”的应聘条件过于宽松、名称好听但职能含糊,所提供的薪酬待遇明显高于平均水平。,案例:小肖学的是会计专业,今年大学即将毕业,正在到处寻找工作。有天她在校园里散步的时候突然看到一则小广告。说的是学校附件某餐饮公司欲高薪招聘会计人员一名。小肖不禁怦然心动,于是按广告上所写的地址来到这家单位应聘。到了那小肖才发现这家所谓的公司不过就是个小饭店。老板看到有大学生来应聘表现地很冷淡,开口就说现在的大学生大多眼高手低、不做实事。在小肖介绍完个人基本情况以后,老板什么也没问就拿出厚厚一叠账簿,对小肖说:“你两天内把这些帐做好我就请你。”小肖想到现在找个工作也不容易于是就答应了。可怜的小肖昏天黑
18、地地干了两天,把眼睛都熬成了熊猫眼,终于把账做好交到老板手中。可没想到老板却说:“你是大学生,我这座庙小,容不得你这尊大佛,你还是另谋高就吧!”小肖听到这句话气得无话可说、扭头就走。后来她听别的同学说,这个老板每个月都在学校里贴小广告,骗会计专业的学生免费为他做账,到现在已经有很多同学受骗上当了。,高薪诱惑 有人也许会有疑惑:“高薪难道不是好事嘛,怎么也是求职陷阱啊?”能够获得高薪当然是件好事,但有些用人单位只开具的空头支票,实际根本无法兑现;或是薪酬名义上非常高,但是在被层层克扣之后,实际薪酬已经所剩无几;有些不法单位甚至以高薪为诱饵,诱骗大学毕业生去从事非法活动。这就成为了陷阱!如何识别这
19、些在高薪伪装下的求职陷阱呢?关键是进行自我估计、量力而行。如果用人单位开的薪水远远超过自己的实际水平,这很可能就是个陷阱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老板们不可能无缘无故地给你支付高薪。,案例:小石是某大学生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不仅学习成绩好而且专业水平高。有两家来学校招聘的用人单位看中了他。一家是某国营计算机厂,另一家是某私营软件公司。到底和哪家单位签约小石举棋不定,他决定先问问待遇问题然后再做决定。国营计算机厂的人事科长告诉他,国企的待遇是按国家标准执行,虽然不高但却很稳定;而私营软件公司的老总却告诉他,他在他们公司年薪至少十万,干得好的话还有股份分红。听到这小石没细想就和后者草草签了三年的约。但他
20、在到这家企业工作后却发现,他们的待遇远远不如在招聘时说的那么好,甚至还不如那家国营计算机厂。他感觉到上当受骗了,却“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协议欺诈 就业协议虽不是劳动合同,但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协议,它在订立后将对供需双方产生拘束力。在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形下,有些用人单位在与毕业生签约时,利用协议中某些条款欺诈毕业生。例如,在协议中强迫毕业生签下高额的违约金条款,又以种种苛刻条件迫使毕业生辞职,然后以违约为由要求毕业生支付违约金;或者事先不和毕业生约定违约金数额,待毕业生提出违约时则漫天要价。,案例:小吴系某大学市场营销专业的毕业生,在看到某公司招聘营销人员的启示便去应聘。公司在经简
21、单面试后同意录用她,但公司在和她签约时约定了三年的服务期,她在此期间若离职须交三万元违约金。小吴觉得这家公司还可以,况且三年时间也不长,就和这家公司签了约。她后来才发现这家公司招聘了大量像她这样的大学生做营销,但他们的底薪低得几乎不能满足基本生活,而销售提成像他们这样的新手根本就拿不到。但即使是这样她也不敢提出辞职:她根本就没赚到什么钱,根本就付不起这笔违约金。,合同违法 在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供大于求的形势下,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大学毕业生急于求职的心理,利用劳动合同故意设置了很多陷阱。例如,在合同中罗列许多强迫大学毕业生放弃合法权利的霸王条款,或者强迫从事危险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与其签订带有“死
22、伤自负”等字样的“生死合同”,或者以交纳违约金或扣押人事档案为要挟不合理地限制大学毕业生跳槽,或者为逃避劳动部门的监督检查例外准备一份假合同,等等。,案例:小刘系某大学文秘专业的毕业生,在某民营企业当办公室秘书。公司在与其签约时列出了“劳动合同期内不得怀孕”的字样,说是为保证秘书工作举止端庄的需要。当时小刘急于要进这家企业,所以尽管这家企业提出如此苛刻的条件,她违心地签了这份合同但心理总是很不舒服。,(二)防止误入求职陷阱的对策保持正确心态正确认识当前就业形势,培养“先就业、后择业”的就业意识。求职时应持有平常的就业心态“天生我材必有用”,大学毕业生只要能调整好心态,以普通劳动者身份看待自己就
23、肯定能实现就业。勤学苦练、夯实基础。,防范招聘陷阱不要相信那些需要缴纳保证金或押金才能入职的公司,我国劳动法明令禁止用人单位以各种名目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押金或抵押物;也不要轻易相信那些巧舌如簧的中介公司,大学毕业生要相信凭自己的实力和能力肯定能实现成功就业。不要相信那些采用校内小广告或名片、网上论坛形式发布的招聘信息。在应聘之前通过电话咨询、网络查询等多种途径核实用人单位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有关信息未得到核实前尽可能不要前往该单位应聘。在面试时涉及到劳动成果的归属问题,一定要先声明和主张该成果的所有权归属。,重视签约环节必须认真地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
24、保护自己的权益,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所有条款以及附加条款。大学毕业生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擦亮眼睛,最好向有经验的老师及工作多年的师哥师姐、亲戚朋友请教。在发生劳动争议后要敢于抗争、勇于维权,必要时可以寻求用法律途径解决,而且特别要注意劳动争议解决的方法和时效。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特别之处就在于先仲裁、后诉讼,未经仲裁的劳动争议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劳动者应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的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收到仲裁裁决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注意面试安全大学毕业生要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面试时注意观察面试人员的形态、特征等,特别是女性毕业生更要谨慎。如果主试者说话轻浮、
25、眼神不正并要求更换面试地点或夜间面试,或面试地点偏僻隐密等,感觉不安全、不对劲,就应马上找借口迅速脱身。大学毕业生要保证自己的财产安全。不要缴交任何名目的费用,不要购买对方以任何名目要求购买的物品或服务;不要应对方的要求当场办理银行卡、信用卡,不要轻易签署任何文件、契约,也不要将证件及信用卡交给地方保管。大学毕业生要保证自己的信息安全。无论是在投递简历还是在面试阶段,都不要过多透露自己与应聘无关的个人信息,也不要轻易留下亲戚、同学、朋友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防止不法份子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诈骗活动。,(一)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是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就毕业生未来就业意向达成的初步约定,在经毕业生、用人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就业 维权 法律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9271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