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伊斯兰教和佛教、道教的比较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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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伊斯兰教和佛教、道教的比较研究文章来源 毕业论文网 在17世纪末至19世纪中期前的150年中,与云南回族和高度发展相适应,云南伊斯兰教学术水平也提高到一个崭新阶段。这时期的云南伊斯兰教文化在上达到空前的鼎盛状态,大量的伊斯兰教著述在云南刊行。好几位云南回回学者在他们的宗教著述中显示了以理性判断的态度来理解中国社会中除伊斯兰教以外的其他宗教。与云南回回知识界中出现的伊斯兰教文化适应于华夏文化的潮流相平行,在普通回回老百姓的实际生活中早就出现了伊斯兰教和中国宗教之间互补和吸纳的联系。后者为前者奠定了基础,前者为后者提供了理论依据并指定了正确方向。在回回社团生活中提倡和实践伊斯兰教的同时,回回宗教
2、学者也竭诚致力于以理性的倾向客观地评价与他们和平共处的其他宗教。 有些回回人士认为:“人分万教同一理,地殊千域共一天。万古生活同一气,理气三才出一天。教道原是古人设,各家后裔随祖先。”他们思忖道,各派争执的焦点在于每个学派坚持“自以为正人皆邪,不察谁正谁是偏”1。因此宗教学派们为成见和传统所拘泥。它们像儒、墨、释、道那样行事,但事实上,它们“杂而无归,语以真一之理,则曰吾人自有当行之道,忠孝节义是也”。虽然真理就在跟前,可人们并不知晓2。 &n
3、bsp; 这些回回人士认为,各种宗教中的主要观念和理念只不过用不同的表达出来罢了。比如,中所谓的“秉性”和“灵”所指的就是“道”,但是在佛教中是“佛”,在儒教中是“儒”即知识等等3(37)。“东海西海之圣人,虽心同道合,但各有专任,彼此不相侵乱。如国家钦臣,各司其事。”4(67)如果不同的宗教错误理解了它们的专门信仰作为本质上的特征差别,它们将相互争吵,各不相让,那么它们就永远不会达成和平,其后果就像“世乱民危,国无共主”。“有识者决不以一方之尊而当天下之至尊也”3。在强调不同信仰之间的对话和主张相互尊重和相互理解的同时,云南回回教职人员经常以中国宗教的术语解释伊斯兰教,
4、试图将伊斯兰教与中国传统,尤其是传统作调和。下面,我们根据零星收集到的清真寺出版印刷的伊斯兰教著述,经仔细阅读,并将清季云南穆斯者在对伊斯兰教与佛教和道教的比较研究方面所阐述的观点作分别介绍和评述。 一、伊斯兰教和佛教 1.前定回回穆斯林相信人的命运由真主安拉所决定。人们在生活中的不同命运是由“天”所安排的。如果某人过度地享受了神圣前定规定的名分,灾难将降落到他的身上。这里的“天”按照伊斯兰教学者马德新的解释
5、,不是形体和物质的天,而是具有宋明中最抽象的终极目标和超验理念思想的真主属性(注:有关这一点的评论,参见笔者在伊斯兰教和儒家思想文明对话研讨会上的发言:浅论马德新的天的观念,南京大学,2002年8月。)。另一方面,人的本质也是安拉前定的。“善恶之里,出于前定,故言其有命焉。命所不能易,则见其万化不能越乎真主之纲维焉。”4(30)这里再清楚不过地指出,真主命定了人的善恶本质,人所做的一切都超越不了真主早就规定的范围之内。 由于与中国文化相接触的关系,回回采用了佛教术语“前定”来解释安拉所规定的大能大限。
6、他们界定这词的意思为每一个行为都是人在出世前由神圣的大能决定了人的一生,任何人都避免不了。这种态度与受儒家思想影响的汉民的前定观相比稍有不同,尤其反映于围绕家庭成员死亡的生活习俗上。当汉民为所心爱的人的逝世悲痛不已乃至号啕大哭时,回回在葬礼上一般既不痛哭也不号泣。回回穆斯林还使用“无常”这个佛家术语来借指穆斯林死后回归真主而获得永生。持有这样观点的回回的确不把无常当作悲伤或不幸的事件,相反,把它当作前定的不可避免的结果,是对真主的复归。 一个善人生活于贫困,如果这是为主宰所命定的话,那么人们通常认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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