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使用武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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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警察武器使用法律规制研究中文摘要在当今世界的任何一个国家,警察或者警察机关都是必不可少的。在我国,人民警察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能。作为武装暴力性质的国家治安刑侦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依法使用武器是警察履行职责的特殊权力和重要手段。不同国家(地区)由于受不同的历史文化、法律传统以及现实社会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对警察武器使用问题的理论认知和法律规制也有所不同。如仅仅在对警察武器使用问题的刑法性质上就有依法令而为、职务行为、正当防卫和警察紧急权等多种理论。在我国,警察武器并没有专门的法律进行规范
2、,而是散见于不同层次的诸多法律、法规之中。这也导致了在理论探索和司法实践中,对于警察使用武器法律制度的研究和认识不够,从而导致了实践中出现了大量人民警察因使用武器不当或者滥用武器的行为,从而给警察正常的执法活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也给社会造成了十分不好的负面影响。本文针对警察使用武器法律制度有所缺失的现状,结合当前的警察的执法现状,为我国警察使用武器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本文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概述,对“警察”、“武器”等基本概念进行了介绍,并对警察权的相关界定和内容进行了概述。同时对警察权的内容、性质和特点进行了介绍,从而为引出了警察使用武器与警察权之间关系的问题;第二部分是
3、警察武器使用问题的理论基础。主要对警察武器使用的现实需求性和警察使用武器不当的危害性进行了介绍,以此引出警察武器使用的刑法性质这一基础理论。这部分主要是对警察武器使用问题的理论探讨;第三部分是对国外警察武器使用法律制度的比较。主要介绍了德国、美国、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警察使用武器制度的香港情况,并对此进行了比较研究,从而为我国警察武器使用制度的完善提供可借鉴的经验;第四部分是我国警察武器使用法律制度的限制以及缺陷。这一部分主要针对我国目前警察武器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第五部分是对我国警察武器使用制度的完善。该部分结合国外的相关制度并从我国法治实践出发提出了对我国警察武器使
4、用制度进行完善的相关建议和措施。关键词: 警察使用武器权 ; 法律规制;危害; 完善ABSTRACTIn todays world of any country, the police or the police organs are essential. In our country, the peoples police responsible for maintaining the national security, maintain social public order, to protect citizens personal safety, the personal freed
5、om and the legal property, protect public property, to prevent, stop and punish the illegal crime activities of the important functions of. As the armed violence nature of the national public security criminal investigation power and criminal judicial pow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perform the du
6、ties of the police to use weapons are special powers and important means.Different countries ( regions ) due to different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legal tradition and the reality of social conditions and other factors, the police weapon problem theory and legal regulation are different. If only the
7、police weapon questions of penal nature is a law for, duty behavior, the justifiable defense and police emergency power and other theories. In my country, the police weapons and no special legal norms, but scattered in different laws, rules and regulations. This also resulted in the theoretical rese
8、arch and judicial practice, the legal system for the police to use weapons research and understanding is insufficient, which leads to the practice of a large number of peoples police due to inappropriate use of a weapon or abuse of the arms act, giving the police the normal law enforcement activitie
9、s to bring great harm to the society, causing a very bad negative effect. According to the police to use weapons law system to have a loss of the status quo, combined with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police law enforcement in our country, the use of weapons for the perfection of the legal system and pu
10、ts forward some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This paper is divided into four parts. The first part is an introduction, to police , weapon and other basic concepts were introduced, and the related definition and content of police rights are summarized. At the same time the police the right content, natu
11、re and characteristics were introduced, so as to lead the police to use weapons and the ques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olice rights; the second part is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the issue of police weapons. Mainly on the police weapon needs of the reality and the use of weapons undue harm is i
12、ntroduced, this leads to police weapon the criminal nature of this basic theory. This part mainly is to the police weapon problem theory; third part is to foreign police weapon law system comparison. Mainly introduces the United States, Germany, Japan, Hongkong and other countries and regions in the
13、 use of weapons system of Hongkong, and has carried on the comparative study, so as to Chinas police weapon system to provide the experience that can draw lessons from; the fourth part is our country police weapon law limitations and defects. This part mainly aim at our country at present the police
14、 weapon of the current legal system, analys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The fifth part of our police weapon system. This part combines the related system of foreign countries and from the legal practice are proposed for Chinese police weapon system to perfect related suggestions and measures.Key wor
15、ds: police to use weapons right; legal regulation; harm; Improvement前言在当今世界的任何一个国家,警察或者警察机关都是必不可少的。在我国,人民警察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能。作为武装暴力性质的国家治安刑侦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依法使用武器是警察的法定职权,是警察权中最为极端和严厉的强制手段。而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来看,警察权力与公民权利在一定条件下通常是呈现成反比关系的。这一点在警察武器使用上体现地尤为明显,因为一旦警察使用武器
16、将极有可能损害到相对人或其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和生命权。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人民警察一方面要面对执行紧急公务、处置突发事件时需要使用武器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以及自身生命安全的问题;而另一方面,少数警察违法使用武器致人伤亡的事件也频频发生,这凸显出我国警察武器使用法律制度方面的缺失。在我国,警察武器使用问题在刑法典没有专门明确,而只以附属刑法的形式存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实行正当防卫的具体规定、看守所条例等法律法规
17、。但是上述法律法规却由于立法位阶低、缺乏可操作性以及事后审查与救济程序等缺陷而面临诸多问题。不同国家(地区)由于受不同的历史文化、法律传统以及现实社会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对警察武器使用问题的理论认知和法律规制也有所不同。如仅仅在对警察武器使用问题的刑法性质上就有依法令而为、职务行为、正当防卫和警察紧急权等多种理论。本文围绕我国警察武器使用法律规则的相关问题,从人民警察合法规范的使用武器相关理论入手,对如何在最大程度保障公民权利的前提下,对警察使用武器的法律规则问题进行了理论探讨,从而为我国人民警察合法有效的使用武器提供理论参考。第一章 概述第一节 基本概念一、关于“警察”1、“警察”一词的起源警
18、察作为现代社会的一种职业,最早出现英国。英国伦敦的警察厅是世界首个创立现代警察制度以维持治安的城市警察部门。警察的英文表述为Police,一般认为警察一词来源于拉丁文的Potitu或者是希腊语中的Polis,表示秩序和社会和平的意思。而随着历史的发展,该词形成了一个拥有全新含义的词汇,即为了形成有秩序的幸福社会、国家而进行有组织管理的行为。 张国盛.警察权力与警察职权初探J.公安研究,2003年第7期。因此,从“警察”一词的起源来看,该词最初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内容囊括了统治者对于整个国家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谢生华.论警察权的监督机制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随着现代社会的进
19、步和发展,警察一词经过一系列的演变,变成了今天的具有特定含义的一个词语,其在世界通用的一个词汇是英语Police。 余凌云.警察行政权的规范与救济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5页。2、“警察”的概念和含义到目前为止,中外学术界对“警察”一词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和固定的概念。这主要是因为警察具有极强的政治性,因此,从不同的阶级立场和政治目的出发,就可以做出不同的界定。综合来说,对于警察概念的认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观点:(1)公职人员说。该观点认为警察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责任就是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最为代表性的表述就是辞海中定义,即:警察是
20、“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的国家公职人员。按其任务不同,分为治安、交通、刑事、司法、边防、消防、户籍等警种。这也是我国公安学界较为流行的一种观点;(2)管理说。有学者认为警察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而从事的社会管理行为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3)职能说。这种观点将警察看做是统治阶级行使国家职能的一种特殊力量。即警察从事的任何活动,都属于形式国家职能的一部分。我国警察就是根据这种理论而创立的。如清朝续文献通考就记载:“警察乃内治安要政。” 石启飞.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注意义务研究J.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9年第3期。以上三种观点各有利弊,职能说并没有进一步把警察职能与其他国家职能有效的区
21、别开来,因而未能揭示警察的特殊属性。而公职人员说只是将警察局限为国家的普通公职人员,将其范围只限于警察组织和警察人员,范围相对狭窄;而管理说只是片面的将警察的社会管理行为等同于警察行为,造成了二者外延和内涵上严重的脱离,也不符合现代社会对于警察内涵的认识。二、关于“武器”1、“武器”的概念和含义武器,又称为兵器,一般是指是用于攻击的工具。从军事角度来说,武器是指直接用于杀伤敌人有生力量、破坏敌方设施的器械、装置。武器作为一种用于攻击的工具,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古代有弓、箭、刀、矛、剑、戟等,随着科技的发展,近现代又相继出现枪炮、化学武器、生物武器和火箭、导弹、核武器等。从“武器”一词的来源来讲,
22、“武器”的含义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后汉书仲长统传:“简精悍以习师田,修武器以存守战。”水经注泗水引汉刘桢鲁都赋:“戢武器於有炎之库,放戎马於巨野之坰。” 梁斌. 浅谈我国公安机关的枪支管理和使用J. 森林公安. 2009年第6期。这些都是我国古代文献中对于“武器”一词的记载和论述。从其具体内容来看,除了其具体的武器形式与现代的武器有所不同之外,其内在含义基本没多大的变化。2、警用武器的范围在我国,作为警察使用的武器与一般意义上的武器具有较大的区别,并不是所有的武器都可以用作为警用武器,而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才可以成为警察合法使用的武器和器械。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警察武器具有其特定的范
23、围和含义。人民警察使用的武器,是指按照规定装备的枪支、弹药等致命性警用武器,其中包括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和其他特种专用枪等。在这里,我国法律对警察武器的范围进行了专门的规定,将警械与武器做了明确的区分。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警械,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手铐、脚镣、警绳等警用器械;所称武器,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枪支、弹药等致命性警用武器。”由此可知,在法律上对于警察武器的规定仅限于具有致命性特征的枪支、弹药等,警棍、特种防暴枪等非致命性的“武器”并没有划入到警察武器的范围,而是将其作为一种警用器械加以界定。 姚华
24、.公安学若干基本理论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7页。有上述规定也可以看出,在我国对于武器的使用和管理有着严格的规定。人民警察在使用武器过程中也要面临着严格的法律严格的规范。对于这一点后文会详细的加以分析,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对于武器本身的规定还是对于警察使用武器行为的规范,法律都有着明确的界限和规定。由此也凸显了国家对于警察武器使用的慎重态度。但对于警察合理、正确的使用武器除了在人员素质、装备水平进行完善之外,更重要的还是从法律制度入手,对警察武器使用的相关制度进行完善,这样才能有效地扬长避短,在保障警察执法安全和执法效率的同时,避免武器不会被滥用,从而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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