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PPT招投标案例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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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招投标案例分析,2,【案例1】,背景:某国家重点大学新校区位于某市开发区大学产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由若干个单体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综合楼等构成,现拟对于第五综合教学楼实施公开招标。该教学楼建筑面积16000,计划投资额4800万元,30%财政拨款(落实),30%银行贷款(已经上报建设银行),40%自筹(正在积极筹措之中)。,3,根据开发区管委会的文件要求,项目招标由该校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实施该代理公司隶属于开发区建设局,其主要成员由建设局离退休领导或专家构成。项目招标文告在当地相关媒体上公布,并指出“仅接受获得过梅花奖的建设施工企业投标”(梅花奖为
2、本市市政府每年颁发的,用于奖励获得市优工程的建设施工企业的政府奖),且必须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声明,不论哪一家企业中标,均必须使用本市第一水泥厂的水泥。,4,本地施工企业A、B、C、D、E、F、G分别前来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同时按照招标方的要求以现金的方式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由学校随机指派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陪同进行现场踏勘,并口头回答了有关问题。在投标人须知中明确指出,由于工期比较紧张,相关资料准备不很完备,尤其是需要由投标人根据图纸自行核算工程量并根据该量实施报价,并采用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5,问题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项目是否需要招标?是否需要实施公
3、开招标?为什么?问题2:该项目的招标实施过程有哪些不妥之处?应该如何改正?问题3:建设项目的合同计价模式的选择依据是什么,本项目合同选择上是否存在问题?应该选择什么合同?,6,【答案】问题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项目是否需要招标?是否需要实施公开招标?为什么?该项目需要招标,且需要公开招标。因为该项目是国家重点大学新校区建设的组成部分,其投资方属于国家事业单位,其资金来源属于“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同时其投资额度已经超过了必须实施公开招标项目的相关标准。另外,该项目不具备邀请招标以及不需要招标项目的必要条件,因此必须实施公开招标。,7,问题2:该项目的招标实施过
4、程有哪些不妥之处?应该如何改正?该项目招标实施过程有以下不妥,并应作相应的改正:1.建设项目资金尚未落实,除财政拨款外,其他资金并未落实应该在资金来源落实后才能实施招标;2.根据开发区管委会的文件要求,招标代理机构由该校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实施,且该公司与相关行政机关存在隶属与利益关系应该根据情况自行实施或委托与行政机构无相关关系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任何人、组织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招标代理机构;3.仅接受获得过梅花奖建设施工企业投标,是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应该将该限制条件剔除;,8,4.必须使用本市第一水泥厂的水泥,违反了“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
5、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应该不作相关限制5.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此时购买标书者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投标,仅是潜在的投标人,不需要投标保证金对其是否投标进行担保此时不应提交,应该在正式投标时提交;6.现场踏勘随时随机组织并口头回答相关的问题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并且相关问题均应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所有的潜在的投标人;7.要求投标人自行核算工程量,将导致投标竞争的初始性的不公平应该由招标人给出,以确保投标的公平性;,9,问题3:建设项目的合同计价模式选择的依据是什么,本项目合同选择是否有什么问题?应该选择什么合同?建设项目的合同及模式应该以保证双方的
6、合法权益、保证风险在双方的均衡分配,并保证计价的可行性与合理性为基本前提。本项目所选择的计价模式,会导致招标方投入过多的管理成本,不利于招标方对于工程的有效控制。按照工程惯例,宜采用单价合同。,10,【解析】一、关于招标项目的相关要求 根据我国现行的招投标法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的要求,符合以下特征的项目均需要实施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11,同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也明确了必须
7、实施招标的建设项目范围及其判断标准:相关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12,但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同时,招标人应当
8、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13,二、关于邀请招标及不需要进行招标的项目 尽管我国招投标法并未规定必须实施公开招标,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却明确规定,除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或不实施公开招标外,其他项目应该公开招标:A、可以实施邀请招标的前提条件: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14,B、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的前提
9、条件:(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三、关于招标代理 我国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且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四、关于指定采购或分包 我国招投标法
10、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16,五、关于投标人资格的限制条件 我国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六、关于投标保证金 应该明确的是,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人对于自身投标行为、义务实施担保的一种法律行为,招标人不得要求非投标人提交相关款项。,17,七、关于现场踏勘 我国相关法规规定,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所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但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
11、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为了保证所有投标人获得的信息相同,保证投标的公平性,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18,八、关于工程量的计算 由于工程量的多少直接影响到最终的报价水平,因此为了保证投标的公正性,应该由招标方提供统一的工程量指标,并应该声明该指标仅供投标用,在实际结算中以实测为准。九、关于合同的选择 常用的工程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价酬金合同三大类,其中总价合同又可以分为固定总价合同与可调总价合,单价合同也是如此。大多数工程项目,多采用单价合同。,19
12、,尽管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来讲大型建设项目由于其周期比较长,不确定因素较多,不宜采用总价合同,包括固定或可调总价合同。尤其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项目一般都是工期短、投资低、资料齐全的小型项目。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则一般应用于在工程开工前难以预测工程量的项目中,尤其是保密工程、抢险工程等,对于一般建设项目不适用。这种合同形式主要适用于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发包方因工期要求紧迫,必须发包的工程;或者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具有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以这种形式签定的建设施工合同,有两个明显缺点:一是发包方对工程总价不
13、能实施实际的控制:二是承包方对降低成本也不大感兴趣。因此,这种合同形式在建设工程中很少采用。,20,某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案例分析背景 某中央财政投资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超过10亿,该项目法人委托一家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招标代理公司全程办理进行招标代理。事件一: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D的投标函中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而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须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H的单价与总价不一致,单价与工程量乘积大于投标文件的总价,招标文件中没有约定此类情况为重大偏差。,【案例2】,21,事件二: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其中G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原标底的30%。询标
14、时,G投标人发来书面更改函,承认原报价存在遗漏,将报价整体上调至接近于标底的99%。事件三: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A发来书面更改函,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存在的笔误进行了勘误,同时对其投标文件中,超过招标文件计划工期的投标工期限调整为在招标文件约定计划工期基础上提前十日竣工。事件四:经评审,各投标人综合得分的排序依次是H、E、G、A、F、C、B、D。评标委员会李某对此结果有异议,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但又不提出书面意见。,22,事件五:确定中标人H后,中标人H认为工程施工合同过分袒护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进行调整,特别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招标人同时提出,在中标价的基础上降低10%的要
15、求,否则招标人不签订施工合同。问题(1)事件一至五如何处理?并简要陈述理由。(2)评标委员会应推荐哪三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考查(1)评标依据;(2)评标过程一些特殊事件处理;(3)合同签订的原则。,23,参考答案(1)事件一至事件五处理及理由如下。事件一:投标人D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此类情况属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发生了重大偏差,属于废标情况。投标人H的投标总价与其报价文件中总价不一致,招标文件约定此类情形属于细微偏差,故应以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其中标价,但在评标过程中,应对报价文件中的偏差,按照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与单价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
16、额为准修改总价的原则确定投标人H的评标价,进行评标。,24,事件二: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合理报价或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个别成本,评标人在询标时应要求该单位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果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但G单位在应标时,不但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合理说明,反而对其报价做了修改。应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可以对投标文件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但不能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G单位的做法实际上是二次报价,原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该行为无效,G单位投标文件为废标。
17、,25,事件三: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A发来书面更改函,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存在的笔误进行了勘误,同时对超过招标规定的施工期限调整至低于规定的期限。询标时,投标人A对施工设计中存在的笔误进行勘误是可行的,但提出投标工期的修改,属于对实质性的内容进行修改,该行为无效。由于该投标人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了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属于重大偏差,投标人A投标文件为废标。,26,事件四:综合排序不正确,A、D、G的投标为废标,不应列入排序,正确排序为:H、E、F、C、B。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
18、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27,事件五: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如果中标人H坚持修改合同主要条款,否则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可以视其行为为放弃中标合同,没受其投标保证金,并申请解除与H的合同关系,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招标人提出在中标价的基础上再次降价10%的做法是不正确的,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果招标人坚持降低中标价10%的话,中标人可以拒绝签订合同,并要求招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其他违约责任,退还投标保证金。,28,(2)评标委员会应推
19、荐H、E、G分别为第一中标、第二中标、第三中标候选人。招标投标法关于订立合同的规定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29,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给他人完成。1、订立合同时限: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2、订立合同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3、订立合
20、同约束条件: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规定:依法缴纳,不能擅自提高4、订立合同的其他规定:如关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分包的约定。,30,评标委员会组成及其权限分析背景 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开标后,招标人组建了总人数5人的评标委员会,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1人,政府组建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抽取3人。评标委员会采用了以下评标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和比较: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2、选举评标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案例3】,31,3、学习招标文件,讨论并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的评标细则,该评标细则对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和方法中的一些指标进
21、行了具体量化;4、对投标文件的封装进行检查,确认封装合格后进行拆封;5、逐一查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执业/职业证书、合同及获奖证书的原件等,按评标细则,并据此对投标人资质、业绩、项目管理机构等评标因素进行打分;,32,6、按评标细则,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打分;7、按评标细则,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打分;8、评分汇总;9、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并签署评标报告;10、评标结束。,33,问题(1)评标委员会组成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2)上述评标程序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考查(1)评标委员会法定结构;(2)评标程序和评标依据。,34,参考答案(1)本案中
22、,由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派了1个人参加评标,所占比例超过了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即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人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能超过三分之一,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的规定。(2)在评标程序中,第3、4、5、6步存在问题。,35,(2)在评标程序中,第3、4、5、6步存在问题。第3步中讨论并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的评标细则的做法属于评标委员会越权,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评标原则,即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时不能采用的规定,因为
23、此时通过的评标细则不属于招标文件,依法不能作为评标的依据。第4步对投标文件外封装检查的职责属于招标人,不属于评标委员会。,36,第5步中应依据查对有关证明、证件原件的结果,判断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证件的复印件是否有效,进而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分方法,而不能对该类证明或证件原件直接打分,因为此处查对的原件不属于投标文件。第5步到第7步中,评标委员会依据其讨论通过的评标细则进行打分的做法,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如上述,该评标细则不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依法评审投标文件的依据。,37,违规向中标候选人提出额外条件定标背景 某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采购,招标人定标过程中,细
24、致审查了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三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发现其在产品成熟度,社会信誉以及中标后的优惠条件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产品的成熟度较高,有8年的生产历史,市场占有率达到了4%左右,同时有较好的社会信誉,但其投标报价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三名中标候选人中最高,也没有承诺中标后额外提供一些优惠条件。,【案例4】,38,第二中标候选人:产品成熟度不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提供的产品仅有4年左右的生产历史,市场占有率达到1.5%左右,其投标报价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三名中标候选人最低,也没有承诺中标后额外提供一些优惠条件。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新出产的该类产品,投放到市场不足2年。其投标报价居中
25、,同时有很好的优惠承诺,即中标后免费提供3年易损件,为招标人免费培训3名操作人员等。,39,招标人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产品最理想,但其高昂的价格以及没有额外的优惠,又让其觉得吃亏。于是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一份通知,要求该投标人在现有的报价基础上,下浮2%,同时免费提供3年易损件,为招标人免费培训3名操作人员。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复函中仅同意为招标人免费培训3名操作人员,其他条件一概不接受。,40,此时招标人进退两难,因为第二、三两位中标候选人虽然有价格和后续服务的优势,但其产品不如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产品稳定。于是又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了一封措词严厉的通知,称如不答应招标人的条件,将不采购其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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