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2月)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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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经2011年12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
2、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媒体发布。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第七条,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一
3、)公司董事和董事会;(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1,第八条,第九条,(五)公司各部门以及分支机构、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管理级员工;(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及其他股东;(七)相关中介机构;(八)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公司、机构部门。,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标准,第一节,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应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在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4、对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公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第十条,公司在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当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第二节,定期报告,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十二条,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
5、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第十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第十四条业绩预告。第十五条,公司预计经
6、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第十六条,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第十七条,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及编制规则,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三节,临时报告,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临时报告是指公司按规定发布的除定期报告以外的公告。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说明事
7、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前述所称重大事件包括:(一)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董事长、监事长、董事、1/3 以上监事或者总裁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裁无法履行职责;(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
8、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3,产程序、被责令关闭;(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一)风险控制指标出现不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十二)公司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或者风险处置措施,影响经营行为从而可能对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被限制业务,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停止批准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限制分红,限制向高管、董事、监事支付报酬、提供福利,撤销业务许可,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股东权利,对公司进行临时接管等重大监管措施或者风险处置措施;(十三)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
9、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十四)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十五)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十六)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十七)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十八)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十九)对外提供重大担保;(二十)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二十一)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二十
10、二)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二十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条,公司应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4,露义务:(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在上述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一)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二)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三)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
11、交易情况。,第二十一条,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现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第二十二条,涉及公司的收购、合并、分立、发行股份、回购股份等行为,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披露权益变动情况。,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关注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发生异常交易或者在媒体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产生重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必要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问询。,第二十四条
12、,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异常交易的,公司应当及时了解造成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并及时披露。,第二十五条,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金,下同)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5,(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13、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第二十六条,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上市公司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金,下同)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14、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第二十七条,前述所称“
15、交易”包括下列事项:,(一)购买或出售资产;(二)对外投资(含委托贷款等);(三)提供财务资助;(四)提供担保;(五)租入或租出资产;(六)赠与或受赠资产;(七)债权或债务重组;(八)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6,(九)签订许可协议;(十)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第三章,信息披露流程,第二十八条,定期报告的编制、审核、披露流程:,(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定期报告编制的组织协调部门,公司计划财务部是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的负责部门;(二)董事会办公室根据监管规定及定期报告的预约时间,草拟定期报告编制计划,对定期报告进行详细分工,报董事
16、会秘书审核;(三)董事会秘书批准定期报告编制计划后,董事会办公室通知各部门布置、落实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四)公司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定期报告相关资料,并经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办公室;相关部门应保证所提供资料所涉及的数据准确无误,与公司对外报送的经审计财务数据形成勾稽关系;(五)董事会办公室收到相关资料后,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和格式编制定期报告并经相关部门会签后,提交董事会秘书初审;(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核定期报告;(七)公司董事长审核定期报告;(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十)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
17、期报告,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十一)定期报告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第二十九条,临时公告的编制、审核、披露流程:,(一)除监事会公告外,公司披露信息应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任何机构和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对外披露信息;(二)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编制、审核、披露7,程序: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按规定须对外公开披露的,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起草公告文稿,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监事长)审批后,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公告。(三)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1、公司董事、
18、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当立即向董事长报告并通知董事会秘书;公司对外签署重大合同、意向书、备忘录等文件,在签署前应当知会董事会秘书,并经董事会秘书确认;2、公司各单位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应当立即填制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单,经单位负责人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核后,及时逐级向公司分管领导和总裁报告,同时抄报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发生应履行披露义务事件时应及时书面告知公司;4、董事会办公室对上述报告进行初审后,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确定是否需要公告;5、需要公告的重大事件由董事会办公室起草公告文稿,经董事会秘书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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