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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ompany Logo,第五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5.1 勘察、设计合同概述,5.2 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和履行,5.3 勘察、设计合同的履行管理,Company Logo,5.1勘察、设计的概述,1、建设工程勘察 根据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的基础上,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2、建设工程设计 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在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为了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预期的投资目的,实施过程必须遵循项目建设的内在规律,即坚持先勘察、后
2、设计、再施工的程序,Company Logo,勘察合同示范文本,Company Logo,Company Logo,(一)发包人应提供的勘察依据文件和资料(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5)其他必要的相关资料。,5.2 勘察合同的订立,Company Logo,勘察合同的订立,(二)委托任
3、务的工作范围(1)工程勘察任务(内容)(2)技术要求。(3)预计的勘察工作量。(4)勘察成果资料提交的份数。(三)合同工期 合同约定的勘察工作开始和终止时间(四)勘察费用(1)勘察费用的预算金额;(2)勘察费用的支付程序和每次支付的百分比。,Company Logo,勘察合同的订立,(五)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的现场工作条件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可以在合同内约定由发包人负责保证勘察工作顺利开展应提供的条件,可能包括:(1)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2)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3)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4)平整施工现场;(5)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
4、上作业用船等。,Company Logo,设计合同的订立,(一)发包人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设计依据文件和资料(1)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2)城市规划许可文件;(3)工程勘察资料等。2.项目设计要求(1)工程的范围和规模;(2)限额设计的要求;(3)设计依据的标准;(4)法律、法规规定应满足的其他条件。,Company Logo,设计合同的订立,(二)委托任务的工作范围(掌握)(1)设计范围。合同内应明确建设规模,详细列出工程分项的名称、层数;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
5、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5)设计人配合施工工作的要求。,Company Logo,5.3 勘察设计合同的履行管理,一、勘察合同履行管理(一)发包人责任(1)在勘察现场范围内,不属于委托勘察任务而又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2)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3)工程勘察前,属于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材料,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
6、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Company Logo,(4)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5)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6)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计算的加班费。(7)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泄露、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勘察合同的履行管
7、理,Company Logo,(二)勘察人的责任(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在合同内约定实际损失的某一百分比。(3)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
8、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勘察合同的履行管理,Company Logo,(三)勘察合同的工期 勘察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以下特殊情况时,可以相应延长合同工期:(1)设计变更;(2)工作量变化;(3)不可抗力影响;(4)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勘察合同的履行管理,Company Logo,(四)勘察费用的支付1.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合同中约定的勘察费用计价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中的一种:(1)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取费;(2)预算包干;(3)中标价加签证;(4)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勘察合同的履行管理
9、,Company Logo,2.勘察费用的支付(1)合同签订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2)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约定勘察费的某一百分比。对于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还可将这笔费用按实际完成的勘察进度分解,向勘察人分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3)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勘察合同的履行管理,Company Logo,(五)违约责任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1)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2
10、)工期按实际延误的工日顺延:3)补偿勘察人来回的进出场费和调遣费。,勘察合同的履行管理,Company Logo,(2)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 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3)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1日,应按未支付勘察费的l偿付逾期违约金。(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合同的履行管理,Company Logo,2.勘察人的违约责任(1)由于勘
11、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因此造成的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返工项目的收费。(2)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1日,应减收勘察费的1。(3)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定金。,勘察合同的履行管理,Company Logo,(一)合同的生效与设计期限1合同生效(熟悉)设计合同采用定金担保,合同总价的20%为定金。设计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签字后的3日内支付该笔款项,设计人收到定金
12、为设计开工的标志。2设计期限 除了合同约定的交付设计文件(包括约定分次移交的设计文件)的时间外,还可能包括由于非设计人应承担责任和风险的原因,经过双方补充协议确定应顺延的时间之和。3合同终止(熟悉)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或委托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完成施工安装验收,设计人为合同项目的服务结束。,设计合同的履行管理,Company Logo,设计合同的履行管理,(二)发包人的责任(掌握)1提供设计依据资料(1)按时提供设计依据文件和基础资料。如果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
13、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2)对资料的正确性负责。完整性、正确性、时限负责 2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Company Logo,设计合同的履行管理,3外部协调工作 设计的阶段成果完成后,应由发包人组织鉴定和验收,并负责向发包人的上级或有管理资质的设计审批部门完成报批手续。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发包人应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发包人和设计人必须共同保证施工图设计满足以下条件:(1)建筑物(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体系)的设计稳定、安全、可靠;(2)设计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
14、性标准、规范;(3)设计的施工图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4)不存在有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的其他影响。,Company Logo,设计合同的履行管理,4其他相关工作 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5保护设计人的知识产权 6遵循合理设计周期的规律 如果发包人从施工进度的需要或其他方面的考虑,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Company Logo,设计合同的履行管理,(三)设计人的责任(掌握)1保证设计质量 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是设计人的基本责任。若设计文件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工程的质量或安全,而又没有国家标准时,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
15、,并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负责设计的建(构)筑物需注明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均属于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行为,要追究设计人的责任。,Company Logo,设计合同的履行管理,2各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1)初步设计技术设计(2)技术设计(3)施工图设计 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设备设计、专业设计的协调、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Company Logo,设计合同的履行管理,4配合施工的义
16、务(1)设计交底 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如果在1年内项目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应负责上述工作,但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以补充协议商定。(2)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3)工程验收。这些约定的工作可能涉及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试车验收和竣工验收。5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Company Logo,设计合同的履行管理,(四)支付管理1定金的支付2合同价格 3设
17、计费的支付与结算(1)支付管理原则:1)设计人按合同约定提交相应报告、成果或阶段的设计文件后,发包人应及时支付约定的各阶段设计费;2)设计人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发包人应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Company Logo,设计合同的履行管理,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按设计阶段支付费用的百分比:1)合同签订后3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此笔费用支付后,设计人可以自主使用;2)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3天内,发包人应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3)施工图阶段,当设计人按合同约定提交阶段性设计成果
18、后,发包人应依据约定的支付条件、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和时间,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剩余总设计费的50%。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Company Logo,设计合同的履行管理,(五)设计工作内容的变更(掌握)按照发生原因的不同,一般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设计人的工作 2委托任务范围内的设计变更 如果发包人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确需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时,应当首先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经过修改的设计文件仍需按设计管理程序经有关部门审批后使用 3委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的变更 发包人经原建设工程设计人书面同意后,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
19、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 4发包人原因的重大设计变更,Company Logo,设计合同的履行管理,(六)违约责任(了解)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1)发包人延误支付。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l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2)审批工作的延误。(3)因发包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
20、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Company Logo,设计合同的履行管理,2设计人的违约责任(1)设计错误。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还应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范本中要求设计人的赔偿责任按工程实际损失的百分比计算;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需在相关条款内具体约定百分比的数额。(2)设计人延误完成设计任务。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时间,每延误1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3)因设计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21、,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Company Logo,案例一,原告:北方设计院 被告:泰峰公司 泰峰公司因与厦门家具二厂合作兴建联辉大厦,与厦门警备区后勤部合作兴建宏辉大厦,于1995年3月21日与原告北方设计院分别签订了联辉大厦、宏辉大厦的两份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约定:联辉大厦的设计费为82800元,宏辉大厦的设计费为966000元;合同签订后3日内付款20%,初步设计文件交付时付款30%,泰峰公司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应付费用的1%计算。合同签订后,泰峰公司于同年4月18日付款5万元,于同年5月17日和6月5日各付款10万元,共计25万元。1995年5月初,北方设
22、计院交付了两幢大厦的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联辉大厦99辆汽车的停车位、宏辉大厦50辆汽车的停车位,由泰峰公司上报厦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厦门建委)审批。,Company Logo,案例一,1995年11月21日,厦门建委作出“关于联辉大厦初步设计的批复”,提出了设计应作改进的7点意见,其中第7点意见为“全楼停车位必须满足111辆的要求”。泰峰公司接此批复后,于同月30日向北方设计院发函,提出北方设计院的设计不能满足工程项目最终设计要求,决定终止联辉大厦和宏辉大厦工程项目的设计。同年12月8日,北方设计院复函表示不同意泰峰公司单方终止合同,并指出泰峰公司未按约定付给设计费已构成违约,请求其依合
23、同继续履行。此后,双方多次往来函件商谈,均各执己见。,Company Logo,案例一,宏辉大厦的建设项目因涉及旧城改造规划问题而搁置,厦门建委对此大厦的初步设计文件虽作出批复,但未发出。据此,泰峰公司又由建设部规划设计研究所厦门分所(下称建设部设计分所)作出初步设计,并上报厦门建委,厦门建委于1996年4月11日作出了“关于宏辉大厦初步设计的批复”。至此,泰峰公司对北方设计院的两幢大厦的初步设计均未采用,由另一单位进行了设计。原告北方设计院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我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初步设计,但被告泰峰公司未按约付款,仅付了25万元。请求判令被告偿付拖欠的工程设计费647000元
24、,第一笔设计费违约金403824元,并赔礼道歉。被告泰峰公司答辩称:原告所作的设计方案与合同规定不符,故双方所签订的设计合同没有必要继续履行。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Company Logo,案例一,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对原告北方设计院初步设计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委托厦门建设系统科技委员会予以鉴定。鉴定结论是:北方设计院的初步设计文件,可以作为编制施工图的依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北方设计院与泰峰公司签订的两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北方设计院所作的联辉大厦的初步设计,已经厦门建委审批,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初步设计的
25、工作量占设计工作的40%,所以,泰峰公司应支付北方设计院的设计费。,Company Logo,案例一,虽然厦门建委审批的宏辉大厦的初步设计是由其他单位所作,但是泰峰公司对北方设计院所作的初步设计文件已接受并上报建委,因涉及旧城改造规划问题,主管部门未予审批,泰峰公司另请其他单位设计是不当的,根据公平合理原则,对北方设计院所付出的劳务,泰峰公司应支付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时的一半报酬,即20%的设计费。综上所述,泰峰公司应付给北方设计院设计费552000元(其中联辉大厦386400元,宏辉大厦165600元),扣去其已支付的25万元,尚应付302000元。泰峰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不当,北方设计院
26、提出泰峰公司应偿还拖欠的设计费及第一笔设计费的违约金的请求,应予采纳。,Company Logo,案例二,甲工厂与乙勘察设计单位签订一份厂房建设设计合同,甲委托乙完成厂房建设初步设计,约定设计期限为支付定金后30天,设计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另约定,如甲要求乙增加工作内容,其费用增加 10,合同中没有对基础资料的提供进行约定。开始履行合同后,乙向甲索要设计任务书以及选厂报告和燃料、水、电协议文件,甲答复除设计任务书之外,其余都没有。乙自行收集了相关资料,于第37天交付设计文件。乙认为收集基础资料增加了工作内容,要求甲按增加后的数额支付设计费。甲认为合同中没有约定自己提供资料,不同意乙的要求,并
27、要求乙承担逾期交付设计书的违约责任。乙遂诉至法院。,Company Logo,案例二,法院认为,合同中未对基础资料的提供和期限予以约定,乙方逾期交付设计书属乙方过错,构成违约;另按国家规定,勘察、设计单位不能任意提高勘察设计费,有关增加设计费的条款认定无效,判定:甲按国家规定标准计算给付乙设计费;乙按合同约定向甲支付逾期违约金。案例评析本案的设计合同缺乏一个主要条款,即基础资料的提供。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合同成立的前提,如果合同缺乏主要条款,则当事人无据可依,合同自身也就无效力可言,勘察、设计合同不仅要条款齐备,还要明确双方各自责任,以避免合同履行中的互相推倭,保障合同的顺利执行。”,Company Logo,案例二,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有关规定,设计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由委托方提供基础资料,并对提供时间、进度和可靠性负责。本案因缺乏该约定,虽工作量增加,设计时间延长,乙方却无向甲方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的依据。其责任应自行承担,增加设计费的要求违背国家有关规定不能成立,故法院判决乙按规定收取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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