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阳江宣州综合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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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阳江宣州综合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三月(一)建设项目概况1.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水阳江宣州综合码头工程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经济开发区东北侧,规划环城北路北侧,规划石山路东侧,与硖石山紧邻,本工程利用岸线为宣城港规划的海棠湾港区工业园作业区的预留岸线。为响应安徽省政府提出的东西向发展战略,安徽省交通厅于2004年提出整治芜申运河沟通长江和太湖水系间的航运。为尽快构成和提高皖南航道网的作用,拉动芜湖、宣城、马鞍山等地方经济发展,省交通厅在编制“十一五”期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安徽省实施方案过程中,将芜申运河按照一条运河、三个通道方案来规划,即芜申运河由芜湖青
2、山河航道、马鞍山姑溪河航道、宣城水阳江航道组成。水阳江航道作为宣城市最大的水路运输出口,随着水阳江航道通航条件的改善,宣城港吞吐量的增长势必对基础设施的要求提高。目前宣城港功能较为单一,设施落后,已难以满足吞吐量发展的需求,水阳江宣州综合码头工程作为水阳江整治工程的配套工程,是宣州港自身发展和提高港区岸线利用率的需要。宣城港综合码头工程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拟建4个1000吨级泊位,远期预留6个1000吨级泊位(二期),本项目评价范围为一期工程,但不包括上述规划道路,码头设计吞吐量年吞吐量为150万吨,拟建4个1000吨级泊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3、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设单位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组织评价组,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建设单位、宣城市地方海事局的协助下于2012年11月开展现状踏勘、调查、收集资料等工作,最终编制完成水阳江宣州综合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码头水工构筑物和港区陆域。其中:码头水工构筑物包括前方平台、引桥和护坡,采用高桩框架式结构方案。前方平台连续布置,长295m,宽20m,码头前沿设置双层系靠船结构,满足不同水位下船舶系靠泊。码头岸侧共布置3座宽12m汽车引桥与大堤平交,大
4、堤处设桥台结构。护坡坡度为1:2.0,在7.0m标高处设置3m宽马道,坡底标高为港池底标高2.0m。港池陆域按使用功能分为辅助生产作业区、生产作业区、物流区、生活办公区,由大堤向内依次布置。本项目总面积约403亩,包括件杂货堆场、散货堆场、件杂仓库、公共仓储加工仓库、办公楼、生活服务区、机修车间、变配电所、材料间、流动机械库、待工管理房、门卫、公厕,其中堆场面积2.2万m2,建筑物面积1.7万m2。本工程总投资20692.26万元,环保投资568.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75%。表1 工程组成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工程规模主体工程码头水工构筑物前方平台码头平台布置4个1000吨级泊位,平台长295m
5、,宽20m。引桥共设3座宽12m引桥,大堤处设桥台结构。护坡坡度为1:2.0,在7.0m标高处设置3m宽马道,坡底标高为港池底标高2.0m。陆域包括件杂货堆场、散货堆场、件杂仓库、公共仓储加工仓库、办公楼、生活服务区、机修车间、变配电所、材料间、流动机械库、待工管理房、门卫、公厕、道路以及绿化区。配套工程给排水港区供水由市政给水管道供给;港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体制,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消防室外消防管道与生活生产给水管网为同一管网;通讯与控制本项目港区通信采用有线电话系统、甚高频(VHF)手持无线对讲机等方式;采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生产管理、信息管理、工业电视图像处理等。暖通码头内办公用房设
6、计使用冷暖空调机;码头变电所内设置两套通风设备,码头作业时采用正压通风方式,设机械进风机;平时采用机械进风,自然进风方式。为防止码头上粉尘引起污染,变电所进风口设置过滤装置供电照明供电电源从工业园北区电网引到港区二座配电房,港区均采用电缆穿管敷设方式供电;码头及堆场采用25米高杆灯实现大面积照明,码头平台选用中杆灯照明,引桥及道路选用8米杆路灯。办公室、值班室采用荧光灯照明。依托工程航道本工程依托水阳江航道,无需航道、港池、停泊水域及回旋水域疏浚。锚地本项目暂不设锚地,装卸船舶在河道上下游适宜点停泊。道路依托规划环城北路及石山路,但不属于本项目建设内容。绿化绿化绿化面积7.0万m2。3.建设项
7、目选址选线方案比选,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根据宣城港总体规划,规划新建海棠湾港区工业园作业区,本项目岸线利用符合规划中海棠湾港区工业园作业区预留岸线,选址位置为预留散货泊位,符合规划功能定位,且满足宣城市环保局宣环函200759号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根据宣城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水阳江宣州综合码头项目规划选址初审意见的报告,本项目陆域场地与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本工程位于安徽省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阳江广通坝-新河镇段,功能区类型为渔业用水区,水质控制目标为III类。通过相关水务部门调研,本项目选址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港区用地主要为水塘、农田,且已规划为工业用地;港区建设远离城区
8、,选址区域周边村组也将在规划中实施拆迁,周边为空旷的河滩地和农田。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安徽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宣城港总体规划及宣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根据安徽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港口布局以安庆港、芜湖港、合肥港等5个主要港口,池州港、铜陵港、淮南港等8个地区性重要港口为依托,以其它一般港口为补充,形成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大中小结合的全省港口体系。”宣城港为一般港口。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快水运发展的通知中提到“终点整治完成芜申运河(安徽段)、青弋江线路及水阳江线路、合裕线航道、沙颍河航道”,随着水阳江航道的整治,宣城港已难以满足吞吐量发展的需求,因此实施宣城港水阳江宣州
9、综合码头工程,以适应宣城港吞吐量增长需要是非常必要的。(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本项目委托宣城市环境监测中心进行相关现状监测,安徽师范大学进行生态调查。一、水质现状评价结论本项目在码头前沿断面布置3条取样垂线,同时监测码头下游断面,具体监测断面见图1。根据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拟建码头水域水质除TN外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水质标准要求,SS满足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二级标准。三个监测断面的TN监测结果均超标,分析主要原因是受农业面源等引起水体富营养化。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论本项目在拟建项目场地中心布置监测点位1处(
10、见图2),以反映评价范围内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日均浓度二级标准,监测点SO2、NO2、TSP均满足GB3095-1996 二级标准要求,拟建项目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图1 环境现状调查图(水生生态、水环境)三、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本次现状监测分别在拟建项目厂界外1m及周边居民点分别设置监测点位(见图2),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处和周边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标准,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四、生态环境现状评价结论项目所在区域主要陆生植被主要为农作物,如水稻、棉花、油菜等。陆
11、生动物主要为家庭喂养的禽畜,如猪、狗、猫、鸡、鸭、鹅等,以及少量野生动物,如田鼠、中华蟾蜍等。根据调查,水阳江调查河段水域的浮游植物以硅藻、绿藻为优势类群;浮游动物以优势种有5 种,分别是浮游累枝虫、螺形龟甲轮虫、针簇多肢轮虫、象鼻溞、剑水蚤;底栖动物以梨形环棱螺、河蚬、铜锈环棱螺、长角涵螺为优势种,平均密度为103.8 ind./m2,平均生物量为161.8 g/m2;鱼类资源以鲤形目的经济鱼类为主。经初步调查,在项目建设区域内,没有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森林公园分布,也没有重要的历史和文化遗址。项目区整体生态环境质量一般。图2 环境现状监测点位图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声环境评价
12、范围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二、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以项目拟建陆域场地为中心,边长为6.2km的矩形区域。根据事故条件下预测结果,确定本项目重点评价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三、水环境评价范围本项目产生的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主要是码头施工作业对水质的影响,评价范围为施工作业范围码头所处河段下游200m。四、环境风险评价范围评价范围由拟建码头延伸至下游6.4km的仁村湾水厂取水口及其水源保护区。五、生态环境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包括陆域和水域,陆域同大气环境评价范围,水域同水环境评价范围,陆域还包括取弃土场。(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源一、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
13、水10.8 m3/d,施工期生活污水应设置临时化粪池,底质经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发生量约为0.10t/d,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二、营运期港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发生量约为9.94 m3/d,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港区生产废水产生量约为6.6 m3/d,经港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码头作业面冲洗含尘污水每次冲洗水量23.6m3,码头作业面和堆场含尘污水15分钟暴雨量为312.8m3,含尘污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作生产用水。到港船舶油污水产生量为2.7m3/d,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6m3/d,船舶含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由海事部门
14、认定的具有接收资质的接收单位有偿接收处理。环境空气污染源为港区营运过程中堆场和物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在正常气象条件下,采取毡盖、洒水、干式除尘等综合环保措施的情况下,起尘量为26.87t/a;假设未采取任何环保降尘措施即事故排放时,起尘量为145.3t/a。港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92t/d,设垃圾收集袋和垃圾桶收集各类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船舶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75t/d,船舶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机修车间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少量废油、含油固体废物属危险废物,应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置。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一、水环境水环
15、境保护目标为水阳江。二、声环境根据本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营运期间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三、环境空气根据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范围,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重点评价范围内涉及村组。四、环境风险本项目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为水阳江及下游仁村湾水厂水源保护区。拆迁拆迁图3 声环境、大气环境环境保护目标图4 拟建项目与上下游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3.按不同环境要素和不同阶段介绍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一、施工期(1)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分为陆域和水域。本工程陆域占地为耕地、鱼塘、林地,建设施工会造成部分陆域生态环境损失,破坏农作物、林地及少量自然生长的杂草。另外,码头建设过程中的施工
16、机械、施工人员进入大堤滩地,机械的碾压和人为的践踏将对滩地植被产生一定影响,由于本项目所处滩地多已开垦作菜圃及少量湿地,因此其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农作物、林地、鱼塘的占压和破坏。另外,陆域场地整理过程中,需将农田表层以下30cm的表土收集,妥善存放管理,以用作项目建成后的绿化用土。另外,本项目水上部分施工将会对水阳江码头水域造成一定的干扰,对底栖生物造成局部影响,根据估算,灌注桩基础将造成约16kg底栖生物的损失。考虑到水阳江水质相对较好,且浮游生物丰富,底栖生物将在12年内可恢复。根据宣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了解,本项目取土场区域属于经济开发区待开发建设用地,现状为岗丘地貌,占地类型主要为灌草
17、地、林地及少量水旱地。本次取土时,根据码头取土需求,其最终高程与开发区规划的环城北路路面高程一致,宣州经济开发区目前正在建设中,通过调查,区内的岗丘区基本作为开发区场地平整的取土场,终期高程与周边道路一致,因此,本工程将取土场设在码头西侧,终期高程与规划高程基本一致。因此,本工程取土场设置是合理可行的。同样,弃土场所在位置属于经济开发区待开发建设用地,现状为水塘,功能主要为对综合码头后方堆场现有农田进行灌溉,项目建设后,其灌溉功能也会丧失。根据调查,该水塘塘容为10.5万m3左右,能满足本项目弃土,弃土后地势大致与周边相平,因此,本工程占用现有水塘作为弃土区是合理可行的。(2)水环境影响施工期
18、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水工构筑物施工过程。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化粪池,进行集中收集并初步处理,严禁粪便污水直接排入水阳江。施工期间设立固定场所进行机械车辆的维护、冲洗、混凝土搅拌和砂石材料冲洗、养护,场地设排水明沟和临时沉淀、隔油处理池,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的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的扬尘防治洒水或处理达标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沉淀物与固废一起处理。码头平台及引桥桩基采用钻孔灌注桩,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入泥浆沉淀池处理,上清液循环利用,沉淀物作为固体废物处理。由于码头桩基施工区域位于岸边浅水区域,水深相对较浅,为防止施工造成的悬浮物增加,建议施工单位采用围堰施工法,
19、即采用钢围堰等将施工区域围挡封闭,抽干围堰内存留河水,使施工过程不直接接触水域,避免施工活动对河流水体造成影响。因此,施工过程中不产生污废水外排,且水域作业活动随着施工结束,对水环境的影响也将消失。(3)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主要影响是动拆迁、构筑物现场浇注、施工机械作业、场地平整、地基处理、建材运输装卸、物料堆放及拌和等产生的施工扬尘以及施工期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二次扬尘。根据类比同类工程,施工机械产生的扬尘在下风向150m处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场地整理扬尘会对作业环境周围200m范围内的空气质量产生影响,但随施工结束污染也随之结束;对于物料堆场产生的扬尘,建议预制场、堆场应尽量
20、远离居民点设置;施工车辆行驶引起的二次扬尘可以通过洒水等措施降低其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实施前期将对港区周边村组进行拆迁,施工期间不会对居民点产生影响。(4)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噪声源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这些噪声源都具有流动性、突发性、非稳态、高噪声等特征。在分析施工期噪声源分布、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的基础上,结合敏感点分布,评价施工期噪声影响,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基本在60m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而在夜间基本要满足300m才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由于宣州综合码头工程的实施,周边村组将进行拆迁,此范围要求内无环境保护目标,可以认为工程施工对周围声
21、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5)固体废物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征地范围内房屋拆迁的建筑垃圾、陆域水塘前期清淤产生的淤泥、码头工程桩基作业产生的弃土及沉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应同施工单位签定环保责任书,由施工单位负责固体废物的处理。二、营运期(1)水动力影响对行洪安全的影响工程兴建引起的水位最大壅高值为1.30cm,近岸水位壅高值小于0.5cm,工程位置的防洪设计水位在13.17m(黄海高程)左右,相应的堤防现状堤顶高程为14.815.0m左右,所以拟建工程兴建产生的壅水不会对行洪安全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工程修建会引起局部
22、流场的调整,但总体而言,工程前后河道主流稳定,码头工程前后水流流态和流速分布变化不明显,对河段河势的影响不大。(2)生态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主要生态影响为码头附近船舶靠泊、航行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以及船舶碰撞造成燃油泄漏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总体影响较小。(3)水环境影响本工程营运期间船舶废水由海事部门认定的具有接收资质的接收单位有偿接收处理;港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港区生产废水经港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综合排放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港区含尘污水收集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做港区除尘等生产用水。因此,本工程营运期间不直接向水域排放任何形式的污水,不会对水体产生影响。(4)大气环境
23、影响营运期大气环境污染主要物料在装卸和堆存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物。油烟废气通过采取烟道排放、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以及清洁能源等措施,不会对周边大气造成不利影响。在正常气象条件下,采取毡盖、洒水、干式除尘等综合环保措施的情况下,起尘量为26.87t/a;假设未采取任何环保降尘措施即事故排放时,起尘量为145.3t/a。在采取湿法和毡盖等综合环保措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在全年逐日气象条件下,评价范围内的最大地面日平均浓度为0.265mg/m3,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日均值浓度限值0.3mg/m3,叠加背景浓度0.131 mg/m3后,浓度为0.565 mg/m3,大于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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