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网络运行维护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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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移动网络运行维护规程 (2008版)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二OO八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3第二章 维护组织5第一节 维护组织机构及职责5第二节 与其它运营商间的责任划分7第三节 通信网与其它支撑系统、客服系统等间的责任划分7第三章 基础维护工作管理要求9第一节 值班与交接班要求9第二节 维护作业计划9第三节 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10第四节 仪表和工具设备管理10第五节 备品、备件和材料管理11第六节 请示报告制度12第七节 测试要求12第八节 割接与验收13第九节 数据备份要求13第十节 应急方案制定及演练13第十一节 维护支撑手段14第四章 设备管理15第五章 软件管理16第六章 局数据管
2、理18第七章 故障管理19第八章 投诉管理21第九章 网络资源管理22第十章 质量管理23第十一章 优化管理24第十二章 安全管理25第十三章 机房管理26编制说明29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移动网络运行维护管理,保障中国移动网络及各项业务高效安全运行和稳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中国移动各种网络、系统及其承载的各种业务,网络支撑手段,各种配套设备等。第三条 本规程是整个维护规程体系的总纲,是中国移动各级网络维护部门开展维护管理工作的依据,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各种维护管理规定,用于开展具体的维护工作。维护规程体系中维护管理规定分为网络/系统纬度和业务纬度。网络/系统的维护
3、管理工作包括日常维护和管理、故障处理等,侧重于保障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业务的维护管理工作包括投诉处理、业务日常测试、业务优化等,侧重于从用户感知的角度提高端到端业务质量。专项管理办法一般是跨专业、跨业务针对特定工作的专项管理要求,或者是某个专业需要特别强调的管理要求。第四条 中国移动网络运行维护规程的体系架构,图示:第五条 本规程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网络部。第二章 维护组织第一节 维护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中国移动网络维护管理体系是集中的、统一的“两级管理、三级维护”体系,总部、省公司网络部为职能管理单位,总部、省公司、地市三级设置相应具有网络维护职责的生产单位。第七条
4、 总部网络部主要职责是:1 贯彻上级领导单位、集团公司关于技术、设备、安全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组织制定中国移动网络运行维护规程,制定各专业网络/系统、业务的维护管理规定,制定各专项工作的管理办法。2 制定各网络、系统、各项业务(含互联互通及第三方设备)的质量考核体系,定期检查全网网络、系统、业务的运行质量,组织考核评比。3 管理重大通信故障及重大安全事件,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并向上级通信主管部门汇报;事后总结经验,组织制定防范措施,指导全网。对相关部门和各级网络维护部门反映的重大网络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确保网络安全运行。4 负责制定全网各专业网络的网络结构、路由
5、组织原则(含互联互通),负责制定全网业务的网络实施方案。负责制定全网局数据、IP地址管理办法及设置原则,对省际局数据、网间交换局数据进行审批。负责省际边界地区的边界频率(覆盖)的协调。5 对全网各专业设备、系统的硬件版本、软件版本、软件补丁进行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对全网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后评估。6 负责组织制定全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整体框架、原则标准和管理规定。对各省网络安全工作进行督促、监督、指导。7 负责对省际、国际、“跨省、跨国”集团客户等投诉处理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协调疑难投诉的处理工作。8 监视并分析全网网络运行情况。负责全国国际、骨干设备的维护和优化工作。负责总部网络支撑手段的维护工作。9
6、 规划全国各专业网络、系统的网络支撑手段,指导各省网络支撑手段的规划工作。10 负责组织建立全网技术支援体系,组织开展省间的技术支援工作。11 负责全网应急通信的组织管理。组织制定全网应急通信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实施全网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12 负责全网维护费的管理。13 组织运行维护技术和管理的培训。14 负责制定代维管理指导性意见。第八条 各省公司网络维护部门主要职责:1 贯彻总部和各省通信主管部门关于技术、设备、安全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贯彻执行中国移动网络运行维护规程和各专业网络/系统、业务的维护管理规定及各专项工作的管理办法,根据本省情况制定相应的维护实施细则
7、。2 对省内所有网络、系统、网络支撑手段负有维护和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制定本省内维护人员岗位、维护人员数量、技术水平要求,并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实施。3 落实总部各网络、系统、各项业务(含互联互通及第三方设备)的质量考核体系,定期检查本省网络、系统、业务的运行质量,组织省内的考核评比。4 落实总部制定的网络结构、路由组织原则(含互联互通),制定本省内业务的网络实施方案。落实总部制定的局数据、IP地址管理办法及设置原则,负责本省内局数据、IP地址的管理。积极配合总部对于省际边界地区的边界频率(覆盖)问题的协调。5 对本省内所有网络、业务设备进行集中监控,并对产生的告警进行派单。6 管理本省重大通信故障
8、及重大安全事件,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并向总部和上级通信主管部门汇报;事后总结经验,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对本省内的重大网络问题,上报总部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7 在总部的统一要求下,对本省各专业设备、系统的硬件版本、软件版本、软件补丁进行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对本省内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后评估。8 落实总部关于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负责本省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9 负责接收本省涉及网络问题的投诉申告,按照投诉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10 负责本省内通信设备的维护和优化工作。负责本省网络支撑手段的维护工作。负责本省内维护工具、仪表、备品备件等的管理工作。11 在总部的统一要求下,落
9、实本省网络支撑手段的规划工作。12 在总部的统一要求下,负责组织建立本省技术支援体系,组织开展省内的技术支援工作,积极配合总部进行省间技术支援工作。13 协助总部进行全网性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负责省内应急通信的管理工作,制定应急通信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负责实施省内应急通信保障工作。14 负责本省维护费的管理。15 组织本省运行维护技术和管理的培训。16 负责管理本省代维工作,负责省内代维队伍的选拔、考核、监督等工作。17 协助或负责对本省范围内的通信设备进行资产管理。第九条 各地市网络维护部门作为本地域范围内通信设备的现场维护单位,主要职责:1 协助省公司做好网络维护的现场配合工作。2 协助省
10、公司做好网络投诉处理的现场配合工作。3 对本地网络运行质量进行分析,向网络优化负责部门提出优化需求。参与或组织本地网络的优化工作。4 管理本地域范围内代维公司的工作质量。5 定期测试和及时发现业务质量问题,为省公司的集中监控维护提供补充并实行反向监督。6 对业务部门的业务开展提供必要的网络及技术支撑。7 协助或负责对本地域范围内的通信设备进行资产管理。第二节 与其它运营商间的责任划分第十条 我公司租用其它运营商的电路或设备时,或向其它运营商出租电路或设备时,应遵照与其它运营商签署的协议划分维护责任,并应符合国家通信主管部门的规定。第十一条 我公司通信网进行重大网络调整(含新建)、进行重大局数据
11、修改或实施软件版本升级计划,涉及其它运营商的网络运行时,应按照国家通信主管部门的规定,事先报告当地通信主管部门并通报相关运营商。在保证我公司通信网的网络安全的情况下,按照达成的协议,各级网络维护部门应积极配合完成与其它运营商有关的局数据修改工作,并配合进行相关测试。第三节 通信网与其它支撑系统、客服系统等间的责任划分第十二条 与通信网相连的计费系统、BOSS系统、客服系统等,以通信网设备的端口为界,通信网以外的设备(不含端口)由计费、客服管理部门负责维护。通信网自身的负责计费数据采集的采集网关(如GPRS中的CG)等,原则上应纳入通信网的统一维护管理中。第十三条 通信网内HLR、智能网等设备中
12、用户数据、业务系统中仅与业务呈现有关的业务数据(如WWW网站内容)等,原则上由业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各级网络维护部门需针对性制定相应的数据管理原则。第十四条 各级网络维护部门可协助相关部门代管相关设备。第三章 基础维护工作管理要求第一节 值班与交接班要求第十五条 总部网络部和各省公司应建立、健全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实施724小时集中监控。第十六条 交接班制度 1. 交接班内容:(1) 监控范围内正在使用的主、备用设备工作情况,各网管系统工作情况。(2) 维护作业执行情况、告警、投诉和故障处理情况。(3) 上级部门临时交待的重要事项和有关通知,以及重要的通信保障情况。(4) 工具、仪器常用的图纸、资
13、料、文件、紧急备用材料、消防器材等是否齐全。(5) 机房环境(温、湿度、清洁)情况。(6) 外来人员进出机房情况。 2. 接班人员应在接班前10分钟进入机房等待接班,并查阅相关记录,做好交接准备。 3. 接班者在集体听取交待后,由交班者陪同对监控范围内正在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无误后宣布正式接班,并在交接记录上双方签名,该时间作为正式接班时间。 4. 交接班中由于漏交、错交而产生的差错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的差错事故由接班者负责。 5. 交班者正在处理重大问题,或未做完应做的例行工作以及机房混乱、工具不清等不允许交接班。 6. 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故障时以交班者为主负责处理,接班者协助,优先处理故
14、障,疏通业务,待故障处理完成或告一段落后才能继续交接班,并将情况在值班日记上记录清楚。7.交接班人员对本班工作情况、交接班注意事项等记录形成监控日报(本班发生的故障、投诉、重要告警及本班人员信息等),并进行审核发布。第二节 维护作业计划第十七条 为了保证网络/系统、业务正常运行,做好预防性维护工作,各级网络维护部门应应根据网络/系统、业务、网络支撑手段的变化定期编制、审核、调整维护作业计划。第十八条 维护作业计划应包括网络/系统维护和业务维护两部分。网络/系统维护主要指设备网元和网络层面的维护,包括系统本身及相关连接设备的定期检测、倒换测试、数据备份、密码修改、日志审计等;业务维护主要指端到端
15、业务质量的检测、指标统计等。第十九条 维护作业计划经核准下达后,维护作业计划的执行者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不得任意更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动的,需有上级部门的变动通知。各级网络维护部门应及时掌握维护作业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检查、总结、汇报。第三节 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第二十条 各级网络维护部门应按照下列项目,结合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 各类管理文件及流程图 2. 机房及网络拓扑结构及相关配置资料3. 设备技术资料及原始记录, 4.系统运行及操作维护原始记录,特别是机历卡(记录设备运行期间的重要事件,如设备故障、设备软硬件更新等信息)5.计费稽核、安全
16、审计等记录6.运行质量分析记录 7. 各类技术培训资料。第二十一条 各类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要保存齐全,并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测。如有丢失应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如过保存期需要销毁的应报上级批准后方可销毁。第二十二条 要保证资料与实际相符,有设备变动时,资料也应随之变动。第二十三条 存储介质的管理1. 各级网络维护部门须准备一定数量的存储介质作为存贮系统文件、配置数据、计费文件等使用。各类存储介质要妥放在专柜中,设置专人管理,以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2. 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定期和必要的存储介质转录、转移工作。3. 各类存储介质要置放在温、湿度适宜的环境中,注意避免强光、强磁的影响,避免挤压。4.
17、加强对计费存储介质的管理,要设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按照规定步骤操作,防止计费信息和用户信息的遗失。第四节 仪表和工具设备管理第二十四条 总部定期组织各专业仪表技术选型,为省公司提供选型指导。第二十五条 对于总部负责维护的设备,总部根据具体情况配备仪表和工具。对于省公司负责维护的设备,由省公司按照总部相关指导意见配备仪表和工具。第二十六条 仪表管理1 根据计量要求,设立专人负责仪表的管理、日常检修和说明书图纸资料等的保管工作。2 每部测试仪表均应建立机历卡,并备有上级计量部门的合格证书,保证完整良好的状态。各种测试仪表应按照要求送检。3 各种仪表均应整齐存放在仪表柜和仪表箱内,由专人定期清洁维护,
18、做好防尘防潮工作。要使用仪表,应有借、还手续。贵重精密仪表要指定专人操作。4 维护人员必须遵照说明书和有关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测试仪表,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5 仪表发生故障后要及时送修,并做好记录。第二十七条 工具管理1 建立工具登记卡制度,所有维护工具均应填写登记卡,各级网络维护部门每年定期进行检查,做到帐物相符。维护人员应爱护和正确使用工具,保证工具完善良好。2 机房常用工具应备有工具板或工具柜,按位整齐存放,使用后及时归还原处,交班时进行清点检查。非因工作需要,一律不得带出机房。3 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工具结构和性能。4 专用工具应指定专人维护和保管。特殊工具应专柜存放,并要
19、按规定进行绝缘和电气标准检验,确保工具质量良好。5 测试手机和测试卡是维护和测试的必须工具,各级网络维护部门应按照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不断更新测试手机的种类和数量,并保证其可用性。第二十八条 维护用车辆各级网络维护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维护用车。维护车辆不准挪作它用,平时应保持良好状态, 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及时出车。第五节 备品、备件和材料管理第二十九条 各级网络维护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备品备件库,按系统设备的配置规模、数量和故障发生的频次以及对系统影响大小来合理确定备品、备件的数量,以供维护使用。第三十条 备品、备件以及常用材料应入库,登记造册,由专人负责保管,建立合理的领
20、用制度,并做好领用记录。第三十一条 备品、备件要放置在温、湿度适宜的地方,对有特殊要求的备品、备件应放置在规定要求的范围内。备品、备件也应按照同类设备检测周期定期检查,以保证其性能良好,并做好记录。第三十二条 为保证维护工作的正常进行,备品备件只能用于网络维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备品备件。第六节 请示报告制度第三十三条 为了及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正确处理通信和各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级网络维护部门必须建立定期汇报制度。汇报的主要内容有:运行情况、重要通信保障情况、质量情况、差错事故、维护计划完成情况、技术革新及通信器材损坏情况等。第三十四条 遇有下列情况应及时请示报告,事后补报书面材料。1 发
21、生通信故障、安全事件、危及通信设备、人身安全的问题或出现事故征兆等异常情况。2 各项工作中发现的失、泄密问题。第三十五条 请示报告一般应逐级进行,若遇紧急或特殊情况,可越级汇报,但事后应向主管领导报告,请示报告要及时准确,并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第七节 测试要求第三十六条 为确保网络及业务的运行质量,各级网络维护部门均应建立完善的测试制度,并组织实施。第三十七条 测试工作按测试目的可以分为网络测试和业务测试两部分。按涉及范围可以分为网内、网间拨打测试。1 网络测试可分为定期例行测试、网络变更测试及安全评估。(1) 定期例行测试指在日常维护工作中定期安排的测试,目的是检查网络的运行情况与服务质量
22、情况。(2) 网络变更测试指在网络进行了调整、变更,如:对软件、硬件、配置等进行了调整,实施了工程割接等以后安排的测试,目的是验证网络的变更对网络运行质量与服务质量无不良影响。(3) 安全评估指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方面的评估测试,目的是综合考虑安全风险及已实施的安全控制措施,判断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2 业务测试要求按照业务的具体流程进行拨打测试,并综合考察终端、中国移动网络、合作方网络等方面因素对业务质量的影响。第三十八条 测试的组织1 总部负责组织国际、省际相关测试工作。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负责组织本省内及互联互通测试工作。3 各地市负责本地市内及互联互通测试工作。第三十九条 各项测
23、试前各参加测试单位应准备好测试工具,测试过程中应做详细记录,测试结束后应将测试结果报上级部门,对测试不成功的情况应分析原因,待问题处理后再视情况重新组织补测工作。第四十条 新业务在投入试商用、商用前应进行周密测试,各级网络维护部门在配合业务部门进行测试中应加强对用户数据修改、局数据修改、现网设备调整以及新设备入网的管理,确保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避免对用户造成大范围影响。第八节 割接与验收第四十一条 各级网络维护部门负责审核割接方案、测试方案,参加设备的初验测试,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遗留问题。第四十二条 网络维护部门应参加工程随工、工程割接,并于割接后进行相关性能测试、安全评估及应急演练,密切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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