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集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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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 健 正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Ascend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关于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正信审(2012)专字第020279号,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对后附的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集团)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一、管理层的责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2、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建研集团董事会的责任。,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该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结合建研集团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审慎调查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3、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三、鉴证意见,我们认为,建研集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建研集团201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四、报告使用范围说明本报告仅供建研集团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中国注册会计师:,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涂振连,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先辉报告
4、日期:2012 年 3 月 29 日,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2010 年3 月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73号文“关于核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
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新股。2010 年4月26 日,本公司分别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万股以及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8元。截至2010年4月29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以货币资金方式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84,000万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等发行费用2,720.00万元后已汇入本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净额为81,280.00万元,经扣除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
6、费用978.6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301.3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031号”验资报告审验。,本公司自行支付的前述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中,包括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582.35万元。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本公司已将其中包含的路演推介费用313.99万元,调整记入2010年期间,费用,不作为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615.33万元,扣除预定募集资金39,303.00万元后,本公司实际超募了4
7、1,312.33万元(以下称“超募资金”)。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4,410.4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使用22,321.56万元,超募资金使用42,088.87万元,超募资金使用金额比超募资金初始金额多776.54万元系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253.88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17,458.7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458.78万元。,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小企业板
8、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1,2,3,4,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本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序号,开户公司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漳州)有限公司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注),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元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
9、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建支行,账号3751018800025743087020120540005759403340010400666694100024029200005778,专户用途存放超募资金用于年产 5 万吨羧酸系减水剂项目用于年产 120 万方预拌混凝土扩建搬迁项目用于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同安基地项目,注: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原名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9日更名为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10年5月31日,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0 年7 月26 日签订关于的补充协议书,对原已签订的募
10、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补充约定。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履行义务的情形。截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止,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余 额 174,587,802.73 元,其 中 活 期 存 款 余 额2,101,643.77元,七天通知存款余额18,000,000元,定期存
11、单余额154,486,158.96元。前述七天通知存款及定期存款账户的开立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到期后,本金及利息全额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公 司 名 称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漳州)有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漳州)有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漳州)有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漳州)有限公司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开 户 银 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元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元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元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元支行中
12、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账 户 类 别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七天通知存款六个月定期存款十二个月定期存款募集资金专户七天通知存款三个月定期存款,存放余额(元)9,697.96969,833.7812,000,000.0060,000,000.0020,000,000.00837,341.293,000,000.0018,346,158.96,公 司 名 称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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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集团 募集 资金 存放 使用 情况 鉴证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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