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王充的哲学思想.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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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思维模式的转变秦汉之际,尽管新道家、新法家、新儒家三大思潮各有见解,相互争鸣,但它们之间又有共同点,这就是在思维模式上摒弃了韩非的“不相容之事不两立”(韩非子五蠹)的思维模式,实现了向天、地、人相统一的思维模式的历史性转变。在思维模式上,三大思潮呈现出一致性。,早在秦统一中国的前夕,在当时的秦国统治集团中,就为思维模式的转变问题发生了激烈的斗争。争斗的双方:一方以秦相吕不韦为代表,另一方以秦始皇为代表。公元前239年,即秦始皇亲政前的一年,吕不韦组织众多宾客编著了吕氏春秋一书。在这部著作中,吕不韦提出了一个不同于韩非思维模式的新的思维模式:“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若此则是非可不可
2、无所遁矣。天曰顺,顺维生;地曰固,固维宁;人曰信,信维听。三者咸当,无为而行。”(吕氏春秋序意),根据这种思维模式,吕氏春秋把天上、地下、人间的各种要素加以抽象,从时间上或空间上找出它们之间的对应关系,组织成一个完整的系统。这个系统的各要素之间,必须彼此协调,互相配合,否则就会破坏整个结构的稳定。,因此,吕氏春秋十分注意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吕氏春秋重视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性与人的自觉能动性的统一,提出:“夫稼,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吕氏春秋审时)在生产活动中,人们必须并尊重自然规律,又要发挥自觉能动性。在人的社会关系上,吕氏春秋提出:“天道圜,地道方
3、,圣人法之,所以立上下。”(吕氏春秋圜道)认为应当像天与地的上下关系那样,建立君臣之间的上下关系,但君主必须贵公去私、无为而治,只有这样才能保持上下不易,稳定运转。,吕氏春秋的这些思想,无疑是试图改变秦王朝长期所奉行的法家思想路线。但是,吕不韦不仅没有能使秦始皇采纳其思想,反而遭到秦始皇的迫害而死。秦始皇一直都奉行韩非所主张的极端化的思维模式。,这种状况,直到秦亡之后才出现改变。秦汉之际的三大思潮,认真汲取秦亡的教训,都在思维模式上实现了历史性的转变。三大思潮都认为,在观察世界、思考矛盾、处理问题时,必须把天、地、人三要素统一起来加以考虑,而不应当只从其中的某一个方面、某一个部分上来加以考虑。
4、,新道家文献黄帝四经称:“观天于上,视地于下,而稽之男女。”(十六经果童)“王天下者不以幸治国,治国固有前道,上知天时,下知地利,中知人事。”(十六经前道)新法家人物晁错称:“动静上配天,下顺地,中得人。”(汉书晁错传)新儒家人物董仲舒称:“天、地、人,万物之本也。”(春秋繁露立元神)“天道施,地道化,人道义。圣人见端知本,精之至也;得一而应万,类之治也。”(春秋繁露天道施),这种思维模式的转变,就构成了秦汉时期人们的普遍性的思维方式,对秦汉时期思想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不了解这种思维方式,秦汉哲学的一些重大问题是难以理解的。司马谈:论六家要旨。贾谊:治安策。礼记中的礼运、中庸、大学篇。
5、思考题:黄老之学在西汉初为何会在中国思想世界中取得主导地位?又为何会被董仲舒所代表的新儒学所取代?,第二节 董仲舒的哲学思想,本节主要讲四个问题:一、董仲舒其人其学及其著述;二、二、“天人感应”理论;三、三、“天道不变”思想;四、董仲舒哲学的历史影响。,一、董仲舒其人其学及其著述董仲舒(约公元前179-前104年),广川(今河北枣强县)人。他自幼好学,博通儒家经典,以研究春秋公羊传著称,是西汉今文经学大师、秦汉之际新儒家思潮的集大成者。汉景帝时,曾任博士官。汉武帝即位后,董仲舒作为贤良文学受到征召,三次上殿回答汉武帝的策问,探讨天人关系问题,并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君臣二人间的问答
6、,后人称作天人三策(又称举贤良对策),保留在汉书董仲舒传中。董仲舒的著作很多,保存至今的有春秋繁露一书。这是董仲舒的哲学论文集,集中体现了他的哲学思想。,董仲舒哲学思想的核心,是对他所处时代的大问题 如何巩固新兴的大一统封建国家的问题进行探讨。一方面,董仲舒对于秦王朝二世而亡的历史教训作了认真的汲取。在他看来,要想避免秦王朝的覆辙,就必须寻找一种制约大一统国家君主至上权力的机制,防止由于君主权力的滥用而造成各种社会矛盾的紧张和激化,导致大一统国家的动乱和崩解。另一方面,董仲舒又积极从理论上论证封建大一统国家的合理性、永恒性。他力图为封建社会的长久存在找到哲学上的根据,从而把大一统封建制度的社会
7、关系及统治秩序凝固化、永恒化,把与这些社会关系及统治秩序相联系的伦理道德凝固化、永恒化。可以说,董仲舒的哲学思想就是以此为核心而展开的。要理解董仲舒的哲学思想,须从此处入手,否则会不得要领。,二、“天人感应”理论,如何来制约大一统封建国家君主的无上权力,防止这种权力无限制的滥用,保证大一统封建国家的长治久安,这是西汉初期的思想家们努力探讨、以求解决的首要问题。今天看来,要在大一统封建国家的框架内来解决这个问题,严格说来是不可能的。但在二千年前,在中国封建社会还在上升、还在显示出生机与活力的时期,思想家们是不可能意识到这一点的。他们不可能远远地超越时代和历史的限制来看问题。他们所思考的,是如何在
8、大一统封建国家的框架内来解决这个问题,而且还要使这个框架永恒地维系下去。,董仲舒也是这样的思想家。他当然不可能在这个框架内找出制约君主权力的现实的力量,也不可能构想出制约君主权力的现实的机制。于是他只好去发现另一种机制,这种机制并不存在于现实的社会关系中,不是通过社会力量的对比来实现的,而是在人的观念中纯粹构想出来的,是通过幻想的力量来实现的。这就是依靠“天”的力量。利用“天”的力量来制约君主权力,是墨子想出来的一个办法。秦汉之际的思维模式讲天、地、人相统一,又使得“天”与“人”之间有了一种更密切的联系。正是这样,董仲舒通过对思想传统和时代精神的整合,提出了一整套以制约君主权力为目的的“天人感
9、应”理论。,(一)天人同构论“天人感应”的理论基础,是通过天、地、人相统一的思维模式所建构的天人同构论。,在董仲舒看来,“天”与“人”、自然界与人类在结构上是相同的。一方面,人在形体上与自然界有共同的数量关系:人有小骨节三百六十六块,副一年的天数;人有大骨节十二块,副一年的月数;内有五脏,副五行数;外有四肢,副四时数。这是所谓的“人副天数”。另一方面,人的精神现象也与自然变化在类型上相对应:人有好恶,天有暖冷;人有喜怒,天有寒暑;人间有上下,天地有尊卑。这是所谓的“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春秋繁露阴阳义。以下引春秋繁露,只注篇名)。,董仲舒认为,既然天与人同构,那么在“天”与“人”、自然与社会之
10、间就可能进行无限制的类比推理,以获得关于天人问题的新知识。在这种无限制的类比推理中,他一方面把自然现象拟人化,赋予自然现象以社会的属性,从而塑造出了一个人格神的“天”;另一方面又把社会关系神秘化,以人格神的“天”作为社会关系的根据,认为封建社会的各种等级名分和隶属关系都符合“天”的规律。,(二)自然现象的拟人化董仲舒在解释自然现象时,虽然也讲“气”、“阴阳”、“五行”等,但他又通过主观的类比推理,推断“天”与“人”一样具有精神现象,四时运行、气候变化都体现了“天”的情感和意志。他说:“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阴阳义)在他看来,春是喜气,万物萌生;夏是乐气,万物长养;秋是怒气,万
11、物凋伤;冬是哀气,万物收藏。,他又说:“天道之常,一阴一阳,阳者天之德也,阴者天之刑也。”(阴阳义)“天之亲阳而疏阴,任德而不任刑也。”(基义)这样一来,董仲舒认为“天”实际上是一个人格神,得出了“天者,百神之大君”(郊语)的结论。,(三)社会关系的神秘化董仲舒认为,既然天人同构,那么人的社会关系也是效法“天”而建立起来的。他说:“君臣、父子、夫妇之道,皆取诸阴阳之道。”(基义)在他看来,“天”由于有意志和情感,因而对于“阴”与“阳”的态度是不同的。在自然界,属于“阳”的事物总是主导的积极的力量,属于“阴”的事物只起配合的作用。也就是说:“天”是“右阳不右阴”(阳尊阴卑),“任阳不任阴”(阴阳
12、位),“亲阳而疏阴”(基义)。,由此类推,人类社会关系也应当如此:“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基义)也必然是为阳者贵,为阴者贱;为阳者居于支配、主宰地位,为阴者处于服从、辅助的地位。这些封建社会关系,到东汉时的白虎通义中被经典性地概括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董仲舒说:“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基义)强调封建社会关系的建立,是以“天”的法则作为根据的。,在董仲舒看来,人们的社会关系都是由“天”所授予的,即所谓“受命于天”。他说:“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诸所受命者,其尊皆天也。”(顺命)这就为封建等级关系和宗法关
13、系涂上了一层更加神秘的色彩。,(四)天人感应根据这种自然关系的拟人化和社会关系的神秘化,董仲舒认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深察名号)并进而认为,在“天”与“人”之间存在着一种神秘的感应关系。他认为,“人”的活动必然会得到“天”的反映。如果君主按照“天”的意志办事,天下大治,国泰民安,“天”就会降下“符瑞”,表示肯定;如果君主违背了“天意”,影响到大一统封建国家的稳定和巩固,“天”就会降下灾异警告,表示危险。特别是后者,董仲舒尤其看重。他说:,“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汉书董仲舒传)因此,在董仲舒看来,“观天人相与之际,甚
14、可畏也。”(汉书董仲舒传)正是这样,董仲舒通过“天人感应”理论对统治者提出了严正的警告。,他说:“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尧舜不擅移而汤武不专杀)不仅如此,董仲舒还针对当时的实际,提出了一些保证民众生存要求的主张,如抑制土地兼并的“限民名田”、减轻徭役赋税的“以宽民力”等。,董仲舒宣扬这套“天人感应”理论的目的,主要在于“屈君以伸天”,试图以“天”的神秘力量来制约君主的无上权力。这套理论,在今天看来当然很可笑,很荒诞,但在当然却可以算得上一大发明。有汉一代,确有不少正直有识之士利用“天人感应”理论来向皇帝进言、提意见。,
15、而统治者出于对于“天”的敬畏,也果真对这些意见有所接纳。这一点,在汉书与后汉书中有不少记载。如汉书元帝纪记载:西汉元帝黄龙五年,“夏四月,有星孛于参。诏曰:朕之不逮,序位不明,众僚久旷,未得其人。元元失望,上感皇天,阴阳为变,咎流万民,朕甚惧之。省刑罚七十余事。”因此,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理论,在历史上有其积极的意义,不应当只把它看作是一种消极的错误的东西。,三、“天道不变”思想董仲舒的哲学,固然有试图限制君主无上权力的一面,但同时又有着为大一统封建国家的合理性、永恒性作论证的一面。在这一方面,他提出了“天道不变”思想。“天道不变”思想是与“天人感应”理论相联系的。,(一)“凡物必有合”董仲舒
16、认为,事物普遍存在着矛盾。他把矛盾双方的统一称为“合”,认为这是一个“凡物必有”的普遍现象。他说:“凡物必有合。”(基义)这里的“合”,有配合、对偶、对立物的结合等意思。在他看来,上与下、左与右、表与里、前与后、美与丑、顺与逆、喜与怒、寒与暑、昼与夜、夫与妻、父与子、君与臣等,都是相反相成的。“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基义)任何事物都是由阴阳两个对立的方面所构成的。,(二)“天道不二”但是,董仲舒又把矛盾双方看成是固定不变、不可转化的。例如,“阴”与“阳”这对最基本的矛盾,就是“阳之出也,常悬于前而任事;阴之出也,常悬于后而守空处”(基义),“阳”永远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居于主导地位;“阴”
17、永远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居于服从地位。“阴”与“阳”双方的地位是永恒不变的。董仲舒认为:“阳贵而阴贱,天之制也。”(天辨在人)“阴”与“阳”双方地位的不同,是由“天”所规定的普遍现象,不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是如此。他特别强调,在社会生活中,臣要服从君,妻要服从夫,子要服从父,双方贵贱、尊卑的地位永远不能改变。,在这个基础上,董仲舒进一步推演出“天道不二”的论断。他说:“天之常道,相反之物也不得两起,故谓之一。一而不二者,天之行也。”(天道无二)他认为,“相反之物”不仅定位不易、不能转化,而且也不能相互排斥、相互斗争,只能是一出一伏、不相矛盾。例如:“阴与阳,相反之物也,故或出或入,或右或
18、左。并行而不同路,交会而各代理。”(天道无二)“阴”与“阳”,从时间上来说是或出或入,从空间上来看是或左或右,不会构成矛盾,产生冲突。这就是所谓“一而不二”。董仲舒把这种“一而不二”称为“天”的规律,提出“君子贱二而贵一”(天道无二)。落实到社会生活中,就是强调君对臣、父对子、夫对妻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三)“三统”“三正”然而,这又会遇到一个困难,就是“阳贵阴贱”、“天道不二”,难以说明封建王朝的兴衰更迭。为此,董仲舒又提出了一套“三统”、“三正”的理论。他认为历史上的改朝换代不是君臣易位,而是“天命”的转移,表现为“三统”、“三正”的依次循环。,所谓“三统”,即黑统、白统、赤统。所谓“三
19、正”,指根据中国古代历法,一年之中有三个月寅月(农历正月)、丑月(农历十二月)、子月(农历十一月)可以为正月。在董仲舒看来,每个新王朝的出现,都必须“改正朔,易服色”(楚庄王),以表示自己和前朝的区别。所谓“易服色”,是从这“三统”中选择一种色调作为自己的代表,以与先前的王朝相区别,如夏代是黑统,商代是白统,周代是赤统。所谓“改正朔”,是指在历法和礼义上作相应的变更。如夏代以寅月为正月,商代以丑月为正月,周代以子月为正月。董仲舒认为,王朝的更迭、历史的运动就是在这“三统”、“三正”的圆圈中循环。,但是,这种“改制”只不过是对封建统治形式作某些修补变更,而不是改变封建制度的实质。董仲舒一再强调:
20、“今新王必改制者,非改其道,非变其理”;“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楚庄王)。他认为封建等级制度、伦理纲常及政教习俗都不可改变。历史上虽然王朝更迭、人世变迁,但古往今来并没有任何实质上的不同。“古之天下,亦今之天下;今之天下,亦古之天下。”(汉书董仲舒传),(四)“天道不变”为什么封建制度之“道”不可改变呢?董仲舒的回答是:“道之大源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汉书董仲舒传)人的社会关系都是取法于“天”的,“天”是阴阳定位、不得改变的,因此人类社会的也是永远如此、不得改变的。从“凡物必有合”到“天道不变”,董仲舒论证了封建大一统的合理性、永恒性。这是他的哲学的又一方面。,四、董仲舒哲学的历
21、史影响董仲舒哲学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它开启了对于限制大一统封建国家君主无上权力的探寻,这在历史上有其积极的影响;另一方面,它所采用的“天人感应”理论又带有浓厚的神秘主义色彩,这在历史上又产生了消极的影响。,西汉末年,董仲舒哲学中的神秘主义逐渐与当时的谶纬迷信结合起来,形成弥漫东汉一代的神学思潮。所谓“谶”,是一种用隐秘的语言预决吉凶的迷信。所谓“纬”,即纬书,是汉代儒生对儒家经典所作的解释,与“经”相对,所以称作“纬”。纬书中包含了不少科学知识、历史知识及其有哲学意味的理论,但又充满了神秘主义的内容。谶纬在两汉之际成为统治阶级愚弄民众、争权夺利的工具。东汉光武帝刘秀在夺取皇位时,就利用了谶
22、,散布“刘秀发兵捕不道,卯金修德为天子”之类的谶文,为其夺取全国政权制造舆论(见后汉书光武帝纪)。刘秀做皇帝后,即正式把谶纬定为官方意识形态。公元79年,在汉章帝刘炟亲自主持的白虎观会议上,这种政治化的神秘主义思潮得到最高统治者的确认,并被系统化为白虎通义一书,形成一套法典化的神学体系。,白虎通义(又名白虎通、白虎通德论),通过天人同构的神秘主义,把封建伦理纲常神圣化。白虎通义强调:“子顺父,妻顺夫,臣顺君,何法?法地顺天也。”“君有众民,何法?法天有众星也。”“臣有功归功于君,何法?法归明于日也。”这样一来,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理论原有的积极意义已经失去,而蜕变为一种神秘主义的为封建大一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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