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与税务规划(详细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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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与规划,2,第一节 个人所得与所得税关系第二节 个人股东投资者的规划第三节 企业员工薪酬所得规划第四节 外籍员工薪酬所得规划第五节 其他人员劳务所得规划,主要内容,中财讯教育培训集团,3,第一节 个人所得与所得税关系,一、个人所得与个人所得税二、个人所得与企业所得税三、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四、个人征免税不征税所得,4,一、个人所得与个人所得税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
2、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5,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6,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九条纳税义务人兼有税法第二条所列的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的所得的,按项分别计算纳税。在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中财讯教育培训集团,7,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万 1.6万以下的
3、 20%0 2 2-5万的 1.6-3.7万的 30%2000 3 5万以上的 3.7万以上的 40%7000注:1.表中的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8,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率表,留存收益分配税收处理,9,股权转让涉税分析,10,11,二、个人所得与企业所得税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
4、受益人等的福利属于职工薪酬。,12,职工薪酬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4、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5、非货币性福利;6、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7、年金和股份支付;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服务相关的支出。,13,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5、”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为集团内部人员调动离职补偿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doc,职工是指包括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未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内部审计委员会成员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doc,14,15,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
6、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doc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doc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doc,17,三、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法 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18,国税发2005205号 第四条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利息、股息
7、、红利所得;(六)财产租赁所得;(七)财产转让所得;(八)偶然所得;(九)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税务机关为个人代开发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doc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19,20,国税发200347号 二、关于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问题扣缴义务人违反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其给予处罚外,应当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补扣或补收。关于应
8、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批复.doc,法释200233号扣缴义务人书面承诺代纳税人支付税款的,应当认定扣缴义务人“已扣、已收税款”。,21,22,四、征税免税不征税所得 征税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免税和不征税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3,二、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
9、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三、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24,国税发1998155号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25,五、保险赔款;六、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26,94财税字第20号 下列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1)奖金。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2)手续费。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3)延期离退休
10、工薪所得。达到离、退休年龄,但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其在延长离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27,3.外籍个人的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1)生活费用。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2)出差补贴。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3)其他费用。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培训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28,(4)股息红利所得。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4.对个人从基层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29,
11、国税发199489号 下列不属于工薪性质的补贴、津贴或不属于本人工薪项目的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托儿补助费;(3)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30,粤财行201467号 第十四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伙食费用给予的适当补偿,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内省外同一标准,每人每天100元。第十五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80元。,31,32,误餐补助问题:对免缴个人所得税的误餐补助有何规定?问题回复:根据财税字199582号规定,不缴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
12、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误餐补助的扣除限额按当地财政局的标准执行。国家税务总局 2007/04/03,国税发1999125号 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的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doc,33,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13、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关于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doc,34,举例:某市2014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9010元,年金个人缴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为590元(即59010123倍4%=590元)。A先生2015年1月工资8000元,若其按4%缴付年金320元,均可税前扣除;若按3%缴付年金240元,则只能扣除240元;若按5%缴付年金400元,仍只允许扣除320元,超出的80元须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税。B先生2015年1月工资2万元,若其按4%缴付800元年金,由于允许扣除金额最高为590元,超出的210元须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税。,35,例如:A先生
14、2014年1月1日前年金账户留存90万元,2014年期末年金账户留存100万。A先生于2015年1月1日起退休,并领取1万元/月的年金,则其应纳税所得应为10000-1000090%=1000元,按照全额适用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的要求,其应缴纳30元(10003%)的个人所得税,由托管人进行代扣代缴。,36,例如:(1)王先生因病去世,年金账户余额为60万元,其妻子一次性把年金60万元取出。则每月分摊额为:6012=5万元,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50,00030%-2,755)12=146,940(2)张女士要购房,将其年金账户余额40万元取出。则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400,00045%-1
15、3,505=166,495,37,财税20088号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doc,38,财税201240号 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39,财税2001157
16、号 企业职工因企业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40,41,国税发2000060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可以将有关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为了支持企业改组改制的顺利进行,对于企业在这一改革过程中个人取得量化资产的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现明确如下:一、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42,二、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
17、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三、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43,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44,个人所得税法 第七条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
18、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且实际已经缴纳的税额。,第二节 个人股东投资者的规划,一、设立企业性质选择 1.公司制企业(有限公司、一人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负:25%+15%=40%2.合伙制企业和独资企业不缴纳所得税,由合伙人缴纳所得税。税负:5%35%,45,税率表级数 含税级距 税率(%)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5000元的 5 0 2 超过5000元至1万元部分 10 2503 超过1万元至3
19、万元的部分 20 12504 超过3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 30 4250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6750,46,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doc 一个公司为何设14家合伙企业.docx 国税函200184号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47,二、公司制股东主体选择 个人投资行为可选择两种方式:1.直接以个人身份投资担任股东 2.先设立一人公司(家庭公司),再以一人公司名义投资担任股东 投资获利方式两种:1.从被投资企业获得股息
20、红利 2.是转让股权获利,48,B公司(25%),B公司(25%),个人,A公司,个人,20%,20%,免税,100,75,60,100,60,公司股东股息红利不纳税,49,例1:甲个人投资200万元到A公司。A公司上市后,该项股份市场价为1000万元。甲如转让该股份,缴纳个人所得税160万元。例2:甲个人先投资设立B公司,B公司认购A股份公司200万元。A公司上市后B公司以1000万元转让,所得800。B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200;600万分配给甲,纳税120。合计320万元。,50,B公司,个人,A公司,个人,20%,20%,25%,100,75,60,100,80,股东转让股权所得,B公司
21、,51,外资企业及境外股东一样吗?,52,财税字199420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其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取得的超出其出资额的部分的转让收益,仍应按规定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10%)或个人所得税(20%)。,设立外资分红,个人投资者优于企业投资者,53,国发20136号 取消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54,国税函2008112号2008年1月1日起,非居民企业从我国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将按照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但是:一、协定税率高于我国法律法法规规定税率
22、的,可以按国内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执行。二、纳税人申请执行协定税率时必须提交享受协定待遇申请表。,55,外资企业,免税10-20%,10%,20%,10%,分红,分红,转让股权所得税率,56,三、工资和红利转化策划 税负分析:1.工资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其税负是3%45%。2.股东红利的实际税负是40%。结论:工资薪金适用税率只要不超过40%(每月80000元以下35%)少纳税。,57,举例:某企业由二位自然人股东投资。2014年实现利润60万元,纳税15,税后利润45。全部分配纳税9(4520%)。合计纳税24。每人每月增加工资2万元,合计增加工资48万元,则企业利润减为12万元。年工资纳税:2
23、000025%212=120000 企业年纳税:12000020%50%=12000 税后利润分配纳税:10800020%=21600 合计15.36万元。,58,四、资本公积税后利润转增股本的风险 国税发1997198号 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案例分析.docx,59,2.国税函发1998289号 国税发1997198号中所表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
24、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60,公司法(1993年)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一节 股份发行第一百二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61,第一百三十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第一百三十一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以超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列入
25、公司资本公积金。股票溢价发行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62,63,3.国税函发1998333号 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依据国税发1997198号精神,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代扣代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doc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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