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DBJ15342004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条文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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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 东 省 标 准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Code of design for large-space intelligent active control sprinkler systemsDBJ15342004条文说明目次1 总则-(3)2 术语和符号-(6)2.1 术语-(6)2.2 符号-(6)3 设置场所及使用条件-(7)4 系统选择和配置-(10)4.1 一般规定-(11)4.2 系统选择-(12)4.3 系统的配置-(13)5 基本设计参数-(16)6 系统组件-(16)6.1 喷头及高空水炮-(17)6.2 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17)6.3 电磁阀-(18)6.
2、4 水流指示器-(18)6.5 信号阀-(20)6.6 模拟末端试水装置-(20)7 喷头及水炮布置-(20)7.1 大空间智能型灭火装置喷头的平面布置-(20)7.2 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喷头的平面布置-(22)7.3 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喷头的平面布置-(23)8 管道-(23)9 供水-(23)91 水源-(23)92 水泵-(23)93 高位水箱或气压稳压装置-(23)94 水泵接合器-(24)10 水力计算-(25)101 系统的设计流量-(25)102 喷头的设计流量-(25)103 管段的设计流量-(26)104 管道的水力计算-(26)105 减压措施-(27)11 控
3、制系统的选型及组成-(28)12 操作与控制-(30)13 电气-(31)13.1 电源及配电-(31)13.2 布线-(31)13.3 火灾报警装置-(31)13.4 其他-(31)附图1-附图16-(32)1. 总则1.0.1 本条提出了制订广东省标准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以下简称规范)的目的,即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是近年来我国科技人员独自研制开发的一种全新的喷水灭火系统。该系统采用的是自动探测及判定火源,启动系统,定点定位主动喷水灭火的灭火方式。其与传统的采用由感温元件控制的被动灭火方式的闭式自动喷水
4、灭火系统以及手动或人工喷水灭火系统相比,具有以下优点:1、具有人工智能、可主动探测寻找并早期发现判定火源;2、可对火源的位置进行定点定位并报警;3、可主动开启系统定点定位喷水灭火;4、可迅速扑灭早期火灾;5、可持续喷水、主动停止喷水并可多次重复启闭;6、适用空间高度范围广(灭火装置安装高度最高可达25米);7、安装方式灵活,不需贴顶安装,不需集热装置;8、射水型灭火装置(自动扫描灭火装置及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的射水水柱水量集中,扑灭早期火灾效果好;9、洒水型灭火装置(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的喷头洒水水滴颗粒大、对火场穿透能力强,不易雾化等;10、可对保护区域实施全方位连续监视。该系统尤
5、其适合于空间高度高、容积大、火场温度升温较慢,难以设置传统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如:大剧院、音乐厅、会展中心、候机楼、体育馆、宾馆、写字楼的中庭、大卖场、图书馆、科技馆等。该系统与利用各种探测装置控制自动启动的开式雨淋灭火系统相比,有以下优点:1、探测定位范围更小、更准确,可以根据火场火源的蔓延情况分别或成组地开启灭火装置喷水,既可达到雨淋系统的灭火效果,又不必像雨淋系统一样一开一大片。在有效扑灭火灾的同时,可减少由水灾造成的损失。2、在多个(组)喷头(水炮)的临界保护区域发生火灾时,只会引起周边几个(组)喷头(水炮)同时开启,喷水量不会超过设计流量,不会出现雨淋系统二个或几个区域同时开
6、启导致喷水量成倍增加而超过设计流量的情况。我国独自开发研制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及配套产品的出现,改变了我国在消防喷水灭火技术方面,长期以来一直模仿及参照外国系统、技术及配套产品,而缺少技术发明及创新的状况,为我国乃至世界各地大空间场所的消防扑救提供了一个全新而有效的手段。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这一系统是一种先进的系统,但由于出现的时间较短,还未经过大量的工程的实验,尤其是至今尚未发布该系统工程设计的国家规范或地方规范,世界上也无类似的规范标准可参照。造成该系统的工程设计和消防评审均无章可循,致使一些工程设计不尽合理及完善,直接影响到这一系统的使用效果及推广应用。广东省决定制订规范的目的,
7、也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旨在为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工程设计提供一部地方技术法规,为地方消防监督部门的监督和审查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也为全国各地采用这一系统提供设计参与依据,同时也为将来进一步上升到编写国家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提供依据。这本规范是在国内外无任何类似标准或规范参考的情况下,通过主编及参编单位、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该规范的完成填补了我国乃至世界在自动消防领域的一项空白,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由于规范的编写时间较仓促,而且缺乏较全面的实验数据及大量的工程实验及实际喷水灭火经验,以及一些理论支持,导致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系统的设计水量仍然偏大。主动探测、早期发现、主动反应迅速灭火
8、的喷水灭火方式与火灾蔓延一段时间,待火场环境温度升高后引爆喷头的被动喷水灭火方式相比,扑灭火灾的一次用水量应少一些,但应减少多少水量为合理,由于无这方面的充足实验数据及理论支持,规范在喷水量及喷水强度方面仍沿用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一些数据;持续喷水灭火时间仍较长,同样也沿用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一些数据;用于仓库的系统如何设计不够具体等等。传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出现至今虽然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其相关的设计规范至今还在不断完善之中,尤其是在大空间场所的设计方面。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出现才几年时间,所以要求其设计规范一次就达到尽善尽美是不现实的。整个规范还有待在实际工程中进一
9、步检验、改进及完善。1.0.2 本条规定了规范的适用范围及不适用范围。新建、扩建及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当设置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均要求按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但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核电站及飞机库等性质上超出常规的特殊建筑,属于本规范的不适用范围。上述各类性质特殊的建筑设计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按其所属行业的规范设计。1.0.3 本条主要规定了在进行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时,要使系统的工程设计达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同时又经济合理。1.0.4 本条规定系统所采用的智能型自动灭火装置应当是经过国家指定检验机构强制或型式检验合格,允许进入市场的产品,不得
10、采用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1.0.5 本条是针对某些已配置使用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有可能改变使用用途的情况而制订的。当这些场所改变使用用途时,这些场所的火灾类型、物品的堆放方式、平面的布置方式、火灾危险性等都会随之改变,原系统设计配置的灭火配置类型的规格、数量、平置方式以及系统的设计水量、喷水强度和水泵组的规模等,均可能满足不了要求,应校验原系统的适用性。不适用时,应按规范重新设计,或改用其它灭火系统。1.0.6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涉及的专业较多,范围较广,规范只规定了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特有的技术要求。对于其它专业性较强而且已在某些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中做出
11、强制性技术规定的技术要求,规范不再作重复规定。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火灾分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2.1.8、2.1.162.1.18等11条术语是在其它规范、标准中未曾出现的。在具体定义中,根据有关规定,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突出特性,尽量做到定义准确,简明易懂。所谓“智能型”是指产品将红外传感技术、计算机技术、信号处理及判别技术和通信技术有机地结合起来,具有完成全方位监控、探测火灾、定位判定火源、启动系统、定位射水灭火、持续喷水、停水或重复启闭喷水等全过程的控制能力。所谓“主动
12、喷水灭火系统”即区别于传统的“手动或人工喷水灭火系统”,也区别于传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灭火过程不需依赖手工操作,喷头开启也不需依赖周围环境温度的升高,具有主动判定火灾、定位及开启的能力。整个系统从发现火灾、火灾确认、启动系统、射水灭火至灭火后停止射水的全过程都是主动完成的。2.2 符号本节是根据规范第7章喷头及水炮的布置以及第10章水力计算的要求,本着简化和必要的原则,删除简单的、常规的计算公式与符号,列出了流量等参数的28个有关的符号、名称及量纲。3. 设置场所及使用3.0.1 该条文对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适用的环境温度作了限定。3.0.2 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试
13、验结果表明: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适用于扑灭大空间场所的A类火灾。而对于B.C.D类火灾,该系统理论上也具有一定的灭火、降温及防止火灾扩大蔓延的能力。但由于缺乏这方面的试验,暂无法对该系统对于B.C.D类的灭火效能做出判定。故该条暂规定该系统只适用于扑灭大空间场所的A类火灾。所谓A. B.C.D类火灾可按照国家标准火灾分类GB4968-85确定。3.0.3 本条对什么场所应设置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了规定。凡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设计规范,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的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类别为A类,但由于空间高度较高,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难以有效探测
14、、扑灭及控制火灾的大空间场所,应设置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对于部分国家有关消防设计规范并无规定,而消防主管部门、业主或设计方面根据火灾危险性认为应当采用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大空间场所,如火灾类型为A类,也可采用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还有一些场所,按有关规范规定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由于建筑美观或结构承重的要求无法吊顶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及管网时,也可考虑采用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3.0.4 本条列举了一些常见的火灾性质为A类的民用建筑的大空间场所。3.0.5 本条规定了不适用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一些场所。1、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红外探测组件对明
15、火的探测能力很强,故在正常情况下有明火产生的场所不适合采用这种系统,以防产生误报警及误喷。2、由于缺少该系统用于扑灭B.C.D类火灾的灭火效果实验的实际使用方面的经验,暂不将B.C.D类火灾场所列入该系统的适用场所范围。3、4、5、如存在较多金属钾、钠、锂、钙、锶、氧化锂、氧化钠、氧化钙、碳化钙、磷化钙等场所。6、如存放一定量原油、渣油、重油等的敝口容器(罐、槽、池)等。7、8、9 因水造成的损坏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水的浸湿破坏,因管道的漏水或管道的直接喷水造成;另一种是水的冲击破坏,因水炮扫描射水喷头射水所产生的水压的冲击造成。10、如空间高度超过了灭火装置的探测保护范围的场所,以及遮挡物
16、较多,灭火装置无法进行有效探火及喷水灭火的场所。3.0.6 在这些场所进行演出及排练时,为达到某种演出效果往往要施放烟火,或采用各种特效照明灯光。这些烟火以及光谱波长近似于火焰的灯光,容易引起红外探测组件的误报警及引起系统误喷。为防止出现这种情况,演出及排练时,应将系统转为手动控制,红外探测组件此时转为只报警而不自动控制系统的启动。系统的启动由舞台灯光管理人员或其他消防值班人员根据现场火灾的确认结果进行手动启动。3.0.7 本条规定了不同类型智能型自动灭火装置的适用条件。图1图9分别为不同类型智能型自动灭火装置的不同安装条件下的安装示意图。4. 系统选择和配置4.1 一般规定4.1.1 本条规
17、定了选择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考虑的一些因素及条件。4.1.2 本条规定了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一些设计原则。1、有些发热体如灯泡、盛开水的水杯、电炉、烟头等本身不产生明火,如果红外探测组件对这类物体无法进行判定,就会导致误喷。所以要求设计时选用的红外探测组件不但应具有探测高温物体的能力,还要具备判定是否为明火的能力。2、系统设计流量要保证在保护范围内所有同时开放的喷头、水炮,在规定持续喷水时间内持续喷水是很难做到的,除非保护范围的面积不大,设计同时开放的喷头、水炮数量大于等于保护范围内可能出现的同时开启喷头、水炮的数量。故这一条规定:系统设计流量应保证在保护范围内设计同时开
18、放的喷头、水炮在规定持续喷水时间内持续喷水。3、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与传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比较,最大的区别在于灭火装置本身具有探测判定火源并主动灭火的能力,不必等环境温度升高后再开启喷头,具有早期发现、早期扑灭火灾的能力,可以在火源还是一个点的时候就启动扑灭火灾。所以,理论上其扑灭火灾所需要的水量要少的多,持续喷水时间也要短。从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南海市天雨智能灭火装备有限公司对A类火灾的灭火实验结果来看,也证实了这一点。实验的结果是:一般从火灾发生到扑灭只需不到3min的时间。这一条规定之所以目前仍要求系统的持续喷水灭火时间不应低于1小时,是基于以下考虑:(1)系统即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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