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宁夏森林防火.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宁夏森林防火.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宁夏森林防火.doc(2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LYJ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J 1272012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The Technology Standard Of Forest Fire Protection Engineering2012-1-1 发布 2012-1-1 实施国 家 林 业 局 发 布目 次1 总则12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23 森林防火瞭望监测系统43.1 一般规定43.2 瞭望塔(台)的规划设计43.3 技术标准64 林火阻隔系统84.1 一般规定84.2 林火阻隔带94.3 工程阻隔带104.4 防火林带115 森林火险气象预测预报站(网)135.1 一般规定135.2 火险气象预测预报站(网)的组建
2、与分类135.3 技术要求146 森林防火通信系统156.1 一般规定156.2 防火通信网络156.3 无线通信176.4 有线通信186.5 供电电源187 森林防火道路197.1 一般规定197.2 技术标准208 森林防火检查站(哨)218.1 一般规定218.2 设置标准229 防火站、加油站和机降点2310 建筑工程2410.1 一般规定2410.2 建设原则2410.3 建筑标准241 总则1.0.1 森林防火工程是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重要物质条件。为了规范、指导森林防火工程建设,提高森林防火的工程质量,加快实现森林防火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制定本标准。1.0.2 森林防
3、火工程主要包括:瞭望、阻隔、气象预测预报站(网)、通信、道路、检查站(哨)、防火机场、防火站等工程。1.0.3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国有林区和集体林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森林防火工程。1.0.4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必须适合我国国情,工程项目的选定应从实际需要出发,符合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用耐久、经济合理的要求。1.0.5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以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改善森林环境,发展林业为目的。1.0.6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1.0.7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应遵循
4、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以国家森林火险区划为依据,在工程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进行。 1.0.8 护林防火机场工程建设,按国家林业部颁发的护林防火机场工程技术标准(LYJ116)执行。1.0.9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2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2.0.1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即编制林区的森林防火工程整体建设方案。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是实施林区防火工程建设的依据,一切森林防火工程建设均应在森林防火工程整体建设方案的基础上进行。2.0.2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的对象为县、林业局、国营林场、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等。区划单元为
5、林班、施业区、或经营区、自然沟系等。2.0.3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1抓住重点,全面规划;2力争开销最少,效果最佳;3应充分发挥一项措施多种功能的作用;4坚持科学性与实用性结合,先进性与可行性结合。2.0.4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的内容包括:1布设防火瞭望塔(台)(位置、结构); 2规划林火阻隔网络;3规划森林火险气象预测预报站(网);4规划防火通信网络;5选定防火通信类型;6. 规划防火道路网;7选定防火站、防火检查站(哨)位置;8. 选定防火机场和直升飞机加油站、机降点;9规划防火用各类建筑工程(包括办公室、宿舍、站房、车库、仓(油)库等)的建设规模、结构和工程数量等。2.
6、0.5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工程布局必须合理,紧密关联的工程应保证防火工作迅速、准确、连贯、正常地运行。其它单项工程应相互协调,保证工程整体效能的充分发挥,以达到全面设防,积极消灭的目的。2.O.6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必须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以本区的地形地势,气象,可燃物类型、分布,火源种类、频度,火灾发生率、燃烧率,交通条件和扑救能力等为基本依据。2.0.7 各种森林防火工程建设,必须以提高防火效率,增强防火能力,有利于防火管理为准则。2.0.8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基本要求:1工程体系完整,布局严密,技术措施可靠;2目标明确,针对性强,重点突出;3以防为主,防救结合;4全面设防,分区
7、控制,科学治理,有利于防火灭火。2.O.9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应充分利用当地有利条件和现有设施;新增设施应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用耐久、经济合理。2.0.10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应充分考虑林区的其它经营活动及森林资源的动态变化,以保持防火工程设施的相对稳定。 2.0.11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可与森林经理调查或森林经营方案的制定同时进行。一般应在森林经理调查和森林经营方案的基础上编制森林防火工程整体建设方案。2.0.12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中的火险区划指标按国家火险区划标准规定执行。2.0.13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的规划期限一般分为5年和lO年。2.0.14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应
8、提交防火工程建设方案(文字说明和图表等资料)。3 森林防火瞭望监测系统3.1 一般规定3.1.1 防火瞭望监测系统包括人工瞭望和视频监测两种监测方式。人工瞭望是监测人员站在瞭望塔(台)上利用望远镜对控制区进行林火监测;视频监测是利用摄像机拍摄的影像视频信号,通过设置在远端的监视器监测林火发生情况,一般建设在人难以到达,或难以生活的监测点上。3.1.2 防火瞭望工程是森林防火的主要工程设施。林地连接成片,面积在5000公顷以上或不足5000公顷而实际需要的,均应建设防火瞭望监测系统。3.1.3 瞭望塔(台)林火监测是我国目前林火监测的主要手段,是森林防火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的重要基础。
9、瞭望塔(台)的建设应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3.1.4 防火瞭望系统的建设必须从全局出发,坚持工程建设的整体性和长期性,以提高工程效益,扩大瞭望视野,增强瞭望效果为目的。3.1.5 防火瞭望系统必须坚持科学性与实用性结合,近期与远期结合,重点与一般结合。工程设施的选用应做到结构简单,坚固耐用。3.1.6 防火瞭望系统必须根据防护要求和地区条件,因地制宜地选定。工程建设应效果好、作用大、适应性强、便于施工、安全可靠。3.1.7 对于面积大、地形复杂,单点瞭望不能满足需要的地区,应组建林火瞭望网。3.1.8 防火瞭望系统的建设过程中,必须首先安装避雷系统,安装后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欧姆。3.2 瞭
10、望塔(台)的规划设计3.2.1 瞭望塔(台)规划设计总的原则是提高监测密度,扩大监测范围,减少监测盲区,增加监测覆盖率和精度。3.2.2 防火瞭望塔(台)应有最佳的控制范围,对瞭望范围内的地形、地物和瞭望对象,应清晰可见。3.2.3 防火瞭望塔的位置应在整体规划布局的基础上进行选定。其选设条件:1地势较高,最好是突起的山岗或高地; 2视野宽阔,通视条件好;3不受其它干扰或自然灾害的危害;4尽可能靠近居民村屯或生产场点和道路。3.2.4 防火瞭望塔的设置密度,应根据地形地势,森林分布,观测方法和可见度等条件确定。瞭望塔观测半径以20公里左右为宜,如采用较先进的仪器观测,观测半径应根据设备性能确定
11、。3.2.5 每座防火瞭望塔观测半径应相互衔接并形成网状,瞭望塔之间重叠覆盖面积不小于1/3。防火瞭望网要能覆盖全区域,监测区内不应有盲区。3.2.6 防火瞭望塔的结构类型,一般采用永久性钢结构或砖石结构。3.2.7 防火瞭望塔的建造可根据条件选定方形桁架、角形桁架、或方(圆)柱体、方(圆)锥体等形式。升降系统一般应采用内阶梯式或自动升降式,阶梯应以折升式为宜。3.2.8 防火瞭望塔高度,应根据地势和林木生长高度及控制范围等条件确定。平缓地区,塔上瞭望室必须高出周围的最高树冠不小于2米;丘陵山区,塔的高度一般为1026米。突起的高山顶端,无视线障碍的地方,可不设塔架或塔身,只建瞭望室即可。中、
12、幼龄林瞭望塔的架设高度应按成熟林架设塔高度考虑。3.2.9 防火瞭望塔应配有工作人员食宿室、仓库等设施。食宿室和仓库等如与瞭望塔分建时,距离宜近不宜远,一般不应超过100米。3.2.10 全方位观测的瞭望塔应尽量设在林地中心或控制区的中心,单方位观测的瞭望塔应尽量避免逆光观测。3.2.11 大面积人工林或飞播林区,也应根据林木生长情况、林地自然环境和森林火险等级条件,有重点的建立地面瞭望网点。3.2.12 防火瞭望塔应远离高压输电线路,水平距离一般不应小于 100米。3.3 技术标准3.3.1 钢结构的瞭望塔应由塔基、塔座、塔架、瞭望室、升降系统(阶梯或升降机)、配重系统、安全系统、避雷系统等
13、部分组成;砖石结构的瞭望塔应由塔基、塔身、瞭望室、上下系统(阶梯、阶梯平台、阶梯栏杆等)、安全系统(护栏、扶手等)、避雷系统等部分组成。3.3.2 塔基土(石)层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3.3.3 塔基周围应保证有足够的覆盖土层。塔基遇不良土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塔基土进行特殊处理。3.3.4 钢结构瞭望塔,必须结构合理,部件组合严密,连接牢固可靠。3.3.5 钢架塔身应采用定型分节、角钢接口联接的装配方式,每节高度一般不大于4米。3.3.6 钢结构瞭望塔,应设有安全拉线。安全拉线必需沿塔体对角设置,拉线仰角不得大于45;拉线基础必须牢固,四角拉力必须相等。3.3.7 瞭望室应结构简单
14、、体轻、坚固耐用。室壁宜采用钢架轻型墙板,四周通视。室内净空不应超过2.2米;室内面积26平方米为宜。3.3.8 瞭望室的容许承载力每平方米不得小于150公斤。3.3.9 瞭望室外设有瞭望平台的,平台宽度不应小于O.8米,平台外缘应设有牢固的防护栏杆。3.3.10 瞭望塔升降系统,凡采用自动升降的,应配有电源或配重设施;采用阶梯式的,应分层次,一般层高不应大于4米。阶梯宽度:钢结构不小于0.5米;砖石结构不小于0.8米;梯节间应设有休息台。阶梯应设有扶手栏杆。3.3.11 避雷设备应技术可靠,安全适用。避雷装置的接地引线与避雷针之间必须紧密衔接,不允许有脱离断裂现象。接地引线必须留有0.5米左
15、右的余量。3.3.12 避雷接地装置,在地面应有明显标志,装置上部必须保持0.81.0米的覆盖土层,覆土后的地表不得低于周围地面。 4 林火阻隔系统4.1 一般规定4.1.1 林火阻隔系统必须以保护森林资源、防止和阻截森林火灾的发生和蔓延、减少火灾损失、提高林区防火控制能力为目的。4.1.2 林火阻隔系统设计应以森林防火理论、森林生态学、地植物学为指导,以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理念,针对当今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与趋势,促进森林防火工作由被动扑救向主动预防转变。4.1.3 林火阻隔系统设计应符合森林防火功能的要求,因地制宜,发挥林火阻隔系统的防护、生态、景观、生产等多种作用,达到
16、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效果。同时应尽量不破坏自然环境、少占用林地面积、不降低林地质量。4.1.4 林火阻隔系统必须考虑林区地势、地物特点,充分利用河流、山脊、道路(公路、铁路)、沟壑等条件,实施综合性阻隔,确保工程效益。4.1.5 林火阻隔系统应具有阻火效果好、作用大、工程量小、投资少、利用率高、持续时间长的特点。4.1.6 林火阻隔带的种类应根据植被类型、火险区等级、火灾危害程度以及经营管理水平等条件,同时考虑可燃物类型、气象、火源性质、扑救能力,以及火行为等因素选定。4.1.7 林火阻隔带必须连接成完整的封闭式阻隔网络,形成封闭的隔离区。4.1.8 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应根据当地火险区等级、自
17、然条件、经营强度、人口密度、防火要求、被防护对象的重要程度和经济条件确定,并符合以下规定:1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省级、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必须小于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其他区域必须小于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2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应小于所在县(区、市)前十年或前二十年每次森林火灾平均面积。4.1.9 当林火阻隔带阻止了野生动物的迁移时,应设置动物通道。4.2 林火阻隔带4.2.1 林火阻隔带是指林区内,所有由人工开设或自然形成的,规格符合规定标准,能有效阻隔林火蔓延的障碍物或屏障。4.2.2 林火阻隔带分为自然阻隔带、工程阻隔带、生物阻隔
18、带及组合阻隔带。1自然阻隔带:由一种自然障碍物组成的林火阻隔带。包括水体、沟壑、沙丘、石滩、森林等。2工程阻隔带:通过人工措施,由一种无生命的障碍物组成的林火阻隔带。包括防火线、生土带、防火沟、防火墙等。3生物阻隔带:林区内,通过人工措施,由生物障碍物组成的林火阻隔带。包括防火林带、防火草带等。4组合阻隔带: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林火障碍物组成的林火阻隔带。4.2.3 林火阻隔带的宽度设置应在保证防火效果的前提下,考虑节省工程量和土地的占用。除防火沟、防火墙外,林火阻隔带的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1国界林火阻隔带宽度:南方林区 不得小于50米;北方林区 不得小于100米。2省界、县界、乡镇界,以及自然保
19、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边界的林火阻隔带宽度:南方林区 不得小于20米;北方林区 不得小于30米。3林缘林火阻隔带宽度:南方林区 不得小于20米;北方林区 不得小于30米。4林内林火阻隔带(防火林带除外)宽度:南方林区 不得小于20米;北方林区 不得小于30米。5林内防火林带宽度:南方林区 不得小于10米;北方林区 不得小于20米。4.2.4 凡分布在林区内宽度符合本规范4.2.3规定的河流、沟壑、石滩、沙丘等都是林火蔓延的自然障碍,为充分发挥其阻隔作用,均应有目的地将其组进阻隔工程,但必须与其他阻隔工程紧密衔接。4.2.5 工程阻隔是根据防火需要,本着因害设防原则选定的防火工程设施。工程项
20、目必须以增强防火能力,提高防火效率为目标。4.2.6 生物阻隔是利用耐燃的密集林带进行林火阻隔,有条件的地方均应积极营造防火林带。林内和林区边缘的农田、菜地也应充分利用。4.2.7 穿越林内或林缘的道路不得作为林火阻隔带单独使用,应在道路的两侧或紧挨林地的一侧设置其他林火障碍物,形成组合阻隔带。设置的其他林火障碍物的一侧宽度应满足以下条件:1标准铁路的风口险段不得小于40米,其他地段不得小于30米。2森林铁路的风口险段不得小于30米,其他地段不得小于20米。3高速公路不得小于15米,其他公路不得小于10米。4.3 工程阻隔带4.3.1 防火线(沟、墙)与生土带,必须根据自然条件,严格按规定标准
21、进行设置。对有特殊要求和不适于设置防火线(沟、墙)与生土带的地段应选用其他相应有效措施。4.3.2 工程阻隔带的开设原则:1对林火必须有控制和隔离作用;2不破坏或少破坏森林原生植物群落,有利于林木生长和经营活动;3火源多、火险区等级高和林火易蔓延的地方,应适当加大林火阻隔带密度;4防火线、生土带应设置在地势平缓、森林植被与地被物少、土壤瘠薄的林缘地带;5防火线、生土带不得沿陡坡、峡谷穿行;6林内不得开设防火线、生土带;7防火沟应设置在林地腐殖质层或泥炭层厚,容易发生地下火的林内;8防火沟开设方向应垂直于主导风向,坡地时垂直于坡向;9防火墙宜设置在林缘,每隔一定距离应设置人行通道。4.3.3 工
22、程阻隔带宽度除应符合本规范4.2.3规定外,不应小于当地成熟林木的最大树高的1.5倍。4.3.4 凡山口、沟谷风口地段工程阻隔带,应根据现地条件适当加宽。4.3.5 防火沟、防火墙的规格应符合林火阻隔系统设计规范相应条款的规定。4.3.6 防火线的开设应根据地形、植被和技术条件选定适宜方法。一般可采用机械(或人工)伐除、机耕、割草、化学灭草和火烧等方法,彻底清除防火线上的易燃物。开设方法必须符合科学管理的要求。火烧法应具体落实烧法、时间和技术要求。4.3.7 生土带的开设方法:土层较厚,地势平缓的可用机耕;土层瘠薄、坡度较大的应采用人工开设。生土带必须把鲜土翻起,保持地表无植被生长。4.4 防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宁夏森林防火 中华人民共和国 林业 行业标准 宁夏 森林 防火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8579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