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从业资格考试辅导.ppt
《保险代理人从业资格考试辅导.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险代理人从业资格考试辅导.ppt(23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保险代理人从业资格考试,学习目标,掌握保险的基础知识和代理人资格考试要求的内容了解保险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保险活动应遵循的原则,代理人资格考试出题重点,保险基础知识25%财产保险10%人身保险15%营销人员管理规定及保险代理人职业道德20%保险法20%相关法规10%,大纲,保险原理与实务1.风险与风险管理2.保险概述3.保险合同4.保险的基本原则5.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主要环节6.财产保险7.人身保险8.保险代理人概述9.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10.保险法11.法律法规汇编,1.风险与风险管理,学习目标,学习风险的含义、构成要素与特征,了解风险的种类、风险管理的有关内容。,1.1 风险概
2、述1.2 风险管理,课程大纲,风险是指保险标的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风险的不确定性包括风险是否发生不确定、何时发生不确定和产生的结果不确定。广义上:包括盈利的不确定性、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狭义上:仅指损失的不确定性,1.1.1风险的含义,1、风险因素:是指促使某一特定风险事故发生或增加其发生的可能性或扩大其损失程度的原因或条件。包括有形与无形。2、风险事故:也称“风险事件”,是指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的或外在的原因,是损失的媒介物。,1.1.2风险的构成要素,3、损失: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即经济损失,一般以丧失所有权、预期利益、支出费用和承担责
3、任等形式表现。两种形态:直接损失、间接损失4、三者之间的关系: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而风险事故导致损失。,1.1.3风险的种类,1、按产生原因: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技术2、按风险标的:财产、人身、责任、信用3、按风险性质:纯粹、投机4、按产生的社会环境:静态、动态5、按产生风险的行为:基本、特定,1.1.4风险的特征,1、不确定性:是否发生不确定、发生时间不确定、产生结果不确定。2、风险的客观性3、风险的普遍性4、风险的可测定性5、风险的发展性,1.2.1风险管理的含义,风险管理的含义:1、其对象是风险2、其主体可以是任何组织和个人3、其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
4、术和评估风险管理效果等。4、其基本目标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5、风险管理成为一个独立的管理系统,并成为一门新兴的学科,1.2.2风险管理的程序,(一)风险识别:包括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二)风险估测(三)风险评价(四)选择风险管理技术(五)评估风险管理效果,损失前目标:1、减小风险事故的发生机会。2、以经济、合理的方法预防潜在损失的发生。3、减轻企业、家庭和个人对风险及潜在损失的烦恼和忧虑。4、遵守和发行社会赋予家庭和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1.2.3风险管理的目标,损失后目标:1、减轻损失的危害程度。2、及时提供经济补偿,使企业和家庭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实现良性循环。,1
5、.2.4风险管理的方法,1、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避免、预防、抑制2、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自留、转移,2.保险概述,学习目标,学习保险的含义与特征,了解保险的分类、功能、产生与发展。,2.1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2.2 保险的分类2.3 保险的功能2.4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课程大纲,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 合同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投保人、保险人)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 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赔偿)财产 人身(给付)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 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 商业行为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2.1.1保险的定义,1、可保风险的存
6、在:(纯粹性、意外、大量、重大损失、不能同时受损、可测性)2、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3、保险费率的厘定:(公平性原则、合理性原则、适度性原则、稳定性原则、弹性原则)4、保险准备金的建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5、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关系存在的形式、履行权利义务的依据),2.1.2 保险的要素,2.1.3 保险的特征,特征:互助性(基本特性)、法律性、经济性、商品性、科学性。与相似制度的比较:社保、社会救济、储蓄,2.2.1 保险的分类,1、按实施方式:强制保险、自愿保险2、按保险标的:财产保险(财产损失、责任、信用)、人身保险(人寿、健康、意外伤害)
7、3、按承保方式: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重复保险,2.3.1 保险的功能,1、保障功能:财产保险的补偿、人身保险的给付2、资金融通功能3、社会管理功能:保障管理、风险管理、关系管理、信用管理,2.4.1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人类保险思想的萌生与保险的萌芽 1、人类保险思想的萌生 中国是最早发明风险分散这一保险基本原理的国家。外国最早的保险思想产生于处在东西方贸易要道上的古代文明国家。2、保险的萌芽 共同海损分摊原则体现了损失分担这一保险基本原理,被公认为海上保险的萌芽。,保险的雏形,1、船舶抵押借款制度是海上保险的雏形。2、“黑瑞甫”制度和基尔特制度是火灾保险的原始形态。3、人身保险制度是由基尔
8、特制度、公典制度和年金制度等汇集演变而成的。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海上、火灾、人寿、责任、信用。中国保险业发展前景:经营主体多员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经营方式集约化、政府监管法制法、行业发展国际化。,3.保险合同,3.1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3.2保险合同的要素3.3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3.4保险合同的履行3.5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及终止3.6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的处理,课程大纲,3.1.1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合同: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有偿合同、保障合同、有条件的双务合同、附合合同、射幸合同、最大诚信合同。,3.1.2保险合同的种类,1、按合同的性质分类:补偿性合同、给付性
9、合同2、按标的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分类:定值与不定值3、按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分类: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一切风险合同4、按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对比关系分类: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超额保险合同5、按保险标的: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6、按承保方式: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3.2.1保险合同的主体,1、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资格、与投保人的关系、数量、各类保险的被保险人 受益人:受益人的资格并无特别限制、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所特有的主体、受益人的受益权是通过指定产生的,1、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
10、法律上承认的利益。2、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保险标的是投保人申请投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是确定保险合同关系和保险责任的依据。,3.2.2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条款及其分类1、按保险条款的性质不同分类:基本条款、附加条款2、按保险条款对当事人的约束程度分类:法定条款、任意条款,3.2.3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合同的基本事项:1、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和住所 2、保险标的 3、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责任包括基本责任和特约责任 4、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5、保险价值、保险金额 6、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7、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 8、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9、订立合同的年、月
11、、日,两个步骤:要约(订约提议)、承诺(接受提议)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通常是由投保人提出要约,保险人作出承诺,投保人为要约人,保险人为受约人。,3.3.1保险合同的订立,3.3.2保险合同的形式与构成,1、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保险单、暂保单、保险凭证、其他书面形式(保险协议书、电报、电传等)。2、保险合同的构成:投保单、批单,3.3.3保险合同的效力,1、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成立: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条款对 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我国保险实 践中普遍推行“零时起保制”。,3.3.3保险合同的效力,2、保险合同
12、有效:合同主体必须具有保险合同的主体资格。主体合意。客体合法。合同内容合法。3、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合同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合法;保险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3.4.1投保人义务的履行,1、如实告知的义务2、交纳保险费的义务3、防灾防损的义务4、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5、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的义务6、损失施救的义务7、提供单证义务8、协助追偿义务,3.4.2保险人义务的履行1、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在财产保险中表现为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发生而遭受的损失的赔偿,在人身保险中表现为对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给付保险金
13、。2、说明合同内容3、及时签单的义务4、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密的义务,3.5.1保险合同的变更,1、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2、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3、保险合同变更采用书面形式,对原保单进行批注,3.5.2保险合同的中止,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而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失效。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若投保人在约定的保险费交付时间内没有按时交纳,且在宽限期内(一般为60天)仍未交纳,则保险合同中止。各国保险法均规定,被中止的保险合同可以在合同中止后的2年内申请复效。满足复效条件复效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可以继续履行。,1、自然终止2、
14、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3、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4、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5、因解除而终止:约定解除、协商解除、法定解除、裁决解除,3.5.3 保险合同的终止,3.6.1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与争议处理,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 1、文义解释原则 2、意图解释原则 3、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原则。4、批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先批的解释原则。5、补充解释原则。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协商、仲裁、诉讼,4.保险的基本原则,4.1.1最大诚信原则,1、投保方:告知: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如实向保险人陈述,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保证:
15、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作的保证完全符合事实的一项声明。包括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4.1.1最大诚信原则,2、保险方:保险公司如实说明义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弃权与禁止反言,保险人一旦放弃其合同中可主张的权利,则日后不得再次主张此权利。,4.1.2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惩罚,对于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足以影响保险人决
16、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4.1.2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惩罚,对于投保人因过失或疏忽而未如实告知,当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在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4.1.2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惩罚,保险合同约定保证的事项为重要事项,是订立保险合同的条件和基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遵守。凡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事项,无论其是否有过失,也无论是否
17、对保险人造成损害,保险人均有权解除合同,不予以承担责任。而且无论故意或无意违反保证义务都如此处理。对于破坏保证事项,除人寿保险外一般不退还保险费。,4.1.2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惩罚,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未尽告知义务,如对免责条款没有明确说明,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人在保险业务活动中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欺骗投保人,或者拒不履行保险赔付义务,如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未构成犯罪的,由监管部门进行罚款。保险人阻碍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或诱导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承诺给投保人以非法保险费回扣或其他利益,都将承担与上相同的法律后果。,4.2.1保险利益原则,1、保险利益的定义:投
18、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2、保险利益确定条件:合法性、确定性、经济性3、对保险经营的意义:划清与赌博的界限、防止道德风险、界定赔偿与给付的最高限额。,财产保险:财产所有人、经营管理人的保险利益。抵押权人的保险利益。财产的保管人、货物的承运人、各种承包人、承租人等在负有经济责任的条件下具有的保险利益。经营者对其合法的预期利益具有保险利益。,4.2.2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中的应用,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时效:一般情况下,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到损失发生时的全过程中存在。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利益不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但当损失发生时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1、人
19、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确立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只有当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时,他才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4.2.3保险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中的应用,保险利益的确立具体包括:(1)为自己投保。(2)为他人投保。亲密的血缘关系。主要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亲兄弟姐妹之间、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婚姻关系中的配偶双方;不具有血缘关系,但具有法定扶养、抚养、赡养、关系的权利义务方,如养父母与子女之间。经济上的利益关系。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雇主与其重要的雇员之间。,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时效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保险合同订立
20、时存在,而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并不重要。3、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变动 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分为两种情况:即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专属投保人和非专属投保人。,人身保险合同为债权债务关系而订立,这时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专属于投保人(债权人),当投保人死亡时保险利益可由投保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人身保险合同为特定的人身关系而订立,如血缘关系、抚养关系等,这时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非专属投保人,保险利益一般不得转移。,4.2.4保险利益原则在责任保险中的应用,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对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法(或合同)应承担的民事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1、各固定场所如饭店、旅
21、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等的所有人、管理人对因固定场所的缺陷或管理上的过失及其他意外事件导致消费者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具有保险利益,可以投保公众责任保险。2、产品的制造商、销售商、修理商对因其制造、销售、修理的产品有缺陷,而使用户或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具有保险利益,可以投保产品责任保险。,3、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师、药剂师、美容师、会计师、律师、建筑师等对因其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具有保险利益,可以投保职业责任保险。4、雇主对其雇员在受雇期间因从事与职业行为有关的工作而患职业病或伤、残、亡等依法
22、应承担医疗费、工伤补贴、家属抚恤等责任具有保险利益,可以投保雇主责任保险。,4.2.5信用保险的保险利益确定 信用保险的保险标的是各种信用行为。权利人对义务人的信用具有保险利益,而义务人对自身的信用具有当然的保险利益。当权利人对义务人的信用有担心时,可以以义务人的信用为标的购买信用保险;权利人也可以要求由义务人以自己的信用为标的购买保证保险。一般而言,义务人大多是应权利人的要求而以其自己的信用为标的购买保险。,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1、只有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毁致使被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 时,保险人才承担损失补偿的责任。这是损失补偿原则质的规定;2、被保险人可获得的补偿量,仅以其保险标的遭受
23、的实际损失为限。这是损失补偿原则量的规定。,有损失,有补偿;损失多少,赔偿多少。,4.3.1损失补偿原则及其意义,坚持损失补偿原则的意义:,1、有利于实现保险的基本职能补偿损失是保险的基本职能之一,损失补偿原则的质的规定和量的限定都是保险基本职能的具体反映。2、有利于防止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获取额外利益,减少道德风险。影响保险补偿的因素:实际损失、保险金额、保险利益。,市价跌至8万RMB.,保险公司该赔偿多少?,案例:以实际损失为限,投保时市价11万RMB,案例:以保险利益为限,赔偿方法:,1、限额责任赔偿方法 保险人只承担事先约定的损失额以内的赔偿,超过损失限额部分,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多应用于
24、农业保险中的种植业与养殖业保险。2、免赔额(率)赔偿方法(1)绝对免赔额(率)赔偿方法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损失率免赔率)(2)相对免赔额(率)赔偿方法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损失率,4.3.2 损失补偿的派生原则,1、含义与意义保险代位原则是指保险人依照法律或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后,依法取得向对财产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求偿(或追偿)的权利或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意义:(1)防止被保险人因同一损失获取不当利益;(2)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3)有利于被保险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尽快恢复生产,安定生活。,2、保险代位求偿原则的内容,(1)代位求
25、偿权(权利代位)指当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造成损失,依法应当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取得向对此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A、保险标的损失的原因是保险事故,同时又是由于第三者的行为所致;B、被保险人未放弃向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C、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是在按照保险合同履行了赔偿责任之后。,代位求偿权的实施对保险双方的要求 就保险人而言:A、其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权限只能限制在赔偿金额范围以内;B、保险人不得干预被保险人就未取得保险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C、保险人为满足被保险人的特殊需要或者在法律的费用超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保险 代理人 从业 资格考试 辅导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8518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