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饲料车间等钢结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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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宁强康迪种猪科技有限公司种猪观察室、淋浴消毒室、生产办公室、饲料车间工程工程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高寨子镇韩家坝康迪种猪工业园内发 包 人:宁强康迪种猪科技有限公司承 包 人:陕西宇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SHKD20120215签约日期:2012年2月15日 第一章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宁强康迪种猪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陕西宇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人与承包人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工程所在地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1.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宁强康
2、迪种猪科技有限公司种猪观察室、淋浴消毒室、生产办公室、饲料车间工程。1.2 工程地点: 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高寨子镇韩家坝康迪种猪工业园内。1.3 工程规模:种猪观察室约150 m2、淋浴消毒室约200m2、生产办公室约200 m2、饲料车间约950 m2(具体以结算时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1.3.1 工程内容:经发包方确认过的图纸中所包含的所有该工程内容:依据发包方提供的宁强康迪种猪科技有限公司种猪观察室(含格栅灯4盏,开关两个,插座两个)、淋浴消毒室(含灯4盏,开关4个,插座4个)、生产办公室(含灯5盏,开关5个,插座5个)屋顶钢结构(H型钢,250*125*6*9mm)部分、屋顶檩条1
3、20C型钢(120*60*20*2.5mm,间距1.2m)、屋顶彩钢夹芯板;饲料车间包括钢结构、屋面彩钢夹芯板、墙体、门窗(含窗纱)及室外雨棚、电(含灯14盏,开关4个,插座6个)、散水(宽60cm,厚6cm)和水磨石地面(发包方仅提供地面垫层中的石子和商品混凝土,其余地面找平、3cm的水磨石和人工、机械等均由承包方提供),详见饲料车间图纸。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包括发包人交给承包人的所有图纸、工程变更、承包人所承包的施工范围以及发包人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等),结合现场实际施工需要,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供货、维护、调试、竣工验收、修补、保修和工程服务等工作。(浙江建工集团
4、已经完成的饲料车间基础、种猪观察室主体墙体、淋浴消毒室主体墙体不含在本合同价格内)1.3.2 图纸中有工程内容但无详细设计的部分由承包方代设计,图纸设计标准参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并由工程所在地图审机构盖章通过,所有过程不得超过28天,最终由发包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该部分工程价款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如在28天内没有完成设计交付的,视为承包人放弃该部分工程,发包人有权另行发包,此部分价款在总合同价款中扣除。另外,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1.3.3 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调整承包人的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工程范围等),发包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不
5、得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由此而引起合同价款的调整,按本合同约定的变更签证程序执行。2. 工程的承包方式2.1 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调试、包维护、包验收合格。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照书面约定执行(保修期按本合同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2.2 发包人专业分包的工程和发包人直接供货(简称甲供)的材料设备均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但包括分包工程的预埋(留)、暗配及构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及卸车、倒运、验收、检测及保管和总包管理及总包配合。承包人应履行现场总包管理和总包配合的责任及义务。2.3 承包人施工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合同约定
6、的品牌,非合同约定的品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合同没有约定应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否则一经发现按照本合同第33、34条约定处理。3. 合同工期:3.1合同总工期:60 天(含法定节假日但春节二十天假期除外,雨雪天气顺延)。3.2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的开工通知书确定时间为准,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开工通知后十天内未开工,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在本合同生效之前或发包人下达开工通知之前,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文件作为施工的依据,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依据本合同条款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3.3项目总工期及具体的节点工期安排按发包人和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合同的规定执行。如因承包
7、人原因,导致上述总工期、节点工期不能实现,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工程总价的0.2%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整体工程在总工期内完成,此违约金将给予返还)。3.4除非合同已有其他规定外,承包人不应以设计及工程变更、项目报批报建手续不全、民扰、扰民、交通困难、现场及周边环境、政府和行业的检查及管理、本项目的庆典和会议及活动等原因为由提出各种形式的工期和费用的索赔要求。4. 质量标准4.1 工程质量:合格工程。4.2 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或者没有达到双方约定要求的,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经过修复仍不合格的或者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修复工作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所有工程款,已经支付的
8、工程款承包人应当全额退还。5. 合同价款及承包和结算方式5.1本合同以固定单价方式确定:种猪观察室、淋浴消毒室、生产办公室以固定单价(屋面面积)的方式确定:小写:180元/平方米, 大写:壹佰捌拾圆整每平方米;饲料车间以固定单价的方式确定:小写:550元/平方米, 大写:伍佰伍拾圆整每平方米。工程结算总价=固定单价双方确认的实际建筑面积签证(或变更)增减价款各项扣款种猪观察室、淋浴消毒室、生产办公室计算屋面斜面面积,计算到彩钢夹芯板边;饲料车间计算实际建筑面积;5.2施工单位没按约定施工,实际施工面积超出图纸结构尺寸计算所得面积的不予结算,少于图纸结构尺寸计算所得面积的按固定单价少于图纸结构尺
9、寸计算所得面积的二倍对承包人进行扣款;无法满足使用功能的或影响结构安全的工程,工程款不予结算,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全部经济损失。5.3承包人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及签订本协议前已充分了解、研究并考虑到: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强制性标准、当地及周边市场和行业等状况,区段的划分,本工程现场的现状(包括发包人提供临时用电用水的规格及接驳点的位置),当前的进展情况、项目建设所处的阶段,发包人目前对项目的准备情况(包括相关手续,对承包人的施工将会造成的各种影响等),全部图纸和技术说明,实际的承包范围,工地周边环境和场内外交通道路,地上和地下情况,通讯设施,现场条件,生活条件,包装运输及二
10、次搬运,人员,材料,机械,文明安全施工,冬(雨)季施工,夜间、农忙及节假日施工,异地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施工期间各种气候、民扰、扰民的影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履行总包管理协调和配合的责任及义务,发包人对工程工期和质量的要求,承包人自身的承诺,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检验、调试和验收及样品提供,工程管理协调和服务,所有税、费的规定和缴纳等。以上因素除合同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已在合同价款和计量取费方法中考虑,不再另行计费。5.4发包人对外分包的单项工程,施工配合费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承包人无权阻碍分包方施工,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总体安排。5.5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合同单价以内,施
11、工临时用电、临时用水、施工道路承包方自行解决,发包方只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口(红线内);基础承台与管桩连接等工程内容均含在合同单价内;基坑防护、排水、降水等工程内容均包含在合同单价内。6. 组成合同的文件6.1 组成约束双方的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6.2第一章 合同协议书第二章 合同条件第三章 一般现场条件第四章 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五章 合同附件6.3 组成合同的文件有互为注释的性质,合同签订后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或双方盖章确认的文件均应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发包承包双方此前所签署的协议如与本合同有异时,应以本合同为准。在本合同生效后达成的书面文件,以时间在后的为准。6.4
1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签发的各种工作程序(指:规范现场的管理、或明确质量标准、或确立双方业务往来的流程和标准、或在本合同中有特殊规定的、或完成本合同所必须的)及现场管理规定都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承包人均具有约束力,承包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程序本身有错误的情况除外)或其他要求。如程序本身有错误,承包人应在收到这些程序后的七天内提出书面意见,否则视为承包人已接受。 发包人:宁强康迪种猪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陕西宇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2012 年2月15日 签订日期:2012 年2月15日 第二章 合同条件一、
13、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1.1“合同价款”:指发承包双方在本合同中商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履行合同义务的所有款项。1.2“费用”:合同履行过程中凡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已在合同价款中综合考虑。1.3 “不可抗力”:指(1) 战争、外敌入侵、空中飞行物体坠落,以及国内发生的叛乱、动乱、暴动、内战,但由于承包人及其承包人雇员的原因引起的骚乱及其它灾难性事件除外;(2) 非发包人和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烈度为七度以上的地震;1.4 “工程验收”:指为确保工程符合合同及国家、地方、行业的要求,依据合同及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工程经
14、过监理、勘察、设计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验收。1.5 “技术规范”:指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及发包人关于工程施工、设计、供货、检验、调试、验收、维护、保修等方面自行制定的规范和标准,它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这些文件的修改或增加的内容也属于本合同的技术规范,承包人必须遵照执行。1.6 “其他承包人”:又称专业承包人,指发包人直接雇佣,从事承包人承包范围之外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承包单位,包括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直接向发包人供货的供应商等。1.7 甲限材:指发包人既指定品牌、规格、质量等内容又指定价格,由承包人购买用于工程施工的材料。1
15、.8 甲供材:指由发包人购买,承包人验收、保管的用于工程施工的材料。1.9 甲指乙供材:指发包人指定品牌、规格、质量等内容,但不包括指定价格的,由承包人购买用于工程施工的材料。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 凡属国家、行业、地方发布的标准、规范应由承包人自行购买和准备。如果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图纸、以及国家、行业、地方发布的标准、规范之间出现歧义或矛盾时,其中的数量以图纸为准,质量要求/工艺标准按照以下原则选择:(1) 如果图纸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中的质量要求/工艺标准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则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执行;(2) 如果图纸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中的质量要求/工艺标
16、准高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按图纸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中的质量要求/工艺标准执行;(3) 如果图纸中的质量要求/工艺标准与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出现矛盾或歧义的,在满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基础上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执行。(4) 由于上述标准(含图集)、规范和规定有异时,承包人所增加的费用均已在合同价款和合同计价方法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2.2 国内和发包人均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监理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3.图纸3.1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对上述合同文件的内容和与合同有关的各种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发包
17、人同意,不得将合同文件的内容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情况和信息转让或泄漏给第三方,否则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损失,发包人不承担任何保密费用。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六套图纸(含施工单位竣工图使用的四套)。3.2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图纸承包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发包人进行提示。同时承包人应以施工执行人的身份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并且在图纸实施前从施工合理性和安全的角度向发包人提交书面说明。3.3 承包人应督促所有分包单位和本项目的其他承包人做好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限内负责收集和整理整个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的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竣
18、工验收报告、电子文件等),使之符合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有关的交验、办证、跟踪、整改、验收、取证等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对此,发包人将提供必要的协助。由此而发生的行政性收费除合同或当地行政法规或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由发包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承担因竣工资料原因影响工程验收的责任,并补偿发包人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但由于发包人专业分包单位不能按照承包人关于竣工资料收集和整理方面的合理要求提供配合者除外,对此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3.4 承包人必须确保竣工图纸与实际相吻合,无论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是否通过验收,凡由于竣工图及施工记录等与实际不符引起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9、结算工程量的确认、竣工资料的移交和验收、物业管理和维护及保修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将全力协助承包人予以解决。发包人、监理及市城建档案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竣工资料的验收和确认,既不代表发包人已认可竣工图与实际相吻合,也不能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当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竣工图的准确性提出异议时,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而这种证明不得仅局限于监理、市城建档案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3.5 所有竣工资料均必须一式四份,按发包人和城建档案馆的要求装订。承包人应确保这些竣工资料的合法性,不得给发包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和损失。二、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工程师4.1 发包人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监理,
20、其监理内容和监理权限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4.2监理单位委派到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若监理单位调整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发包人将及时通知承包人。其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未经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且加盖发包人项目专用章的上述文件视为无效)。4.3发包人派驻本项目的代表 4.4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监理方无权解除或减轻本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4.5发包人的指令通过发包人项目经理向承包人发出并监督执行。 本合同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发包人作出的任何指令、通知或其他书面文件,通过本合同确定的承包人联系地址、传真号码向承包人作出后即可生效,或者承包人项目经
21、理或其指定收文人在发包人收发台帐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对有异议的文件除合同另有明确规定的时限外,承包人应在7日内回复,承包人不得借故拒收发包人或监理的任何文件,否则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次。4.6监理发出的指令(在发包人授予监理职权范围内)承包人必须执行。承包人应接受监理对本工程安全监督、质量监督、进度控制、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审核、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工程例会的组织及其他监理工作,参加监理组织的协调会,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和管理。如有违约行为,按本合同和发包人现场施工管理规定进行处理。5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5.1 施工现场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所有人员的委
22、派、职责须获得发包人的确认和批准,否则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如减轻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责任或义务必须经过发包单位盖章认可。5.2 施工用的临建房由发包人指定位置,不得私自搭建,否则,发包人有权按照违建强行拆除。6承包人项目经理 6.1 承包人委派 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全权代表承包人对本工程的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项目经理的承诺均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承包人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承包人项目部章(承包人项目部章必须得到承包人公司及法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印章模交由发包人保存)或承包人公司公章后递交发包人。除此以外,承包人项目
23、经理还要代表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发出的指示和指令。承包人项目经理应该常驻工地现场,而且其全部时间应用于本工程的管理,不得兼任其他工作,到岗率100%。当发包人提出口头或书面要求时,项目经理必须到施工现场解决问题。如承包人现场的项目经理非合同约定的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为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或解除合同,且承包人承担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6.2 项目经理一周有一个工作日不在施工场地,或项目经理未按发包人要求参与现场协调和现场管理时,按500元/次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一周内项目经理如有二个工作日不在施工场地(特殊情况须事前告知发包人并得到批准除外),为严重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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