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金华贸易商行厂房一和厂房五改建项目(广州市番禺区金华贸易商行厂房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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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厂房一和厂房五改建项目(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厂房基建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 编制日期:2014年1月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
2、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厂房一和厂房五改建项目(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厂房基建工程建设项目) 评价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公章)文件类型: 报告表 法人代表:李芳柏项目负责人:朱立安评价人员情况姓 名从事专业职称上岗证书号职责
3、签名范 彬环境评价工程师B28640020编写孙玲玲环境评价工程师B28640017编写朱立安环境评价副研究员B28640070700审核责任声明 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声明:该环评文件由我单位编制完成,环评内容和数据是真实、客观、科学的,我单位对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2014年1月责任声明 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郑重声明: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和准确的理解环评内容,并确认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环评结论,承诺将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
4、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2014年1月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厂房一和厂房五改建项目(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厂房基建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法人代表周建强联系人周生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大罗村格田大街1号联系电话13318891968传真/邮政编码511400建设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大罗村格田大街1号立项审批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130181421810525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4218 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的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14569.8建筑面积(平方米)27710.7总投资(万元)1850其中
5、: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54%评价经费(万元)1投产日期2015年7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工程概况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大罗塘格田大街1号,以租赁形式经营珠宝首饰生产加工。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依次取得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番环管影字2003267号)、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番)环管影字2010113号)、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番)环管影字2011285号);并于2012年2月6日取得关于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珠宝首饰加工区(生
6、产废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穗(番)环管验201214号);以上各批复相关内容详见表1。表1 项目已批复内容一览表批复文号已批复内容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番环管影字2003267号)珠宝首饰年生产6万件,占地面积14572m2;员工800人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番)环管影字2010113号)扩建2栋两层厂房、3栋三层厂房、2栋4层厂房;占地面积9902 m2,新增建筑面积12459.6 m2员工规模增加1000人,珠宝首饰年生产增加66.5万件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7、穗(番)环管影字2011285号)不涉及新增用地,增加的建筑面积为16140.48 m2;厂房1由2层增至5层,厂房2由3层增至4层,厂房3由2层增至4层,厂房4由3层增至4层,1层8号仓、2层厂房6和单层1号仓合并改为1座5层厂房、员工人数增加550名关于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珠宝首饰加工区(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穗(番)环管验201214号)入驻企业的含氰废水与其他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已做分流处理;含氰废水经破氰处理后连同其他生产废水配套集中处理设施;根据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监测站的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生产废水达到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经核实建设单位实际建设情况,已
8、报环评中的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二期扩建项目中的厂房一(面积为10700m2、地上5层)和厂房五(面积为4496.6 m2、地上5层)尚未建设;现由于生产发展的需要,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拟投资1850万元开展“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厂房一和厂房五改建项目(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厂房基建工程建设项目)”对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二期扩建项目中部分厂房进行改建:拟将面积为10700m2、地上5层的厂房一改建成面积为12826.1 m2、地上6层、地下1层的厂房;拟将面积为4496.6 m2、地上5层的厂房五改建成面积为5057.4m2、地上5层、地下1层的厂房;该项目已取得广州
9、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130181421810525)。根据广州市规划局关于原则同意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厂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函(穗规批201393号),项目地块为关于申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穗规函2013236号)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番地证字2002第00335号)所指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总用地面积14569.8 m2(可建设用地面积12575.6 m2)。鉴于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用地为一类工业用地,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将对改建后的厂房一和厂房五入驻企业提出更高的环境要求入驻企业必须满足“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
10、扰、污染和安全隐患”,如主要通过手工加工生产、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及生产废气、工序为“半成品手工镶嵌成品检验包装入库”的首饰工艺品加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委托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承担“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厂房一和厂房五改建项目(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厂房基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在多次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和标准,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上报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工程内容本项目
11、拟将面积为10700m2、地上5层的厂房一改建成面积为12826.1 m2、地上6层、地下1层的厂房;拟将面积为4496.6 m2、地上5层的厂房五改建成面积为5057.4m2、地上5层、地下1层的厂房;具体内容详见表2。表2 已报环评项目与本项目建筑内容对照表内容已报环评项目本项目层数面积(m2)层数面积(m2)备注建筑物厂房一地上5层(已报环评,尚未建设)10700地上6层10619.6地下1层1815.5停车库,40个机动车位架空391预留天面面积及首层部分架空厂房五地上5层(已报环评,尚未建设)4496.6地上5层3947.3地下1层908.8设备层架空201.3预留天面面积总面积15
12、196.617883.53、工程选址及四置情况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大罗塘格田大街1号,本项目位于该厂区内(详见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1)。厂区的东面约10m为大罗村居民住宅,西南面约15m为丹山村居民住宅,西面紧靠为广州市同威超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北面为银平路三街,隔道路为广州市番禺云光首饰有限公司;详见附图2项目四至示意图和附图3项目四至实景图。4、用地性质及入驻企业要求根据广州市规划局关于原则同意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厂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函(穗规批201393号),项目地块为关于申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穗规函2013236号)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番地证字20
13、02第00335号)所指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总用地面积14569.8 m2(可建设用地面积12575.6 m2)。建设单位将对升级改建后的厂房一和厂房五入驻企业提出更高的环境要求入驻企业必须满足“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如工序为“半成品手工镶嵌成品检验包装入库”的首饰工艺品加工企业。在项目建成后新引入具体的珠宝首饰生产加工企业前须另行向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报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其污染物排放可行性及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说明后,履行报批手续取得批复后,方能修建营运。5、产品方案及规模本改建项目主要为厂房一和厂房五的建筑规模变化及入驻企业要求变化,原环评
14、批复的产品方案及规模不变。根据原环评报告及其批复,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整个商行共生产珠宝首饰107.5万件,其中本项目年生产珠宝首饰约10万件。6、项目主要原辅材料项目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金、银、铂等工艺件半成品、宝石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预计用量详见表3。表3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预计用量一览表原辅材料名称单位年用量金、银、铂等工艺件半成品万件/a10.1宝石t/a0.057、工作制度及定员原环评批复的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不变,根据原环评报告及其批复: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员工共1550人,其中本项目员工为360人。项目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生产300天,每天8小时。8、项目生产设备项目生
15、产设备主要为手工镶嵌工序所需工具:小锤子、钢凿、锉刀、尖嘴钳、球针、轮针等工具;小锤子、钢凿、锉刀、尖嘴钳等每种工具约400套。9、公用工程本项目公用工程具体如下:(1)项目能耗:本项目用电由市电网供给,年用电量约95000kW/a,不设食堂、锅炉和备用发电机。(2)给水:本项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供给,主要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3)排水:厂区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体制。雨水直接由雨水管收集排放。排水:本项目的废水主要是员工的办公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860 m3/a。本项目属于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的纳污范围,但目前项目所在地的市政污水管网尚未完善;因此项目污水排水方式将根据不同的阶段采用不同
16、的方案:在市政管网完善之前,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厌氧化粪池处理,再经生化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经丹山河汇入市桥水道。在市政管网完善之后,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交由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最终排入市桥水道。(4)空调及通风系统:本项目建筑采用机械通风系统,不设中央空调。(以上数据由建设单位提供,如有变动请建设单位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10、产业政策分析项目产
17、品及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查阅广东省政府办公厅颁布的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等产业政策相关文件,该项目不属于国家、广东省规定的禁止重复建设或禁止建设的项目,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大罗村格田大街1号,本项目位于该厂区内,厂区的东面5m为商铺,东南面10m为大罗村居民住宅,西南面15m为丹山村居民住宅,西面紧靠为广州市同威超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北面为银平路三街,隔道路为广州市番禺云光首饰有限公司。根据广州市番禺区环
18、境保护局对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番环管影字2003267号)、关于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番)环管影字2010113号)、关于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番)环管影字2011285号)以及关于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珠宝首饰加工区(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穗(番)环管验201214号)可知:1、废水防治措施已批复项目的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石膏模冲洗废水,漏机、镶石及除蜡工序中产生的清洗废水,执模工序中产生的洗手废水,电解清洗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水。项目的生活污水主要是员
19、工的办公生活污水。已批复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不超过427.75吨/日,生产废水排放总量不超过151吨/日,其中含氰废水排放总量不超过6吨/日。项目所在工业区(广州市番禺区金年华贸易商行)已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对该聚集点内企业所产生的生产废水进行集中处理。由于已批复项目属于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的纳污范围,目前已批复项目所在地的市政污水管网尚未完善;项目污水排水方式将根据不同的阶段采用不同的方案:在市政管网完善之前,石膏模冲洗废水和首饰件的普通清洗废水经隔渣沉淀池处理,执模工序的洗手废水可由各厂家回收其中的贵重金属后,连同电解清洗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水(不含氰)经管道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处
20、理达标后经丹山河汇入市桥水道。已批复项目的一般生活污水经格栅隔渣池处理,粪便污水经三级厌氧化粪池处理,再经生化处理达标后经下水道排入丹山河,最终汇入市桥水道。在市政管网完善之后,石膏模冲洗废水和首饰件的普通清洗废水经隔渣沉淀池处理,执模工序的洗手废水可由各厂家回收其中的贵重金属后,连同电解清洗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水(不含氰)经管道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经丹山河汇入市桥水道。项目的生活污水一般生活污水经格栅隔渣池处理,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交由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集中处理。2、废气防治措施已批复项目不使用备用柴油发电机和锅炉,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均
21、用电,因此不会产生燃油废气;已批复项目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倒模工序产生的烟尘,电解清洗工序产生的酸雾废气,镶石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除蜡工序中产生的有机蒸汽,执模、镶石、执边、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建设单位已加装净化塔处理装置,将倒模、电解清洗、镶石、除蜡工序产生的废气分类收集后再合并经管道接入净化塔进行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髙空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执模、镶石、执边、打磨抛光生产工序中会产生少量的金属粉尘,其比重大、较易沉降,且含金、银等贵重金属,建设单位在各工作台设置集尘装置回收,不外排。3、噪声防治措施已批复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倒模机、打磨机、抛光机等生产设备以及抽排风机
22、等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由于已批复项目的东南面的10m处为大罗村居民住宅和已批复项目的西南面的15m处为丹山村居民住宅,建设单位应继续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声源采用减声、隔声、吸声和消声措施;已批复项目的各类进、排风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除机械噪声外,主要还来源于气动性噪声,必须对风机进出风管装弹性软接头,加消声弯头进行消声,在此基础上进行减振处理:另外,必须安装隔声罩和减震器及减震支架,室外风管的风速应控制在10m/s以下,风管采用双层结构,中间加80mm100mm吸声材料;进出风口必须安装有足够消声量的消声器:另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要合理布局噪声源,噪声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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