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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精神和要求,努力提高本市妇幼健康服务水平,确保本市妇女儿童获得优质的妇幼健康服务,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439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推进2015年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的通知(国卫妇幼妇卫便函201536号)要求,在本市全面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通过引导、示范和推广,全面提升本市妇幼健康服务水平。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母婴安全和妇幼健康是全民健康的重要基石,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进步的
2、重要体现。上海市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的建设,既要充分提高认识,更要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本市妇幼保健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方向,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宗旨,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与管理水平,满足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坚持政府领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全程化、精细化、高效化、绩效化和让市民放心满意”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一法两纲为核心,聚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出生人口性别比”等重要指标,确保母婴安全和妇幼健康
3、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全面落实和达标,在更高的起点上提升本市妇幼健康水平,为实现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上海市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的总体目标是:推动本市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妇幼健康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障避孕节育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及时性,打造优质服务新品牌,使人民群众更加满意。充分发挥区域内卫生计生资源的整体服务能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在各区县卫生计生委的行业管理下,实现区域划分和功能定位并开展有序保健、规范服务和宣传引导,按照工作规范、内容和要求配置基本人员和设备,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水
4、平,促进本市妇幼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具体目标主要切实夯实5个“好”和3个“优化”:领导重视好。各级政府把妇幼健康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和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规范管理好。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机构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工作制度、技术规范、操作流程完善,监督管理有力,制度执行到位。服务质量好。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环境温馨,医疗保健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指标落实好。妇女儿童核心健康指标持续改善,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指标显著提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人民满意好。群众口碑好,树立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服务对象满意度逐步提高。确保各
5、项工作指标进一步优化。完成“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十二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生缺陷发生率等各项核心指标,为“十三五”妇幼健康服务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确保妇幼健康服务进一步优化。全面开展网格化、跟踪式妇幼卫生健康服务管理,继续完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全程服务管理,建立健全本市产科、新生儿一体化服务管理网络。确保卫生计生依法依规治理进一步优化。根据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加强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对系统内和系统外,凡涉及妇幼健康服务的违法、违
6、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以法律权威、政策规定来保障妇幼健康工作的时效性,为保障母婴安全和妇幼健康提供良好的法制管理环境。三、主要内容(一)强化落实政府职责,坚持正确发展方向1.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本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出生人口性别比、避孕节育服务有效率、出生缺陷防治措施落实率等妇幼健康核心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实施妇幼健康目标管理。2.加强经费保障。落实妇幼健康服务各项工作经费,保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妇幼健康事业经费纳
7、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符合中央和本市要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妇幼健康相关项目配套经费等及时足额拨付到位。3.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医疗保健服务与健康管理,强化公共卫生责任,突出群体保健功能,有效落实区域妇幼健康服务指标。4.坚持“四化一满意”工作要求。坚持妇幼公共卫生属地化管理,落实“四化一满意”(即“全程化、精细化、高效化、绩效化和让市民放心满意”)的工作要求,坚持聚焦“提高出生人口素
8、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出生人口性别比”等核心指标,确保母婴安全和妇幼健康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全面落实和达标。(二)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规章制度1.加强机构标准化建设。各区县政府举办独立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推进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全面实施机构标准化建设,机构内部科室设置规范,保障基本业务用房,配置基本医疗设备,落实人员编制与经费,配备专业技术人员。2.加强人才和学科建设。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助产士等紧缺人才培养。加强妇幼健康人才培养,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定辖区妇幼健康人员业务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适宜技术和新技术培训及
9、推广。逐步加强妇幼健康重点专科建设。3.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技术标准、操作流程等,健全监督、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母婴保健质量安全告诫谈话相关工作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落实孕产妇、新生儿死亡问责和整改制度。各相关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产科、产房、新生儿科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4.确保制度严格落实。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其他提供母婴保健和妇幼健康服务的医疗机构认真落实妇幼保健工作的相关要求,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1.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
10、健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把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执法纳入综合监督执法,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妇幼健康服务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查找管理漏洞,通报突出问题,加强内部管理。2.深化落实打击代孕和“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针对代孕和“非法性别鉴定、非法选择性别人流”等突出问题,成立打击代孕、“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区县、街镇的属地化监管职责,健全基层工作网络和信息员志愿者队伍,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计生专干作用,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利用辖区各种城市管理平台,完善排摸机制,开展网格化巡查,从严打击代孕及“两非”行为,深化推进本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
11、理三个重要环节,切实做到“5个有”,即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有措施、有评估。3.切实保证服务质量。健全和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会诊抢救网络,确保绿色通道通畅。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立服务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加强机构内部管理和基础质量管理,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改进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规范病历书写,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控制剖宫产率,积极倡导母乳喂养。4.优化服务设施和流程。加强对基层妇幼健康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与评价。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以群众需要为目标,改善服务
12、设施,改进服务流程,广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方便群众接受妇幼健康服务,不断适应群众对妇幼健康服务的需求。5.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化管理。推进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妇幼卫生信息化纳入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规划,信息系统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设有专职信息管理人员,信息管理制度健全。(四)全面实现任务目标,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进一步优化1.完成各项核心指标。完成“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十二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生缺陷发生率等各项核心指标,为“十三五”妇幼健康服务发展奠定
13、良好基础。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率等工作指标。2.规范实施妇幼健康服务项目。规范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落实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因地制宜开展妇幼健康民生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目标。(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行业良好形象1.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为重点,深入开展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加强行风建设,提升医德医风水平。加强对群众的健康教
14、育,传播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全面推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院务公开制度,通过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信箱等多种形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工作。2.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弘扬良好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为妇女儿童提供人性化服务和人文关怀。树立先进典型,加大对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先进典型的表扬和宣传报道力度,特别是表扬和宣传长期为母婴健康服务作出贡献、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先进事迹,展现广大妇幼健康工作者精神面貌,塑造好形象,传递正能量。3.营造“母亲安全、儿童优先”的人文环境。妇女儿童是全社会关注的特殊群体,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仅需要良好的技术服务,
15、而且需要优越的人文环境。本市妇幼保健机构要着力打造一流的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环境文化,表扬和宣传先进人物、弘扬和推崇职业精神,形成强大的全社会关爱妇女儿童健康的氛围。四、实施步骤上海市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以区县为单位开展,分年度实施。鼓励和支持各区县积极参与全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一)2015年度目标为推动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妇幼健康工作,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2015年上海市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县由各区县对照标准和要求进行申报,经市级专家组督导和验收,凡达标的区县授予“上海市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县”,并在达标的区县中择优推荐国家级母婴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县。此项工作
16、,本市将用1-3年时间里各区县全部要达到优质示范标准。通过典型示范、先进引导和经验推广,不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妇幼健康服务品牌。(二)工作步骤1.2015年7月上旬,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下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对示范工程2015年工作进行部署。2.2015年7上旬-8月,各区县卫生计生委按照上海市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按照评估指标开展自评。8月31日前向市卫生计生委报送自评结果。3.2015年9月,市卫生计生委根据各区县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自评结果,组织市妇幼保健中心及相关专家进行检查评估,对工作成绩突出并能发挥示范作用的区县进行表扬,按
17、照验收标准择优推荐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县。9月30日前,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报送推荐示范区县名单和全市检查评估结果。4. 2015年10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各省(区、市)推荐的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市、区)进行抽检复核。适时对工作成效突出并能发挥示范作用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5.2016年至2017年,我委将每年开展市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县的达标创建工作,并不断择优推荐国家级示范区县。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应充分认识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的重要意义,将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成立相应领导
18、组织,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协调各方面力量,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评估。(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要严格按照上海市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按照评估指标开展自评,严格审核把关。我委将对区县进行抽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区县当年度参与资格并通报;若被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市、区)”的称号并通报批评。(三)强化动态管理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分年度实施,实行动态管理。“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市、区)”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我委将对已命
19、名的市级或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县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和抽查中发现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市级或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县称号。(四)确保工作实效各区县要根据上海市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尽快部署启动2015年相关工作,按照2015年示范工程工作步骤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成效。要不断巩固成效,总结经验,推广示范工程建设成果,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效应。附件1:上海市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工作要点工作要点第一条党委政府将妇幼健康工作纳入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
20、死亡率、避孕节育服务落实率、出生缺陷防治措施落实率、出生人口性别比等指标纳入政府考核指标;相关部门责任落实,共同推进妇幼健康工作。第二条妇幼健康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符合中央和本市要求,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妇幼健康相关项目配套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第三条妇幼保健服务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业务用房、设备配备、科室设置等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和规定;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妇产科和儿科。第四条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专人负责妇幼健康工作;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
21、培养、人事薪酬制度;定期开展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培训。第五条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强化妇幼健康服务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妇幼卫生信息化纳入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规划,信息系统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设有专职信息管理人员,信息管理制度健全,开展辖区集中培训和指导每年不少于2次。第六条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妇幼健康服务相关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妇幼健康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符合临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率逐年降低;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第七条制定辖区
22、妇幼健康工作考核评估标准和年度考核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辖区妇幼健康技术指导组织,规范实施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和危重孕产妇评审;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加强对基层业务指导,参与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健全危重和死亡孕产妇报告制度,以及新生儿会诊转诊网络,绿色通道通畅。第八条近3年平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针对主要死亡原因实施有效干预;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达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50%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
23、,产前筛查和诊断覆盖率逐步提高,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筛查率达到90%和90%以上;积极开展爱婴医院复核和创建工作,严格掌握实施剖宫产指征,近3年剖宫产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达到90%以上,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达到80%以上;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低体重率、贫血患病率分别控制在7%、5%和12%以下。第九条深入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城乡全覆盖,按要求完成各项目任务目标;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落实率达100%,药具服务满足育龄人群需求,建立并实行避
24、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年百万人口报告率达300例以上。育龄群众获得规范的避孕节育服务,术后随访率达到90%。出生人流比逐步下降。第十条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服务环境温馨、服务流程完善,广泛开展便民服务;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实施医德医风考评制度;落实院务公开制度,通过多种渠道接受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监督,实名投诉举报处理及回复率达到100%;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0%以上。第十一条针对代孕和“非法性别鉴定、非法选择性别人流”等突出问题,成立打击代孕、“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区县、街镇的属地化监管职责,健全基层工作网络和信息员志愿者队伍,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计生专干作用,以
25、镇乡、街道为单位,利用辖区各种城市管理平台,完善排摸机制,开展网格化巡查,从严打击代孕及“两非”行为,深化推进本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三个重要环节,切实做到“5个有”,即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有措施、有评估,第十二条对各医疗保健机构从事妇幼健康服务岗位并做出贡献的人员,定期开展表扬和奖励,在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适当的倾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内部建立孕产妇保健与临床救治专项奖励政策,对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危重孕产妇救治中突出贡献人员予以奖励。同时,建立相应的人员考核机制,根据有关政策,对于表现优秀的人员在劳务分配、专业进修、干部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关心,切实改善母婴保健服务人员待遇。附件2
26、:上海市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评估指标(2015年版)考核要点 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100项 指标考核指标 分值分配 分值1000分考核方法1.政府主导(130分)1.1政府主导妇幼健康工作政府及有关组成部1将妇幼健康工作纳入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妇幼健康事业五年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15901.查阅政府制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出生人口性别比、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落实率、婚检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202.查阅政府办公会纪要;3党委政府每年对辖区妇幼健康工作召开专题研究会或者开展
27、专题调研,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决策,指派有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103.查阅政府调研工作记录及照片;4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254.查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核实落实情况。5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编制数(/百万人口)符合规定。106辖区政府对妇幼健康投入水平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101.2相关部门职责及协调工作机制7建立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支持妇幼健康工作。2020查阅文件或相关记录。部门包括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财政局、发改委、编制办、人社局、民政局、教育局、妇联等。1.3地方妇幼健康项目补助政策8制定地方妇幼
28、健康项目补助政策,并有效落实。2020查阅政府相关文件、财政局划拨经费的凭证;随机抽查2个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进行核实。2.经费保障(110分)2.1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经费保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财政局9妇幼健康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符合中央和省的要求。2050查看财政局文件及拨款凭证;核对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收款凭证。10及时足额落实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人员经费。1011及时足额落实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公用经费及发展建设经费。1012及时足额落实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经费。102.2基层(乡村、社区)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经费13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计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妇幼
29、健康服务人员经费。2020查阅省级、市(地)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文件;查看财政局、卫生计生委拨款凭证;随机抽取1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查看工资发放凭证。2.3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经费14按照国家规定资金比例,落实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2030查阅省级、市(地)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文件;查看财政局、卫生计生委拨款凭证。15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102.4建立收入激励机制16建立保障和鼓励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人员收入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1010查阅财政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文件。3.机构建设(110
30、分)3.1独立建制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17机构坚持正确发展方向,遵循“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2540实地查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并查阅相关文件。18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科室设置符合国家或省级相关标准和规定,满足当地妇女儿童健康需求。1519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按要求配备并满足业务用房。151520妇幼健康服务的机构根据国家规定配备相关设备。152021逐步完善建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保证医疗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53.2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配备情况卫生计生行政部
31、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依据国家标准配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用房。1020随机抽取1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地查看。23依据国家标准配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设备。103.3妇产科和 儿科设置情况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保健机构24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妇产科(含计划生育部分)和儿科。1515随机抽取一个二级综合医院。4.队伍建设(110分)4.1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保健人员配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25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保健人员足额配备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要求。3040到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核查编制委员会等部门相关文件及工资发
32、放表。26卫生技术人员占80%以上。527卫生技术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不低于15%。54.2有专人负责基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8每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专职负责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名,并随服务人群增加而按比例增加。2030查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文件资料;随机抽取1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查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29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相应的个体及群体妇幼健康服务工作。104.3重视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30制定促进妇幼健康人才队伍
33、建设规划,3-5年总结落实情况,并定期更新调整。154031建立科学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绩效评价机制和薪酬制度,有保证妇幼保健队伍稳定性的政策措施。1532建立适应妇幼健康服务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定期开展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培训。105.监督管理 (60分)5.1执业许可管理3333.1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个人依法取得相关执业许可证,并在批准的服务范围内依法执业。55查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执业许可审批情况,并到相关机构核实;选择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随机抽取1个县级医院、1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阅人员及机构执业许可证书。卫生计生行政部门、33.2成立打击代孕、“两非”专项
34、行动领导小组,完善排摸机制,开展网格化巡查,从严打击代孕及“两非”行为。55查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制度资料,到相关机构实地查看5.2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医疗保健机构34落实出生医学证明国家相关管理要求。44随机抽取1个县级医疗保健机构,1个提供助产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实地查看相关资料并询问相关人员。5.3爱婴医院管理35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全部为爱婴医院。665.4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36将妇幼卫生信息化纳入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规划。520实地查看并查阅相关资料。37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网络并正常运转,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辖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1038信息系统建设符合
35、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5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保健机构39建立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报告、信息归口管理、信息资料分类归档管理、信息安全等管理制度;建立妇幼健康信息收集、上报、审核、汇总、分析、反馈、工作机制并运行顺畅。520查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相关制度;随机抽取1个县级医院、1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查阅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信息漏报调查方案、实施记录及总结。40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设有专职信息管理人员,开展辖区集中培训和指导每年不少于2次。541建立辖区统一健全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妇女病筛查、儿童保健、孕产妇死
36、亡、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原始登记。542当年实施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与漏报调查工作,并将漏报情况进行通报。56.制度管理(120分)6.1妇幼公共卫生管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43建立并落实妇幼公共卫生相关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落实妊娠风险预警评估和分类管理机制。2525选择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随机抽取1个县级机构、1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地查看。6.2基本医疗管理44按照临床医疗质量管理要求,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各项措施,加强手术和麻醉医疗安全管理。1020选择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和综合医院,随机抽取1个县级
37、机构、1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地查看。45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106.3机构内部管理46不断建立完善机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医疗安全。20206.4 健康教育管理47制定促进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相关政策。制定辖区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1020查阅相关制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查阅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健康教育材料;查阅活动通知、宣传材料、活动影像资料等相关资料;选择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随机抽取1个县级医院、1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阅各种宣教活动计划、课程安排、讲义及工作记录。48组织相关部门(包括
38、媒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面向社会的妇幼健康教育活动。549根据本地区妇女儿童健康问题编写、制作并发放妇幼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医疗保健机构内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如:新婚学校、孕妇学校、父母学校、人口学校或健康课堂等。56.制度管理(120分)6.5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50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主要制度及技术规范健全。525选择提供助产服务的妇幼保健院,随机抽取1个县级医院、1个提供助产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实地查看相关资料并询问相关人员,每个机构抽查5份剖宫产病例。要求主要制度上墙。51机构内部定期开展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及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552建
39、立有效策略促进自然分娩并有效落实。严格掌握剖宫产医学指征,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率逐年降低。553以临床检验、风险评估为重点,定期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质量核查。554医疗保健机构按要求及时上报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个案。56.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55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有关主要制度及技术规范并开展评估。510选择提供计划生育服务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随机抽取1个县级医院、1个乡镇卫生院,实地查看相关资料并询问相关人员。56建立促进安全避孕、减少非意愿妊娠的工作模式并有效实施。57.辖区管理(100分)7.1辖区妇幼保健工作考核评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40、57制定辖区年度妇幼保健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及评估标准。1025查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评估标准及年度实施方案;查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督查记录;到本年度接受督导检查的机构核实,查阅反馈记录及整改措施。58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每年对辖区内提供妇幼健康服务的机构工作情况和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服务、产科质量、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出生缺陷干预、妇女病筛查等工作至少进行2次督导检查。157.2基层三级妇幼健康网络业务指导机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59成立辖区妇幼健康技术指导组织。525查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技术指导组织相关文件及工作记录等资料;查阅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对
41、基层业务指导制度、当年工作计划、记录及总结。60规范实施孕产妇死亡评审。561规范实施新生儿死亡评审。562制定对基层妇幼健康业务指导制度。每年至少对每一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2次业务指导。 57.3妇幼保健工作人员业务培训64落实对辖区内妇幼健康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制度,每年举办不少于2期的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人员培训班,培训班档案齐全。1010查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相关文件、培训班相关档案(通知、签到簿或通讯录、教材、课程表、考试卷、总结)等资料。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核实。7.4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65妇幼健康服
42、务机构制定对托幼机构人员培训和定期督导制度。530查阅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相关制度及工作记录;随机抽取一个由教育部门审批备案的托幼机构,实地查看并询问工作落实情况。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托幼机构66托幼机构落实体检、膳食营养管理、消毒工作等。托幼机构保健医配备符合要求。57.5急危重症抢救中心及急救转诊“绿色通道”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保健机构67建立辖区内孕产妇急危重症转诊网络,按照国家标准建设辖区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中心,急救转诊“绿色通道”通畅。1030实地考察孕产妇抢救中心及新生儿会诊救治中心,并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急救转诊模拟考核。要有记录、资料、照片。68建立新生儿会诊救治中心,健全急危重
43、症转诊网络,急救转诊“绿色通道”通畅;开展新生儿复苏及护理培训。1069定期开展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模拟考核。108.辖区保健指标(100分)8.1辖区妇女保健指标落实情况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70近3年平均孕产妇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或达到本省市两纲规划目标,针对本地区主要死亡原因实施有效干预。634查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相关报表。71本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67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673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574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达到90%以上。67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达到
44、80%以上。58.2出生缺陷防治指标落实情况76辖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62977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50%以上。578孕产妇产前筛查和诊断率逐步提高。579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78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以上。68.3辖区儿童保健指标落实情况81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或达到本省市两纲规划目标,针对本地区主要死亡原因实施有效干预。6378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983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684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
45、控制在7%以下。585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控制在5%以下。586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69.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指标和计划生育指标(100分)9.1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指标落实情况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87深入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按要求完成各项目目标。3050查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相关报表。88领导重视,积极协调各方力量,保证项目有效实施,制定的项目方案完整可行。589项目经费按要求拨付及时到位,经费专款专用,使用合理。1090落实项目人员的业务培训。59.2计划生育指标落实情况91已婚育龄夫妇享有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落实率达100%,药具服务满足育龄人群需求。155092实施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年百万人口报告率达300例以上。1593育龄群众获得规范的避孕节育服务,术后随访率达到90%。1094出生人流比逐步下降。1010群众满意(60分)10.1服务环境妇幼健康服务机构、95服务环境温馨,整洁,安全。510随机抽查妇幼健康服务机构10.2服务流程96服务流程完善,广泛开展便民服务。510.3职业道德教育97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为重点,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实施医德医风考评制度。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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